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故乡与成长 第五章 家族怪人
1
我受教育的地点不仅局限于汉尼巴尔的公立小学,还包括我哥哥奥里昂办的报馆。在报馆的时候,我干过包括编辑工作的任何工作。我的文笔吸引了镇上的人,“但他们对我不是钦佩”(我哥哥说)。
奥里昂·克莱门斯,我的哥哥,1825年生于位于田纳西州的詹姆斯敦。他是父母的长子。姐姐玛格丽特生于他和我之间——在1839年,她九岁时死在了位于密苏里州的佛罗里达村。我也出生在那里。同样在那里出生的还有我的另一个姐姐帕梅拉,她是塞缪尔·伊·莫菲特的妈妈。一辈子她都是病歪歪的,一年前,也就是七十五岁时,她死于纽约近郊。我还有一个死于1842年的弟弟本杰明。
奥里昂在被人们称为“东田纳西的丘陵”的詹姆斯敦的小木屋中度过了他的童年。那个地方人烟稀少,那里的原始人对外部世界一无所知,简直可以说是无知得就像附近森林里的野兽那样。后来我们全家迁到了佛罗里达,再后来又到了汉尼巴尔,奥里昂那时十岁。在十五六岁时,他被送到了圣路易,在那里学印刷。他有一个显著特点是做事热心。每天早晨醒来,总是为了这样或那样的事干得非常热心,这样就能消耗掉一整天的精力。到了晚上,那股火才算是熄灭了。可到了第二天早上,他的热情又会因为某项新的兴趣燃起,甚至在他连衣服都没有穿好的时候。在他的一生中,每年的三百六十五天,都是像这样轰轰烈烈地热情度过的——一直到后来的一个早上,也就是他临死前,他手里还拿着一支笔,坐在桌边,潦草地将那一天即将燃烧的熊熊大火写了下来,并准备对这场火焰进行欣赏,一直到它晚上熄灭为止。那时候他七十二岁。不过我忘记了他另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那就是他的忧郁、消沉和绝望的心情。这个特点与他的热心做事的特点一起,日日月月地并存着。所以,它们每天一分为二——不,是融合在一起——从日出直到午夜,忽而阳光灿烂,忽而黑云密布。他确实是世界上每天都最快乐、最有希望的人;不过我想,他也是世界上每天都最悲哀的人。
在圣路易做学徒的时候,他和爱德华·贝茨交情很好,后来,此人成了林肯先生首任内阁里的人物。贝茨人非常好,他是一个著名的律师,为人非常光明磊落。他很有耐心地任凭奥里昂将每一项新的计划说给他听,他们两个共同讨论。在讨论中,他们凭借雄辩以及不可抗拒的逻辑力量取消掉计划——开始是这样办的。可是过了几个星期后,他发现根本就不需下这么大工夫,他完全可以将新计划放在一边,等到当晚它便会自生自灭。奥里昂认为自己该当个律师,于是贝茨先生就鼓励他学习法律。在学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时,法律便理所当然地被他搁在了一边,他又干起其他新玩意儿来了。他希望自己成为演说家,贝茨先生便给他进行补习。在屋子里,贝茨先生边走边对一本英文书进行高声朗读,同时还迅速地将英文翻译成法文,他还建议奥里昂也这样练习。不过奥里昂不懂法文,所以他便开始学了起来,不过这种学习的热情只持续了两三天,就被抛在了一边。
在圣路易做学徒的时候,他先后加入了不少教会,还曾在主日学校教书——教会总是随着主日学校更换。政治上,他同样也是反复无常——今天辉格党,下星期换成民主党,再下一星期又变成了政治市场上他可以找到的什么新鲜玩意儿。在此,我不妨提一下,他这漫长的一生,总是在搞宗教交易,以换景色为乐。我还可以进行解释的是,他的诚实和诚意从来都是不容怀疑的。在生意和金钱方面,他的诚实也是从来不容置疑的。虽然他经常反复、变化,但他的原则是并且始终是高尚,不可动摇。他的气质是人类气质中非常少有的混合物,特别奇特。这样的人生来办事便是凭借冲动而不是深思熟虑,这就是奥里昂的作风。无论做什么事,他的根据总是信念以及热情,做了还非常自以为是——而且不管做了什么事,好也罢,坏也罢,不好不坏也罢,二十四小时之内,他便会深陷入懊悔之中,每次都是这样。悲观主义者先天生成,而不是后天变成;乐观主义者也是先天生成,而不是后天变成。不过,我认为他是我唯一见过的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成分恰好相等的人。除了一些基本原则之外,他就像流水那样不稳定,一句话就能令他精神沮丧,另一句话又能令他飘飘然直升空中;一句表示异议的话,就能叫他感到伤心,一句表示赞成的话,又能叫他快乐得像个天使。这种奇迹般的现象,你几乎不能用理性或者哪一种心理状态来对它进行解释。反正不管怎么说,你都能够解释得通。
另外,他还有个显著的特点,上面我所说的那些,都是由这个特点产生的,那就是一种强烈想要得到人家赞成的欲望。他如此热切地要人家说好,那么如同少女般急切地要每人都称赞一声,甚至对这些称赞都不加区别,以致为了得到任何一位和他持不同意见的人的赞许,他通常都可以立刻放弃自己原来的主张、意见和信念。我要在这里清楚地进行表白的是:不论在什么时候,他总是恪守自己那些基本原则的,他从没有为了讨得谁的欢心而将这些原则放弃。像他这样在黑奴与奴隶主的环境中出生,又在这样的环境里被抚养成人的人,却从儿童时代一直到死,都始终是废奴主义的拥护者。他为人真诚、实在,磊落,表里如一。不过对于那些小的事情——像宗教、政治这一类影响不大的事——他的信念便从来不是固定的,只要有人稍表异议,他便无法继续坚持了。
他老是喜欢梦想,是一个天生的梦想家。经常性的,这个特点会叫他吃点儿苦头。在他二十三四岁时,他是个工匠。有一次,他忽然产生一个非常罗曼蒂克的念头,他想要事前不让我们知道便前往汉尼巴尔,以便给我们全家一个惊喜。要是事前通知我们的话,我们会告诉他说:我们早已搬家了,过去我们住的地方,现在住着我们的家庭医生梅雷迪思,也就是那个脾气暴躁、低嗓子的老水手,而奥里昂过去居住的那间卧室,则住着梅雷迪思医生的两个老处女姐姐。奥里昂所搭的船于半夜时分抵达了汉尼巴尔。像往常一样,他满怀着罗曼蒂克的设想,事前就急匆匆地享受了他那虚构的惊喜,心里感觉热乎乎的。对于这些,他总是事前进行享受,这是他天生的脾气。他从来都是不等事情实现,便非要对其进行梦幻般的虚构,事前进行一番享受——结果,有时他会发现事实并不如他所想象的那么完美,而且因为事与愿违,还常常吃亏。
他到家的时候,绕到后门,先脱掉了靴子,悄悄上了楼梯,到了睡着两个老处女的那个房间,一路上倒是没有吵醒睡着的人。他在黑暗中脱掉衣服,爬上了床,碰着了个什么人。他也觉得有点儿怪,可也并没有十分在意,因为他想可能是我们那个叫本的兄弟。当时正是冬天,床上非常舒服,那所谓的本令床上更舒适了——这样,他便放心地睡了起来,所有的事情都很顺利,他很满意。想到明天早晨的情景,他就从心里感到高兴。不过有些事情比他想的要来得快,并且即刻就发生了。被挤的老太开始扭动、挣扎起来,一会儿就开始半睡半醒,被挤得嘟囔起来了。奥里昂被这声音吓得半死。他既不敢起身也不敢出气。被挤的人开始了她的摸索,当她摸到奥里昂新蓄的络腮胡时,便尖声叫了起来:“妈呀,是个男人!”奥里昂一下清醒了,他快速下了床,在黑暗中急急忙忙地到处摸着他的衣服,两位老太开始尖声叫喊,等不得把全套衣服都拿到手,奥里昂便赶紧飞奔到楼梯口,朝下奔去。这个节骨眼儿上,他又被吓瘫了,因为他望见了来自楼梯下面的微弱的淡黄色烛光,他判断梅雷迪思医生就在蜡烛后面。事实证明,真的是他。他身上几乎没穿任何衣服,不过这没有关系。对于应付这类事情,他是有经验的,因为在他手里握着一把屠刀。奥里昂朝他高声大喊,这下解救了他,因为医生分辨出了他的声音。之后,他用我自小就非常仰慕的那种十分深沉的航海男低音,将住房的变化向奥里昂进行了解释,告诉他去哪里才能找到克莱门斯家,最后还说了一些非常不必要的忠告,说以后他再这么干之前,先捎个信给他本人——只要奥里昂活着,这样的忠告,他似乎再也不需要了。
