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与恋爱
二十岁,刚刚由一重重的浓雾中升上来,眼前一片大好江山,却不敢快步奔去,只怕那是海市蜃楼。好似二十岁的年纪,不是自大便是自卑,面对展现在这一个阶段的人与事,新鲜中透着摸不着边际的迷茫和胆怯。毕竟,这是太看重自己的那份“是否被认同”才产生的心态,回想起来,亦是可怜又可悯的。
我没有参加联考进入大学,而是凭两三篇印成铅字的文章加上两幅画、一封陈情书信才进入当年的文化学院做选读生的。这十分公平,一样缴学费,一起与同学上课,一律参加考试,唯一的不同是,同学们必须穿土黄色的制服参加周会,而我不必,同学们毕业时得到学历的认可,而我没有。不相同的地方,十分微小而不足道,心甘情愿地感激。再说,不用穿那种土黄色的外套,实在是太好了。
注册的时候仍是艰难的,排了很久的队伍,轮到自己上前去,讷讷地涨红了脸,名单上不会印出我的名号,一再地解释情况,换来的大半是一句:“你等着,等最后再来办理。”等着等着,眼看办事的人收了文件,挨上去要缴费,换来的往往是讶然与不耐烦:“跟你讲没有你的名字,怎么搞不清楚的?”好不容易勉勉强强收了学费,被人睇着冷冷地来上一句:“讲人情进来的嘛——”那时候,虽然总是微微地鞠着躬,心里却马上要死要活起来。
没有讲情,只是在给创办人的信中写出了少年失学的遭遇和苦痛,信中的最后一句话至今记得,说:“区区向学之志,请求成全。”信写得十二分真诚,感动了创办人张晓峰先生。
好在注册这样的事半年才有一次,情况不大会改,但也是值得忍受的,毕竟小忍之下,换来的生活与教化是划算的。记得在入学的前一阵,院长慈爱地问我希望进入哪一门科系选读,我的心在美术系和哲学系之间挣扎了好久。父亲的意思是念美术,因为他一生的梦想是做一个运动家或艺术家,很奇怪的是,他却念了法律。我没有完成父亲的梦,进了听起来便令人茫然无措的哲学系。总认为,哲学是思想训练的基础,多接近它,必然有益的。
大学时代,回忆起来,是除了狂热读书之外,又同时投入恋爱中去的两种情景。那个年纪,对于智慧的追求如饥似渴,而对于一生憧憬的爱情,亦是期待付出和追寻。同学之间,是虚荣的,深觉本身知识的浅薄与欠缺,这使我们产生自卑,彼此比来比去,比的不是容貌和衣着,比不停的是谈吐和思想。要是有个同学看了一本自己尚没有发现的好书,在班上说了出来,起码当时要强的我,必然急着去找一找,细心地阅读体会,下星期夜谈时立即给她好看。这真是虚荣,而也因为这份激励和你死我活的争美,读书成了一生的习惯,但却不再为着虚荣的理由了。
恋爱嘛,那也是自自然然,花到了时候与季节,必然是要开的,没有任何理由躲开这自然的现象,只是入了大学,便更加理直气壮起来。
其实,我从小便非常喜欢幻想,小说看多了,生活中接触的少数几个异性,便成了少年情怀中白马王子的替身,他们或是我的老师,或是邻家那个老穿淡蓝衬衫的大学生,或是影片中的男主角,或是贾宝玉,或是林冲,或是堂哥的一位同学……年龄不同,角色互异。这种种想象出来的倾慕使得平淡的生活曲折而复杂,在当时,是一种精神上的维他命,安全而又不可或缺。
进入大学之后,同学之间十二分地友爱,这是难能可贵的经验。同学们近乎手足之情的关爱,使我初踏入人群里时,便增加了一份对人世的信任。虽然哲学系的我们几乎天天腻在一起上课、吃饭、坐车、夜谈、辩论、阅读、郊游,可是彼此之间却是越来越单纯,好似除了书本及所谓的“人生观法”以外,再没有可能发生知识之外的化学作用。在那样“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日子里,内心竟然隐藏着一丝丝欠缺与空虚的感觉。
我知道那是什么。
缺乏爱情的寂寞,是一种潜伏的恐慌,在那种年龄里,如果没有爱情,就是考试得了一百分,也会觉得生命交了白卷,再说,我的学期总平均成绩只有八十五分。
大二的那一年刚刚开始,我拿了一百九十元台币的稿费,舍不得藏私,拿出来请全班同学在校园外面的小食店吃中饭。菜还没有上来,门口进来了一个旁系的同学,恰好他认识我们班上的一个同学,双方打了招呼,我们请他一起来吃饭。就在他拉着椅子坐下来的那一霎间,我的心里有声音在说:“噢,你来了。”
选男朋友和买鞋子是十分相似的一件事情,看了几百双鞋,店员小姐不耐烦,追问到底要什么花色和式样的,自己往往说不明白,但是,当你一眼看见一双合意的,立即就知道是它了。可怕的是,视觉心灵上的选择,并不代表那双鞋子舒适合脚,能够穿一辈子。
总而言之,那种灯火阑珊处的蓦然回首,至今想来仍是感动的。这件事情不来则已,一来便立即粉身碎骨,当年不顾一切的爱恋和燃烧,是一个年轻生命中极为需要的经验和明证,证明了一刹永恒的真实存在与价值。
奇怪的是,学业并没有因为生命的关注不同而退步,事实上,我从来没有不关注智慧的追寻,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一直跟着这位男朋友——如同亲人般的男同学,到大学三年级。随着相处时日的增加,恋爱并不是小说中形容的空洞和不真实,许多观念的改变、生活的日渐踏实、对文学热烈的爱、对生命的尊重、未来的信心、自我肯定、自我期许……都来自这一份爱情中由于对方高于我太多的思想而给予的潜移默化。
结果仍是分手了,知道双方都太年轻,现实生活中没有立即可用的形式可以使这份至情得到成全。
离开台湾的我,在一年后,与这位朋友淡了音讯。那是自然,是造化,也是最合情合理的一种结束,不能幼稚地视为双方的变心,只能作为一切分离的解释。
相聚时的一切悲欢,付出得真诚,而分别的事实又来得自自然然,没有任何一方在这份肯定的至情中强求以结合为终场,在我看来,这是一种认知与胸襟,其中没有遗憾,有的是极为明确的面对事实的成长。
回想起来,在那样的年纪里,这种对待感情的态度,仍是可贵的,虽然我也同时付出过血泪和反省。
那一场恋爱,若一定要用成败来论断的话,它是成功的,其中许多真理,书本中得不着的“直接真理”,使我日后的人生受益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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