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人物传记大全 > 马克·吐温自传:戏谑人生

第三篇 我的婚姻生活 第一章 克莱门斯夫人与小苏西的天赋

  教养决定一切。桃子从前本是一种苦味的扁桃;卷心菜只是受大学教育的黄芽罢了。
  第一章 克莱门斯夫人与小苏西的天赋
  1
  1870年的二月初,我同奥利维娅·勒·兰登小姐结婚了,于是,我便住到了纽约市的布法罗。明天我们便结婚三十六周年了。我妻子在连续害病长达二十二个月以后,于一年八个月前去世了,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
  我是在见到她的象牙雕像时和她首次见面的。那是1867年的夏天,在停泊在斯米尔纳海湾的“教友市号”上属于她哥哥查利的特等舱里。那个时候她二十二岁。首次见到她的本人,是于当年的十二月,地点是纽约。她是个苗条而又美丽的少女。她既是少女,又是妇女。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始终都既是少女,又是妇女。她的外表庄重而又文静,但却燃烧着同情、忠诚、精干、热忱以及浩瀚的爱的火焰,这火焰永不熄灭。她的身子骨一直都是虚弱的,依靠她的精神力量在支撑着,她那颗满怀希望以及勇气的心是没有什么能够摧毁的。
  她十六岁时在冰上摔了跤,引发了局部瘫痪,便成了个病人。从那之后,她便一辈子都没有再次强壮起来。这次摔跤之后,她有两年都不能下床。除了脸向上躺着之外,也不能用别的姿势睡觉。那段时间,几乎所有名医都被请到埃尔迈拉来了,不过都没有什么效果。当时,牛顿医生的名字在左右两个半球都为人们所熟知,两个半球的人都认为他是吹牛大王。他非常神气地遍历美国各地,那整个就是君王气派,当然更像个玩马戏的。经常是人到之前的几个星期,原本呆板沉闷的墙上就出现了大幅的彩色招贴和他那令人生畏的画像,宣告着他即将来临。
  一天,兰登家的亲戚安德鲁·兰登到她家里来说:“你们试过那么多人了,现在可以试试那个吹牛大王牛顿医生。他来了,住在拉思本大厦。他为有钱人看病要大价钱,给穷人看病则不要钱。我曾经亲眼看见他将手在杰克·布朗的脑袋上挥了挥,然后将他的拐杖拿走了,让他去做自己的事,就好像任何病都没有那样。我亲眼看见他将其他的一些跛子治好了。他们可能不是真正的跛子,而只是想临时冒充做做广告罢了。不过杰克的倒是真事。还是将牛顿请来吧!”
  牛顿到了。他看到那个年轻的姑娘躺在那里。在她头顶上的天花板上,向下悬挂着一具辘轳。那具辘轳被挂在那里好长时间了,只是没被用过。将它挂在那里是希望能够靠这个设备,让她每过一会儿便坐起来休息一下。不过结果还是以失败告终。每次想让她坐起来的时候,总是引起她的呕吐,将她搞得筋疲力尽,最好只得作罢。牛顿将已经关了很久的窗户打了开来,作了一个简短而又热诚的祷告,然后将一只胳膊放到她的肩膀上说:“孩子,现在我们坐起来吧。”
  他的这句话吓坏了全家人,他们想要阻止他,不过他不动声色地将她扶了起来。她坐了几分钟,没有作呕,也没有任何的不舒服。然后牛顿说:“孩子,现在我们来走几步。”他将她扶下床,搀着她走了几步。然后他便说:“我只有这么多本领了。她的病还没有被完全治好。她的样子似乎是治不好了。她永远也不可能走得太远,不过每天练习一下,她能走一两百码,并且终生都能保持这样。”
  他要价一千五百块,实际上的价值足有十万块。因为,自她十八岁的那天开始,直到五十六岁为止,她总能走几百码,并且中途不需要停下来休息。有好几次,我看见她走了四分之一英里还不怎么感到疲劳。
  在都柏林、伦敦或是其他的一些地方,牛顿总是不时地遭到群众起哄。在欧洲和美国也经常这样。可是兰登家和克莱门斯家因为感谢他的恩情,从来都没有对他起过哄。过了好多年之后,我见过一次牛顿,还问过他,他的秘密何在。他说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可能是他身上发出什么电来,治好了病。
  绝对的真诚、忠实和坦白,这些品性都是我妻子生来就有的。她对人、事的判断是可靠而又正确的。她的直觉从来都没有欺骗过她。对朋友以及陌生人的品性与行为进行判断的时候,她总是留有仁慈之心,并且这种仁慈之心从来都没有失误过。我曾将她同成百个人进行过比较和对照,认为她的品性是我遇到的所有人中最完美的,这种信念直到今天都没有改变。我还可以说,在我所认识的人中,她是最被人喜爱并且很庄重的人。她的品性与脾气是属于那种不仅被人崇拜,并且叫人家不得不崇拜。那些值得留下来的佣人,没有一个离开她的。因为她只要看一眼,就能将这些人挑选得非常妥帖,所以只要是她挑出来的佣人,就几乎都是值得留下来的,并且实际上她们也都留了下来。
  她总是很高兴,并且总是能够将高兴的心情感染给别人。在我们那九年贫困、负债的日子里,她总是能够将我说服,让我不要绝望,要能够于茫茫迷雾中见到光明的一面,并且她的确设法让我见到了光明。那些日子里,我从来都没有见到过她对我们的处境变化有一句怨言。孩子们也从未见过。她对她们进行了教育,并且她们也从她身上学到了她那坚韧不拔的品格。对于她所热爱的人,她的那种爱简直就成了崇拜,而人家也以同样的崇拜来回报她——亲戚、朋友以及家里的佣人们都是这样的。
  结婚可以说是令一种奇异的结合凝聚到一个人身上——她的脾气、品性和我的脾气、品性。她在接吻中、拥抱中,以及慕恋的话语中,倾注了热恋的心情,她那无比丰富的语言往往令我大吃一惊。在慕恋的语言以及爱抚方面,我天生保守,而她向我身上倾注这些的时候,却像是夏天海上的波涛那样冲击着直布罗陀海峡。我的成长环境是保守的。这一点我在前面提到过,我从来都没有见过我的家人们彼此接吻,只有一次除外,并且那还是在垂死的病床上。我们村子里也没有接吻的习惯。接吻和爱抚在求婚的时候宣告结束——那一天那要命的钢琴声也是一样。
  她喜欢像少女那样天真无邪地大笑。这样大笑的次数不多,不过她这笑声简直就像音乐那样迷人。我最后一次听到她的笑声是在她卧床一年多的时候,当时我还将这件事记了下来——只可惜那是最后一次了。
  明天就是我们结婚三十六周年的日子了。我们的婚礼是在纽约埃尔迈拉,她父亲的家里举行的。第二天我们便乘专车前往布法罗,与我们同行的有兰登全家,比彻家以及特威切尔家的人。他们过来参加了我们的婚礼。我们则要住到布法罗去,我要到那里去做布法罗《快报》的编辑,同时也成为这份报纸的一个主人。对于布法罗,我一无所知,不过我给一个朋友去了信,请他帮我们安排了一个家。我要他找一个既是编辑的低薪所能负担得起,又比较像样子的公寓。晚上九点钟,他们在布法罗车站接我们。我们分别坐到了几辆雪车上,然后,在我看来似乎是走遍了整个美国——很明显,我们简直走遍了全部的大街小巷——我很不客气地将我这位朋友责怪了一番,怪他找了一个没有准确地址的公寓。不过此中是有个计谋的哩——新娘是知情的,我却被蒙在鼓里,她的父亲杰维斯·兰登为我们买了一座新房子,房子就位于时髦的特拉华大街,并且将家里都布置好了,还安排了一位厨师、数名女仆,一个很精神的年轻爱尔兰车夫,他的名字是帕特里克·麦卡勒——而我们在全市到处转悠的目的就是为了能有充裕的时间让一雪车人先赶往新房点起煤气灶,将大伙儿的晚饭准备好。最后,我们终于到了,当走进这个仙境的时候,我不禁愤怒到了极点。我没有丝毫保留地对我那位朋友的蠢举进行了责备,因为他为我们安排了这样一个让我无力负担的公寓。这个时候,兰登先生取出了一只精致的盒子,并打开了它,将这座房子出让契约拿了出来。就这样,一场喜剧高兴地收了场,于是我们便坐下来吃晚饭了。
  半夜的时候,客人告辞了。将我们留在了新居。厨师埃伦进来问我们明天早上要买些什么菜——但是我们两个人谁都不知道牛排按桶卖还是按码卖。我们的愚昧无知一下便暴露了出来,而埃伦则充分地将爱尔兰人的那种高兴劲儿表现了出来。那个年轻的、很精神的爱尔兰人帕特里克·麦卡勒走进来问我们第二天的安排——这是我首次见到他。
  听起来似乎一切都非常顺利、轻快,没有遇到任何不顺当的事,但是事实上却不是这样的。我求爱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阻力。有三四次求婚都被她拒绝了。我在旅行演讲中四处流浪,不过我每隔一阵就会设法到埃尔迈拉来进行围攻。有一次,我从查利·兰登手中搞到一份邀请书,能在她们家里待一周。这一周是愉快的一周,不过最终期满了。我没有办法将邀请延期。我能够设计出的花样看起来根本骗不了人,甚至连我自己都欺骗不了。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骗不了时,要想骗人家是非常困难的。不过运气终于到来了,而且来自于一个最为意料不到的地方。千百年来,总是有类似的情况,今天也是如此——天意从中插了一手。