2
在1847年我爸爸去世的时候,灾难发生了——这种事情通常都是如此——正好在我们开始走运时开始发生。经过了若干年穷困的折磨,我们刚开始要好过一些。那个折磨是由一个叫做艾拉·斯托特的人的欺骗行为坑害造成的。我爸爸借了几千块钱给他——在当时当地,这几千块钱可算是一笔不小的财产啊!那时我爸爸刚成功当选为地方法院的书记员。虽然这个成功不大,但对我们来说,关系重大,并且可以看出他是多么受人尊重——对他的这种尊重遍及全县。大家都认为,只要他活着,这个庄严的职位就只能是他的了。二月底,他到县政府所在地巴尔米拉宣誓就职。在回家的路上,他骑马走了十二英里,还遇到了一场雨雪,等回到家时差不多都冻僵了。接着他便得了胸膜炎,三月二十四日便逝世了。
这样,我们才出现的辉煌的好运气便被夺走了,我们又一次深深陷入了穷困之中。这种事往往都是如此。克莱门斯家开始再一次穷困潦倒了。
我爸爸去世后,有两三年,奥里昂没回汉尼巴尔,而是一直留在圣路易。他是个靠工资生活的排字工人。他用这个工资来赡养妈妈,抚养比小我两岁的弟弟亨利。我的姐姐帕梅拉用带几个学钢琴的学生所挣得的钱,来给家里一点补贴。就这样,我们对付过着艰苦的日子。在家里,我算不上负担,因为爸爸死后,我就停了学,去汉尼巴尔的《信使报》报馆里做印刷学徒工了。报馆的编辑和老板阿门特先生给我同其他学徒一样的待遇——换句话说,也就是供吃、供穿,但是不给钱。衣服每年两套,但是其中一套却经常无法实现,而另一套只要阿门特先生的旧衣服还可以穿就不会去买的。我的身材只有阿门特的一半,所以穿上他的衬衫我感到很不舒服,就好像生活在马戏团的帐篷中一般。他的裤子,我要提到耳朵边才行。
除我之外还有两个学徒。其中一个叫做韦尔斯·麦考密克,他十七八岁的样子,是个巨人。对于他来说,阿门特先生的衣服非常合身,就像蜡烛模子搭配蜡烛那样——也就是说,他憋在衣服里面,尤其是在夏天。他整天莽莽撞撞、欢天喜地。同时又很了不起。他是个可爱的伙伴,不讲究什么原则。开头,我们三个学徒还必须要同老黑奴厨子和她那个漂亮又很有规矩的黑白混血女儿一块儿在厨房里吃饭。韦尔斯为了自己高兴——通常情况下他从不为了让别人高兴去做什么事——他总是没有止境、费尽心机地公然向那个混血姑娘调情,令她非常痛苦,她的老妈妈担心得要命。她总是说:“啊,韦尔斯少爷,可不可以规矩点!”其实这就是一种默许,受到了这样的鼓励,韦尔斯自然又假装殷勤地干得更欢了。拉尔夫和我倒感觉这真是好玩极了。说实在的,老妈妈的痛苦只是装出来的。她非常清楚,按照蓄奴社会所固有的风俗习惯,只要韦尔斯高兴,他完全有同这个姑娘调情的权利。但是这个姑娘倒是真的很痛苦。她生性优雅,将韦尔斯放肆的求爱全部当成真的了。
厨房桌子上那些吃的东西的花样很少,而且不管怎么说也都是不够吃的。因此,我们这些学徒,便经常自己找生活下去的路子——我们几乎每晚都会爬入新发现的秘密入口,进入地窖去偷山芋、洋葱之类的东西,再将它们拿到我们晚上所睡的印刷间去。我们将食物放到炉子上煮熟,美美地吃了一顿。韦尔斯有一个非常了不起的煮山芋的秘诀,并且这个秘诀是他自己发明的。自从和韦尔斯相识以来,像他那种煮山芋的方法,我还只见过一次。那是1891年年底,我受德国皇帝威廉二世的命令参加一次私人宴会。当山芋被端上桌子时,我感到非常诧异,以至于特别冒失,无意间便犯下了不可原谅的罪过——也就是说,由于我对山芋大为赞赏,所以没有等到他先尝一尝,便开始向我边上的皇帝陛下发表了一通议论。在我看来,他是很真诚地要做出一副既不诧异也不生气的样子,事实上他明明已经很生气了。那些在场的,半打左右的大人物也是一样。他们都吓呆了,谁都不敢出声。这种可怕的沉默大约持续了有半分钟左右。要不是皇帝陛下自己打破了它,这沉默自然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现在,因为其他任何人都不敢将这个僵局打破。当时正是傍晚的六点半,直到将近半夜的时候,这场霜冻般的冰冷气氛才彻底融化掉了,或是说被啤酒的洪流冲刷掉了。
像我前面所提到的那样,阿门特先生是非常吝啬的,他总是将钱抠得很紧。不久后,我们这些学徒得到准许,得以从地下室上到底楼,坐到家里的桌子上,同一位名叫佩特·麦克默里的工匠一块儿吃饭。这个时候阿门特先生的理财之道还和过去相同。阿门特太太刚过门儿,她等了大半辈子,直到不久前才登上了这个高贵的位置。按照美国人的说法,她这个妇女举止得体,因为她不是把糖钵子交到我们手里,而是自己亲自为我们的咖啡加糖。但她只是做个样子出来,并不是真正要把咖啡搞甜。她似乎是将一大调羹装得满满的红糖放在每个杯子里的。不过韦尔斯对我说,她是哄人的。他说,她总是先将调羹放到咖啡里浸一浸,以便让糖能够粘到上面,然后让调羹底朝上,再将糖从钵子里舀出来,这样似乎就是满满一调羹了,而实际上调羹上面粘着的糖只有薄薄一层。我看也是这样,不过想要掌握这套本领,难度倒是挺大。所以我又想,事实可能不是这样,这只是韦尔斯在撒谎。
我说过,韦尔斯非常莽撞,事实上他也是这样。这个年轻人精神饱满,充满欢乐,似乎老有用不完的劲儿。在我看来,这个大小孩为了能让自己获得五分钟的欢乐,是任何事都做得出来的。没有人知道他下一次闯祸会是在哪里。什么都不在乎成为他性格中最光彩照人的特点。似乎对他来说,生活中根本就没有什么严肃的,值得他崇敬的事。
有一次,一名当时众人皆知的叫做坎贝里特斯的新教派的创始人自肯塔基来到了我们村。这件事引发了很大的轰动,那些方圆数英里之内的农民家的男女老少都纷纷赶车或者步行来到了村子里,目的就是一睹赫赫有名的亚历山大·坎贝尔的风采,听他讲讲道。当他要在教堂里布道时,却没有哪个教堂能容得下所有那些聆听的人,很多人不禁大失所望。为了能够让所有人都可以听到讲道,他就改在广场上进行露天布道。这也是我今生第一次意识到,当这个星球上的人口聚拢起来时,真是多得吓人啊。
坎贝尔事先专门将步道内容写了下来。那些坎贝里特斯教派的信徒们都希望精义可以印出来,以便进行保存,反复阅读,牢记在心。所以他们募集了十六块钱。在当时这已经是很大的一笔钱了。而为了这一笔钱,阿门特先生承印了五百份布道时的讲稿,还给它加了个黄封面。即便它只有十六页,只是个十二开的小册子,但在我们报馆里,这便已经是件大事了。在我们眼里,这就是一本书,而我们这些工人的地位也提升为印刷书籍的人了。并且,过去从来都没有像十六块这么大的一笔现金一次就进入我们报馆。人们不会愿意为了报纸或是广告付现钱,他们只为织物、咖啡、糖、胡桃水、橡树木、南瓜、洋葱、大头菜和西瓜付现钱。对于报馆,付现钱是非常稀罕的,遇到那些付现钱的人的时候,我们就会认为他出了什么问题。
