第3章 完全失控的空中旅行
弗莱迪靠在篮筐边,看着下面渐渐远去的人群。飞上天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倒像是大地在一点点儿地离自己而去。不一会儿,下面的集市就变成了散落的星星点点。
气球剧烈地摇晃起来,吊篮朝一边倾斜了一些。现在朝下只能看见一张彩色的地图,黄绿相间的是田野,红色、白色的圆点是谷仓和房屋,道路就像琴弦一样把它串联起来。
这可真叫人兴奋,一点儿都不觉得害怕。
在这高高的空中,风比地面上要来得猛烈,拼命摇晃着他们。艾玛缩回了吊篮里,一爱一丽丝仍然坐在篮筐边,用鸭喙叼着绳索。“看,看哪!那是比恩农场!”她叫道。果真,地平线那边涌现出熟悉的农田、树林、小小的白屋,还 有谷仓、马厩和鸡舍……
“那个几乎看不见的小点点就是我的家。”弗莱迪想着,“噢,我何时才能重回那里?”
“喂,那里是鸭塘,那个蓝色的小圆点,”一爱一丽丝说,“姐姐,过来这里看;你错过了好多东西。”
“我就在这坐着好了。”艾玛可怜地说道。
“喂,打起一精一神来!卫斯理叔叔听见这个会怎么说啊!”
“我扶着你,这样你就不会倒下了。”弗莱迪说。他终于搞定了嘴里的糖果,能开口说话了。
“噢,老天──好吧。”艾玛有气无力地说。他扶着她站在一爱一丽丝身边。“哇,这──这棒极了!”她高兴地叫喊起来。“老天,一点儿都不吓人!种秣草地外面那个来回晃动的小点点就是比恩先生吧。弗莱迪,你说我们什么时候能回家去?”
“只要你抓紧这绳子,少说话,就能早点儿回家去。”一爱一丽丝说。
“我想我们应该往下降一点儿了。”弗莱迪说,“我们现在已经升得很高了,我可不想飘得太远。”说完,他迅速地拉了一下阀绳。
什么动静也没有。
“怎么回事?”他说,“戈尔切先生说了,想要下降的话,不需要放很多气的。”
他又长长地拉了两下,气球还 是没有下降。他喊道:“嘿,韦伯!过来一下。”
蜘蛛从篮筐边伸出脑袋来,爬到弗莱迪的耳朵上。“我们一直在下面。”他说,“我得说,这景色可真酷!”
弗莱迪跟他解释了一下,然后说:“请你爬到绳子上面去,看看阀门那里有什么情况。”
韦伯先生爬了上去,不一会儿下来报告说,阀门那里的绳子不知怎么绞在了一起,所以阀门现在没法打开了。“我想是没办法了。”他说,“我没力气去弄好它,你又太重了,爬不上去。”
“我的老天,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弗莱迪说,“我们没法下降了。”
“总会降落的。”蜘蛛满不在乎地说,“再说了,不行就跳呗。 噢,不,不,弗莱迪,我说傻话了。可是担心也没用呀!”
“要是飘到大西洋上空开始降落怎么办?”
“我们正以每小时三十英里的速度远离大西洋,”韦伯先生说,“顺利的话,明天早晨可以到达尼亚加拉大瀑布。我和孩子他一妈一一直都想去看看大瀑布。”他爬到弗莱迪的鼻子尖上,朝篮筐上跳去。
“你背上那个是什么?”小猪问道。蜘蛛的肩膀上,或者说他第一对腿的肩上,有一一团一小小的灰灰的像是蜘蛛丝的东西缠在那里。
“降落伞。”蜘蛛说,“孩子他一妈一弄了些这个叫我带在身上。我觉得有点儿傻,可你知道,女人嘛。”
“嗯,”弗莱迪说,“你和韦伯夫人有降落伞,一爱一丽丝和艾玛有翅膀,我可怎么办呢?”
“老天爷,没有一只猪能看到你眼前这么美妙的景象。你能不能别一操一这些心了,好好欣赏风景?”蜘蛛说着就不见了。
这景象的确引人入胜。现在他们的正下方,是好大的一片湖水,周围是连绵的山丘,山头覆盖着绿树,低低的山坡和山谷间是颜色各异的耕地,像一幅斑斓的拼图。湖的尽头是一座白色的小村庄,远处,西北边,朦朦胧胧的暮霭中蜿蜒着一座大城市。“是雪城吧?”弗莱迪想着。他忽然发现自己正在惬意地欣赏着风景。
他之所以害怕,只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理应害怕,可到头来,他发现自己这是在经历着漫长而多姿的人生中最奇特的一次体验。的确,他连演讲都没作成,人们会为此非难他的;可是等他回去的时候,也可以作一个演讲,让人们忘记那次倒霉的小事故。否则,他就不是弗莱迪了!