  我预备离开这里去纽约了。一辆双马敞篷马车停在了大门外,我的箱子已被装到了车上,车夫巴尼手握马鞭坐到了前座。那是晚上的八九点钟,天已经黑了。我在门廊上同他们一家人告别,查利同我走了出来,爬到了马车上。我们坐到了马车夫后边靠近车尾的座位上。这个座位是临时替我们张罗的,扣得不是很结实。对于我来说,这可真是个好运气啊!对于这种情况当时我们毫不知情。查利正抽烟。巴尼用马鞭子轻轻碰了马一下,马突然向前一跳。查利和我被从车子后边甩了出去。一片黑暗当中,他雪茄头上的那点红光在空中划出了一条曲线,这我看得非常清楚。在一片朦胧当中,唯一能看清的也就是这个了。我的头顶刚巧碰到了石头上,开始我只是直挺挺地站了一会儿,不久便倒在地上,昏了过去。对于一个从来都没有对这一手进行过演习的人来说,那个昏迷简直太像了,那是一个圆石砌成的小沟,正在修理当中。我的脑袋碰到的是四块圆石连结成的凹槽。凹下去的地方被新沙填满,恰好成了个垫子。我的脑袋没有碰到其中的任何一块圆石。我没有受伤,甚至根本就没有被碰到,一点事都没有。
  查利摔得不轻,不过他只关心我,对于自己的伤势如何一点都不清楚。全家都涌了出来。最前面的是西奥多·克兰,他手中拿了装着白兰地的曲颈瓶。他将酒倒进我的嘴里,呛得我非常难受,但是我仍旧装成昏迷不醒,症状不见减轻的样子。这些我很拿手。听到被人在我身边倾诉怜悯的话,是特别愉快的。这是在我的一生中那五六次最幸福的时刻之一。期间没有发生什么能够干扰以及破坏这一时刻的事情——除了我没有受伤,很怕迟早会被发现,缩短我作客的时间之外。我的身子很重,需得巴尼、西奥多、兰登先生和查利共同用力,才能将我拖到屋里去。不过最终还是拖了进去。到了屋里,我认识到这就取得了胜利。我在屋里了,可以稳稳地在一定的时间里成为她家的负担——至少是需要一段时间的,这是老天的安排。
  他们将我按到了客厅里的一张座椅上,然后就去请了家庭医生。这位上了年纪的可怜虫,真不应该将他从床上拽起来,但是这是正经事啊,更何况当时我实在是昏迷了,以致无法阻拦。克兰太太——喔,她三天前来到了这家,头发花白了,还很漂亮,为人是一贯富有同情心的——她拿来一瓶类似燃烧液体的东西,是专门治疗跌打损伤的。不过我心里清楚,我的伤处将会是对这个药物的嘲弄。她将药水倒到我的头上,还一边用手抚摩,这烈性的东西就沿着我的背脊骨向下淌,一英寸、一英寸地往下滴,叫人感觉就像森林失火了那样。不过我却很满意。当她累坏时,她丈夫(西奥多)便主张让她休息一会儿,让莉薇代替她来进行抚摩。这简直太好了。如果不是为了这个,我本会立刻就恢复过来的。但是,如果莉薇来抚摩的话——如果他们继续不停抚摩的话——我直到今天还会继续昏迷不醒哩。啊,那抚摩简直太令人高兴了,太舒服了,太迷人了,甚至连佩里·戴维斯的止痛药这种烈性的新药所引发的火气,也能够被消除得毫无踪迹啊!
  随后那位老家庭医生便赶到了。他开始老练地诊断起来——他开始到处寻找跌打损伤和肿块。最后宣布说,没有损伤。他说,我只需要睡上一觉,将这次遭遇忘掉,第二天早上便没有任何事了——不过事实却不是这样的。第二天早上,我并不是没有任何事。我不打算没有任何事,我离没有事还远着呢。但是我说,我只需要休息,用不着麻烦这位医生了。
  这件事令我待在他家的时间整整延长了三天。这可帮了我大忙。我的求爱计划得以向前推进了好几步。等到下次来这儿做客时,事情便大功告成了,我们有条件地订了婚。这个条件便是必须得到父母的同意。
  在首次单独谈话中,兰登先生便提醒我要注意一件我自己早已留心的事情——这便是我简直是默默无闻,除了查利之外,周边的人谁都不认识我,而他又太年轻,看人还不是很准。兰登先生对我说,我来自大陆那边,只有那边的人才能够对我为人的品性进行证明,这是说假如我还能找到证明人的话——因此他让我提供查询的人。我提供了。于是他说,现在,我们可以暂时到此为止了,我可以离开,等他去信给那些人,收到答复后再说。
  一段时间之后,答复来了。他便找我,再一次进行了单独的谈话。我将六个著名人物介绍给了他,其中有两个传教士(都来自旧金山)。他自己给一个银行会计写信,早年这个人曾经做过埃尔迈拉主日学校的监督,与兰登先生非常熟悉。结果便是前景不妙。所有的这些人都过分老实。他们不但提起来的时候不赞成,并且还热心得非常过头,没有必要。有一位教斯特宾斯教士和前主日学校监督(但愿我能记得住他的名字)还添了一笔到他们作证的黑信上,说将来我会对醉鬼的坟墓进行填补。这正是人们经常可以见到的预卜终身的一个例子。填补的时限也没被规定。该等多久也没有说。我一直等到了如今,不过这填补之说似乎还是非常渺茫哩。
  读过这些信后,谈话有了片刻的停顿,气氛悲凉而又肃穆。我找不到任何话题,很显然,兰登先生的情况也是如此。后来,他抬起了他那漂亮的头,用他那明亮而又坦率的眼睛将我盯住,说:“这些人是什么样的?在这世界上你有一个朋友吗?”
  我说:“很显然没有。”于是他说,“我来做你的朋友。姑娘给你。同他们相比,我更懂得你。”
  于是我的命运便这样戏剧性地、幸福地被决定了。后来,他有一次听到我友爱、钦佩而又热烈地提起了乔·古德曼,就问,古德曼住在什么地方。我告诉他说很远,在太平洋的沿岸。他说:“啊!他似乎是你的朋友!对吗?”
  我说:“对啊,他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那么,”他说,“当初你究竟是想到了什么啊?为什么从没向我提起过他呢?”
  我说:“因为他肯定会像别人那样彻底地撒谎。别人光说我邪恶,古德曼则会光说我的美德。你所要的自然是不带偏见的证明。我清楚,这个你从古德曼那里是无法搞到的。我的确相信,从别处你可能搞得到,甚至可能你已经搞到了。不过肯定不会像我所希望那样夸奖一番。”
  我们是在1869年2月4日订的婚。订婚戒指非常普通,不过金子的分量还是很重,里边刻着订婚日期。一年后,我将戒指从她手上取了下来,准备改成结婚戒指,将结婚日期刻到里边——1870.2.2。从那以后,这枚戒指便时刻都戴在她的手指上。
  在意大利,死亡令她甜蜜的脸上那份早已逝去的青春又恢复了。她躺在那里,美丽而安详,就像当年当姑娘做新娘时的样子那样。人家想将她的戒指从手指上取下来,交给孩子们保存。但是我将这样亵渎的事阻止了。戒指便随她一起下葬了。
  我们订婚后不久,我的头本书《傻子国外旅行记》的校样便陆续寄到了。她同我一起校,她还对校样加以编辑。这一天开始,她便成了我忠实的、贤明的而又不辞劳苦的编辑,直到死前的三四个月——前后共达一个世纪的三分之一以上。
  2
  我们的头个孩子兰登·克莱门斯生于1870年11月7日,他只活了二十二个月。孩子得病的责任全在我。他妈妈让我照看孩子,我则带着他坐敞篷的四轮大马车出去透气,出游了好长时间。那是一个阴冷的早晨,但是他被用皮衣裹得很好,如果在细心人手里,他是不会有问题的。不过很快我便沉浸到了默想之中,将该管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皮衣掉了,孩子光着腿露在了外面。后来被马车夫发现了,我将孩子重新裹好,不过已经迟了,他已经几乎被冻僵了。我急忙赶回家,被自己所干的事吓呆了,对可能会产生的后果也感到非常害怕。我一直对那天早上自己所做的对不住人的事感到羞愧,能不想就不去想它。至今我还怀疑自己当时有没有勇气去承认这件事。在我看来,很有可能直到此刻之前,我都始终没有承认过。
  苏西出生在1872年3月19日。在幼年时期,她总是到纽约的夸里农庄上过夏天,那个农庄位于埃尔迈拉以东的山上。其他季节则住在哈特福德家里(1871年10月,我们搬到了哈特福德,不久后在那里造了一座房子)。像其他的孩子那样,她活泼、快乐,并且爱玩儿。与一般的孩子们所不同的是她时时喜欢在内心思考那些困扰人生的事以及自古以来令那些好问的人们同样迷惑不解的事,想要找出其中深藏的意义。一个七岁的小孩子,就能够对人世那短暂的逗留中所不停遭受不幸和被逼得发狂的情况表示感到压抑以及困惑不解,正像开天辟地以来,那些比较成熟的心灵也曾经为此而感到压抑以及困惑不解一样。成千上万的人生下来后,辛勤劳苦,流血流汗,为了面包而进行奋斗、争吵、责骂和打架,为了那些细小的利益而相互争个不停。他们一年年长大起来,接下来的便是衰老。凌辱和羞耻将他们的傲慢和虚荣挫伤了。他们被和所爱的人拆散了,人生的快乐变成了惨痛。那些痛苦、忧患与不幸,一年比一年深重。到了最后,野心、傲慢和虚荣都死了,剩下的只有渴望解脱。最后也终究解脱了——这是泥土所留给他们的唯一一份无害的礼物——他们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本来就无足轻重,没有任何成就,有的只是错误、失败以及愚蠢,也没有留下丝毫他们存在过的迹象——这个世界会用一天来对他们进行哀悼,然后便永远将他们忘掉。另一批芸芸众生将替代他们,他们所干过的事进行重演,走着一条同样的无益道路,然后像他们一样消失——让路给另一批,又一批,千百万批芸芸众生,让他们穿过同样的沙漠,走向同样不毛的道路,来将那第一批芸芸众生以及后来所有的芸芸众生所未完成的事情完成——虚无!