我们将这个伟大的著作逐页排起来——每八页排成一版——照着印刷工操作手册所说的,我们把它们表面上无规律但实际上很正确地摆放在拼版石台上。这一版是在一个星期四印出来的。然后我们再排其余的八页,将它排成一版,并打出了个校样,由韦尔斯进行校对。他立刻呆住了,因为他遇见了难题。那是个星期六,快到中午的时候。时间真是很不凑巧。下午我们放假,约好要出去钓鱼。而正在这个时候,韦尔斯却遇见了难题,他将问题指给我们看,在被排得非常紧凑的一页上,他漏掉了两个字,而下面的两三页上又无法空出一行来。天啊,这该怎么办呢?为了塞进这两个被漏掉的字而将所有各页都重排一次?显然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了。但这要花一个钟头。最后还得将校订稿拿给大牧师看。如果他看过校订稿后还发现有什么错误,我们就还需要改正。看来,没有半个下午,我们是不能脱身了。
后来韦尔斯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在漏字的那一行写有耶稣·基督(Jesus Christ)的名字,按照法文方式,韦尔斯将其缩写成J·C。这样的话,漏掉的字是排进去了,但是,这句原本特别庄严的句子也便失去了它百分之九十九的庄严味道。我们将校订稿送出去了等着,但我们并没有打算久等。这种情况下,我们原本打算在校订稿被送回来前就出门钓鱼,但是动作得不太迅速。伟大的亚历山大·坎贝尔立刻就出现在长六十英尺的排字房的一端,他的面容令这块地方整个儿都处在阴影的笼罩之下。他大步地走到了我们这头。他的话很简要,但也很严厉,句句切中要害。他将韦尔斯训了一顿,说:“以后,你这一辈子都再也不要缩写救世主的名字了,要写全称。”为了进行强调,他说了好几遍才离开。
那个年代里,那个地区的人进行咒骂的时候,自有他们对救世主的名字进行强调的方法。韦尔斯那个无可救药的脑袋想到了这一招。这令他高兴了那么一会儿。他甚至认为这种乐趣比钓鱼以及游泳还要珍贵。这样,他便不辞辛劳,重新排了那三页东西,以便对工作进行改进,并且在有意无意地依照那个伟大布道者的训诫再加以改进。他将冒犯人的J·C扩大成了Jesus·H·Christ(耶稣·赫·基督)。他知道这样做的话会闯大祸,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但他可不是能够克制住自己的人,他做事必须遵循自己性格的法则。我已经不记得他受到了什么惩罚,不过他才不会在乎呢。反正自己已经痛快过了。
3
在《信使报》当学徒的头一年,我做了一件令我五十五年来都始终感到懊悔的事。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正是孩子们喜欢去河里戏水或是进行一些其他的游戏的天气。可是我是个囚徒,别人全都放假出去了,就剩下我一个人,我情绪非常低落,这是因为我犯了一件罪过,结果招来了这样的惩罚。所以,我只得失去假期,孤单地度过整个下午。在三层整个儿排字房里,就只剩我一个人。不过我还有一个暂时可以算是非常慷慨的安慰,那就是半个长又大的新鲜西瓜,那个西瓜红瓤,已经熟透了。我用小刀将它挖出来,全都填到了肚子里——最后吃得饱饱的,几乎西瓜汁都要从耳朵里流出来了。后来只留下了一个空壳一般的瓜皮。它的个头真大,大到几乎可以用来当做摇篮使用。我不想将它浪费掉,一时又无法想出怎样来摆弄它来解解闷儿。坐在打开的窗口前,我能够望到三层楼下大街上的人行横道,突然冒出了不妨将它扔到什么人的头上去的念头。这样做合适不合适,我也怀疑过,并且在内心深处还有点儿自责。因为这样做虽然自己非常开心,但别人肯定不开心了。不过我还是要试一试。
我向窗外张望着,看是否有什么合适的人过来——一定要适当的人——不过没有。每当“候选人”出现的时候,我都会认为不大合适,因此不得不对自己进行克制。最后终于看到一个合适的人走了过来。那便是我的兄弟亨利。在整个这个地区,他是最好的孩子,他从不对任何人进行伤害与冒犯,好得能把人气死。他善良得有点过分——但这一回他却无法保护自己了。我急切地等着他走近。他闲逛着走了过来,正做着那美妙的夏天之梦,对于上帝会庇护他丝毫都不怀疑。如果他知道我在哪里,这种迷信心理可能就会少一点了。随着他的走近,他的身子缩得越来越短。当他差不多走到我下面的时候,我自高处看,看不到任何东西,只能隐约见到他的鼻子尖和两只正在一前一后跨过来的脚。然后,我便拿好西瓜,估算了一下距离,让空的一头朝下扔了下去。
我瞄得是如此之准,以至于自己都没有什么话好说。我在扔那个小船似的瓜皮的时候,他距离目标位置还有六步远。得以看到这两个物体逐渐贴近,真是令人感到快乐的事。如果他走了七步或者五步的话,那我就扔不准了。但他恰好走了六步,所以西瓜壳恰好就掉在了他的头顶上,他跌倒在地,下巴颏碰到了地上,西瓜皮像水花一样一块块儿地四散飞开。我想走下去,对他进行安慰。但这样做不安全。他立刻就会怀疑到我身上。不过,我预料他也会怀疑我的。但是,事后两三天中,他没有说任何话——与此同时,我时刻都对他保持着警惕,以免遭到意外——我可真是上当了,还以为这一次他并没有怀疑到是我哩。
我实在是错了。他只不过是在等一个万无一失的机会出现。接下来,他冲着我的脑袋投了一块鹅卵石,把我脑袋的一边砸起了一个大包,害得我一度要戴两顶帽子。我将这个罪行给妈妈看,因为一直以来,我都想让亨利挨妈妈的骂,不过从来都没有成功过。要是她看到鼓得如此厉害的这个大包,我想,这次亨利肯定惨了。我给妈妈看了,可是她说这没有什么,她根本不想对当时的情况进行追问,因为她知道我肯定是罪有应得,我最好还是将它作为难得的教训接受下来,并且从中受到教益。
那大约是在1849年或者1850年,奥里昂告别了圣路易的印刷所,到了汉尼巴尔,他盘下了一家叫做汉尼巴尔《新闻报》的周报,将工厂和它的牌子共同收购了,总共花费了五百元现款。这笔现款他是从一个老农那里借来的,利息是一分。那个老农的名字叫做约翰逊,他家距离镇子有五英里。接下来,奥里昂将订报费由二元减到一元,广告费也按照相同的比例进行了削减。这样,只能有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那就是奥里昂连一分钱都赚不到。他让我离开《信使报》到他那里去,每周给我三块五。在当时,这已经是很高的工资了,不过除了对他自己之外,奥里昂一直都是大方的,他对任何人都非常慷慨。就我自身的情况来看,他没有花什么钱,因为他从来都没有能力给我钱。到了第一年的年底,他发现必须要节省了。报馆的房租是便宜的,不过也并不是特别便宜。他付不起任何房租。因此就将全部机器都搬到了我们住的地方。搞得我们的住处异常拥挤。他一直将报纸维持了四年,不过一直到现在我也搞不明白究竟他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每到年底,他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将欠约翰逊先生的五十块钱利息凑满。在我看来,这五十块钱,在他做这家报馆的主人期间,是除了墨水以及印刷纸张之外唯一一笔现款收支了。这份报纸彻底垮台了。或许这是一开始就注定的。
