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将相不和 李罗相争匕首见(2)
李小龙不见嘉禾丝毫动静,疑窦丛生,想法愈发的古怪。他忽而偏执地认为:是因为他答应为邵氏公司拍《神龙》一片,邵氏与嘉禾是仇敌,邹文怀自然十分不满,趁机来整他。
邹文怀不满,“挨整”的李小龙更为不满,一定要当邹文怀的面,狠狠发泄他的愤懑。
暴烈强悍的李小龙,几乎人人见之人人伯。殊不知,这位“东方功夫第一人”也有可怕之人。他怕的人,说出来谁也不敢相信——他在家怕老婆,在外怕老板。
莲达与邹文怀,皆是极柔、极善、极温、极弱之人。此两人,一位是贤妻良母,一位是一介书生,皆手无缚鸡之力,焉能使虎胆牛劲的李小龙生畏?
这大概可从中国古代的-阴-阳五行说中寻究答案,-阴-可化阳,柔可克刚,软可制硬……莲达的性*情为人,前文已有较详尽的介绍。据李小龙的朋友亲人 回忆,从未见李小龙向莲达发过脾气。李小龙对莲达的“怕”,自然不是胆怯,而是对莲达的依赖,莲达有时会像哄小孩似地照料或奉劝李小龙。
邹文怀还不算极懦善之人,他做人功夫炉火纯青,能摸准李小龙的牛脾气,牵住这条蛮牛的鼻子走。邹文怀外柔内刚,李小龙对他总有几分敬畏。他事业上依赖邹文怀,自立门户创办协和公司,实际上并未“自立”,邹文怀仍是他实质上的老板。
李小龙对嘉禾愤懑之极,仍末失理智,未向邹文怀发难。结果是愈憋火气愈大,恨不得找个茬一古脑儿发泄出来。
这天,邹文怀邀他的导演和制片罗维夫妇在试映室看《人蛇恋》,这部进口片质量低下,在泰国本地却颇为卖座。三人边看,边议论该片究竟有何可取之处。
片子放到一半,李小龙来到嘉禾写字楼,问邹文怀在哪里。职员说在试映室跟罗维夫妇一道看片,李小龙陡然怒发冲冠,冲进了试映室,拉一张靠椅往罗维面前一横,与罗维面对面坐着,劈头盖脑骂了起来。
罗维、刘亮华、邹文怀皆错愕不已。李小龙跟罗维断交,已有一个年头,平时俩人谁也不睬谁。这其间,罗维为了避免跟李小龙矛盾的激化,在任何场合,非但不说李小龙的坏话,连涉及李小龙的一切都尽量回避。李小龙这般做法,真是莫名其妙。
李小龙与罗维是旧仇,跟邹文怀却是新怨。他总算找到一个可以发泄的人,把对邹文怀的不满,没头没脑地倾泻到罗维头上。大意是:你们嘉禾在搞我的鬼:嘉 禾没有我,哪会有今天!没有你嘉禾,我哪里不好去,满世界都在找我合作拍片!好像罗维是嘉禾的老板。因事情太突然,罗维夫妇和邹文怀三人仍觉莫名其妙。
在许多场合,罗维也是个心傲脾气大之人。可他遇到李小龙就十分地无奈,李小龙服软不服硬,脾气比他还暴。因此,罗维一声不吭,任凭李小龙破口大骂,只当是在骂别人。
俩人坐得很近,罗维给李小龙喷了一脸的唾沫星子,那欲走不能、欲还嘴亦不能的窘境,真叫人同情。邹文怀觉得李小龙太蛮横无礼,过来劝说。李小龙的火气也渲泄得差不多了,就由着邹文怀等人拉拉扯扯劝出试片室。
本来事情可慢慢平息下去。罗维夫人刘亮华,见丈夫无故遭此侮辱,又想到自己把李小龙从好莱坞的困境中解救出来,多少有恩于李小龙,心想就看她刘亮华的面子,也不该对罗维这样。
刘亮华越想越有气,忍不住从试映室跑出来,批评起李小龙来。这一弄,把李小龙刚刚熄下的怒火又呼地点燃。他大概还记得“好男不跟女斗”这句民间箴言,撇下刘亮华,又暴跳如雷,跑回到试映室,继续戳着罗维鼻子骂。
众人把欲跟进去的刘亮华拉往别处,怕她参与其中,会起火上浇油的作用。
李小龙这回是真骂罗维了,因为他觉得跟邹文怀仅仅是一些疙瘩,而对罗维才真正有深仇大恨。李小龙的神情,就像一只被激怒的恶虎。
罗维虽是心怯,但末显出惊慌失措。因为李小龙一再宣称,他绝不会对不会功夫的人动武,更不会对老者和弱者施以暴力。罗维两者都兼而有之,所以一动不动,一言不发。
大概是国骂不解心头之恨,李小龙改用起“洋骂”来,满口美式英语的脏话。罗维听不懂,只当是聋子不知李小龙在骂,心中还暗暗好笑。
罗维吓不倒威、骂不改色*,使得李小龙很失面子。李小龙恼羞成怒,便解下系腰的皮带。众人一惊,以为李小龙欲鞭打罗维,却见他从皮带暗囊中抽出一把四寸来长的锋利小刀!