  “妈妈,这是为什么呢?”苏西问道。在育儿室寂静的地方,对这些事进行了长长的思索之后,她终于用自己那种不是十分连贯的语言,问出了这个问题。
  一年后,她独自一人摸索着走过了另外一处黑沉沉、没有阳光的沼泽,不过这次她找到了一处歇脚的地方。一个星期里,她妈妈没有能够在傍晚孩子祈祷时去育儿室。她妈妈说到了这一点,说因此而感到很不安,说今天晚上要来,还希望每个晚上都能来,能够像从前那样听苏西祈祷。她察觉出孩子希望能够答话,可就是不懂得应该怎样用词,于是就问她有什么困难。苏西解释道,富特小姐(保姆)正在教她有关于印第安人的事情以及他们的宗教信仰,这样看来,似乎不只有一个上帝,而是有数个上帝。这就令苏西不能不进行思索了。而她思考的结果,就是她停止了祈祷。她将这句话修饰成——也就是,修改成——她现在不像“从前那样”进行祈祷了。她妈妈说:“将这对我讲讲,亲爱的。”
  “好的,妈妈,印第安人认为自己是对的,不过现在我们知道他们错了。不过也有可能会是我们错了。所以现在我只是祈祷,但愿仅有一个上帝,一个天——或者其他更好的东西。”
  我将这段悲凉而又动人的祈祷,按照当时记录本上所记的,一字不差地写到这里。那个记录本是我专门用来记录孩子们说过的话的,而我对于这些话的敬仰,也伴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日渐增加。这句话,就它那种纯乎自然的优美和质朴来说,像是出自孩子的嘴巴。不过其中的智慧以及悲哀,却是那些生活过、渴望过、害怕过以及怀疑过的来去匆匆的世代人类所共有的。
  再回到一年前——苏西7岁时。她妈妈有几次曾经对她说:“好了,好了。苏西,不能因为小事哭啊。”
  这就引发了苏西的思索。因为那个时候她正为了自己心目中的大灾大难而难过,心都碎了——一个玩具被打碎了;本来计划好的一次野餐,却因为狂风暴雨、电闪雷鸣而被取消了;育儿室里养的一只老鼠,越来越驯服,越来越亲近人了,却被猫咬死了——而正在这个时候却听到了这个奇怪的启示。因为某种说不清楚的原因,这些事情并不是什么大的灾难。为什么呢?应该怎样去衡量灾难的大小呢?规律是什么呢?总应该有个能辨别大灾难与小灾难的办法啊,而这其间的比例法则是什么样的呢?她久久地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思考。两三天来,她不时地对这个问题进行思考,专心致志地——可是感到困惑——最终失败了。最后,她放弃了,找她妈妈去请求指点。
  “妈妈,什么是‘小事’?”
  看起来这个问题很简单——乍一看是这样。不过,要用语言进行回答就会出现很多料想之外的,没有预见出来的困难。困难增加了,结果便是带来了再次的失败。解释遭遇了困难。然后就是苏西尝试着帮她妈妈一下——她举出了一个情况作为实例。妈妈准备上街,任务之一便是为苏西买一个好久前就答应买给她的玩具手表。
  “妈妈,假如你忘记戴手表,那是件小事吗?”
  她所关心的其实不是手表,因为她清楚这不会被忘掉。她说这番话的目的是这个答案能够将那个谜解决,好让她受到困扰的小心灵得以安宁。
  自然,这样的希望落空了——这是因为是当事人而不是局外人才能对不幸的大小事进行衡量。如同失去的皇冠,对于国王来说是件大事,但对小孩来说则算不了什么;丢失的玩具,对于小孩来说是件大事,但在国王的心目中是不会为了这件事情心碎的。后来判断终于得出来了,不过这个判断是根据上面那个模式下的:苏西从此得到了许可,可以用自己的尺子来对不幸进行衡量。
  我在这里要提几句苏西17岁时的情况。她写了一个剧本,模仿希腊台词,由她、克拉拉、玛格丽特、沃纳和其他几个年轻的伙伴在我们位于哈特福德的家里为一屋子可爱的朋友们进行演出。当时查尔斯·达德利·沃纳以及他的兄弟乔治都在场。他们都是我们附近的邻居与好朋友。对于这个剧本的技巧,他们特别赞赏。第二天乔治·沃纳来同苏西谈了很久。最后下了这样一个结论:“她是我认识的所有人中最有趣味的,不管是男还是女。”
  还有一位太太说的话——在我的记忆当中那是切尼太太。她为她的父亲牧师布什内尔博士写了传记。
  “一次,我同苏西谈话之后记下了这样的话:她对人生及其意义非常了解。哪怕是历尽沧桑,也不一定能比她了解得更深。她的直觉、思索以及分析似乎让她学会了我在60年中所学到的东西。”
  除此之外,还有一位太太说过一段话。话里她提到了苏西临终前的事:“最后的这些日子中,她走起路来似乎很得意。她那神气真切地表现出了她的精神焕发以及智力的旺盛。”
  现在回到刚才我打了岔的事情上来。正像我已经说过的那样,苏西自小就喜欢考察事情,进行独立思考。这倒不是训练出来的,而是天性使然。遇到事情被处理得公正或是不公正的时候,她总是能够特别耐心地对一项项细节进行回顾,最后肯定能够得出正确而又合乎逻辑的结论来。当她六岁在慕尼黑的时候,总是梦见一只凶猛的熊。每当她梦醒被吓得叫起来时,她都会认真地对这个梦进行分析。为什么会做这个梦呢?做这个梦的目的是什么呢?起源又是什么呢?不——应当有的教训是什么。通过直率且又深入的研究,她得出了自己的判断,虽然可能有些片面或是不公正:因为(用她的话来说)她“从不吃人,而总是被吃”。
  至于道德方面的问题,苏西总是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判断的正确——即便有时她得做出点牺牲。在她六岁,她妹妹克拉拉四岁时,两人总是争吵。为了将争吵制止,她们的妈妈试着用惩罚的办法——但却失败了。然后试着用奖励的办法——如果一天不吵便会得到糖果。由孩子们自己来做自己的证人。这次是吵了还是没有吵,她们自己说了算。有一次,苏西拿了糖,但却踌躇起来,然后将糖交了出来,说这是自己不该得的。克拉拉则保留了她自己的那一份。这样就产生了矛盾:一个证明说有过争吵,另一个则说没有。肯定有争吵的证据更充足些,结果证明争吵过,两人谁都没有拿到糖。似乎克拉拉没有什么能够用来为自己辩护的——不,有,是苏西提出来的,于是克拉拉没有事了。苏西说:“我不清楚她心里是不是觉得错了,但在我的心里,我认为不对。”
  这是对于这件事的公道看法。对于一个六岁的孩子来说,这个分析非常尖锐。现在就没有办法再说克拉拉错了,除非对她的“案件”再一次进行审理,对她的证明重新进行回顾。这样的程序公正与否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她先前的证据已被接受过了,当时没有提出过疑问。因此,经过对疑点的检查和讨论——最后的判决对她有利,她被无罪开释。结果怎样都是相同的,因为就在这时,糖反正早已被她吃掉了。
  3
  每当我想到苏西,便会想起马乔里·弗莱明——这个对她宠爱有加,在她面前甘愿为奴的人。马乔里·弗莱明在这个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不可能有另外一个。每当想到苏西时我便会想到马乔里,这主要是约翰·布朗医生的原因,他有一颗高尚而又美丽的心灵,他是能够令了不起的马乔里不会默默无闻的人,他是苏西在婴儿时期的忠诚好友。
  记得那是在1873年,苏西14个月的时候,我们从伦敦到了爱丁堡。那是在我经历了一次全新的生活之后——六个星期中,我每天的中饭、下午茶以及晚饭都不在家吃——逃往那里休息、躲避一下。我们没有带任何人的介绍信,而是直接躲进了位于乔治大街的维奇家庭旅馆内,打算一家人舒服地度过一季。
  不过,亏得我们的运气好,这个计划没有实现,很快,克莱门斯夫人便需要请医生,于是我便去了拉特兰大街二十三号,看看那个创作出《拉布和他的朋友们》的人是否还在行医。感谢上帝,他还在。他来了,在这之后的六周里,每天我们都在一起,或是在他家里,或是在我们居住的旅馆里。
  连佣人们都很喜欢他的脸——那是我所见过的长得最为完美的脸之一,安详、文静、亲切——一张与世无争的圣徒的脸,那温和的微笑以及沉思的神态将他内心充满着的爱的光芒展示无疑。在苏格兰,约翰医生人见人爱,在我看来,他的名声由此向南,传遍每个地方。
  这样说我是有根据的,因为几年后,当约翰医生被病痛折磨被迫中止行医时,出版商道格拉斯先生以及一些朋友们曾经下定决心募集几千块的款子,用来对他本人和他的老姑娘妹妹进行帮助。这笔款子不仅很快便被募集到了,并且在自此以南一百英里之外的朋友们还都没有来得及进行捐助时,募款簿便很快就被写满了。这笔款子从来都没有公开募集过,也没被在印刷品上提及过,道格拉斯先生以及其他的一些朋友们只不过是用口耳相传的方式进行的私人募捐。
  更令人目瞪口呆的是,接下来,伦敦以及各个地方都有责怪抱怨的话寄来,埋怨没有为他们提供一个捐献的机会,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这种抱怨可是新鲜事——特别稀罕——所以我认为非常值得一提。
  约翰医生非常喜欢动物,尤其是狗。我想只要是阅读过那部凄美而又动人的《拉布和他的朋友们》的人都应该能够感受到这一点。在他去世之后,他的儿子乔克出版了一篇在朋友中间非正式散发的回忆录,很简短,其中就提及了一个小插曲,讲的是约翰医生同动物的关系。
  是爱丁堡的一位太太提供了这个小插曲,在她十二岁时,约翰医生经常叫她搭他的顺风车去学校,或是从学校回家。她说,一天,他们正在进行平静的谈话,他的话说了一半突然就停了下来,急忙将头伸向了车窗外——然后流露出失望的神色,坐回到原来的位子上。姑娘问他:“谁啊?是你的熟人吗?”