后来他终于将报纸转让给了约翰逊先生,自己去了衣阿华州的马斯卡廷,取得了一家周报的少许股份。仅仅依靠这点财产他还结不成婚——不过没有关系。他结识了一位迷人而又漂亮的姑娘,她住在位于伊利诺斯州的昆西,那个地方在基厄卡克下面,距离基厄卡克有几英里。他俩订了婚。他爱上姑娘们总是非常容易,不过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过去还从来没有到过要订婚的程度。到如今除了不幸,他什么都没有得到,因为立刻他又爱上了另外一位基厄卡克姑娘——至少在他自己的想象中是这样的。在我看来,是那个姑娘让他产生了这种想象的。不过他第一件想到的,就是他已经订过婚了,这便让人为难了。他不知道到底该和哪一个姑娘结婚。不过,很快那个基厄卡克姑娘就将这个难题替他解决了。她非常能干,她让他写信给昆西的那个姑娘,将婚约解除,他也照办了。接下来,他同基厄卡克的那个姑娘结了婚。就这样,他们开始在生活道路上进行斗争,结果这场斗争异常艰难,前途非常不容乐观。
在马斯卡廷谋生肯定是做不到的。所以奥里昂和他的新娘子便住到了基厄卡克,因为她想离她的亲属近一些。他买下了一点用来承印零星印件的印刷机器——自然是借钱买的——并且立刻降低了印刷价格,低到连学徒也养不起。事情就被这样拖了下去。
他们从马斯卡廷搬走的时候我不在。在这件事发生(大概是1853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失踪了,逃到了圣路易。我曾在那里的《新闻晚报》排字房干活,接下来便开始旅行,以便满足自己想要见识这个世界的愿望。对于我来说,那个世界是纽约,一个小规模的世界博览会正在那里举行。博览会刚刚开幕,地点就是后来成为大蓄水池的地方,目前,豪华壮观的公共图书馆正在那里兴建——那个位置是第五条街同第四十二条街。当我到达纽约的时候,身边的零用钱只有两三块,还有十块钱的银行支票被我藏在上衣里子里。我在位于克里夫街的约翰·阿·格雷以及格林的店里干活,工资简直低得可恶。我住在同样坏到了可恶程度的位于杜安街的工匠寄宿宿舍中。店里支付工资时,给的都是跌价的钞票,但却按票面付。我一星期所赚的工资仅够支付我的食宿。不久,我又到了费城,在《问询报》和《公报》担任“补充排字工人”,就这样干了几个月后,我匆匆忙忙地去了一趟华盛顿,在那里进行了观光。1854年,在吸烟车里坐了说不清到底是两天两晚还是三天三晚之后,我回到了密西西比河流域。等到达圣路易时,我真的是已经筋疲力尽了。我搭乘了开向马斯卡廷的轮船,一上船就马上睡着了,连衣服都没有脱,整整睡了三十六个小时都没有醒。
在基厄卡克很小的以印刷零星印件为业务的印刷厂做了两年工,我可以说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工资,因为奥里昂一直都是什么也付不起——不过,我和迪克·海厄姆的日子过得却特别快活。我不清楚迪克得到了什么,可能只是张空头支票吧。
那是在1856年或者1857年——我记得是1856年——某一个冬天的上午,我走在基厄卡克的大街上。天寒地冻——街上几乎看不到什么人影。地上、人行道上,四处都是小雪片在随风飞舞,它们确实姿态万千,可就是在观赏时感觉很冷。一张纸片被风吹着飘过我身边,撞到一户人家的墙上。这纸片的样子吸引了我,我将它捡了起来。那是一张五十元面值的钞票。这种钞票我是平生第一次看到,在艰难时刻看见这么大数目的钱,在我也是平生第一回。于是我在报上刊登了广告。接下来的几天中,我由于担心害怕而受的罪所付出的代价远在一千元以上。我非常担心失主见到了广告,来认领这笔钱。整整过去了四天,还没有人认领,我再也不想受这个罪了。因为我确信,接下来的四天肯定不会这么太平地过去,我觉得自己必须让这笔钱脱离险境,于是我买了一张到辛辛那提去的车票,准备到那个城市去。到那儿之后,我在赖特森公司的印刷所工作了几个月。
和我寄宿在同一家公寓的伙伴们都是普通老百姓,男女老少均有。他们总是唧唧喳喳,爱开玩笑,也爱享受生活。他们心地善良、性情温和,但都委实没有趣味——只有一个苏格兰人麦克法兰是例外。他四十岁了——年龄刚好大我一倍——在各个方面我们的脾气都截然相反,但是一开始我俩就成为了好伙伴。晚上我总爱闲坐在他房间的炉火旁,舒舒服服地听他一直讲个不停,听冬季风暴发出的沉闷的呻吟声,就这样待着,直到钟鸣十下。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动手烤一条熏鱼,这是他在费城时和早先一位英国朋友萨姆纳学来的。他的熏鱼便是他的睡前酒,也是我该走了的信号。
他是个细高个儿,身高有六英尺,为人严肃而又诚恳。他不仅自己没有幽默感,也欣赏不了幽默。他的微笑看起来很别致,其作用不过是借以将他的好脾气表示一下,我已经不记得是否听过他大笑了。除我之外,他跟同住的其他人都不亲近,尽管他对谁都非常有礼貌,非常和气。大部头的书他有两三本——包括哲学、历史和科学著作——其中最主要的是《圣经》以及他的辞典。在吃完熏鱼以后,他总要靠在床上看书,一直看两三个钟头。
虽然他很健谈,但很少谈到他自己。虽然向他问个人的事不会惹他生气——但也得不到任何东西。他总是巧妙地岔开话题。有一次,他告诉我说,他几乎没怎么上过学,现在学到的这一点东西,都是他自己捡来的,这就是他唯一的自传性的说明了。到底他是个光棍、鳏夫还是与妻子分居的男子,那就只有他自己清楚了。他的衣服是些便宜货,但却整齐清洁,并被保管得非常好。我们住的宿舍是最便宜的。他每天早上六点出门,到傍晚六点回来。并且他的双手并不白嫩,由此我推想,他做的是工匠手艺,每天工作十小时,工钱很少——不过具体情形我并不清楚。照规矩,像一些术语和隐喻的那些能够表明一个人职业和身份的内容,总是能够在谈话中流露出来的。不过,如果麦克法兰曾经也这么流露过的话,我却一点都没有开窍,虽然这半年中我一直警觉着,看他会不会露出点儿口风来。这一切都只不过是因为好奇罢了,事实上我并不关心他的行业,但是我希望严格按照侦探的方式侦查出这一点,可就是不成,因此我非常懊恼。在我看来,能在谈话中始终不涉及到自己本行的职业,这种人可实在是了不起。
他还有另外一个特点:他的那本字典,似乎从头至尾都已经被他背得滚瓜烂熟了。他声称自己能够做到。他坦率地承认这是他的骄傲,他说我随便说的一个英文字,他都能立刻拼出来,并将它的意思解释清楚,不会出现答不出来的现象。我用了好多时间想找出一个单词来把他难倒,可是一连几个星期都没有成功,最后只得作罢。这样,他便更骄傲,更高兴了。所以我想,如果知道是这个结果,我还不如早些认输的好。
对于《圣经》,他也非常熟悉,就像对字典那样。很容易便能看得出,他以哲学家、思想家自居。他的谈话总是涉及严肃的大问题。公平地说,他在谈话的时候思想是高度集中的,并没有出现仅是为了吹嘘自我而同人争辩的情况。
不过自然,他的思路、推理和哲理化,都是属于那些只受过部分教育而并没有受过多少专门训练的人那一类的。可是偶尔他也能突然发现某种奇异和惊人的东西。比如说,1856年的年初——达尔文的《人类起源》震惊世界的前十四五年——在辛辛那提的宿舍里,却有麦克法兰这样一个人跟我谈同样的预见性想法。
概括地来说是同样的想法,但这两种想法又有所不同。麦克法兰的观点是,世界上那些动物的生命是由少数细微胚种历经无数纪发展得来的,这种胚种可能是造物主在开天辟地时安放在地球上的。这种发展是在进化的,是在朝着最后的完美而努力的,一直到人的出现;在那之后这逐步进化的进程便会不幸中断,并且走向毁灭!
