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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贡布雷 3

  我听到姨妈在里面房内低声地自言自语。她说起话来总是轻声细语,因为她认为自己头脑里有什么东西已经破碎,在里面飘浮着,她若大声说话,那东西就会移动,但是她又忍不住长久的沉默,即使身边没有人在场她也得自言自语,因为她相信这对肺部有益,能防止血液停滞,对于她常犯的胸闷气憋也有缓解的功效。她整天有气无力地苟延残喘,每一点小小的感觉都看得非同小可,她使这些感觉具有活动不定的机能,所以更难以憋在心里。由于没有知己可以对之倾诉,她只好自言自语,于是滔滔不绝的独白成为她唯一的活动方式。不幸,想什么就说什么的习惯一旦形成,她也就顾不得隔墙有耳了,所以我常听她自言自语说:“我准是没有记错,又是一夜没睡。”(因为她的大言不惭莫过于自称日夜不睡,我们全家上下言谈中也都始终尊重她的这种说法,不露半点马脚。例如,早晨弗朗索瓦丝不是去“叫醒她”,而是到她的“屋里去”;当我的姨妈想在白天打个瞌睡,我们就说她要“思考思考”,或者说她想“闭目养神”;她一旦自己说漏嘴,忘乎所以地说“什么什么把我惊醒了”或者“我梦见什么什么”之类,话一出口她自己先就羞红了脸,接着便很快恢复常态。)
  我在外间稍候片刻之后,进去向她请安;弗朗索瓦丝正给她沏茶。倘若我的姨妈那时感到心绪不宁,她就吩咐以药代茶。遇到这种情况,总由我负责从药袋里把一定量的椴花茶倒进一只小碟,然后倾入开水。干燥的花梗变得弯弯曲曲,梗梗相勾地组成荒诞不经的图案,其中绽出一朵朵苍白的小花,像是由哪位画家按照最完美的装饰意图有心点缀上去的。失去了本色或者改变了原貌的叶片变成了一堆七零八落的碎片,有的像飞虫透明的翅翼,有的像一枚标签的白色的反面,有的像一瓣玫瑰,跟鸟儿叼来筑巢的材料一样,聚集到一起,编织成片。无数琐碎的细枝末节,倘若马虎应付,本来都可能忽略掉的,只是药剂师不惮麻烦才作了这样精细的炮制,但这些细枝末节却给我喜出望外的愉快,等于在一本书中惊喜地发现某位熟人的大名,我从这些细枝末节中认出它们原本是地地道道的椴花叶梗,与我在车站大街的椴树枝上所见略同;外表有所不同,恰恰是因为它们不是赝品,而是地道的真货,只是它们已经老化。每一种新的品格都只是老品格的变态,所以我在一团团小小的灰色泡沫中辨认出枝头初绽的绿芽;尤其是那片圆月形的嫣红宜人的反光,把细梗丛中的小花一朵朵衬托得好似挂在枝头的金色的玫瑰,等于投射在墙面上的一丝微光,让人约摸看出哪个部位曾经有过一幅壁画;这反光也成为一种标记,标明椴树上哪个部位曾经“彩色斑斓”,哪个部位本来就没有色泽,同时它还向我证明,这些花瓣在点缀药袋以前曾经为春日的黄昏散布过醉人的芳香。这嫣红的烛光仍留有它们昔日的颜色,只是已经半明半灭,在残烛上昏昏摇曳,好比花儿欲谢,时近黄昏。片刻之后,姨妈会在她品尝残花枯叶香味的那杯热茶中,泡一块“小玛德莱娜”,待点心泡软以后,就送我尝一口。
  她的床这一面有一个柠檬木的黄色立柜和一张既当药案又当供桌的桌子,上面是一尊圣母像和一瓶维希圣泉水,下面放了几本祷文和一些药方,祈祷和服药所需的一切都齐全了,不至于耽误早上服药和黄昏祈祷。床的那一面贴近窗户,街景尽收眼底。她从早到晚就像波斯王公披阅史册那样地研读贡布雷街头的日常要事,说它日常,其实风味之古老胜似远古史册;尔后,她同弗朗索瓦丝一起对见闻进行评述。
  我到姨妈那里不出五分钟就被她打发走了,她怕我太耗费她的精神。她把苍白淡漠的前额凑到我的唇边。在早晨那个时候,她额前的假发还没有梳理,脊骨像荆冠上的芒刺鼓出睡衣,又像一串诵经用的念珠。她对我说:“可怜的孩子,你走吧,快去准备做弥撒;你要是在楼下遇到弗朗索瓦丝,就叫她别在下面光贪玩,早点上楼来看看我有什么需要她照料的。”
  照料她多年的弗朗索瓦丝那时已经想到自己早晚有一天要专门侍候我们,所以我们住在那里的几个月当中,她确实对我姨妈不甚尽心。我小时候在来到贡布雷前,莱奥妮姨妈还年年到巴黎她母亲家过冬,那时我跟弗朗索瓦丝很生疏;有一年正月初一,母亲领我去姑祖母家拜年,进门前妈妈给我一张五法郎的钞票,嘱咐说:“千万别给错了,你听我说过‘你好,弗朗索瓦丝’之后,再把钱给她;到时候我会轻轻捅你一下胳膊的。”我们一走进姨妈家的过厅,便影影绰绰瞅见一顶白得耀眼、挺括纤薄得像糖丝织成的便帽下面堆着一副预表感激的笑容。
  那就是弗朗索瓦丝;只见她像神龛里的圣徒塑像似的,一动不动地站在门框里。待我们适应了门厅的幽暗之后,才分辨出她的表情中含有与人为善的无私的爱,以及发自肺腑的对上等人的尊敬,而能得到新年礼物的希望更在她内心最美好的部位激发出这样的敬爱之情。妈妈使劲地拧了一下我的手臂,大声说道:“你好,弗朗索瓦丝。”听到这一信号,我赶紧松开手指,让钞票落到虽说半推半就却已经伸了过来的那只手的掌心。但是,自从我们住到贡布雷之后,弗朗索瓦丝成了我最熟悉的人。她最乐于侍候我们,至少在开头那几年,她侍候我们像侍候我姨妈那样地尽心尽力,实际上她对我们更加巴结,因为我们除了同她的主人是一家人之外,还具备另一种魅力:她尊重无形中连结家庭成员的血缘关系,尊重的程度不亚于古希腊的悲剧诗人,况且我们不是她惯常侍候的主人。我们到达贡布雷的那天,她迎接我们时有多高兴!我们是复活节之前到达的。她埋怨天气还不转暖,害得我们一路挨冻;那时节倒确实寒风砭骨。我的妈妈问她的女儿可好?侄儿外甥们是否安康?还问到她的外孙乖不乖?她打算把他培养成什么人?小外孙长得像不像外祖母?