  他说:“不是,是一条我不认识的狗。”
  曾经,他为苏西起了两个名字——一个是“小维菲”,一个是“米加罗比斯”,为她起后面这个不好懂的希腊名字,是因为她长着一双大又黑的眼睛。苏西和医生总是在一起玩耍,在苏西面前,他总是放下架子,装成熊,每天都逗着她玩。我已经记不清他们两个哪个是熊了,不过我推测,应该是苏西。
  那时在我们客厅的角落里放着一张沙发,沙发后面有一扇门,通向苏西的住处。她总是躺在沙发后面等待医生——不是躺着,而是站着等,因为即便是她站直时,你也只能瞥见她的一点黄头顶。按照游戏的规则,别人是无法看见她的,因此这一瞥不能算数。据我推测,那只熊肯定是她扮演的,因为我记得有两三次她都从沙发后面跳出来,将医生吓了一大跳,尽管他已经知道那里有只“熊”,正在走过来。
  如果有谁说约翰医生想要讲一个怪诞而又好玩的趣闻,那可真是千载难逢并且令人难以置信的,因为这种事情同他那种文雅、安详的外表以及脾性不相符——但是这也没什么。我曾经试图教他一个趣闻,他也就真的花掉两三天工夫,尽力地想讲好趣闻——但却总不成功。这次表演是最难忘、最动人的一次。爱丁堡全部他所熟悉的人或者是狗,如果闯进门来,正好看到约翰医生如此想方设法想要将这段趣闻讲好的样子,一定会被吓呆的。这个趣闻是我在宣讲台上成百上千次讲过的,也是我一直喜欢讲的一个,因为它总是能够让听众特别激动,捧腹大笑。
  故事所讲的是一个口吃的人在对自己怎样治好这个病进行讲述——办法就是,遇到自己因为口吃,而不能完全讲出哪一个字的时候,便将口哨塞到嘴里,这样来将病彻底治好。所以,它讲述的所有内容都是口吃同口哨这两者的可笑混合——只要讲演人进行适当引导,听众就会禁不住笑出来。约翰医生机械地学着讲清楚这段趣事的细枝末节,但就是学不会应该如何将这些细节讲得富有声色。因为他为人超出寻常地严肃认真,所以,每当他讲到最后将要推向高潮的警句时——我首先一定要将这句话引在这里,否则读者会看不明白。那个句子如下所示:
  “医生对我说,遇见口(口哨)口(口哨)口(口哨)吃,就要吹口哨,我照他说的做了,结果彻底治(口哨)治(口哨)治(口哨)愈了。”
  医生无法掌握这个警句,他总是口吃得严重,所以便一直边讲边吹着口哨,结果说得就如法官对一个犯人进行死刑宣判那样严肃。
  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可爱的人——当然这其余的人中没有他那年老的妹妹,她跟他一样,是那种大好人。六个星期里,我们都在陪着他乘车子出去一家家地行医,他一直带着一篮子葡萄,我们则总是带着书。在第一次访问病家时我们所决定的规划,后来一直都被我们坚持了下来——那便是他在头一家下车时说的话:“我下去看一下,设法缩减一下人口。你们玩你们的。”
  4
  苏西生来性格热情开朗。在她学会自控之前,她这样的性格难免会令她做出些傻事,之后又会勾起许多次后悔的情绪,并且也因此流下了很多眼泪。不过,在这之后,她所流的泪就是健康的了,她的品性也因此变得更加坚强、健康了。这样的经历令她变得端庄而又善良,不仅令她不至于单单为了爱虚荣而去装得和气,而且能令她从心底里根本就不爱做作。
  对早已逝去的岁月进行回顾,我免不了要无限深情地提及,在她那短短的一生当中,那些我们看来能为她的一生增添光辉的好事,实在是令人永难忘怀。而至于她所做过的那些非常少数的令人生气的事,我不想多说,也不想过多地责怪,那些事情的发生是很自然的,也是可以谅解的。
  1880年夏天,苏西刚满八岁,我们全家都住在高山顶上的夸里农庄中,那个农庄距离纽约的埃尔迈拉有三英里路。那个时候每年夏天,我们都要到那里去度过。割草的时节已经临近了,苏西和克拉拉也正在一天天地计算着日子,这是因为对她们来说,那是件大事情。我早已答应过他们,说允许她们爬上车,坐到干草车的尖尖上,从地里转到家里。
  在她们那个年龄,这是她们最喜欢做的事情了,并且这种有些危险的优待,在过去可是从来都没有被准许过的啊。她们那份激动和兴奋劲儿,简直是无以言表的,她们不张嘴则已,一张嘴就是在描述这个划时代的惊险事情,而且将那过程想象得五彩斑斓,讲起来没完没了。
  不过就是在这个意义重大的一天,恰好是在早上,苏西遇到了不幸,她突然发起了脾气,非要让克拉拉改正一个什么错误,并且动用了手中的一把铲子或是棍子,或是其他的什么东西。总而言之,这令人生气的事情很自然便超过了育儿室内所允许的范围。按照家里的规矩,苏西走到妈妈面前去认错,并且同妈妈一起商量她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不用多说,惩罚的合理目的与作用只有一个——那就是对犯了错误的人进行提醒,让他们不要再犯——孩子们也清楚该怎样去选定能够记住并且有效的惩罚方法。
  苏西和她妈妈就几种惩罚办法进行了讨论,不过似乎一样都不合适,这次的错误太严重了,需要在记忆中树立一个危险信号,不至于被岁月轻易地吹熄或是烧掉,而是可以固定地竖立在那里,警戒到永远。提到的惩罚办法中,有一个就是不允许苏西坐干草车,非常明显,这个方法将苏西刺得不轻。最后,她妈妈归纳了一下,将各种惩罚的方法都提了出来,问道:“苏西,你自己看应该用哪一种?”
  苏西想了一下,有些畏缩地问道:“妈妈,你看呢?”
  “啊,苏西,我看你还是自己决定吧,你自己选。”
  苏西开始进行思想斗争了,她想得挺深,衡量得挺仔细——不过到了最后终于像所有了解她的人所预见的那样说道:“好的,妈妈,还是挑干草车吧。因为,其他的事情可能做不到让我永远记住不要再犯这种错误,这你是知道的。不过,如果我坐不了干草车的话,要记住这个教训就很容易了,并且永远忘不了。”
  这个世界上,真正的、严厉的、永久的惩罚一直都是落到那些本不该受惩罚的人头上。这话不是指我让克拉拉改错这件事,而是当想起可怜的苏西永远都不能坐干草车时,我一直都特别痛苦,直到二十六年后的今天。
  非常明显,苏西自出生起就对动物非常仁慈,非常同情它们的不幸,这就令她能够对老故事产生新观点——哪怕是年纪大一点的人,甚至是多少世纪来全部有些愚笨的人对这种观点都是忽略的。在她只有六岁时,她妈妈告诉她约瑟夫被自己的兄弟卖给别人、那被杀小羊的血沾到他的衣服上的动人故事,她讲那些兄弟们的不人道,对他们没有任何依靠的小弟弟的残忍以及背叛,因为她想借此为孩子们讲一下有关怜悯、仁慈的道理,以便让她永远记住。非常明显,她达到了自己的愿望,因为听了她的讲述,苏西开始变得眼泪汪汪的,看上去特别受感动。最后她说了句:“啊,可怜的小羊!”