他说,人的心在动物界里是唯一坏的,而人是唯一会有恶意、报复、妒忌、憎恨和自私心理的动物;也是唯一喜欢酗酒的动物;似乎是唯一能够忍受身上肮脏与住处污秽,能够令被叫做爱国主义的这种无耻本能得到充分发展,会对自己的近亲部族进行抢劫、压迫与杀戮,会对全部部族成员进行偷窃与奴役的动物。
他说,人的智力是一种野蛮的东西,是被外加给他的,这种东西能够令他堕落,导致他的水平远远低于其他动物。他还说,没有谁在一生中的每一天不是用尽心计,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去牺牲别人的。那些神人中的神人,凭着自己高人一等的智力,令低下的人沦为自己的奴仆,这些奴仆回过头来,又凭了强于别人一点的脑袋,而高踞于其他众人之上。
我受教育的地点不仅局限于汉尼巴尔的公立小学,还包括我哥哥奥里昂办的报馆。在报馆的时候,我干过包括编辑工作的任何工作。我的文笔吸引了镇上的人,“但他们对我不是钦佩”(我哥哥说)。
奥里昂·克莱门斯,我的哥哥,1825年生于位于田纳西州的詹姆斯敦。他是父母的长子。姐姐玛格丽特生于他和我之间——在1839年,她九岁时死在了位于密苏里州的佛罗里达村。我也出生在那里。同样在那里出生的还有我的另一个姐姐帕梅拉,她是塞缪尔·伊·莫菲特的妈妈。一辈子她都是病歪歪的,一年前,也就是七十五岁时,她死于纽约近郊。我还有一个死于1842年的弟弟本杰明。
奥里昂在被人们称为“东田纳西的丘陵”的詹姆斯敦的小木屋中度过了他的童年。那个地方人烟稀少,那里的原始人对外部世界一无所知,简直可以说是无知得就像附近森林里的野兽那样。后来我们全家迁到了佛罗里达,再后来又到了汉尼巴尔,奥里昂那时十岁。在十五六岁时,他被送到了圣路易,在那里学印刷。他有一个显著特点是做事热心。每天早晨醒来,总是为了这样或那样的事干得非常热心,这样就能消耗掉一整天的精力。到了晚上,那股火才算是熄灭了。可到了第二天早上,他的热情又会因为某项新的兴趣燃起,甚至在他连衣服都没有穿好的时候。在他的一生中,每年的三百六十五天,都是像这样轰轰烈烈地热情度过的——一直到后来的一个早上,也就是他临死前,他手里还拿着一支笔,坐在桌边,潦草地将那一天即将燃烧的熊熊大火写了下来,并准备对这场火焰进行欣赏,一直到它晚上熄灭为止。那时候他七十二岁。不过我忘记了他另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那就是他的忧郁、消沉和绝望的心情。这个特点与他的热心做事的特点一起,日日月月地并存着。所以,它们每天一分为二——不,是融合在一起——从日出直到午夜,忽而阳光灿烂,忽而黑云密布。他确实是世界上每天都最快乐、最有希望的人;不过我想,他也是世界上每天都最悲哀的人。
在圣路易做学徒的时候,他和爱德华·贝茨交情很好,后来,此人成了林肯先生首任内阁里的人物。贝茨人非常好,他是一个著名的律师,为人非常光明磊落。他很有耐心地任凭奥里昂将每一项新的计划说给他听,他们两个共同讨论。在讨论中,他们凭借雄辩以及不可抗拒的逻辑力量取消掉计划——开始是这样办的。可是过了几个星期后,他发现根本就不需下这么大工夫,他完全可以将新计划放在一边,等到当晚它便会自生自灭。奥里昂认为自己该当个律师,于是贝茨先生就鼓励他学习法律。在学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时,法律便理所当然地被他搁在了一边,他又干起其他新玩意儿来了。他希望自己成为演说家,贝茨先生便给他进行补习。在屋子里,贝茨先生边走边对一本英文书进行高声朗读,同时还迅速地将英文翻译成法文,他还建议奥里昂也这样练习。不过奥里昂不懂法文,所以他便开始学了起来,不过这种学习的热情只持续了两三天,就被抛在了一边。
在圣路易做学徒的时候,他先后加入了不少教会,还曾在主日学校教书——教会总是随着主日学校更换。政治上,他同样也是反复无常——今天辉格党,下星期换成民主党,再下一星期又变成了政治市场上他可以找到的什么新鲜玩意儿。在此,我不妨提一下,他这漫长的一生,总是在搞宗教交易,以换景色为乐。我还可以进行解释的是,他的诚实和诚意从来都是不容怀疑的。在生意和金钱方面,他的诚实也是从来不容置疑的。虽然他经常反复、变化,但他的原则是并且始终是高尚,不可动摇。他的气质是人类气质中非常少有的混合物,特别奇特。这样的人生来办事便是凭借冲动而不是深思熟虑,这就是奥里昂的作风。无论做什么事,他的根据总是信念以及热情,做了还非常自以为是——而且不管做了什么事,好也罢,坏也罢,不好不坏也罢,二十四小时之内,他便会深陷入懊悔之中,每次都是这样。悲观主义者先天生成,而不是后天变成;乐观主义者也是先天生成,而不是后天变成。不过,我认为他是我唯一见过的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成分恰好相等的人。除了一些基本原则之外,他就像流水那样不稳定,一句话就能令他精神沮丧,另一句话又能令他飘飘然直升空中;一句表示异议的话,就能叫他感到伤心,一句表示赞成的话,又能叫他快乐得像个天使。这种奇迹般的现象,你几乎不能用理性或者哪一种心理状态来对它进行解释。反正不管怎么说,你都能够解释得通。
另外,他还有个显著的特点,上面我所说的那些,都是由这个特点产生的,那就是一种强烈想要得到人家赞成的欲望。他如此热切地要人家说好,那么如同少女般急切地要每人都称赞一声,甚至对这些称赞都不加区别,以致为了得到任何一位和他持不同意见的人的赞许,他通常都可以立刻放弃自己原来的主张、意见和信念。我要在这里清楚地进行表白的是:不论在什么时候,他总是恪守自己那些基本原则的,他从没有为了讨得谁的欢心而将这些原则放弃。像他这样在黑奴与奴隶主的环境中出生,又在这样的环境里被抚养成人的人,却从儿童时代一直到死,都始终是废奴主义的拥护者。他为人真诚、实在,磊落,表里如一。不过对于那些小的事情——像宗教、政治这一类影响不大的事——他的信念便从来不是固定的,只要有人稍表异议,他便无法继续坚持了。
他老是喜欢梦想,是一个天生的梦想家。经常性的,这个特点会叫他吃点儿苦头。在他二十三四岁时,他是个工匠。有一次,他忽然产生一个非常罗曼蒂克的念头,他想要事前不让我们知道便前往汉尼巴尔,以便给我们全家一个惊喜。要是事前通知我们的话,我们会告诉他说:我们早已搬家了,过去我们住的地方,现在住着我们的家庭医生梅雷迪思,也就是那个脾气暴躁、低嗓子的老水手,而奥里昂过去居住的那间卧室,则住着梅雷迪思医生的两个老处女姐姐。奥里昂所搭的船于半夜时分抵达了汉尼巴尔。像往常一样,他满怀着罗曼蒂克的设想,事前就急匆匆地享受了他那虚构的惊喜,心里感觉热乎乎的。对于这些,他总是事前进行享受,这是他天生的脾气。他从来都是不等事情实现,便非要对其进行梦幻般的虚构,事前进行一番享受——结果,有时他会发现事实并不如他所想象的那么完美,而且因为事与愿违,还常常吃亏。