气球朝西边飘去。他们现在在雪城的上方了,能看见像蚂蚁一样的汽车在街上鱼贯而行。他们还 看见了飞机,就在他们身边盘旋又飞走了。一爱一丽丝和艾玛兴奋地冲飞行员挥挥手,对方也招手示意。雪城渐渐消失在东边的地平线上。
“下一站,罗切斯特!”一爱一丽丝喊道。
“再下一站就是水牛城了。”弗莱迪说,然后又陷入了沉思。他有种感觉,觉得下一站会是伊利湖,虽然没有大西洋那么大,可也绝不是气球降落的好地点。他真希望自己带上了地理书。
渐渐地,太一陽一落山了。山的影子越拖越长,渐渐地遮住了小路,覆盖在田野和村庄上,像一一床一厚厚的黑毯子。而气球高高地在天上,还 沐浴在明亮的日光中。几许余晖照在地上,路边洒落两点,窗边停了一些。最后,全都消失不见了。
气一温一也降了下来,一爱一丽丝和艾玛跳回吊篮里面待着。
“我饿了。”艾玛说。
“老天,希望这里能有点儿吃的。”弗莱迪一边说,一边四处翻找着。
“罐头!”他嫌恶地说道,“汤、豆子、玉米牛肉,还 有开罐器。这能有什么用呢?”虽然弗莱迪的蹄子能干很多事情,包括使用打字机,甚至用铅笔写字,可他不会用开罐器。“反正,还 好还 有一袋子糖。”
因此他们晚饭吃的就是糖果。他们吃的时候几乎没有一交一谈。直到能再次张开嘴巴,弗莱迪说:“这上面一温一度很低,而且晚上也没什么风景好看,好在我们还 有一一床一毯子,我说,我们现在就盖着它睡觉吧。”
于是他们睡觉了。弗莱迪睡得正香,耳朵一阵痒痒,传来韦伯先生的声音:“孩子他一妈一在外面冻坏了,我们能不能也来挤一挤?”
“可以,可以。”小猪说,“不过就是,你们不怕被压扁吗?我晚上要是翻个身的话……”
“呃,我们可不想被压扁,这的确是个问题。”韦伯先生一本正经地说,“弗莱迪,你的大耳朵倒是不错。我们能不能躲在里面?我们会很安静的。”
“啊?”弗莱迪说,“你们睡着了要是翻来覆去怎么办?你们要是掉进我的耳朵里爬不出来怎么办?一想到这个,我就害怕得发一抖。不,很抱歉,我不同意。不过,等等。鸭子睡觉从来不躺下,她们就把脑袋埋在翅膀里。你们去跟她们挤一挤──比如躲在一只翅膀下面,又一温一暖又舒服,没有危险,还 是真正的鸭绒被呢。”
于是韦伯夫妇跟一爱一丽丝商量好,躲在她的左边翅膀下面。大家齐齐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气球正漫无目的地飘过一片树林茂密、人烟荒芜的土地。没有村庄,只时不时在一小片空地上,看见简陋的房屋。他们现在离地面近多了,夜晚冰凉的空气灌进气球里,使得它变重了,不过等会儿太一陽一一晒,又要升上去了。迟点儿弗莱迪就会明白这个道理,现在他只知道他们正在下降。吊篮离地面不过一百英尺的距离,弗莱迪想:“可是要出去的话,一百英尺和一千英尺一样遥远。”
“真有意思,”一爱一丽丝说,“是不是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路过水牛城了?要是这样的话,我们现在已经到俄亥俄州了吧?”
“这里要是俄亥俄,也太荒凉了。”弗莱迪说,“瞧──那边有座山。俄亥俄没有山,地理书上说的。”
“也许地理书写错了。”艾玛说,“老天,这山不就是个证明吗?”