李小龙捏着小刀,用刀尖指着罗维的要穴,作欲刺状;旁观的几个女演员,吓得花颜失色*,尖声怪叫。而罗维,此刻倒显示出难得的大将风度,镇静着不动。
李小龙咬牙切齿,捏刀突刺,当然只是快触皮肉又倏地缩回。可这情景,也够惊险,罗维吓得脸色*泛白,情况已是万分危急!
邹文怀不顾一切从背后抱住李小龙,同时另几位也去拉他。李小龙大概觉得发泄得差不多了,由大家把他架出试映室。
过了一会儿,罗维走出试映室,神情冷峻且愠怒。他一声不响走进办公室,拨通电话向警方报告。在香港,藏械或携械行为,属于违法,更何况是有人持械行凶。
没多时,街口响起警车声。当时,李小龙显出惊惶失措之色*,可见他只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而并非蓄意加害于罗维。
在警察进门之前,邹文怀已为李小龙作了应急安排。
罗维向警察报告李小龙威胁他的性*命,自然要提起那条暗藏尖刀的“追命带”。警察立即找李小龙要来那条皮带。然而,李小龙腰间根本没罗维所描述的“追命带”。
邹文怀为李小龙作伪证,说李小龙样子虽凶,只是虚张声势,扬言要用刀杀人,其实根本没有带刀云云。
警察看李小龙心神不定的样子,知道内有蹊跷。不管怎样,李小龙恫吓威胁对方,仍有行凶企图,鉴于李小龙是大明星,警察只是平和地批评李小龙几句,要他在“今后不得再有同样事件”保证书上签名,便开了一线之恩,使李小龙免去了追究法律责任之难。
事发之后,罗维对一朋友说:他明明晓得那条皮带是本公司内的同仁所藏起来的,而他当时很可以要求警方作出深入的搜查,但转念一想,李小龙说什么总是公司里的同事,所谓“家丑不可外扬”,故而隐忍下来,这就叫做“得饶人处且饶人”。
当晚,李小龙在跟一位电影公司老板通电话中提及这事。
对方吃惊道:“你怎能胡乱签字?法律上的事,你不承认,又没有旁证,就不算数的,你这样做那等于是你的认罪供状啊!”
李小龙一夜未眠,越想越不安,一大早,赶往嘉禾,如犯错知改的小孩,向邹文怀讨回那张“保证书”。
精明过度的邹文怀微笑道:“好哇,保证书在警方手里,我现在就陪你去拿。”邹文怀忙收拾东西,欲陪李小龙去,说:“就不知那些警察会作何种想法?”李小龙怕再惹出麻烦,竟不敢去。
“罗维报警事件”被嘉禾的人瞒住,因为毕竟是内部的事。外面虽有风言风语,却难以证实。待李小龙死后,《明报》才刊出一篇详情报道,港人这才知道,李小龙果真有一条暗藏凶器的“追命带”,也证实了罗维当时并没向警方报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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