  小孩子坦率地羡慕年长一些的人的特权以及地位,这往往会让人很得意,而并不是不受欢迎,不过有的时候,羡慕的原因同对方所希望的不是那么一致。苏西7岁的时候,有一次,她看着一位正在化妆准备参加舞会的客人,看得非常入神,这位太太很得意,因为苏西的崇拜、敬意以及她那文静的仰慕。当她打扮完毕之后,已经没有任何可以挑剔的地方了,她穿得非常豪华艳丽,就像所罗门王那样。她站在那里歇口气,非常期待能够从苏西嘴里说出在她眼睛里面洋溢着的那些赞美之词。苏西轻叹了一口气,非常羡慕地说:“真希望我也能够像您那样长着歪牙,戴上眼镜!”
  还有一次,那是在苏西八岁零六个月大时,她在客人的面前做了一件什么事,受到了批评和指责。等到后来,只剩下她和妈妈的时候,她按照惯例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她提出了辩解,这份辩解在我看来——彭斯在天之灵也持同样的看法——具有相当的哲学意味:“是的,妈妈,你是知道的,对于自己,我并不了解,所以我没有办法知道事情到底怎样。”
  一些家庭里面,由于亲友们主要分布在知识界——律师、法官、教授或是传教士——所以孩子们习惯于听到各种各样的丰富词汇。很自然地,他们便将听到过的词汇全部捡起来,自然而然地将大小词汇兼收并蓄并且使用起来,不管它具有多么严重的含意,使用得毫无顾忌。结果便是他们的谈话成为了小字眼奇妙而又好玩的步枪射击,偶尔又插入了一些很大的,不合时宜的字眼,就好像重炮轰鸣,引发大地雷动,窗户颤抖。有的时候,孩子们将自己偶尔捡到的字眼的原意搞错了,又为它加上了新的含意,将原来的意思都搞糟了——不过这种情况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多。实际上,正是因为出现这种情况的次数比较少,所以也就显得非常突出。
  苏西在小的时候就很有幸学到了许多,也使用了许多大字眼,当然,她将这些大字眼用错的次数并没有将应有的比例超过。有一次,她预料到一件特别可笑的事情将要发生(不过后来没有发生),一想到这件事她便笑得全身摇晃,以至于连眼泪都流了出来。但是,显然她还是认为自己的料想是正确的,因为她说:“如果事情发生的话,我肯定早会高兴得‘变形’了。”
  当更早一些的时候,她还只有五岁时,曾对一位客人说过,她只去过一次教堂,那就是克拉拉“上十字架”时。
  她对其他人非常体贴——毫无疑问,这不是天生而是后天培养的。有一天,天气非常热,那时候她还是个小孩子,在哈特福德的家里,她妈妈借用了她的扇子好几次(五分钱一把的日本扇子)来凉快一会儿,然后再还给她,并且向她表示了感谢。苏西清楚如果不是怕妨碍这把扇子的主人,妈妈原本是希望扇下去的,她也清楚,要说服妈妈一直扇这把扇子根本就不可能。
  总要想个办法啊,苏西想出来了。她从自己的钱盒子里拿了五分钱出来,并把钱拿给帕特里克,请他上街(要走一英里半的路)去买一把日本扇子,并拿回家来。他去了——如此体贴入微,就是想让她妈妈能够更加舒适一些。她并没有去楼上拿一把更加贵重的下来,从而为自己省点钱,而是按照自己得到的印象,认为她妈妈喜欢日本式的扇子,于是便按照这个印象去做——这样来令妈妈的喜爱得以满足,至于自己做得该还是不该,值还是不值,则没有多想。
  当她还是个小孩子时,有时候她就常会用些古怪且又富有表现力的词语。在她九岁或是十岁,她的妹妹吉恩还是个婴儿的时候,有一次,她到妈妈的房间里对她说,吉恩在育儿室哭泣,并且还问她可不可以拉铃叫保姆。她妈妈问她:“哭得凶吗?”——是指脾气不好,吵闹般地哭闹。
  “不是,妈妈,哭得有气无力,很寂寞。”
  这一件件的琐事,都足以将她那纤细的感受显示出来,都是她那正在成长的性格的重要部分,每当回忆起这些琐事的时候,我都感到非常高兴。
  还有一次发生的事情,虽然也说明她心地善良,但另一个方面也说明她在字词使用方面存在一些缺陷。那时候她十一岁,在圣诞节前后,她妈妈买了些东西,并将买给帕特里克家小孩的礼物给苏西看了看。其中有买给吉米的漂亮的小雪橇,那上边画有一只鹿,还有用金色的大写字母写的“鹿”字。看到任何一件东西,苏西都高兴得不得了,在后来看到雪橇的时候,她冷静了下来,一声都不吭——那个小雪橇是全部礼物中最精致的。她妈妈开始变得诧异起来,也有些失望,她说:“苏西,你怎么了,你不喜欢这个小雪橇吗?这礼物难道不是非常漂亮吗?”
  苏西迟疑了一下,很显然不愿意将她心里的话说出来。不过,在她妈妈反复的催促以后,她结结巴巴地说:“是的,妈妈,是非常漂亮,当然肯定也花了不少钱——但是——但是——你为什么要将这个写出来呢?”
  看到她妈妈还没有将她的意思弄懂,她不太高兴地指着“鹿”(DEER)字。啊,这是她将字拼错了,而不是她心里有什么错。而这两方面恰好都是她妈妈传给她的。
  5
  苏西在十三岁时,就已经是一个很苗条的小姑娘了,她的背上拖着一条棕色的小辫子,因为既要进行各项学习,又要锻炼身体,还要玩耍,所以那时她算是我们这个“蜂窝”里最为忙碌的小蜜蜂了。
  不知自哪一天起,突然间,她自己就有了一个主意,这个主意也出于她对我的爱:她悄悄地将自己的任务增加了一项——为我写传记。她经常趁晚上在卧室里面写,还将她所写的稿子藏了起来,但是没过多久,她的行为就被她妈妈发现了,她妈妈偷偷地将稿子取出来给我看,然后又告诉苏西,她在做的是一件什么事,还说,当我知道她所做的事后是多么的高兴和引以为豪。
  每当我对这段光阴进行回忆时,那份喜悦与欣慰之情便真像是从心底里洋溢出来的。在这之前,也曾有人对我进行过真诚的表扬和称赞,但从来都没有哪个像这次这样打动我的心。在我心目中,就价值而言,没有任何一次的赞扬能同这一次相比。从那时起,这件事就如同一件珍贵的宝贝那样自始至终都留在我的心底,所有称赞、颂扬、欣赏,不管是从哪个方面而言,都不如这次这么珍贵,自过去到现在始终都是这样。
  如今当我再次读到它,读到我的女儿为我写的传记,即便是事情已经隔了这么多年,那种感觉对我来说,仍旧像宣读国王的圣旨那样神圣、庄严而又满含欢乐。它所给我的惊喜与爱,还像当年那样深——只是我目前的这份凄苦之情同当时有所不同。因为我知道,苏西那双饱含热情、急匆匆地对这个稿子进行涂写的小手,再也不会摸到我的手上了——我读完这些东西之后的感受,就像一个地位卑微的人,意料之外地看到了一张要将他升成贵族的文告。
  很显然,多少年来,我在吃早饭或是吃晚饭时,曾经多次对写传记这件事情进行过思量。事实上,我记得非常清楚,我经常有意或是无意地这么做。除此之外我还记得,苏西总是非常敏锐地觉察到这点。我记得有一次在早饭桌上,我讲了一句非常漂亮的话,并且说的时候非常神气,过了一会儿苏西便偷偷地对她妈妈说:“妈妈,爸爸这么说的目的是写传记。”
  苏西对于我的描绘,我实在是连一行或是一个字都改动不得,只能在需要时对她的一些原话进行引用,这些话将她那诚实的心中所孕育着的古怪而又有趣的质朴显露无遗,而这颗心的的确确是一个孩子的心,是美丽而又单纯无邪的心,由此派生出的一切,都自有其独特的魅力,虽然它超越了全部公认的文学法则,但恰好它就是文学,仍然值得人们欢迎。
  拼音经常会令她感到左右为难,但是这是苏西式的拼音,至今我还保留了当年她拼写的样子,不想改动。我爱它,所以我不能亵渎它,对于我来说,它是金子。假如我擅自改正了它,那就是朝金子里面掺假,而不是将它提炼出来,那只能是将它糟蹋了,取消了它的自由和灵活,令它变得僵硬而又死板。即便她写得十分夸张,我也不会感到奇怪,因为它是苏西拼写的,而苏西则是尽了心的——对我而言,那都是不容改动的。