他到家的时候,绕到后门,先脱掉了靴子,悄悄上了楼梯,到了睡着两个老处女的那个房间,一路上倒是没有吵醒睡着的人。他在黑暗中脱掉衣服,爬上了床,碰着了个什么人。他也觉得有点儿怪,可也并没有十分在意,因为他想可能是我们那个叫本的兄弟。当时正是冬天,床上非常舒服,那所谓的本令床上更舒适了——这样,他便放心地睡了起来,所有的事情都很顺利,他很满意。想到明天早晨的情景,他就从心里感到高兴。不过有些事情比他想的要来得快,并且即刻就发生了。被挤的老太开始扭动、挣扎起来,一会儿就开始半睡半醒,被挤得嘟囔起来了。奥里昂被这声音吓得半死。他既不敢起身也不敢出气。被挤的人开始了她的摸索,当她摸到奥里昂新蓄的络腮胡时,便尖声叫了起来:“妈呀,是个男人!”奥里昂一下清醒了,他快速下了床,在黑暗中急急忙忙地到处摸着他的衣服,两位老太开始尖声叫喊,等不得把全套衣服都拿到手,奥里昂便赶紧飞奔到楼梯口,朝下奔去。这个节骨眼儿上,他又被吓瘫了,因为他望见了来自楼梯下面的微弱的淡黄色烛光,他判断梅雷迪思医生就在蜡烛后面。事实证明,真的是他。他身上几乎没穿任何衣服,不过这没有关系。对于应付这类事情,他是有经验的,因为在他手里握着一把屠刀。奥里昂朝他高声大喊,这下解救了他,因为医生分辨出了他的声音。之后,他用我自小就非常仰慕的那种十分深沉的航海男低音,将住房的变化向奥里昂进行了解释,告诉他去哪里才能找到克莱门斯家,最后还说了一些非常不必要的忠告,说以后他再这么干之前,先捎个信给他本人——只要奥里昂活着,这样的忠告,他似乎再也不需要了。
2
在1847年我爸爸去世的时候,灾难发生了——这种事情通常都是如此——正好在我们开始走运时开始发生。经过了若干年穷困的折磨,我们刚开始要好过一些。那个折磨是由一个叫做艾拉·斯托特的人的欺骗行为坑害造成的。我爸爸借了几千块钱给他——在当时当地,这几千块钱可算是一笔不小的财产啊!那时我爸爸刚成功当选为地方法院的书记员。虽然这个成功不大,但对我们来说,关系重大,并且可以看出他是多么受人尊重——对他的这种尊重遍及全县。大家都认为,只要他活着,这个庄严的职位就只能是他的了。二月底,他到县政府所在地巴尔米拉宣誓就职。在回家的路上,他骑马走了十二英里,还遇到了一场雨雪,等回到家时差不多都冻僵了。接着他便得了胸膜炎,三月二十四日便逝世了。
这样,我们才出现的辉煌的好运气便被夺走了,我们又一次深深陷入了穷困之中。这种事往往都是如此。克莱门斯家开始再一次穷困潦倒了。
我爸爸去世后,有两三年,奥里昂没回汉尼巴尔,而是一直留在圣路易。他是个靠工资生活的排字工人。他用这个工资来赡养妈妈,抚养比小我两岁的弟弟亨利。我的姐姐帕梅拉用带几个学钢琴的学生所挣得的钱,来给家里一点补贴。就这样,我们对付过着艰苦的日子。在家里,我算不上负担,因为爸爸死后,我就停了学,去汉尼巴尔的《信使报》报馆里做印刷学徒工了。报馆的编辑和老板阿门特先生给我同其他学徒一样的待遇——换句话说,也就是供吃、供穿,但是不给钱。衣服每年两套,但是其中一套却经常无法实现,而另一套只要阿门特先生的旧衣服还可以穿就不会去买的。我的身材只有阿门特的一半,所以穿上他的衬衫我感到很不舒服,就好像生活在马戏团的帐篷中一般。他的裤子,我要提到耳朵边才行。
除我之外还有两个学徒。其中一个叫做韦尔斯·麦考密克,他十七八岁的样子,是个巨人。对于他来说,阿门特先生的衣服非常合身,就像蜡烛模子搭配蜡烛那样——也就是说,他憋在衣服里面,尤其是在夏天。他整天莽莽撞撞、欢天喜地。同时又很了不起。他是个可爱的伙伴,不讲究什么原则。开头,我们三个学徒还必须要同老黑奴厨子和她那个漂亮又很有规矩的黑白混血女儿一块儿在厨房里吃饭。韦尔斯为了自己高兴——通常情况下他从不为了让别人高兴去做什么事——他总是没有止境、费尽心机地公然向那个混血姑娘调情,令她非常痛苦,她的老妈妈担心得要命。她总是说:“啊,韦尔斯少爷,可不可以规矩点!”其实这就是一种默许,受到了这样的鼓励,韦尔斯自然又假装殷勤地干得更欢了。拉尔夫和我倒感觉这真是好玩极了。说实在的,老妈妈的痛苦只是装出来的。她非常清楚,按照蓄奴社会所固有的风俗习惯,只要韦尔斯高兴,他完全有同这个姑娘调情的权利。但是这个姑娘倒是真的很痛苦。她生性优雅,将韦尔斯放肆的求爱全部当成真的了。
厨房桌子上那些吃的东西的花样很少,而且不管怎么说也都是不够吃的。因此,我们这些学徒,便经常自己找生活下去的路子——我们几乎每晚都会爬入新发现的秘密入口,进入地窖去偷山芋、洋葱之类的东西,再将它们拿到我们晚上所睡的印刷间去。我们将食物放到炉子上煮熟,美美地吃了一顿。韦尔斯有一个非常了不起的煮山芋的秘诀,并且这个秘诀是他自己发明的。自从和韦尔斯相识以来,像他那种煮山芋的方法,我还只见过一次。那是1891年年底,我受德国皇帝威廉二世的命令参加一次私人宴会。当山芋被端上桌子时,我感到非常诧异,以至于特别冒失,无意间便犯下了不可原谅的罪过——也就是说,由于我对山芋大为赞赏,所以没有等到他先尝一尝,便开始向我边上的皇帝陛下发表了一通议论。在我看来,他是很真诚地要做出一副既不诧异也不生气的样子,事实上他明明已经很生气了。那些在场的,半打左右的大人物也是一样。他们都吓呆了,谁都不敢出声。这种可怕的沉默大约持续了有半分钟左右。要不是皇帝陛下自己打破了它,这沉默自然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现在,因为其他任何人都不敢将这个僵局打破。当时正是傍晚的六点半,直到将近半夜的时候,这场霜冻般的冰冷气氛才彻底融化掉了,或是说被啤酒的洪流冲刷掉了。
像我前面所提到的那样,阿门特先生是非常吝啬的,他总是将钱抠得很紧。不久后,我们这些学徒得到准许,得以从地下室上到底楼,坐到家里的桌子上,同一位名叫佩特·麦克默里的工匠一块儿吃饭。这个时候阿门特先生的理财之道还和过去相同。阿门特太太刚过门儿,她等了大半辈子,直到不久前才登上了这个高贵的位置。按照美国人的说法,她这个妇女举止得体,因为她不是把糖钵子交到我们手里,而是自己亲自为我们的咖啡加糖。但她只是做个样子出来,并不是真正要把咖啡搞甜。她似乎是将一大调羹装得满满的红糖放在每个杯子里的。不过韦尔斯对我说,她是哄人的。他说,她总是先将调羹放到咖啡里浸一浸,以便让糖能够粘到上面,然后让调羹底朝上,再将糖从钵子里舀出来,这样似乎就是满满一调羹了,而实际上调羹上面粘着的糖只有薄薄一层。我看也是这样,不过想要掌握这套本领,难度倒是挺大。所以我又想,事实可能不是这样,这只是韦尔斯在撒谎。
我说过,韦尔斯非常莽撞,事实上他也是这样。这个年轻人精神饱满,充满欢乐,似乎老有用不完的劲儿。在我看来,这个大小孩为了能让自己获得五分钟的欢乐,是任何事都做得出来的。没有人知道他下一次闯祸会是在哪里。什么都不在乎成为他性格中最光彩照人的特点。似乎对他来说,生活中根本就没有什么严肃的,值得他崇敬的事。
有一次,一名当时众人皆知的叫做坎贝里特斯的新教派的创始人自肯塔基来到了我们村。这件事引发了很大的轰动,那些方圆数英里之内的农民家的男女老少都纷纷赶车或者步行来到了村子里,目的就是一睹赫赫有名的亚历山大·坎贝尔的风采,听他讲讲道。当他要在教堂里布道时,却没有哪个教堂能容得下所有那些聆听的人,很多人不禁大失所望。为了能够让所有人都可以听到讲道,他就改在广场上进行露天布道。这也是我今生第一次意识到,当这个星球上的人口聚拢起来时,真是多得吓人啊。
坎贝尔事先专门将步道内容写了下来。那些坎贝里特斯教派的信徒们都希望精义可以印出来,以便进行保存,反复阅读,牢记在心。所以他们募集了十六块钱。在当时这已经是很大的一笔钱了。而为了这一笔钱,阿门特先生承印了五百份布道时的讲稿,还给它加了个黄封面。即便它只有十六页,只是个十二开的小册子,但在我们报馆里,这便已经是件大事了。在我们眼里,这就是一本书,而我们这些工人的地位也提升为印刷书籍的人了。并且,过去从来都没有像十六块这么大的一笔现金一次就进入我们报馆。人们不会愿意为了报纸或是广告付现钱,他们只为织物、咖啡、糖、胡桃水、橡树木、南瓜、洋葱、大头菜和西瓜付现钱。对于报馆,付现钱是非常稀罕的,遇到那些付现钱的人的时候,我们就会认为他出了什么问题。
