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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廉泉五听原则

  清代的陶廉泉担任山东蒙阴县知县时,有个叫却家乐的人,用刀砍伤了自己嫡亲伯母的头颅、面庞和腰部三处部位,然后来县府自首。但他吞吞吐吐,并不提供物证。陶廉泉接案后,即派员将受害者却某氏接到公堂上查验伤情。仵作验伤快完毕时,却某氏大喊道:“堂上难道没有聪明的人吗?谁是凶手我早已知道了,就是报案的却家乐啊!”
  陶廉泉心里好生奇怪:凶手不是自首了吗?便说:“你讲下去。”
  却某氏道:“这个侄儿闯进我的卧室时,我开始还以为他是小偷哩,便将小儿子藏匿在床底下,自己躲在屋门后观察。却家乐见床上没有人,返身就走,他也没有拿走什么财物。他走到门前发现了我,便向我连砍三刀。当时虽然夜晚,但我对他的面影看得很是真切。等他离开后,我才觉得伤痛发作,连呼救命。他叔父、族人、邻居一齐涌到我房里来张望,独独却家乐没有来。后来却家族长去叫他,他隔了好一会才来。大家又是批评又是请求,他才答应前来县府报案。我见到的经过就是如此,万望秉公审判。”
  陶知县听了,详细地研究了此案,觉得:无论是自首者还是揭发凶手的受害者,都没有提供物证,单凭他们的言语是不能作为判案凭据的。怎么办呢?便一边打发却某氏回家休养,一边指派差役装扮成罪犯,同却家乐关在一间囚房里。那个假罪犯很快就同却家乐混得很熟,成了难友。
  一天,假罪犯发现却家乐脱掉外衣,自己吮吸内衣上的污秽。他起先还以为却家乐有什么怪癖呢,后仔细一看,才发现他是在吮吸血迹。这是什么道理呢?他便将情况秘密报告知县陶公。陶公立即派人到监牢将却家乐的内在剥下,连同却家乐一起解到公堂上审讯。反复盘问下,却家乐只得供认:血迹是受害人却某氏的;吮吸掉血迹,为的是消灭罪证,好让官府难以判决他的罪行。物证找到了,案子就可以判定了。却某氏伤势很重,听说案子已经定案,自家的冤仇可以申雪,便放心地死去了。陶廉泉便妥善安置了她小儿子,将却家乐判处死刑抵命。
  陶廉泉的儿子陶玉耕说:“我跟随父亲已有十几年,见他审案都是依照《周礼》五听的原则进行,即:辞听,听他的言语;色听,看他的表情;气听,察他的呼吸;耳听,望他怎样听人说话;目听,研究他的眼神,决不轻易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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