  自小苏西便冰雪聪明,学习语言对于她来说是轻而易举的,学习历史轻而易举,学习音乐轻而易举……她无论学习什么都是轻而易举,迅速而透彻的,只不过除了拼音。就拿拼音来说吧,没过多久她也学会了,只是,经常会出点错,不过即便是她拼音学得不是很好,我也不会难过——因为虽然拼写正确是我的一个长处,但我从来都不怎么看重它。
  我还记得在六十年前,当我还是小学生时,我们学校里共设有两个奖,其中一个是拼写正确奖,另一个则是对人和气奖,奖品是块又圆又薄的小银牌,就像一块银元那样大。其中的一块银牌上面印着意大利书写体的“拼写好”,非常流畅;另一块上面则刻着闪耀夺目的“对人和气”。那些得奖的人用带子将奖牌挂到颈子上——所以得奖人就成了全校最令人羡慕的人,没有谁不想争取挂上一个星期,但除了约翰·罗巴兹和我之外,其他人就是永远争取不到。
  约翰·罗巴兹对人永远是和气的,他这一点是说什么都变不了的,我甚至要说他有点和气得要命,和气得吓人,和气得气人。对于他的品性,当时我们大家就是这么看的,所以,他一直挂着那个和气奖牌,我则老是挂着另外一个奖牌。“一直”这个词用得有点儿过分,曾经,我们也丢过几次奖,那是因为得奖这件事太单调了,我们需要有些变化——所以有几次我们将奖牌交换着戴。
  让约翰·罗巴兹装成拼写好的人——实际上他不是的——这令他非常高兴,而让我看起来似乎对人很和气,来点儿变化,也令我非常高兴。但是,这种变化不可能持续太久——因为总会有同学或是别人立刻发觉了这个调包计,如果他不立刻将这个大逆不道的事情报告给老师,那也太不合乎人情了。
  很自然地,老师立刻就会出来主持正义,将奖牌从我们那里取走——但是每次我们都又会在星期五晚上之前夺回奖牌。如果我们在星期一早上丢掉奖牌,那么,到了星期五下午,老师对一周的纪录进行结算时,约翰的和气总是会排在前列。而星期五下午的课,最后一般是举行拼读比赛,一旦失掉了面子,我就必须从我们班拼写者的倒数第一名重新开始,不过我总是将两个班都杀得片甲不留。所以,比赛结束时,总是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在我的颈子上挂着拼写好的奖牌。
  在我的印象中也曾经有过一个字的失误,那是当比赛即将结束时,所以那次我没有拿到奖牌。我还记得是“二月”(February)这个字,在拼写时我丢掉了第一个“r”——但是那一次我是为了对一位意中人进行照顾才那么做的。当时我的心是如此之热,宁愿将一个字的全部字母都丢个精光。
  正像我前面说到的,对于拼写好这项本领,我并无多大敬意,至今还是如此。在规范的拼写书籍出版之前,人们拼写时所表露出的一些失误或是习惯,总能在无意之中将他们各种各样的性格表露出来,并且增添各式各样的精彩写法。可以看出拼写规范对于我们到底有多少好处,着实是一件可疑的事情。
  1885年的时候,苏西开始帮我写传记,那时我五十岁,她十四岁。在开头她是这么写的:
  我们的家庭非常幸福,家里有爸爸、妈妈、吉恩、克拉拉以及我。在此我要写的是爸爸。写他并不难,因为他的性格非常突出。
  爸爸的样子已经被别人写过好多次了,但是写得都非常不正确。他有着美丽的灰白头发,那头发长得既不太厚、也不太长,正好合适。他那罗马式的鼻子,将他外形的美大大增加了。他那和善的蓝眼睛,还有他那小胡子,都非常有风度。他的头和侧面都长得非常好看。他的体形也特别好——总而言之他是非常好看的一个男子。他脸上的所有部位都是完美的,只是牙齿不是特别美观。他的肤色特别好看,也没有留大胡子。他人很好,也很有趣。他有脾气,但我们全家人都有脾气。在我遇见过的或是希望遇见的人中,他是最可爱的——还有,哦,他一直都是那么心不在焉。他特别能讲有趣的故事。克拉拉和我总是坐到他椅子两边的扶手上面,听他讲那墙上图画中的故事。
  我对那些讲故事的日子记得很清楚。在我们位于哈特福德的家里那个书房的一边,书架挨着壁炉台——实际上,壁炉台的两边都是书架。在书架以及壁炉台上放着一部分装饰品,一头是一个油画镜框,里面画着猫头,另一头则是一个漂亮的少女的头像,大小同真人的头差不多——她叫做埃米林,因为她长得很像——一幅印象派水彩画。这两样东西的中间,则放着刚才提到过的各样的装饰品,差不多有十二种到十五种之多,这其中就有伊莱休·维德的画作《年轻的梅杜萨》。
  苏西以及克拉拉都是喜欢挑剔的听众——这些讨人喜欢的小东西。孩子们经常让我编一段罗曼史——一般都是要我临时编,不留一点儿准备的时间——在这段罗曼史中,我要将所有这些装饰品与三幅画都编进去。所以每次我都必须要从那只猫开始,以埃米林结束,不准有半点变化,调换口味,将次序颠倒一次什么的。我在讲故事的过程中,不按先后次序,不将装饰品编进故事,是都不被许可的。
  这些装饰品在我所讲的这些故事当中,丝毫都得不到什么太平日子,它们不能休息也不能安息。它们的生活中,是没有安息日的;它们的生活中,是没有太平的;它们的生活中,只有暴行以及流血这样单调的经历。伴随着时光的流逝,后来这些装饰以及图画也慢慢陈旧了,这是因为它们在自己浪漫的一生当中已经经历了如此多的惊险的事迹。
  身为给孩子们虚构故事的人,有些时刻,我确实有过一些为难,甚至一开始就有这样的感觉。有时她们拿给我一幅杂志上的画,便要我讲一个有关于它的故事,但是她们总是用短胖的小手,遮住那张纸上其他的地方,不让我从中得到启发,所讲的故事必须全部是独创的、新鲜的;又有时候,孩子们只为我提供一两个,或是五六个人,就立刻要我在微弱的基础上讲一段故事出来,让他们经历一下那种惊心动魄以及引人入胜的犯罪生活。
  如果他们在哪里听说了某个新的行业,某种过去他们不熟悉的动物,或者像此类的东西,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在要我讲下一个罗曼史的时候,肯定要讲这些东西,逃不了的。有一次,克拉拉让我凭空编一个有关于一个铅管匠以及一条蟒蛇的故事,没有办法,我只得讲了起来,因为她不明白大蟒蛇是怎么回事,要等到我顺便在故事里面将它讲清楚了才知道——这时她就会非常满意。
  爸爸非常爱好打弹子球。每当他累了,想要休息一下的时候,便会站一个晚上,打打弹子球,似乎这样能让脑袋得到休息。他简直是在不停地抽烟。他的心真的是一个作家的心,有些最最简单的事情他却偏偏不懂得。比如说我们的防盗警报器一直不灵,爸爸就想干脆将它从放餐桌的房间里取走,因为即便是这间屋子的窗子关着,防盗警报器也还会响。后来,他想,也许防盗警报器并没有坏,所以就决定试试看。所以,他打开了警报器,然后下去,打开了窗子,结果警报器便响了起来,就像好的一样。爸爸没有任何办法,走上楼去对妈妈说:“莉薇,我刚才开窗试过了,警报器放在放餐桌的那间房是不行的。”
  “怎么啦,年轻人,”妈妈答道,“如果你将窗子打开,那警报器自然会响起来啊。”
  “我就是因为这个才打开窗子的啊,我刚才是下去听听警报器响没响。”
  妈妈努力地向爸爸解释说,如果窗子关着,他又想去看看警报器响没响时,千万不要打开它——但是没有用,爸爸就是不知道,并且对于妈妈想尽一切办法想让爸爸明白那不可能的事情其实真实并且简单时,他还显得非常不耐烦。
  这个传记可真是直言不讳,同时也很忠实,对于我,她没有添加任何修饰。早在那个时候,苏西便发现对于某些难题以及一些疙瘩我总是表现得木头木脑的,直到如今还是这样。一旦事情稍微有些复杂,我就会恼火,实在是按捺不住,这种心理就会越增长越厉害,最后就非常容易发火。
  哪怕是最普通、最简单的合同,我也读不下去——例如“第一方面的当事人”“第二方面的当事人”“第三方面的当事人”这样的合同语——还没念多少的时候,我便失去了耐心。每天,阿什克罗夫特都会来,他可怜巴巴地想要弄清楚我们对哈罗德·惠勒、亨利·巴特斯和其他那些晋拉斯门海盗们进行起诉的要点,但是每天都不成功。他那双饱含恳求的眼睛焦急地望着我,经过一番努力之后,他说:“现在你将这一点真正弄懂了,是吗?”