我们将这个伟大的著作逐页排起来——每八页排成一版——照着印刷工操作手册所说的,我们把它们表面上无规律但实际上很正确地摆放在拼版石台上。这一版是在一个星期四印出来的。然后我们再排其余的八页,将它排成一版,并打出了个校样,由韦尔斯进行校对。他立刻呆住了,因为他遇见了难题。那是个星期六,快到中午的时候。时间真是很不凑巧。下午我们放假,约好要出去钓鱼。而正在这个时候,韦尔斯却遇见了难题,他将问题指给我们看,在被排得非常紧凑的一页上,他漏掉了两个字,而下面的两三页上又无法空出一行来。天啊,这该怎么办呢?为了塞进这两个被漏掉的字而将所有各页都重排一次?显然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了。但这要花一个钟头。最后还得将校订稿拿给大牧师看。如果他看过校订稿后还发现有什么错误,我们就还需要改正。看来,没有半个下午,我们是不能脱身了。
后来韦尔斯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在漏字的那一行写有耶稣·基督(Jesus Christ)的名字,按照法文方式,韦尔斯将其缩写成J·C。这样的话,漏掉的字是排进去了,但是,这句原本特别庄严的句子也便失去了它百分之九十九的庄严味道。我们将校订稿送出去了等着,但我们并没有打算久等。这种情况下,我们原本打算在校订稿被送回来前就出门钓鱼,但是动作得不太迅速。伟大的亚历山大·坎贝尔立刻就出现在长六十英尺的排字房的一端,他的面容令这块地方整个儿都处在阴影的笼罩之下。他大步地走到了我们这头。他的话很简要,但也很严厉,句句切中要害。他将韦尔斯训了一顿,说:“以后,你这一辈子都再也不要缩写救世主的名字了,要写全称。”为了进行强调,他说了好几遍才离开。
那个年代里,那个地区的人进行咒骂的时候,自有他们对救世主的名字进行强调的方法。韦尔斯那个无可救药的脑袋想到了这一招。这令他高兴了那么一会儿。他甚至认为这种乐趣比钓鱼以及游泳还要珍贵。这样,他便不辞辛劳,重新排了那三页东西,以便对工作进行改进,并且在有意无意地依照那个伟大布道者的训诫再加以改进。他将冒犯人的J·C扩大成了Jesus·H·Christ(耶稣·赫·基督)。他知道这样做的话会闯大祸,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但他可不是能够克制住自己的人,他做事必须遵循自己性格的法则。我已经不记得他受到了什么惩罚,不过他才不会在乎呢。反正自己已经痛快过了。
3
在《信使报》当学徒的头一年,我做了一件令我五十五年来都始终感到懊悔的事。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正是孩子们喜欢去河里戏水或是进行一些其他的游戏的天气。可是我是个囚徒,别人全都放假出去了,就剩下我一个人,我情绪非常低落,这是因为我犯了一件罪过,结果招来了这样的惩罚。所以,我只得失去假期,孤单地度过整个下午。在三层整个儿排字房里,就只剩我一个人。不过我还有一个暂时可以算是非常慷慨的安慰,那就是半个长又大的新鲜西瓜,那个西瓜红瓤,已经熟透了。我用小刀将它挖出来,全都填到了肚子里——最后吃得饱饱的,几乎西瓜汁都要从耳朵里流出来了。后来只留下了一个空壳一般的瓜皮。它的个头真大,大到几乎可以用来当做摇篮使用。我不想将它浪费掉,一时又无法想出怎样来摆弄它来解解闷儿。坐在打开的窗口前,我能够望到三层楼下大街上的人行横道,突然冒出了不妨将它扔到什么人的头上去的念头。这样做合适不合适,我也怀疑过,并且在内心深处还有点儿自责。因为这样做虽然自己非常开心,但别人肯定不开心了。不过我还是要试一试。
我向窗外张望着,看是否有什么合适的人过来——一定要适当的人——不过没有。每当“候选人”出现的时候,我都会认为不大合适,因此不得不对自己进行克制。最后终于看到一个合适的人走了过来。那便是我的兄弟亨利。在整个这个地区,他是最好的孩子,他从不对任何人进行伤害与冒犯,好得能把人气死。他善良得有点过分——但这一回他却无法保护自己了。我急切地等着他走近。他闲逛着走了过来,正做着那美妙的夏天之梦,对于上帝会庇护他丝毫都不怀疑。如果他知道我在哪里,这种迷信心理可能就会少一点了。随着他的走近,他的身子缩得越来越短。当他差不多走到我下面的时候,我自高处看,看不到任何东西,只能隐约见到他的鼻子尖和两只正在一前一后跨过来的脚。然后,我便拿好西瓜,估算了一下距离,让空的一头朝下扔了下去。
我瞄得是如此之准,以至于自己都没有什么话好说。我在扔那个小船似的瓜皮的时候,他距离目标位置还有六步远。得以看到这两个物体逐渐贴近,真是令人感到快乐的事。如果他走了七步或者五步的话,那我就扔不准了。但他恰好走了六步,所以西瓜壳恰好就掉在了他的头顶上,他跌倒在地,下巴颏碰到了地上,西瓜皮像水花一样一块块儿地四散飞开。我想走下去,对他进行安慰。但这样做不安全。他立刻就会怀疑到我身上。不过,我预料他也会怀疑我的。但是,事后两三天中,他没有说任何话——与此同时,我时刻都对他保持着警惕,以免遭到意外——我可真是上当了,还以为这一次他并没有怀疑到是我哩。
我实在是错了。他只不过是在等一个万无一失的机会出现。接下来,他冲着我的脑袋投了一块鹅卵石,把我脑袋的一边砸起了一个大包,害得我一度要戴两顶帽子。我将这个罪行给妈妈看,因为一直以来,我都想让亨利挨妈妈的骂,不过从来都没有成功过。要是她看到鼓得如此厉害的这个大包,我想,这次亨利肯定惨了。我给妈妈看了,可是她说这没有什么,她根本不想对当时的情况进行追问,因为她知道我肯定是罪有应得,我最好还是将它作为难得的教训接受下来,并且从中受到教益。
那大约是在1849年或者1850年,奥里昂告别了圣路易的印刷所,到了汉尼巴尔,他盘下了一家叫做汉尼巴尔《新闻报》的周报,将工厂和它的牌子共同收购了,总共花费了五百元现款。这笔现款他是从一个老农那里借来的,利息是一分。那个老农的名字叫做约翰逊,他家距离镇子有五英里。接下来,奥里昂将订报费由二元减到一元,广告费也按照相同的比例进行了削减。这样,只能有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那就是奥里昂连一分钱都赚不到。他让我离开《信使报》到他那里去,每周给我三块五。在当时,这已经是很高的工资了,不过除了对他自己之外,奥里昂一直都是大方的,他对任何人都非常慷慨。就我自身的情况来看,他没有花什么钱,因为他从来都没有能力给我钱。到了第一年的年底,他发现必须要节省了。报馆的房租是便宜的,不过也并不是特别便宜。他付不起任何房租。因此就将全部机器都搬到了我们住的地方。搞得我们的住处异常拥挤。他一直将报纸维持了四年,不过一直到现在我也搞不明白究竟他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每到年底,他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将欠约翰逊先生的五十块钱利息凑满。在我看来,这五十块钱,在他做这家报馆的主人期间,是除了墨水以及印刷纸张之外唯一一笔现款收支了。这份报纸彻底垮台了。或许这是一开始就注定的。
后来他终于将报纸转让给了约翰逊先生,自己去了衣阿华州的马斯卡廷,取得了一家周报的少许股份。仅仅依靠这点财产他还结不成婚——不过没有关系。他结识了一位迷人而又漂亮的姑娘,她住在位于伊利诺斯州的昆西,那个地方在基厄卡克下面,距离基厄卡克有几英里。他俩订了婚。他爱上姑娘们总是非常容易,不过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过去还从来没有到过要订婚的程度。到如今除了不幸,他什么都没有得到,因为立刻他又爱上了另外一位基厄卡克姑娘——至少在他自己的想象中是这样的。在我看来,是那个姑娘让他产生了这种想象的。不过他第一件想到的,就是他已经订过婚了,这便让人为难了。他不知道到底该和哪一个姑娘结婚。不过,很快那个基厄卡克姑娘就将这个难题替他解决了。她非常能干,她让他写信给昆西的那个姑娘,将婚约解除,他也照办了。接下来,他同基厄卡克的那个姑娘结了婚。就这样,他们开始在生活道路上进行斗争,结果这场斗争异常艰难,前途非常不容乐观。