“真奇怪!”一爱一丽丝说,“昨天晚上太一陽一落山的时候,我们朝着太一陽一那边飘去;现在太一陽一升起来了,我们还 是朝着它那边飘去。”
他们为这个问题思考了好一会儿,最后艾玛兴奋地喊道:“对呀,我们现在朝东边走了。昨晚变了风向,现在把我们朝另外一个方向带去了。”
“噢,”弗莱迪说,“噢,当然了。我自己应该想到这一点的。再给我一分钟,我还 没睡醒。”
“等你睡醒了,最好想想,”一爱一丽丝说,“我们早饭吃什么。”
“老天!”弗莱迪说着,跌坐在吊篮的另一边。这世界上要是有什么事情是他不喜欢的,肯定是因为没吃早饭的缘故,或者其他任何一顿饭,或者在他该吃什么东西的时候没有吃成。此刻他们身处这片天空中,一切都美妙极了,可是如果没有早饭,那一切都失去了意义。“我们得下去。”他说。
“要是下去是为了吃早饭,”一爱一丽丝说,“我选择不吃早饭继续前进。我还 没有饿到要跳楼的地步。”
“还 剩一块糖。”艾玛说。
于是他们决定分了这块糖,一边吃一边还 可以考虑下一步怎么办。可是没有剪刀,没有刀,没有任何工具,要分一块麦芽糖还 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两只鸭子剥一开糖纸,一人抓住一头开始拉。拉啊拉,结果就是把糖拉得越来越长。拉到最后,横跨了整个吊篮,她们没法再移动一步了。她们也动弹不得了,因为拉得太用力,两只鸭子的喙都牢牢地粘在糖上无法分开。于是弗莱迪拉住中间,鸭子从两头开始吃起,很快他们的鼻子就碰到了一起,嚼着糖。他们就这样分吃了这块糖。
好不容易又能开口了,一爱一丽丝说:“老天,不知道为什么,嘴巴粘得越紧,就越觉得有好多重要的话要说。”
“我也是。”弗莱迪说,“可是事后一点儿都想不起来。”
“卫斯理叔叔总是说,”艾玛嘎嘎说道,“最好的都是那些没有说出来的话。他说,要是把农场一年里所有的话都收集起来,恐怕都榨不出来一两个有用的字。”
“据我所知,你们的叔叔,”弗莱迪说,“他自己就是个话匣子。”
“他说的都是有用的话。”艾玛说,“他说了好些有智慧的话。”
“智慧,嗯?”弗莱迪说,“你们真该收集收集写一本书。名字就叫《智慧的嘎嘎》。《卫斯理叔叔智慧的嘎嘎》,你别说,这名字还 真不赖。”
可是两只鸭子没有笑。艾玛严肃地说:“卫斯理叔叔不会喜欢这个。”
弗莱迪想要解释。“鸭子说话就是嘎嘎的,”他说,“鸭子说的话再智慧,也是嘎嘎的声音。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
“卫斯理叔叔不允许说粗话,”一爱一丽丝打断道,“他说只有空空的脑袋才会发出这样无聊的声音。姐姐,他是不是这样说的?”
“正是如此。”艾玛说道。
“说得没错。”弗莱迪立刻说道,“呃,我们──换个话题吧。”他不想再聊卫斯理叔叔了,那是只自负的肥鸭子,牢牢地管束着他的两个侄女。她们俩早就成年了,却还 总是把“卫斯理叔叔说”挂在嘴边,从来不做任何他不允许的事情──实际上他对什么事情都不允许──好像他的话就是圣旨一样。
弗莱迪还 想起来一些关于卫斯理叔叔的其他事情。农场里的动物们,他们很喜欢一爱一丽丝和艾玛,不想看到她们俩被这样统治着,于是在某天夜里绑架了卫斯理,把他一交一给了一只老鹰。老鹰收了点儿好处,同意把他扔到隔壁郡的某个地方去。弗莱迪没有插手这件事,可是以他卓越的侦探本领,早就洞晓了此事。虽然不赞同这种粗一暴手段,可他也没有做任何事情去营救卫斯理叔叔。不管怎么说,没有他在,一爱一丽丝和艾玛要快活许多。
可是她们俩太仰慕他了,以至于虽然他神秘的失踪将她俩从暴政中解放出来,她们仍然时时赞美他,按照他的想法去生活。他的英勇无畏,他优雅的仪态,他崇高的道德,他深深的智慧──她们成天歌颂着这些。弗莱迪相信,不管是谁,哪怕一只猪,都无法达到如此完美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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