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括《王安石破常规》原文和译文
梦溪笔谈
王安石破常规
【原文】
嘉佑中,进士奏名讫未御试,京师妄传王俊民为状元,不知言之所起,人亦莫知俊民为何人。及御试,王荆公时为知制诰,与天章阁待制杨乐道二人为详定官。旧制:御试举人,设初考官,先定等地,复弥之,以送复考官,再定等第,乃付详定官,发初考官所定等,以对复考之等,如同即已,不同,则详其程文,当从初考,或从复考为定,即不得别立等。是时王荆公以初考所定第一人皆未允者,于行间别取一人为状首杨乐道守法以为不可。议论未决,太常少卿朱从道时为封弥官,闻之,谓同舍曰:“二公何用力争,从道十日前已闻王俊民为状元,事必前定,二公恨自苦耳。”即而二人各以己意进禀,而诏从荆公之请。及发封,乃王俊民也。详定官得别立等,自此始,遂为定制。
【译文】
嘉佑年间,礼部上报进士名额完后,皇上还没有举行殿试,京城里就谣传王俊民是状元,不知道谣言从哪儿传出来的,人们也不知道王俊民是什么样的人。到殿试时,王安石当时担任知制诰,与天章阁待制杨乐道两人任详定官。过去的制度规定,殿试举人,设立初考官,先确定等级,再密封好,把他送给审查考官,再定一次等级,才一交一 付详定官,打开初考官所定的等级,用来对照审查考官的等级,如果相同就可以,不同就要审核那进呈的文章,确定按照初考还是审查的等级为准,也就是不能另外确定等级。那时王安石认为初考官、审查考官所定的第一人都不恰当,就在同等级中另外选了1人为状元,杨乐道遵守规章,认为不能这样。两人商议又作不出决定,太常少卿朱从道当时任密封官,听说这事,对同僚说:“两位何必费力争执,从道我10天前已经听说王俊民是状元了,这样的事一定早已定好,两位可惜自找苦吃了”不久,两人各自把自己的想法向皇帝报告,皇上诏令采纳王安市的请求。等到打开密封的名单,就是王俊民。详定官可以另外确定等级就从这时开始。并且成为了固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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