在马斯卡廷谋生肯定是做不到的。所以奥里昂和他的新娘子便住到了基厄卡克,因为她想离她的亲属近一些。他买下了一点用来承印零星印件的印刷机器——自然是借钱买的——并且立刻降低了印刷价格,低到连学徒也养不起。事情就被这样拖了下去。
他们从马斯卡廷搬走的时候我不在。在这件事发生(大概是1853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失踪了,逃到了圣路易。我曾在那里的《新闻晚报》排字房干活,接下来便开始旅行,以便满足自己想要见识这个世界的愿望。对于我来说,那个世界是纽约,一个小规模的世界博览会正在那里举行。博览会刚刚开幕,地点就是后来成为大蓄水池的地方,目前,豪华壮观的公共图书馆正在那里兴建——那个位置是第五条街同第四十二条街。当我到达纽约的时候,身边的零用钱只有两三块,还有十块钱的银行支票被我藏在上衣里子里。我在位于克里夫街的约翰·阿·格雷以及格林的店里干活,工资简直低得可恶。我住在同样坏到了可恶程度的位于杜安街的工匠寄宿宿舍中。店里支付工资时,给的都是跌价的钞票,但却按票面付。我一星期所赚的工资仅够支付我的食宿。不久,我又到了费城,在《问询报》和《公报》担任“补充排字工人”,就这样干了几个月后,我匆匆忙忙地去了一趟华盛顿,在那里进行了观光。1854年,在吸烟车里坐了说不清到底是两天两晚还是三天三晚之后,我回到了密西西比河流域。等到达圣路易时,我真的是已经筋疲力尽了。我搭乘了开向马斯卡廷的轮船,一上船就马上睡着了,连衣服都没有脱,整整睡了三十六个小时都没有醒。
在基厄卡克很小的以印刷零星印件为业务的印刷厂做了两年工,我可以说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工资,因为奥里昂一直都是什么也付不起——不过,我和迪克·海厄姆的日子过得却特别快活。我不清楚迪克得到了什么,可能只是张空头支票吧。
那是在1856年或者1857年——我记得是1856年——某一个冬天的上午,我走在基厄卡克的大街上。天寒地冻——街上几乎看不到什么人影。地上、人行道上,四处都是小雪片在随风飞舞,它们确实姿态万千,可就是在观赏时感觉很冷。一张纸片被风吹着飘过我身边,撞到一户人家的墙上。这纸片的样子吸引了我,我将它捡了起来。那是一张五十元面值的钞票。这种钞票我是平生第一次看到,在艰难时刻看见这么大数目的钱,在我也是平生第一回。于是我在报上刊登了广告。接下来的几天中,我由于担心害怕而受的罪所付出的代价远在一千元以上。我非常担心失主见到了广告,来认领这笔钱。整整过去了四天,还没有人认领,我再也不想受这个罪了。因为我确信,接下来的四天肯定不会这么太平地过去,我觉得自己必须让这笔钱脱离险境,于是我买了一张到辛辛那提去的车票,准备到那个城市去。到那儿之后,我在赖特森公司的印刷所工作了几个月。
和我寄宿在同一家公寓的伙伴们都是普通老百姓,男女老少均有。他们总是唧唧喳喳,爱开玩笑,也爱享受生活。他们心地善良、性情温和,但都委实没有趣味——只有一个苏格兰人麦克法兰是例外。他四十岁了——年龄刚好大我一倍——在各个方面我们的脾气都截然相反,但是一开始我俩就成为了好伙伴。晚上我总爱闲坐在他房间的炉火旁,舒舒服服地听他一直讲个不停,听冬季风暴发出的沉闷的呻吟声,就这样待着,直到钟鸣十下。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动手烤一条熏鱼,这是他在费城时和早先一位英国朋友萨姆纳学来的。他的熏鱼便是他的睡前酒,也是我该走了的信号。
他是个细高个儿,身高有六英尺,为人严肃而又诚恳。他不仅自己没有幽默感,也欣赏不了幽默。他的微笑看起来很别致,其作用不过是借以将他的好脾气表示一下,我已经不记得是否听过他大笑了。除我之外,他跟同住的其他人都不亲近,尽管他对谁都非常有礼貌,非常和气。大部头的书他有两三本——包括哲学、历史和科学著作——其中最主要的是《圣经》以及他的辞典。在吃完熏鱼以后,他总要靠在床上看书,一直看两三个钟头。
虽然他很健谈,但很少谈到他自己。虽然向他问个人的事不会惹他生气——但也得不到任何东西。他总是巧妙地岔开话题。有一次,他告诉我说,他几乎没怎么上过学,现在学到的这一点东西,都是他自己捡来的,这就是他唯一的自传性的说明了。到底他是个光棍、鳏夫还是与妻子分居的男子,那就只有他自己清楚了。他的衣服是些便宜货,但却整齐清洁,并被保管得非常好。我们住的宿舍是最便宜的。他每天早上六点出门,到傍晚六点回来。并且他的双手并不白嫩,由此我推想,他做的是工匠手艺,每天工作十小时,工钱很少——不过具体情形我并不清楚。照规矩,像一些术语和隐喻的那些能够表明一个人职业和身份的内容,总是能够在谈话中流露出来的。不过,如果麦克法兰曾经也这么流露过的话,我却一点都没有开窍,虽然这半年中我一直警觉着,看他会不会露出点儿口风来。这一切都只不过是因为好奇罢了,事实上我并不关心他的行业,但是我希望严格按照侦探的方式侦查出这一点,可就是不成,因此我非常懊恼。在我看来,能在谈话中始终不涉及到自己本行的职业,这种人可实在是了不起。
他还有另外一个特点:他的那本字典,似乎从头至尾都已经被他背得滚瓜烂熟了。他声称自己能够做到。他坦率地承认这是他的骄傲,他说我随便说的一个英文字,他都能立刻拼出来,并将它的意思解释清楚,不会出现答不出来的现象。我用了好多时间想找出一个单词来把他难倒,可是一连几个星期都没有成功,最后只得作罢。这样,他便更骄傲,更高兴了。所以我想,如果知道是这个结果,我还不如早些认输的好。
对于《圣经》,他也非常熟悉,就像对字典那样。很容易便能看得出,他以哲学家、思想家自居。他的谈话总是涉及严肃的大问题。公平地说,他在谈话的时候思想是高度集中的,并没有出现仅是为了吹嘘自我而同人争辩的情况。
不过自然,他的思路、推理和哲理化,都是属于那些只受过部分教育而并没有受过多少专门训练的人那一类的。可是偶尔他也能突然发现某种奇异和惊人的东西。比如说,1856年的年初——达尔文的《人类起源》震惊世界的前十四五年——在辛辛那提的宿舍里,却有麦克法兰这样一个人跟我谈同样的预见性想法。
概括地来说是同样的想法,但这两种想法又有所不同。麦克法兰的观点是,世界上那些动物的生命是由少数细微胚种历经无数纪发展得来的,这种胚种可能是造物主在开天辟地时安放在地球上的。这种发展是在进化的,是在朝着最后的完美而努力的,一直到人的出现;在那之后这逐步进化的进程便会不幸中断,并且走向毁灭!
他说,人的心在动物界里是唯一坏的,而人是唯一会有恶意、报复、妒忌、憎恨和自私心理的动物;也是唯一喜欢酗酒的动物;似乎是唯一能够忍受身上肮脏与住处污秽,能够令被叫做爱国主义的这种无耻本能得到充分发展,会对自己的近亲部族进行抢劫、压迫与杀戮,会对全部部族成员进行偷窃与奴役的动物。
他说,人的智力是一种野蛮的东西,是被外加给他的,这种东西能够令他堕落,导致他的水平远远低于其他动物。他还说,没有谁在一生中的每一天不是用尽心计,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去牺牲别人的。那些神人中的神人,凭着自己高人一等的智力,令低下的人沦为自己的奴仆,这些奴仆回过头来,又凭了强于别人一点的脑袋,而高踞于其他众人之上。
微信扫码关注
随时手机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