  等大伙儿走开之后,妈妈还同她谈起她的父母,打听他们在世时的生活细节,因为妈妈知道弗朗索瓦丝在父母去世之后,好多年中都还伤心落泪。
  妈妈早就看出来了:弗朗索瓦丝不喜欢女婿,因为他破坏了她同女儿相依为命的乐趣,只要女婿在场,她就无法同女儿畅叙家常。所以,每当弗朗索瓦丝到距离贡布雷几里以外的地方去看望女儿,妈妈总要笑呵呵地对她说:“弗朗索瓦丝,今天倘若赶上朱利安有事出门,你就只好同玛格丽特单独过这一整天了,不用说你会感到遗憾的,不过你总能将就,是不是?”听到这话,弗朗索瓦丝就哈哈笑道:“夫人,您什么事都看得一清二楚;您的眼光比给奥克达夫夫人查病的爱克斯光还要厉害(爱克斯光这几个字,她故意说得佶屈聱牙,而且莞尔一笑,像是自我解嘲,笑自己无知至此,居然也搬弄科学名词儿),人家肚皮里有什么东西,您一看就透。”说罢,她就躲开了,仿佛对人家的关心感到过意不去,也可能是为了躲到一边去免得人家看到她抹眼泪。在妈妈之前,还从没有人使她产生过这样暖人心怀的激动,她头一回感到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幸福,自己的痛苦,除她自己这样一个苦老太婆之外,还能有别人关心,还能成为另一位妇女悲喜的缘由。
  我们住在贡布雷的那些日子里,我的姨妈也只好牺牲掉一些同弗朗索瓦丝做伴的时间,因为她知道我的母亲对这位聪明勤快的女用人有多器重。打从清早五点起,弗朗索瓦丝就拾掇得干净利索地下厨干活了,她那顶软帽上的褶裥,一条条挺括漂亮,像刚出炉的瓷胎;她打扮得跟去教堂做大弥撒似的。她干什么都在行,像马一样吃苦耐劳,无论身体好坏,总是闷头干活,而且轻手轻脚,跟没有干活一样。倘若妈妈要杯热水或者要点咖啡,在姨妈的女用人当中只有她才会端来滚烫的开水或者热咖啡。她是那样一类的用人,既让生客一见就讨厌(也许因为他们心中有数,知道他们对眼前的客人一无所求,主人宁可客人不上门也不会把他们辞退,所以他们犯不着巴结客人,对客人不免怠慢),又得到主人分外的宠信,因为主人考验过他们的实际能力,表面的讨好和低眉顺眼的絮叨固然能给客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却往往掩盖无法调教的低能,故而主人反倒并不在乎。
  弗朗索瓦丝先把我的外祖父母和父母侍候安顿好,然后才上楼侍候我的姨妈服用蛋白酶,同时问她午饭要吃什么。她一到楼上,就不易避开某些问题,得发表见解或作出解释了。
  “弗朗索瓦丝,你倒想想看,古比尔夫人居然比平时晚了一刻钟来找她的姐姐;她要是在路上再多磨蹭一会儿,恐怕要在弥撒开始之后才能赶到教堂了。”
  “咳,敢情!”弗朗索瓦丝答道。
  “弗朗索瓦丝,你要是早来五分钟,你就能看到安贝夫人了,她手里的那捆芦笋比加洛大娘菜摊上的要粗上两倍。你想法子向她的女用人打听打听,她是从哪儿弄来的?今年你做什么配菜都少不了放芦笋,你很可以为咱们家的那几位旅行家也弄点这么粗的芦笋来嘛。”
  “没有什么奇怪的,那是从神甫先生的园子里弄来的。”弗朗索瓦丝说。
  “哈!你真能哄人,可怜的弗朗索瓦丝,”我的姨妈耸耸肩膀接口道,“从神甫先生的园子里弄来的!你明明知道他那儿的芦笋长得又小又坏。告诉你吧,她手里的芦笋,足足有胳膊那么粗呢。当然,不是你的胳膊,而是像我的这条今年又瘦了许多的胳膊。弗朗索瓦丝,你没有听到这嗡嗡的钟声吗?闹得我脑袋都要炸了!”
  “没有,奥克达夫夫人。”
  “啊!可怜的孩子,足见你的脑袋真结实,这是托上帝的福。刚才拉马格洛娜找比普罗大夫来了。大夫紧跟着就同她一起走了,他们是在鸟儿街那边拐弯的,准是哪家孩子病了。”
  “哎哟!我的上帝,”弗朗索瓦丝叹息道。她听不得有谁遭难,即使在天涯海角有一位她压根儿不认识的人遇到不幸的消息传到她的耳里,她也总要连连叹息。
  “弗朗索瓦丝,这丧钟究竟是为谁在敲呀?啊,我的上帝,该是为卢梭夫人敲丧钟了。瞧我,怎么居然忘了:她在那天夜里就过世了。啊!我也快了,善良的上帝该把我召回去了,自从我可怜的奥克达夫归天之后,我这脑袋就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害得你白白为我耗费许多光阴,我的孩子!”
  “不,奥克达夫夫人,我的光阴没有那么金贵。时间本是上帝白给的,又没有要咱们破费。我现在得去看看火灭了没有。”
  弗朗索瓦丝和我的姨妈就这样对当天发生的第一批事件,在上午联合评述了一场。但是有时候发生的事件具有相当神秘、相当严重的性质,我的姨妈感到不能坐等弗朗索瓦丝上楼之后再论短长,于是整幢房子里响起四下震耳的铃声。
  “可是,奥克达夫夫人,现在还不到服用蛋白酶的钟点呀,”赶上楼来的弗朗索瓦丝说道,“莫不是您感到有些乏力,顶不住吗?”
  “不是的,弗朗索瓦丝,”姨妈说,“要说乏力,你是知道的,如今我已难得有什么时候不感到衰竭的了;我早晚有那么一天跟卢梭夫人一样,自己还没有明白过来就咽气了。我倒不是为了这个才打铃叫你的。你没有料到吧?我刚才看得一清二楚,就跟现在看到你一样,我看到古比尔夫人领着一个女孩子走过去,那个女孩子我居然压根儿不认识!你赶紧到加米杂货铺去买两个苏的盐,戴奥多尔不至于不告诉你她是谁家的孩子。”
  “准是比班先生的女儿,”弗朗索瓦丝更愿意当场作出解释,因为她今天上午已经到加米杂货铺去过两次了。
  “比班先生的女儿!哦!你真能哄人,可怜的弗朗索瓦丝!照你说,我还能认不出她来吗?”
  “我没说是他的大女儿,奥克达夫夫人,我说是他的小女儿,那个在儒伊寄读的小丫头。我好像早晨就见到过她。”
  “啊!除非像你说的,”姨妈说,“那她准是来过节的。没错!不用再打听了,她准是来过节的,这么说来,咱们呆会儿准能见到萨士拉夫人来敲她妹妹家的门,吃午饭嘛!没错!我刚才看到加洛班点心铺的小伙计提了一盒果馅大饼走过。你瞧着吧,这饼准是送到古比尔夫人家去的。”
  “古比尔夫人家只要一来客人,奥克达夫夫人,您就等着瞧吧,她的那一帮人不久都会赶来吃午饭的,现在已经不早了。”弗朗索瓦丝说罢急于下楼张罗午饭,心安理得地抛下我的姨妈独自观景消遣。
  “哪里!中午以前不会来。”我的姨妈无可奈何地接口道,说着,她担心地看一眼座钟,但只是偷偷的一瞥,免得让人发现万事不管的她,居然对古比尔夫人要请谁来吃饭,有如此高的雅兴打听,可恨的是这种兴致可能还得有劳她干等个把钟头。“偏偏又要赶到我吃午饭的时候才来!”她自言自语地咕哝道。吃午饭对于她来说是种相当称心的消遣,她不希望有别的事情打扰,“你千万别忘了:把我的奶油鸡蛋放在一只平底盘里。”只有平底盘上才画有人物,我的姨妈每顿饭都要看着解闷。她戴上眼镜,辨认当天盘子上的人物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和神灯。她一面看,一面微笑着说:“很好,很好。”
  “我倒可以上加米杂货铺去一趟,探探消息……”弗朗索瓦丝看出我的姨妈不再打发她去杂货铺,便这样说道。
  “不,不必了,那准是比班小姐。我的可怜的弗朗索瓦丝,很对不起,为了这么一件小事我让你上来一趟。”
  然而我的姨妈心里很明白:她打铃让弗朗索瓦丝上楼,决不是为一桩小事,因为在贡布雷,一个不为人知的人简直跟神话里的神仙一样不可思议。事实上,过去每当圣灵街或者中心广场骇人听闻地出现这类人物,总会有人进行细致的调查,结果没有一次不把这类神奇人物最终纳入“熟人”之列,或者把他的为人摸得一清二楚,或者把他的身份弄清个大概,总跟贡布雷的什么人沾点亲吧。这位是索东太太的儿子,服兵役期满之后复员归来;那位是贝德罗神甫的侄女,是从修道院里出来的;还有本堂神甫的兄弟,在夏多丹当税务官,新近才退休,来这里过节。起先有人见到他们,以为贡布雷竟然出现大家不认识的人,不免心里惶惶不安,原来无非是没有一下认出来,或者没有一下弄清他们的身份罢了。其实索东太太也好,本堂神甫也好,都早就有言在先,说他们正盼望出远门的亲人回来呢。晚上,我散步回家,上楼去跟我的姨妈说说散步时的见闻,倘若我不慎说起我们在老桥附近遇到了一位外祖父不认识的人,姨妈必定失声叫道:“居然连你外祖父都不认识!啊!我才不信哪!”话虽这么说,她毕竟有点按捺不住,非要弄个水落石出不可,于是盘问外祖父:“姨父,你们在老桥附近究竟碰到谁了?连您都不认识?”——“怎么不认识,”我外祖父回答说,“那是普罗斯贝,就是布耶伯夫人家园丁的弟弟。”——“噢,他呀!”姨妈总算放心了,脸还有点红;她耸了耸肩膀,苦笑一声,补充说道:“因为他方才说你们遇到了一位您不认识的人!”所以家里的人叮嘱我以后说话千万谨慎,切不可不假思索地乱讲,惹得姨妈那样激动。贡布雷无论家畜还是居民,彼此都认识,所以倘若姨妈偶尔发现有一条她不认识的狗走过,她就必定不住地搜索枯肠,把她的推理才能和悠闲的时间全都消耗在这件难以理解的事情上去。
  “那准是萨士拉夫人的狗。”弗朗索瓦丝说道,其实她并没有十分把握,目的只在于使姨妈安心,免得她“耗费精神”。
  “好像我连萨士拉夫人的狗都不认得了!”姨妈接口道,她的批判精神轻易不接受靠不住的说法。
  “啊,是了,准是加洛班先生新近从里瑟欧带回来的那条狗。”
  “啊!除非是那条狗。”
  “据说,它可乖巧了,”弗朗索瓦丝补充说,这情报她是从戴奥多尔那里得来的,“它跟人一样机灵,总是摇头摆尾,总那么讨人喜欢,有那么一股热乎劲儿。要说牲口啊,才这么小就知道讨好,实在难得。奥克达夫夫人,我得走了,我可没有时间闲聊,这不,眼看就十点钟了,我不光是炉子没有升旺,还有一堆芦笋要削呢。”
  “什么!弗朗索瓦丝,又是芦笋!你今年真得了芦笋病了,早晚让咱们家的那几位巴黎人吃倒胃口!”