  看他那样子,真是怪可怜的,但我仍旧不得不说:“我没有弄懂,阿什克罗夫特。我真的希望自己能懂,但是我不懂,你还是给我那只猫吧。”
  在前面苏西提到的那些日子里,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件为难的事。我在营业方面的代理人弗·格·惠特莫尔,有一次带我坐着他的敞篷双轮马车走出了本市。我们先穿过了马车的出入口,向马房走去。这条路是单行路,外形就像是一只调羹,调羹的把子自大门口一直伸展到马房附近的圆形大花床。路在靠近花床时分开了,分开的路绕着转,成了一个圆圈的形状,我将它比作调羹的底部。那时候我坐在车的右侧,我们走近了圆圈那里,正像我所说的那样,我坐在靠近房子那边的右侧,我发现惠特莫尔正在将车向左边赶,正准备沿着左手边的调羹底部走。我对他说:“惠特莫尔,别这么走,向右边走,这样当我们走到门口时,我就靠近那所房子了。”
  他回答道:“其实无论我们怎么走都是能到的,不管你从哪边绕过花床,都是一样的。”
  我向他解释,他是个傻瓜,但是他坚持自己的主意。于是我便说:“好的,那让我们试试看。”
  他向前走,试过了,当然我被停在了他所说的那边的门口,这事情我不仅在当时弄不懂,直到如今还是没有想清楚。
  我说:“惠特莫尔,这只不过是碰巧罢了,我敢肯定第二次就不会成功了。”他说肯定会成功的——他将车赶到街上去,绕了一圈,又赶了回来,的确又成功了。当看到这莫名其妙的结果时,我发呆了,吓瘫了,变傻了,但是我还是不信服。我不能相信他会第二次成功,但他却成功了。他说他可以像这样走下去,一直走上一整天。这时候我犯脾气了,我要他回家申请到疯人院去,我来负担费用,我那一个星期都不愿意再见他了。
  我怒气冲冲地走到了楼上,将这件事情说给了莉薇听,希望她能够对我表示出一些同情和支持,同时对惠特莫尔表示出反感和驳斥。但是我一边讲,她却在一边笑个不停,因为她的脑袋同苏西的脑袋一样,什么数学啊、谜语啊、复杂的情况啊,都能够弄得非常清楚,一切都不在话下。她和苏西一样,对什么事情都能够进行分析,我的愚钝则一再地显示出似乎我的头脑和她们的不同。
  我曾经无数次地提到过马车这件事,一而再,再而三地希望有人能够站到我这一边来——不过这个人却从来都没有出现过。每次我讲到马车的走法时,总是讲得很不周全,总要停下来想一下,想那调羹的把子、底部、马车、马以及我在马车上所坐的位置,等等——而每当我讲到这里,想将马车赶到左边时,我就垮掉了。我实在是弄不明白,我们到达门口的时候,自己怎么会停在右手边。还是苏西的估计是正确的,我不明事理。
  苏西提到的那只防盗报警器,时而响,时而不响,并不确定,警报器不是这里出毛病就是那里出毛病,机会多的是,因为房子的门窗,自地下室到顶楼,都与警报器联结到了一起。但是,在失灵的时节里,它并没有对我们产生多大妨碍,很快我们便发现,它经常只不过是在欺骗我们的,那吓人的警报器呜呜地叫着,其实它只不过是自己在叫着玩罢了。
  于是我们关掉了它,并将它拿到纽约去找电工修理——那个时候,整个哈特福德都没有一个电工。等到修好之后,我们就将它重新装好,重新又树立起了对它的信任。不过事实上它还是什么正经事都没有干,除了那么一次。这么多的花费,全都成了儿戏,只有那一次,它算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尽到了自己全部的责任——并且做得严肃、认真而又漂亮。
  三月里的一个凌晨,天色漆黑而又阴沉。两点钟时,警报器响了。我立刻从床上跳下来,因为我知道这次它不是在骗人。浴室的门就在我的床边,我走进去,拧亮了煤气灯,看了一眼信号器,将警报器关掉了——按照提示的那扇门关的——这样就将喧闹止住了,然后便又回到了床边。之后我和克莱门斯夫人便开始了一场讨论:
  “刚才是怎么回事啊?”“是地下室的门。”
  “是贼吗?”
  “是的,”我说,“难道是主日学校的监督不成?”“自然不是,你看他要做什么?”
  “我看他的目标是珠宝,不过我们家里的情况他不熟悉,还以为珠宝在地下室呢。一个没有害我们什么,我又不熟悉的贼,本来,我是不想让他失望的,但是,假如他还有些头脑,懂得事先问一问,我便可以告诉他,除了煤和蔬菜之外,那里什么都没有。不过也有可能他的确对这个地方很熟悉,他想要的就是煤和蔬菜,根据我的推断,他想要的就是蔬菜。”
  “你不打算下去看一下吗?”
  “不,不用了,让他自己挑吧,我也不清楚东西放在哪里,所以帮不了他什么忙。”
  她说:“可是如果他来一楼偷东西,那该怎么办呢?”
  “那也没什么:他一开一楼的门,警报器就会响的,我们就会知道了。”
  就在这个时候,那吓人的呜呜声再次响了起来,于是我说:“他来了。我说过他会来的,小偷的那一套我都懂,他们做事讲究秩序、有条不紊。”
  我走进浴室,想看看自己说得对不对。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于是我关起了餐室的门,把呜呜声弄停后,又回到了床上。我妻子说:“你看现在他正想找什么?”
  我说:“我想,他所需要的蔬菜已经都到手了,现在是想为他的老婆、孩子弄些揩嘴布环以及零星玩意儿。他们都非常顾家——小偷也有家——他们总是想着全家,总要为家人拿几件生活必需品和值得纪念的东西。拿到这些东西之后,他们便不会忘记我们了:这些东西是他和我们相互纪念的象征。恐怕这些东西我们再也拿不回来了,但是人家经常会想念它们原来的主人,这样我们就会被别人永远记在心上。”
  “那你要下去看一下现在他想要些什么吗?”
  “不。”我说,“本来我就兴趣不大,现在兴趣还是不大。人家是有经验的——这些小偷。他们清楚自己要些什么,我帮不了他们任何的忙。在我看来,他是想要陶器和装饰品,如果他知道这间屋子里面的情形,他就应该知道只有在餐室这一层楼才可以拿到这些东西。”
  她说:“如果他到这里来呢?”从她的口气中我能够感觉到她对这件事情非常关心和担心。
  我说:“那倒没有什么,他会向我们打招呼的。”
  “到那时候我们要怎么办?”
  “从窗口爬出去。”
  她有些不安地说:“那样的话,对于我们来说,防盗警报器还有什么用处呢?”
  “亲爱的,到目前为止,它的用处,你都看到了。等会儿他来这里以后,这东西会怎样继续对我们有用处,我已经向你解释过了。”
  话说到这里,那个贼却再也没有触动过警报器了。
  我就说:“看来他是失望了,他拿着蔬菜、装饰品走了,我看出他是彻彻底底地失望了。”
  于是我们就睡了。一直睡到早上差一刻八点的时候,我急匆匆地出了门,因为我要搭乘八点二十九分的火车去纽约。这时候我发现煤气灯在很亮的照着——被拧到了最亮——将一楼照得通明。我的新外套、我的旧伞以及我从没穿过的新漆皮鞋都不见了,屋子后面通往遮阴的那扇大窗被开得大大的。
  从这里出去,我准备追踪小偷。我穿过树林沿着山坡往下走,追踪他走过的路,丝毫没有困难,因为在他所走过的路上有很多我的旧伞、仿银器的揩嘴布环和其他他不太赏识的东西。就这样,我胜利地走回了家,向妻子证明了他的确失望而回了,这一点我自开始便看出来了,因为他没有继续上到我们这层楼来对我们这几个活生生的人进行偷窃。
  6
  我们都非常喜欢爸爸走路的样子,因为很特别,他就是这个样子,但是大多数人都不喜欢。他总是在屋子里面边走边想,甚至连吃饭时上菜的间隙都是这样。
  从前,有一位夫人来看我们,她是我们家的一位远房亲戚,她在我家住了一个星期。虽然我们尽力想让她高兴,但还是没有成功,我们不清楚是什么原因。第二个星期一早,她便起锚开船走了。我们做出种种的猜测,但就是无法将这个谜解开。后来我们搞明白了毛病出在什么地方,那就是我在上菜的间隙来回走动,她认为我这是跟她合不来。
  也许读者早已猜到了,“年轻人”这个词,正是我妻子对我的爱称。这个称呼有点儿嘲讽,也有点儿亲热的意思,为我起这个称呼也是有原因的,因为莉薇认为,我在心理上以及生理上的某些特点和习惯,应该是属于那些比我年轻很多的人的。
  爸爸非常喜欢动物,尤其是猫。我们有一个很可爱的小灰猫,他叫它“懒鬼”(爸爸喜欢穿灰色的衣服,来同他的灰色头发和眼睛相搭配)。他将它放到肩膀上四处转,这情景特别好看:灰猫紧贴着爸爸的灰色大衣和头发,在他肩膀上呼呼大睡。他为我们那些猫所起的名字也很好玩,叫什么迷路的基特、小丑、艾布纳、德国小姐懒鬼、布法罗·比尔、克利夫兰、索尔·马什、索比·塞尔,和瘟疫以及饥荒什么的。
  在孩子们还小的时候,我们家里有一只黑黑的母猫,我为它取名叫撒旦,撒旦有个很黑的小崽子,我为它取名叫罪恶。然而,对于孩子们来说,代名词是非常难以掌握的。有一天,小克拉拉进来了,它的黑眼睛里面流露出不满的神色,她说:“爸爸,我们应该惩罚撒旦一顿,因为它总是躲进温室里面,一直待着,它的小猫在楼下用力招呼它,它丝毫都不理睬。”
  爸爸的话说得很重,我有个想法,在他刚和妈妈结婚时他说话应该是不那么重的。一位同他认识的太太,很喜欢打断别人的讲话,但是爸爸对妈妈说,他认为他应该对这位太太的丈夫说:“当上帝让大地有光时,多亏你的夫人不在边上,简直是谢天谢地。”
  啊,正像前面我说过的,我的女儿是一个忠诚的历史学家。她没有对人家的种种弱点进行掩饰,而是将缺点和优点同等对待。当然,我确实说过她所引的这一句话——甚至在今天,即便是过了这么久,我仍旧认为,要是上帝说“让大地有光”时,前面提到的那位太太如果在场的话,也一定会将他的话打断。这样,我们就会一直处于黑暗当中。