  “才不会呢,奥克达夫夫人,他们可爱吃哩。等他们从教堂做完弥撒回来,一定胃口大开,您瞧着吧,他们保管吃得津津有味。”
  “这会儿,他们一定已经在教堂里了;你最好别耽误工夫,赶紧张罗午饭去吧。”
  正当我姨妈同弗朗索瓦丝这么东一句西一句闲扯的时候,我同外祖父母和父母一起在教堂做弥撒。我多么喜欢那座教堂呀,如今想起来犹历历在目!我们进教堂时必经的古老门楼,黑石上布满了坑坑点点,边角线已经走样,被磨得凹进去一大块(门楼里面的圣水池也一样),看来进教堂的农民身上披的粗呢斗篷,以及他们小心翼翼从圣水池里撩水的手指,一次次在石头上轻轻擦过,年复一年地经过几个世纪,最终形成一股无坚不摧的力量,连顽石都经受不住,给蹭出了一道道深沟,好比天天挨车轮磕撞的界石桩子,上面总留有车轮的痕迹。教堂里掩埋着贡布雷历代神甫高贵尸骨的墓石,像是为祭殿铺下的地板,更增添了萦绕遐迩的灵气;可如今这片片墓石已失去死寂坚硬的质地,因为岁月已使它们变得酥软,而且像蜂蜜那样地溢出原先棱角分明的界限,这儿,冒出一股黄水,卷走了一个哥特式的花体大写字母,淹没了石板上惨淡的紫堇;而在别处,墓石又被紫堇覆盖得不见天日,椭圆形的拉丁铭文更显得缩成一团,使那几个缩写字母平添一层乖张的意味,同一个字里有两个字母挨得特别近,而其他的字母却被大大地拓开了距离。教堂里的彩绘玻璃窗,只要外面稍有阳光,便能闪耀光彩,所以尽管外面天色阴沉,教堂里却总是光辉灿烂;有一面彩绘玻璃窗,从上到下只被一个人物形象所占满,那人的模样跟纸牌上的大王相似;他就在上面顶天立地站着,教堂的拱顶成了他的华盖。教堂里平常不做功德法事时,中午时分,他便笼罩在斜照的蓝色的反光中(那样的日子难得遇到,教堂里空空荡荡,空气清新,阳光照在瑰丽的陈设上,显得更加堂皇,也更有人情味,再加上石雕和彩色玻璃,这里简直变得像一家中世纪风格的旅馆的接待厅,几乎具有供人歇宿的意味)。那时你能看到萨士拉夫人跪在那里咕哝几句祷文,她旁边的祈祷桌上放着一包捆扎好的点心,那是她刚从对面的糕点铺买的,准备拿回家去当午饭。另一面彩绘玻璃窗上是一座粉红色的雪山,山下是打仗的场面;它好像是雪山喷出的凌乱的雪珠直接打到玻璃上凝结而成的霜冻,又像玻璃窗上残留的雪花,只是这片片雪花被一道霞光抹上了一层红晕(无疑,就是这道霞光,把祭台的彩屏照得格外绚丽,好似这上面的五光十色,不是早就涂在石料上的颜色,倒像由外面射来的一道随时准备放出异彩的光芒当场抹上去似的)。每一面彩色大窗全都历史悠久,处处显得生意盎然,数百年的积尘银光闪闪;这一面面由彩色玻璃交织而成的亮晶晶的大挂毯,已被岁月磨蚀得经纬毕露。其中有一面窗像长条的棋盘,由百十来块长方形的小玻璃拼成,主调是蓝色的,像当年供查理六世用来解闷的一副大纸牌;但是,也许因为有一道光芒倏然闪过,也许因为我的转动的目光透过那面忽明忽暗的彩色长窗,看到了一团跃跃蹿动、瑰丽无比的烈火,顷刻间那面彩色长窗忽然迸射出孔雀尾羽那样变化多端的幽光,接着它颤颤悠悠地波动起来,形成一丝丝亮晶晶的奇幻的细雨,从岩洞般昏暗的拱顶,淅淅沥沥地沿着潮湿的岩壁滴下。我随着手执经卷的长辈往前走,仿佛走进了五光十色的岩洞,四周是诡异的钟乳石,多彩多姿;刹那间那一片片菱形的小玻璃显得清澈透明,像镶嵌在一枚硕大无朋的胸章上的蓝宝石那样坚硬,然而你又明明可以感到,在它们的后面,还有一件更令人钦慕的东西,那就是偶尔一露的阳光的微笑。在这片沐着宝石般湛蓝柔和的光波中,它是那样清晰可辨,跟广场石板上或集市草堆中的阳光一样。在复活节前我们到达贡布雷的最初几个星期天,虽然大地仍是光秃秃的、黑黝黝的,但阳光的微笑却给了我们安慰,它在这里,像历史上圣路易的子孙们遇到过的那个载入史册的春天一样,使装点着忘我草的那面金碧辉煌的大彩窗放射出灿烂的光芒。
  两幅立经挂毯描绘爱丝苔尔受冕的场面(根据传统,阿絮埃吕斯王的相貌被描绘得像一位法国国王,而爱丝苔尔的形象则同国王所宠爱的盖尔芒特家的某位贵夫人相似),挂毯上的颜色已褪得模糊不清,倒给画面增添一种表现力,一种立体感,一种亮度:爱丝苔尔唇上的淡红色越出了嘴唇的轮廓线;她的连衣裙上的黄色,显得那么滑腻,那么厚实,仿佛已板结成块,吹来一股气流就能把它整块掀掉似的。在这幅丝线和羊毛交织成的挂毯的下半部,树木还绿得那样鲜艳,可是上半部已经“年久色衰”,因而深色树干上发黄的高枝,苍白得十分显眼,好像有一道无形的阳光,以强烈的斜照,把它们晒黄,晒褪了它们一半的颜色。这一切,尤其是教堂里那些珍贵的文物,原先是由历史上的名人传下来的,他们在我的心目中几乎成了传奇人物(那个精雕细刻的金十字架,据说是圣埃罗瓦的杰作,由达戈贝敕赐教堂的,还有日耳曼路易的王子们的合葬墓,墓身由斑石砌成,上面镶着金丝彩釉的青铜雕刻),正因为有这些东西,我们在教堂就座之后,我才有如临奇境之感,就像乡下人走进神仙到过的山谷,能在一块岩石上,一棵树身上,一片水塘中,惊喜地发现神仙经过的明显的痕迹。凡此种种,都使这座教堂在我的心目中与城里的其他地方完全有别:这座建筑可以说占据了四维空间——第四维就是时间,它像一艘船扬帆在世纪的长河中航行,驶过一柱又一柱,一厅又一厅,它所赢得、所超越的似乎不仅仅是多少公尺,而是一个朝代又一个朝代,它是胜利者。它把严酷粗野的十一世纪,隐匿在厚实的墙壁中,沉重的拱梁下填满了大块碎石,把风洞堵得严严密密,只有门廊附近登上钟楼的楼梯才在墙上破开一条深深的槽口,露出一点往昔的遗迹。但是,即使在那里,也有重重叠叠哥特式的、风姿绰约的拱门,一个挨着一个地挡着,让外人一眼看不到楼梯,好比一群千娇百媚的大姐姐,笑吟吟地挡住了身后土里土气、哭哭啼啼、衣衫寒酸的小弟弟。教堂的塔楼,直刺青天,高高地屹立在广场之上;它当年曾静观过圣路易的英姿,今天似乎仍看得到他的风采。教堂的地下室深深地陷入中世纪的黑夜中;戴奥多尔和他的姐姐摸索着把我们领到幽暗的拱顶下,天花板上鼓出一道道粗壮的筋脉,像一只巨大的蝙蝠张开的翼膜。两位领路人用一支蜡烛给我们照亮了西格贝王的小公主的坟墓,坟墓中央有一个深坑——像墓穴的遗迹——据传那是由一盏水晶灯落下时砸出来的:“法兰克公主被杀的当夜,原来由金链吊在现在后殿那个地方的一盏水晶灯忽然脱钩落下,灯罩没有破碎,火焰也没有熄灭,只是砸进了石头,灯的分量居然使顽石塌陷。”
  贡布雷教堂的后殿,能正经地提到它吗?它那么粗糙,毫无艺术可言,甚至没有半点宗教情调。从外面看,由于它对着的那个十字路口在下坡,它的外墙底下垫了一层乱石砌成的墙基,石头东一块西一块地凸出在外,毫无教堂的特色。窗户好像开得很高很高,总的看起来,不大像教堂,倒像监狱。不用说,后来当我想到我生平所见到过的其他教堂的富丽堂皇的后殿,我从来没有想到把它们同贡布雷教堂的后殿进行比较。只是有一回,我在内地的一条小胡同的拐角处,发现三条胡同的交叉口,有一面粗糙的高墙,上面的窗户也开得很高,跟贡布雷教堂后殿的那面墙的外观一样不成比例。那时,我没有像在参观夏特勒大教堂或者兰姆大教堂时那样细细探究宗教感情在那些建筑物中怎样有力地得到了体现,我只是情不自禁地叫了声:“教堂!”
  教堂!它同住宅紧挨紧连;在圣伊莱尔街,它的北门介于两家紧邻之间:一边是拉班先生的药房,一边是卢瓦索夫人的住宅。它同这两家墙挨墙,没有丝毫距离,它就像贡布雷的普通居民之家,如果贡布雷的街上编有门牌号码的话,它也可以有个门牌号码;邮差早晨送信的时候,在走出拉班先生的药房,还未走进卢瓦索夫人的住宅之前,似乎本应该在它的门口停一停的;然而在教堂和非教堂之间,却有一道我的思想始终不能逾越的界线。尽管卢瓦索夫人的窗前有几棵倒挂金钟,习惯于不知趣地纵容耷拉着脑袋的枝叶到处乱蹿,那上面的花朵开到一定时候,总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的红得发紫的面孔贴到教堂阴沉的墙上去凉快凉快,我觉得倒挂金钟并不因此而沾上灵气;在花朵和它们所投靠的阴沉的墙面之间,我的肉眼虽看不到有半点间隙,但是在我的心目中,却存在着一个不可逾越的深渊。
  圣伊莱尔街的钟楼,老远就能看到;在贡布雷市容还没有出现的远方,它那令人难忘的面貌就已经露出地平线了。复活节的那个星期,当火车把我们从巴黎送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父亲看见它轮番地驰过地平线上的每一层折痕,钟楼上的风信鸽朝东南西北四方转动。父亲说:“好,把毯子都收起来,咱们到了。”有一次,我们到离贡布雷很远的地方散步,有一段道路很狭窄,旋而豁然开朗,眼前出现一大片四周被枝柯参差的森林团团围住的平地,只见圣伊莱尔街钟楼细巧的塔尖,冒出在树梢之上;它呈淡红色,显得那样宜人,那样苗条,亭亭玉立在天边,仿佛有谁故意在这幅尽是天然景物的图画的天空部位,用指甲抠出一道艺术的记号,作为表明有人居住的唯一标志。再靠近些,就能看到四方形塔楼的残迹了。半圮的塔楼仍簇拥钟楼而立,只是比它要矮些;塔身石块上的暗红的色调,尤其令人惊叹。在秋雾凄迷的早晨,那情状宛如一派彤云叆叇的葡萄园上兀立着一堆攀满红色爬山虎的废墟。
  我们回家的时候,外祖母常常让我在广场上滞留片刻,好看看教堂的钟楼。塔楼上的窗户两个一组,分层排列,间距规整而独具一格,人的五官若具有这种比例才显得端庄而美丽。从楼上,每隔一阵飞出一群暮鸦;它们呱呱地转圈翩跹,好似原先听凭它们扑腾腾栖落的古塔,忽然变得难以安身,仿佛隙缝间释放出某种动荡不停的元素,把它们从塔里轰了出来。待它们把暮霭苍茫的淡紫色帷幕到处划遍之后,又突然安静下来,钻回塔里去栖息;充满凶兆的塔楼重新变成安居的福地。有几只乌鸦散歇在小钟楼的塔尖,看上去一动不动,说不定它们正盯住一只小虫,准备下喙,就像稳坐钓鱼台的渔夫准备抬竿,停歇在浪尖的海鸥准备啄鱼似的。不知为什么,我的外祖母觉得圣伊莱尔钟楼没有一丝一毫庸俗、浮夸和鄙吝之气,因为她喜爱自然景物和天才的作品,并认为唯有自然和天才之作才富于有益的影响;至于自然景物,当然不可假手人工,比如我的姑祖母的园子经园丁一弄,自然反而受到糟踏。这教堂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显得从本质上就与别的建筑不同,而真正意识到它别具一格,确定它的存在具有个性、敢于独树一帜的则是它的钟楼。为教堂立言的,也是这座钟楼。我尤其相信,我的外祖母在贡布雷钟楼的身上,模糊地见到了她心目中最可贵的东西,那就是既自然又不凡的气派。她对建筑学一窍不通,但她说:“孩子们,你们尽管可以笑我,也许从规范上说,这座钟楼并不美,但是它老态龙钟的怪样,我看了很受用。我甚至相信,倘若它会弹钢琴的话,一定不会弹得干巴无味的。”她望着塔身,眼睛顺着砖石的坡度,顺着塔身优雅的张力向上望去,只见斜线越往上越靠近,就像合十祈祷的双手;我的心似乎同箭一样地向上飞去,她的目光也随着塔身跃然上升;她对已经风化的古老的石塔露出友好的微笑,当时仅仅在塔尖还残留着些许夕阳。自从塔身进入这一光照区之后,每一片石头便被阳光照得轻飘飘起来,仿佛突然间显得又高又远,像一首歌用提高八度的尖音来演唱一样。
  是圣伊莱尔钟楼,使城里的各行各业、每时每刻和各种观点,都具有形式、取得结果和得到认可。从我的房间望去,我只能见到它外铺石板的塔基;但是,在炎热的夏季的某个星期天早晨,我一看到那些石板像一团黑色的太阳在烨烨放光,我就会想:“天哪!九点钟了!如果我想要在去教堂做弥撒之前还有时间向姨妈请安的话,那现在就得做准备了。”因为我确切地知道太阳照临广场时是什么颜色,我感觉得到外面的气温和市场上的尘埃,感觉得到妈妈在做弥撒前会去买东西的那家店铺门前的遮篷的投影。店堂里有一股未经漂白的本色布的气味,妈妈也许去买块手绢之类的东西,店掌柜会绷直了身子吩咐伙计拿出货来给妈妈挑选,他自己则准备关店门,而且早已到后面去穿好了节日的上衣和洗净了双手。他有每隔五分钟就搓一次手的习惯,即使遇到最不痛快的场合,他也要踌躇满志地、精明强干地搓他的那双手。
  做完弥撒,我们走进店堂,吩咐戴奥多尔给我们一份比平时要大的奶油圆面包,因为我们的表亲趁着好天气从梯贝齐赶来同我们一起吃午饭。那时我们眼前的钟楼周身披着灿烂的阳光,金光闪闪、焦黄诱人,简直像一块硕大无朋的节日奶油面包,它的塔尖直戳蓝色的天空。黄昏时,当我散步归来,想到呆会儿我得向母亲道晚安,而且将一整夜见不到她,这时钟楼反倒因为白日已尽而显得格外温柔,它倚着苍白的天空,像靠在深褐色的丝绒坐垫上似的,天空在它的压力下微微塌陷,仿佛为它腾出地方安息,并且裹住了它的四周;围着塔身飞翔的鸟类的叫声更衬托出它的寂静,更拔高了它的尖顶,使它具有某种难以言传的意味。
  即使我们走到教堂后面某条已经看不到教堂的街上,那里房舍的布局似乎也是由钟楼在哪里出现而定的;也许它出现在看不到教堂的地方才更显得惊心动魄。当然,另有不少钟楼在这类景观中比它壮丽,我的脑海里就有好几幅钟楼屹立在鳞次栉比的屋顶之上的图景,但它们同贡布雷阴沉街景中出现的那座钟楼相比,艺术上各有异趣。我永远也忘不了巴尔贝克附近有一座属诺曼第省的引人入胜的城市,城里有两所十八世纪留下的、款式宜人的府邸,从许多方面说,我喜欢这两处建筑,并且打心眼儿里崇拜。从那个有一溜台阶通往河沿的花园看去,一座哥特式教堂的塔尖恰恰夹在它们中间。教堂本身被那两所府邸遮去,但塔尖却像它们楼面的屋顶,像加在楼顶的装饰,但是,它的格局又是那样不同,那样可贵,那样多姿,那样娇艳,那样光鲜,使人一下子便看出它同下面的建筑并无关系,正等于在海滩上两块并列的漂亮的卵石之间,夹着一只尖塔形的、色泽鲜艳的贝壳,它那红得发紫、带有涡纹的尖头,同卵石毕竟不构成一体。甚至在巴黎,在最丑陋的地区,我记得有一个窗户,从那里望出去,是一幅由好几条街道的凌乱的屋顶组成的画面,你可以在前景、中景、甚至远景的某个层次,看到一座紫色钟楼的圆顶,有时它发红,也有时,茫茫雾霭从灰濛濛中离析出黑影,洗印出最精美的“照片”,使它呈现为高雅的黑色,这就是圣奥古斯丁教堂的钟楼,它使巴黎的这一景象,具有皮兰内西笔下的某些罗马风光的特征。但是,无论我的记忆用哪一种笔法来描绘当年所见的情景,我都无法把失去多年的感触在记忆的版画中重现。感触使我们端详一件事物不仅把它当做观赏的对象,而且相信它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没有一幅记忆的版画能独立地保全我内心生活的某一完整的部分,如同我忆及从贡布雷教堂后面的街上所见到的钟楼的种种景象,那样完整地保留着当年的心境。五点钟看到它,那是上邮局去取信的时候,只见它在左面离我们几幢房屋远的地方,突然孤零零地矗起它的塔尖,超过一溜屋脊;如果返身想去问候萨士拉夫人的近况,那么你眼前的那溜屋脊就会随着你走下另一面的斜坡而降低,你知道得在钟楼过后的第二条街拐弯;如果你还朝前走,向车站那边走去,你侧眼看看钟楼,它就会向你展示新的屋脊和新的楼面,就像某种固体在它演变的某一时刻突然被人发现;或者,你从维福纳河的沿岸看去,教堂的后殿显得在高处蹲着。它那鼓起的肌肉仿佛迸发出钟楼借以向空中发射箭头的力量。总之,无论你在哪里,你的眼光都得落到钟楼的身上,它总高踞于一切之上,在一个意想不到的高处把房舍召集到它的跟前。在我的心目中,它像上帝的手指;上帝本人可能隐迹于芸芸众生之间,我并不会因此而混淆上帝与凡人的区别。直到今天还是一样,倘若我在内地的哪一座大城市,或者在巴黎我不熟悉的哪一个地段,为我“指点迷津”的路人把远处某家医院的钟楼或者某所修道院里高高顶着僧帽帽尖的钟楼作为标志指给我看,告诉我该走那条街,我的记忆会立刻在那钟楼的楼身,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同我所钟爱、现在已经消失的钟楼的外貌,多少有相似之处。如果那路人回过头来,看看我有没有走错路,他会惊讶地发觉,我已把该走的路和该办的事置诸脑后,一连几个钟头呆立在钟楼前苦思冥想地追忆,而且在我的内心深处感到从遗忘中夺回来的地盘逐渐变得结实,并得到重建。于是,我大概比刚才问路的时候更为焦虑地在寻问自己的道路,我转过一条街……但是……这是在我自己的心中寻问。
  在回家的路上,我们经常能遇到勒格朗丹先生。他在巴黎当工程师,所以除了休假之外,他只能在星期六晚上到贡布雷的庄园来,呆到星期一早晨再走。他是那种除了科技专业在行,而且成绩出色之外,还具有其他文化修养的人,例如文学、艺术方面的修养;这对他们所从事的专业完全无用,只在谈吐方面可资益助。这些人比许多文学家更有文采(那时我们并不知道勒格朗丹先生作为作家也颇有名气,当我们得知有位著名的音乐家曾经根据他的诗谱过曲,我们还大吃一惊呢),也比许多画家更“出手不凡”;据他们自己想,他们眼前的生活对他们并不合适,因而他们对待实际从事的职业,要么夹杂着幻想而漫不经心,要么高傲地、鄙夷地力求做好,既隐忍苦衷,又兢兢业业。勒格朗丹先生高高的个子,风度潇洒,留着两撇长长的淡黄色的小胡子,显得既有思想又很精明;蔚蓝色的目光透出看破一切的神情。他举止彬彬有礼,谈锋之健是我们前所未闻的。他在我们全家人的心目中是生活高雅的精英人物的典型,我们总引以为楷模。我的外祖母只嫌他一点不足,就是他说起话来过于讲究,有点像书面语言,不像他戴的大花领结总那样飘逸而自然,不像他身上那件学生装式的单排扣上衣总那样洒脱而随意。我的外祖母还因为他经常攻击贵族、攻击摆阔讲排场、攻击趋炎附势,而且措辞激烈,感到惊讶。她说:“圣保罗说到有种罪过不可原谅,一定是指这类恶习。”
  追求虚荣是我的外祖母所无法体会、甚至无法理解的一种感情,所以她认为完全不必这样大动肝火去贬斥它。况且,既然勒格朗丹先生的姐姐嫁给了巴尔贝克附近一位下诺曼第省的贵族,他还这样激烈地攻击贵族,甚至埋怨革命没有把他们全都推上断头台,我的外祖母认为未免有失厚道。
  “朋友们,你们好!”他迎上前来,对我们说,“你们住在这里真是有幸;明天我得返回巴黎,钻到我的窝里去了。啊!”他又堆起他独有的、稍带讥讽、略含失意、更有点漫不经心的微笑补充说道,“当然,在我家里,没用的东西倒应有尽有,唯独缺少最必要的东西——一大片像这样的蓝天。小伙子,尽量在你的生活里始终保持一片蓝天吧,”他转身对我说,“你有一颗难能可贵的心,你具有艺术家的天赋,别让它缺少应有的东西。”
  我们一回到家里,我的姨妈就派人来问:古比尔夫人做弥撒是不是迟到了。我们无法回答,反而给她增添烦恼:我们告诉她说,有个画家去教堂临摹坏家伙希尔贝的彩绘玻璃窗了。于是弗朗索瓦丝立刻被派往杂货铺打听,结果一无所获,因为戴奥多尔不在。此人身兼两职,在教堂他是唱诗班成员,在杂货铺他是店堂伙计,既能从教堂里得到消息,又同社会各集团的人都打交道,所以城里的事他无所不知。
  “唉!”我的姨妈叹了口气,“我真希望欧拉莉快点来。其实只有她才能告诉我真相。”
  欧拉莉是个又瘸又聋、爽直泼辣的老姑娘,从小在拉布勒东纳里夫人家帮工,夫人死后,她也随即“退休”,在教堂旁边找到一间房子往下,经常出来做做礼拜,在没有礼拜的时候,她自己默默祈祷,或者给戴奥多尔搭把手,帮点忙;其余时间,她用来探望几位像我姨妈那样的病人,她把做弥撒和做晚祷的时候所发生的事情告诉我的莱奥妮姨妈。她本来有一笔老东家给的年金养老,不过她倒不轻视捞外快,常常到本堂神甫或者贡布雷僧侣界的其他头面人物那里去搜罗些内衣被单来浆洗。她身穿披风,头戴白色小便帽,打扮得跟吃教会饭的人差不多。皮肤病使她的一部分面颊和弯曲的鼻梁呈现凤仙花那样鲜艳刺目的桃红色。她的来访一向是莱奥妮姨妈的一大乐事,因为除了本堂神甫之外,姨妈早已把其他客人逐个拒之于门外了,她认为那些人错就错在属于她所憎恶的两类人之列:第一类人最差劲,是姨妈首先要甩开的,他们劝她不要“顾影自怜”,还鼓吹“阳光下走走,吃点带血的烤牛肉,比卧床和服药对她更有补益”之类的邪端异说,尽管有人采取消极态度,只以某种形式的沉默表示不赞成姨妈的做法,或者笑笑表示怀疑;至于另一类人,看来真以为姨妈的病情比她自己估计的还要严重,至少同她自己所说的一样严重。比如,姨妈几经斟酌,听从了弗朗索瓦丝殷切的劝说,允许他们上楼来看望她,他们中就有人表现得太辜负姨妈的抬举,居然怯生生地说:“您不认为遇到好天气出去稍微活动活动会好些吗?”有人倒相反,听姨妈说罢“今天我很不好,很不好,要完了,可怜的朋友们呀”,他们竟接茬说:“啊!身体不好嘛!不过您这样也还能拖一阵呢。”上述两种人,虽然表现不同,有一点倒肯定一样,那就是从此被拒于门外。当我的姨妈从床上看到圣灵街有这号人显然正前来看她,当她听到门铃已被拉响时,她的脸上顿时出现害怕的表情。如果说,弗朗索瓦丝见此情状觉得有趣,那么,她更为姨妈总有巧妙办法把他们打发走而拍手称快,更为他们没有见到姨妈,反而碰了一鼻子灰而乐不可支。她打心眼儿里佩服我的姨妈,她认为自己的女东家比那些人要优越,所以才不愿让他们登门。
  总而言之,我的姨妈既要求人家赞成她卧床服药的做法,又要求人家同情她的病痛,还要求人家说些宽心话,担保她早晚会康复。
  而欧拉莉对此最在行。我的姨妈尽管一分钟之内能说上几十遍:“我完了,可怜的欧拉莉。”欧拉莉准能答上几十遍:“奥克达夫夫人,您对自己的病知道得这么透彻,那么您准能活上一百年,就像昨天萨士兰夫人对我说的那样。”(欧拉莉的坚定不移的信念之一,就是认准了萨士拉夫人其实叫萨士兰夫人,尽管经验无数次地对她进行纠正,仍不足以打破她的这一信念。)
  “我倒不求活上一百年。”我的姨妈说;她不喜欢人家用确切的日期来判定她能有的寿限。
  此外,欧拉莉还善于给我姨妈解闷,又不让她累着。这是谁都没有的本领。所以她的来访对于姨妈来说是莫大的愉快。她每星期天必来,除非有意外事缠身。对欧拉莉又将来访的期望,开始着实让我姨妈高兴好几天,可惜这很快就转化为痛苦,就像挨饿的人饿过了头,虽说欧拉莉才晚来一小会儿。等待欧拉莉的兴奋心情拖延过久就变成不堪忍受的折磨;我的姨妈不停地看钟点、打哈欠,一阵阵感到心力交瘁、支持不住了。要是欧拉莉来访的门铃声直到天黑,在我的姨妈已无指望的时候才打响,她反倒感到伤心难受了。事实上,每个礼拜天,她最牵肠挂肚的一件事不过是欧拉莉的来访。吃罢午饭,弗朗索瓦丝急于等我们早早离开饭厅,她好赶上楼去“忙乎”我的姨妈。但是(尤其自从晴朗的天气在贡布雷定居下来之后),当正午时分的崇高的钟声给圣伊莱尔塔楼上音响的王冠缀上十二朵转瞬即逝的小花、使袅袅余音在我们的餐桌边,在也是亲切地来自教堂的圣饼的附近,缭绕萦回了很久之后,我们仍久久地坐在饰有“一千零一夜”图画的平底碟前懒得动弹,因为炎热,尤其是因为吃得太饱,我们无力离席。所谓太饱,因为,除了鸡蛋、排骨、土豆、果酱、烤饼等几道已经不必预告、每餐必备的食品外,弗朗索瓦丝还根据庄稼地和果园的收成,海鲜捕捞所得,市场供应,邻里馈赠,以及她自己的烹调天才所能提供的东西,另外添几道菜,因此,我们的食谱,就像十三世纪人们在大教堂门上雕刻的四面浮雕一样,多少反映了一年四季和人生兴衰的节奏。添一条鲜鱼,因为鱼贩子担保它特别新鲜;添一只火鸡,因为她赶巧在鲁森维尔的市场上碰上一只肥美的;添一道骨髓蓟菜汤,因为她以前没有用这种做法给我们做过;添一盘烤羊腿,因为去外面透过新鲜空气之后一定胃口大开,况且到吃晚饭足足有七小时,有足够的时间把羊腿烤到骨脱肉酥;菠菜是为了换换口味;杏子是因为刚刚上市,街上还难得见到;醋栗是因为再过半个月就吃不上了;草莓是斯万先生特意送来的;樱桃是园子里那棵两年不结果的樱桃树又重新结出的第一批果实;奶酪是我一向爱吃的;杏仁糕是她昨天定做的;奶油圆球面包倒是我们的贡献。上述各道食品吃罢之后,专为我们做的、特别是专门献给我识货的父亲品尝的巧克力冰淇淋端了上来,那是弗朗索瓦丝别出心裁、精心制作的个人作品,就像一首短小、轻盈的应景诗,其中凝聚着作者的全部才智。谁要是拒绝品尝,说什么“我吃完了,不想吃了”,谁就立刻沦入“大老粗”之列,正等于艺术家送他一幅作品,明明价值在于作者的意图和作者的签名,他却只看重作品的重量和作品所用的材料。甚至在盘子里留下一滴残汁,也是不礼貌的表示,其程度相当于没有听完一首曲子,当着作曲家的面站起来就走一样严重。
  我的母亲终于对我说:“得了,别没完没了地在这儿待着了,要是你嫌外面太热,就上你自己的房间去,但是你得先透透空气,免得一离开餐桌就看书。”我于是坐到水泵和水槽附近的一条没有靠背的长凳上去。水槽像哥特式的井栏,雕有好几条火龙的图案,粗糙的石面上刻下了火龙的流线型的、包含寓意的体态,十分生动。长凳恰好在一株丁香树的树荫下;园子的这个角落有一扇便门开向圣灵街;在一片荒芜的土地上,矗立着一座独立的建筑,突出在正屋之外,门前有两级台阶,那是厨房外做粗活的小屋。从外面看去,可以影影绰绰看到里面的地上铺着斑岩一般闪闪发光的红色石板,这小屋与其说是弗朗索瓦丝的“洞府”,倒不如说更像供奉维纳斯女神的小庙,里面堆满了奶制品商人、水果店老板、菜贩子等人送来的供品,他们有些是从相当远的村落来的,就为了给“女神”献上他们田园里的时鲜。小屋屋脊上总有一只鸽子在咕咕啼叫。
  早先,我并不在这小庙周围的神圣的树林中久留,因为我在上楼读书之前,总要先到外祖父的兄弟阿道夫外叔祖父居住的楼下那间起坐间去呆一会儿。阿道夫外叔祖父是位老军人,以少将衔退休。他那间屋子难得照进阳光,即使窗户大开,听凭外面的热气进去,屋里也仍然无穷无尽地散发出一股幽幽的凉气,既有林区的风味,又有王政时代的盎然古风,好比走进猎场的废弃的楼阁,能让人的嗅觉久久地沉醉于梦境之中。但是,我不进阿道夫外叔祖的单间已有很多年了,因为他同我们家发生过一场误会,不再来贡布雷小住。这事是由我惹起的,经过情形如下:
  在巴黎的时候,家里每个月派我去看他一两次,那时他总是刚吃完午饭,穿着家常便服,侍候他的仆人穿的是紫白两色相间的条纹布工作服。外叔祖父咕哝着埋怨我好久没来看他了,没人理他了;他给我吃块杏仁饼或者一只橘子,我们穿过一间客厅,那里从来也没有人会停下坐一会儿;客厅里没有炉火,墙上装点着镀金的装饰线脚,天花板刷上蓝色,说是模仿天空;家具都蒙上了缎面垫套,跟外祖父家一样,只是这儿用的是大黄缎面;我们经过客厅,走进被外叔祖父称为“工作室”的那个房间。只见墙上挂了几幅版画,大凡是黑色衬底上有一位丰满、肉感、皮色粉红的女神,或驾一辆战车,或踩一只圆球,或在额前缀有一颗五角星;第二帝国时期这类画很受欢迎,因为一般认为画里有一种庞贝的情调。后来人们很讨厌这类画,有人之所以又开始喜欢起来,虽然说法不一,其实只有一个原因:这类画具有第二帝国的情调。我同外叔祖父一直坐在这里,直到他的听差替车夫来问什么时候用车。外叔祖父沉吟良久,在一边纳罕的听差如果稍有动弹,仿佛就会扰乱他沉思似的,于是他只得全神贯注地等待他作出始终如一的回答。外叔祖父经过一番周密的斟酌,终于说出了从来不变的决定:“两点一刻。”听差惊讶地重复了一遍,但决无二话:“两点一刻?……好,我告诉他去。”
  在那个时期,我热爱戏剧,但这只是柏拉图式的爱,因为我的父母还一直没有允许我去看戏,所以我把看戏的乐趣,想象得相当不符合实际;我几乎以为每个观众眼中的舞台布景,都像是通过立体镜才看到似的,只为他一个人存在,尽管同其他观众所看到的上千种其他景象大致一样,但各人所见只属各人。
  每天上午,我都要跑到广告亭去看看又有什么新戏预告。每一出预告的新戏都给我的想象提供种种梦想,而天下最无利害关系又最令人开怀的,莫过于这些梦想了;同组成剧名的每一个单字紧密相关的形象,还有墨迹未干、被糨糊弄得鼓鼓囊囊的海报的颜色,更助长了我的想象。海报上剧名赫然在目,除了《赛萨·奚罗多的遗嘱》或《欧迪普斯王》之类的古怪剧目外(这类剧目不会出现在“喜剧歌剧院”的绿色海报上,而只出现在“法兰西喜剧院”的酡红色的海报上),最大相径庭的要算《王冠上的钻石》和《黑色的多米诺骨牌》这两出戏的海报了:一张是发亮的羽白色,另一张像带有神秘色彩的黑缎。我的父母向我宣告:我第一次去剧院,必须就这两出戏中选一出。于是我接连对它们的剧名进行钻研,因为我的有关这两出戏的全部知识只是它们的剧名。我殚精竭虑地想逐一抓住它们可能给我带来的乐趣,然后进行比较,最后我费尽力气,把一出戏想象成光彩夺目、气宇轩昂,另一出戏则温情脉脉、缠绵悱恻,结果我还是不能决定我的取舍,正等于上最后一道甜食时,问我要牛奶米糕还是要奶油巧克力一样。
  我与我的同学们谈论演员,虽然那时我对演技还一无所知,却认为在艺术借以体现的一切形式中,演技是首要的形式,通过演技,我才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是艺术,同样一段台词,这位演员和那位演员在朗诵方法和声调处理方面各不相同,我觉得其中最琐细的差别都具有无法估量的意义。我根据有关这一演员和那一演员的传闻,把他们按才艺的高低排了个先后,这些名单我成天独自默诵,最后在我的脑海中凝固,像结成了硬块,弄得我头脑僵硬。
  后来,我上中学,每当我趁老师转身的机会同一位新朋友窃窃私语时,我的第一问题总是问他是否去过剧院,是否认为最了不起的演员是戈特,其次是德洛内,等等。倘若他认为法布夫尔不如迪龙,或者德洛内名列戈克兰之后,那时我的心目中戈克兰便失去磐石般的坚固性,突然松动起来,退缩到二等,德洛内也取得了神奇的灵活性,丰富的活跃性,而屈居第四;这样的变动使我的头脑得到软化,得到滋养,竟有繁花似锦、生动活泼之感。
  虽说我对演员们如此着迷,虽说有一天下午我见到莫邦从法兰西剧院出来顿时感到爱的激动和爱的痛苦,但是当我见到某家剧院门前某位赫赫巨星的大名烨烨生辉,当我见到一辆马头上缀满玫瑰花的双座轿车从街上驰过,车窗里露出一位据我想可能是演员的女子的倩影,那时我内心的激荡更久久不能平息,我多么无能为力地、多么痛苦地努力设想她们的私生活啊!我虽把最有名的女演员按才艺的高低排出如下的名次:萨拉·贝恩纳特,拉贝玛,巴代,玛德莱娜·布洛昂,霞娜·萨马里,但是,无论先后我对她们全都关心。我的外叔祖父认识不少女演员和一些“交际花”,我分辨不清后者同女演员的差别。他把她们请到家中做客。我们之所以只在某些日子去看望他,是因为其他日子有那些女客登门,家里人一向不愿与她们打照面。至少我们家持这一主张,因为从我的外叔祖父那方面说,他跟那些可能从来没有结过婚的风流寡妇、跟那些虽大名鼎鼎、其实出身靠不大住的伯爵夫人过于随便的态度,他把她们介绍给我的外祖母时所说的奉承话,或者他把祖传的首饰送给她们,以巴结讨好,等等,早已不止一次引起他同我的外祖父之间的龃龉。平日交谈中如果出现某位女演员的名字,我常听到我的父亲笑着对我的母亲说:“这是你叔叔的一位女朋友。”当时我想,有多少大人物恐怕开始一连好几年都巴结不上那样的女人,给她写信不理,登门拜访,她又打发门房拒之门外:我的外叔祖父倒说不定有办法让我这样初出茅庐的青年免受这番折腾,他可以在自己的家里把我介绍给许多人都无法接近、但对他来说却是知心朋友的女演员。
  因此——我借口有一门课改了时间,不仅已经耽误了我好几次不能去看外叔祖父,而且以后还会没有空去——有一天(那并不是专门留给我们去看他的日子),我们家午饭比平时吃得早,我便趁机上街,并没有去看家里允许我单独去看的新戏海报,而是一口气跑到了外叔祖父那里。我注意到他家门口停着一辆双驾马车,马的护眼罩上,跟车夫上衣的扣眼上一样,插着一朵红色的康乃馨。我从楼梯上就听到一个女人的嬉笑声,等我一拉门铃,里面的声音反而戛然而止,一片寂静之后是连续的关门声。听差终于出来开门,见到是我,显得很尴尬,声称我的外叔祖父现在正忙着,恐怕抽不出身来见我。他正打算进去禀报,只听到里面传出刚才的女人的声音:“啊,不!让他进来;一分钟就行,我一定会很高兴的。从您的写字台上的那张照片来看,他跟他的妈妈,也就是您的侄女,长得很像,您的侄女的照片挨着的那张照片不就是他吗?我倒是想要见见这孩子,哪怕见一面呢。”
  我听到我的外叔祖父咕哝着表示不高兴;最后,听差请我进去。
  桌子上,有一盘跟平时一样的杏仁饼;我的外叔祖父仍穿着那件家常便服,但是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位身穿粉红色丝绸长裙、脖子上挂着一条长长的珍珠项链的年轻女子,她正把最后一瓣橘子放进嘴里。我一时拿不定主意,不知该称呼她夫人还是小姐。我憋红了脸,不敢朝她那面看,生怕同她答话。我过去亲了亲外叔祖父。她笑眯眯地望着我。我的外叔祖父对她说:“这是我的侄外孙。”既没有告诉她我姓什么,也没有把她的名字告诉我,大约是因为自从同我的外祖父发生过龃龉之后,他尽可能避免家庭成员同他的这类朋友接触。
  “他长得多像他的母亲。”那女的说。
  “您也不过是在照片上见过我的侄女。”我的外叔祖父连忙粗声粗气地接口道。
  “对不起,亲爱的朋友,去年您生病的时候,我在楼梯上曾经同她照过面。确实,我也只是一闪而过地瞅了一眼,你们这儿的楼梯又那么黑;但是,这一眼足以使我对她钦佩了。这瘦小的年轻人眼睛长得挺美,还有这儿,”她说着,用手指划了一下额头下面,“您的侄女儿是不是跟您同姓?”她问我的外叔祖父。
  “这孩子更像他的父亲。”我的外叔祖父咕哝着说;他既不想提到我妈妈的姓,以间接地介绍我,更不想作进一步的说明,“他完全像他的父亲,也像我故世的母亲。”
  “我不认识他的父亲,”穿粉红色长裙的女子微微歪着脑袋说道,“也从来没有见过您那位故世的母亲。我的朋友,您一定记得,咱们是在您遭受丧母之痛后不久才相识的。”
  我感到有些失望,因为这位少妇同我在家里见到过的其他标致女子,尤其是同我每逢大年初一都要去拜年的一位表亲家的千金并无二致。我的外叔祖父的这位女朋友,除了衣着更为讲究之外,那眼神也同样机敏而和善,表情既坦诚又动人。我在她身上没有发现女演员照片上一般有的那种使我倾慕的舞台风度,也没有看到应该同她的私生活相呼应的那种妖媚的表情。我难以相信她竟是交际花,而且如果我没有见到门口停着的那辆双驾轿车,没有见到她那身粉红色的丝裙和那串珍珠项链,没有早就听说我的外叔祖父尽结识些最高级的交际花,我恐怕更难相信眼前这位风韵不俗的女子就是其中的一位。但是,我不明白的是供她们住华屋、坐轿车,让她们打扮得珠光宝气,不惜为她们倾家荡产的金屋藏娇的百万富翁,又怎能从这样平凡、这样规矩的女子那里得到愉快呢?然而,想到她们私生活应有的情状,我更为她们的不道德感到迷惑不解。如果这种不道德具体化为一个特殊的形象出现在我的面前,那么这种不道德就会像一部小说、一件丑闻的隐秘部分那样地不露痕迹。但恰恰是那件丑闻使她们脱离了中产阶级的家庭和她们待人和善的父母,使她们扶摇直上地变为一代佳丽,出入交际场所,赢得显赫的名声。眼前的这位女子,面部表情和说话的声调同我所认识的其他许多妇女并无两样,这就使我不由得把她看做良家千金,其实她早已无家可依了。
  这时我们已经走进外叔祖父的工作室。我的外叔祖父请她抽烟,只因有我在场,他多少显得有些尴尬。
  “不,”她说,“亲爱的,您知道我只抽得惯大公爵送给我的那种烟卷。我跟大公爵说了,您也馋那种烟卷。”说着,她从烟盒里掏出好几支印有金色外文字样的纸烟。忽然,她又说:“我一定在您这里见到过这孩子的父亲,他不就是您的侄女婿吗?我怎么能忘呢?他那样和气,我觉得他文雅极了。”她说得既谦虚又热情。但是,我深知父亲待人一向矜持冷漠,想到他当时一定绷着脸皮,现在却被说成文雅极了,我不禁狼狈不堪,因为他很可能表现得并不风雅,这种过高的评价,同他在礼节方面的欠缺实在太不相称。后来我才体会到,这些既无所事事又用心良苦的妇女所扮演的角色,其魅力之一正在于此:她们以她们的热情、她们的才能,以及优美的感情所具备的一种梦境和她们不必破费便可轻易到手的一种金玉般的华彩,像名贵而细巧的嵌饰,把男人们毛糙而缺乏磨砺的生活装点得富丽堂皇。对于梦境,她们同艺术家们一样,既不追求实际价值,也不让它局限于现实生活,例如我的外叔祖父穿着宽松的便服在吸烟室中接待的这位女士,她以娇美的体态,粉红色的丝绸长裙,周身的珠光宝气,以及她同大公爵的交情所散发出来的那种高贵气派,给烟雾缭绕的室内增添了异样的光辉;同样,她随口说了句对我父亲的评价,说得非常讲究,使这句话别具一格,有一种高雅的意味,再加上她以亮晶晶的目光看上一眼,等于给这句话镶上一颗光华熠熠的钻石,其中既包含谦恭之意,又透出感激之情,这句话从她嘴里说出便成了一件艺术珍品,一件“文雅极了”的宝贝。
  “好吧,孩子,你该回去了。”外叔祖父对我说。
  我站起来,克制不住想去吻一下粉衣女郎的手,但,我觉得这样做恐怕过于孟浪,简直类似抢劫。我的心怦怦乱跳,心里盘算着:“该做还是不该做?”后来,我不再考虑该做什么,而是能做什么,我以一种盲目的、反常的动作,连刚才我找到的有利于这样做的种种理由也全都抛置不顾了:我上前抓住她伸过来的手,把它送到我的唇边。
  “他多可爱啊!已经知道巴结女人喜欢了,这是跟他的外叔祖父学的。将来准成为十全十美的绅士。”她又咬文嚼字地加上这么一句,故意把绅士这个词儿说得带点英国口音。“用跟我们一衣带水的英国邻居的话来说,哪天他能不能过来喝a cup of tea?到时候,上午给我发一封‘蓝笺’就行了,我准来奉陪。”
  当时我还不知道“蓝笺”是什么意思。她的话我有一半听不懂。我怕有些问话若不回答会有失礼貌,所以我始终全神贯注地听,结果感到非常吃力。
  “不,不,这不可能。”我的外叔祖父耸耸肩膀,说道,“他忙得很,他很用功。他的功课门门得奖。”他又低声地——声音压得很低,怕我听见后纠正——补充说道。“谁说得准呢?也许他将来是雨果第二,或是福拉贝尔之类的人物。这您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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