  有一天爸爸说:“我是一个大人物,而大人物纯粹是由精华化成的。”(爸爸清楚我在为他写传记,他就是为了这个才说这句话的)他一点儿都不喜欢上教堂,至于原因是什么,之前我一直都不清楚。到了现在我才知道。有一天他对我说,他最无法忍受别人一直讲自己,但他自己讲自己却能持续好几个钟头,丝毫都不厌烦。当然,他是在说笑话,不过我倒是相信,这说的是实在话。
  苏西说我的话说得重,这令我非常不安。我还记得,在结婚后的头十年中,我经常因为这个毛病而在家里对我的舌头特别留心。有时候,一些人或事实在是太令人无法忍受,我就走出屋子,走得远一些,一定要出出气。我将妻子对我的尊重以及支持看得比全人类的还要重要得多,我唯恐有一天,她会发现我只不过是个伪君子,所以,在家里我总是将有些话说得特别克制。在这十年当中,我非常当心,也克制得特别成功,所以虽然我常常会有点儿内疚,但仍旧十分快乐,就像从来都没有过什么罪过那样。
  可是到了后来,终于有件事情让我原形毕露了。那是某一天早上,我在浴室里盥洗时,一不小心将门留了一个两三英寸的缝隙,这可是我头一次没有关紧门。我本来知道非要关紧不可,因为对于我来说,刮胡子是很烦人的工作,也是一桩不容易顺利通过的考验,每次非要靠嘴上说点话帮忙才能坚持到底。可是这次,我没有进行防备,也没有注意到。这次,我在使用刮胡刀的时候没有遇到任何特殊的困难,所以我只是嘟囔了一些不雅的话,就算应付过去了,还没有像平常我有时候生气那样大声吵吵——既没有谩骂和怒斥,也没有狂吼和号叫。
  在那之后我穿上了衬衫。我的衬衫是由我自己发明的,襟开在背后,扣子也开在后边——如果还算有扣子的话。这次,当我看到纽扣掉了时,我的脾气一下便上来了,话音也随之高了起来,开始声大气粗,脏话不断。但我并不用担什么心,因为浴室的门还是挺结实的,我满心以为门是关得挺严实的。
  于是我打开了窗子,将衬衫扔了出去。那件衬衫就掉在了灌木丛上,去教堂的人们,如果高兴的话,在路过时便可以对它进行一番瞻仰,衬衫和过路人之间只隔有五十英尺的草坪。我一面在远处雷鸣般地吼叫着,一面将另外一件衬衫披在了身上,结果又发现那件衬衫没有纽扣,于是我的话音就随着这令人恼怒的特殊情况增高了,并且我又一次将衬衫扔出了窗外。
  我的火实在是太大了——太疯狂了——情绪也失控了,我看也没看第三件衬衫,就怒气冲冲地将它披到了身上,可是它又没有纽扣,可想而知,这件衬衫也像它的兄弟们那样被我无情地扔到了窗外。然后我在进行了一番整顿之后,如同骑兵冲锋那样,用尽了自己全副的精力,将这万恶的纽扣、衬衫和世界全部骂了个够。在进行这样的大冲杀的过程中,我的目光突然落在了露出一道缝的门上,这下我可真是被吓呆了。
  我用了好长的时间才将盥洗结束。我故意将时间拖得很长,以便进行一下思考,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我情愿克莱门斯夫人还没有醒,但是我心里明白,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我又不能从窗口逃出去,因为窗口太小,只能扔出去一件衬衫。最后,我打定了主意,以不变应万变,毅然决然地逃过卧室,装出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的样子将日子过下去。
  我将这段满是惊险与惶恐的路的前半段走得非常成功,我看都没看她一眼,因为那会有危险。不过明明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事,我却还要装的像没事人一样,可就不容易了,我一边向前走,一边一点点地失掉了对自己的表演的信心。我的目标是位于左手边的那扇门,因为那个位置距离我的妻子最远。要知道,自这座房子建成以来,就从没有开过那扇门,不过如今,这扇门似乎是老天赏赐给我的一个最佳的避难场所。
  床还是这张床,如今我就睡在这里,一个又一个早上,十分郑重地对这些历史陈迹进行口授。正是这张古老的雕刻精致的黑色威尼斯床架子——令人感到舒适的床架子,宽敞得足以让一家人都睡得很好。在螺旋形的柱子,床头的板子以及床脚的板子上,刻着一个个的天使,令睡觉的人能够感到安宁,可以做个好梦。
  当时我走到屋子中央的时候,不得不停了下来,我已经没有继续朝前走的勇气了。我感觉,有一双责怪的眼睛正在盯着我——甚至连那些雕刻的天使们也都在不怀好意地对我进行着观察:你应该知道,当自己心里明白有人从背后盯着你时,那是什么样的滋味!你肯定会转过脸来——这是连你自己都无法控制的,当时我就转过了脸。那时候,床还是像现在这样放着,只不过床脚应该是在床头那边就是了,如果床放得正,床头那高高的板子就能遮住我,不过床脚的板子没能遮住,从上面就能看到我。我终于露出了原形,没有任何遮拦。
  我转了个身,无论如何,这个动作我也没能忍住——可是我转过身后见到的那些情景,在历经了这么多年之后还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当中,异常清晰。
  我见到妻子靠在床头,漆黑的头发如绸缎般散落在雪白的枕头上——我看到了那张年轻而又美丽的脸,我看到了她那双和蔼的眼睛里面有些我从未见过的东西,那是愤怒、怨恨而又失望的目光。我感觉自己垮了下来,在她那种目光的注视之下,我感觉自己无地自容。在她那哀怨的怒视之中,我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足有一分钟之久——我应该说,那段时间似乎很长很长,直到之后我的妻子张开了嘴巴,将我在浴室里说过的最后那些话重复了一遍。
  话是被重复得丝毫不差的,但是那语音语调却软声软气,被说得懒懒的,一点都不顺畅,似乎她刚开始学着讲话似的,似乎一个小孩在学说大人的话,但对于这话的原意却根本就不懂得,说得既不熟练,也不得法,所以显得有些可笑。将这些伟大的语言说得是那么软弱无力,那么的不协调、不熟练,这是在我的一生中从来都没有过的。我从来都没有听过谁能够将那些话说得那么不入调、不和谐、不适当,搭配得是那么的糟糕,就像强有力的语言却和软弱无力的音乐配在了一起。我强忍着没有笑出声来,因为那时候我是犯罪的人,负疚的人,非常需要仁慈与怜悯。我尽量忍着不要爆发,并且总算做到了——但只听到她严肃地说:“听,现在你知道那些话有多难听了吧?”
  这时候我的笑神经再也忍不住了,空中到处都是我的弹片,你能够听到那咝咝的响声。我说:“哦!莉薇,如果真的像你说的这么难听的话,但愿上帝能够对我进行宽恕,我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
  然后她自己也忍不住大笑起来了。后来,我们两人都笑个不停,笑得肚子都疼了,直到最后实在是笑不动了,精神上也就和解了。
  吃早饭时,孩子们都在——6岁的克拉拉、8岁的苏西——她们的妈妈很小心地提到了话说得重的事。她说得非常小心,措辞非常注意,因为她不想让孩子们起疑心,不想在孩子们面前说我,她只是小心地对说话太重这种事情进行责怪,说这样不好。接着两个孩子异口同声地说道:“是啊,妈妈,爸爸就是说话很重。”我深深地骇然了!原本我以为这个秘密全天下仅我一人知道,肯定不会引发别人的任何疑心,我以为在她们的心目中,我还是挺文雅的。我问道:“你们这些淘气鬼,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喔,”她们说,“你在大厅里向乔治解释什么事的时候,我们经常倚着栏杆听。”
  在爸爸最近出版的新书中,有一本叫《王子与贫儿》。毋庸置疑,这是他所写过的书当中最好的一本了。有些人希望他能够保持自己原来的风格,有的先生写信对他说:“我特别喜欢《赫克贝里·芬》,我非常高兴地看到,现在你又回到了自己原来的风格。”这让我感到烦恼,非常烦恼,因为令我感到不安的是(苏西因为这个字而感到不安,但又拿不准。她在上面加上了一个“u”,不过重新考虑后便又删掉了),真正了解爸爸的人如此之少。在他们看来,马克·吐温是个对任何事情都开玩笑的幽默家,“他那一头蓬松的棕红色头发,该赶紧让理发师处理一下了,他还长着一管罗马式的鼻子,留有一撮短须,他的脸上布满了悲哀忧愁,眼梢满是皱纹”,类似的描述还有很多,人们就是这样描绘爸爸的。
  我曾经让爸爸写一本书,将他那富于同情心的天性展示出来,在某些方面来说,《王子与贫儿》正是这样一本书。有很多可爱的想法充满了全书,还有那些语言,非常好,简直是十全十美。在我看来,书中最为动人的场面之一,就是贫儿坐在马背上,而他的一些贵族则在“登基朝拜的行列”里面簇拥着他,这个时候他见到了自己的妈妈,和后面种种美妙的下文。接着下文便写到了他的妈妈是如何冲到他身边去,却只见他伸出手,将手掌朝外,被国王的一个部下粗鲁地推到了一边。接下来又写,当她被从他那里推开去时,他说的那些可耻的话:“这个女人我不认识。”说完后,这个小贫儿想起了自己刚刚说过的话,良心上是多么不安啊。又写了后来他的权势是如何变得毫不足道,威风是如何化为灰烬的。这个小小的场面是多么了不起,多么美丽动人啊!爸爸写得实在是太好了。
  我从来都没有见到有谁能具有像爸爸那样多方面的感受。《王子与贫儿》里面充满了动人的地方,但又总是到处都透露出一丝幽默。书中还对加冕典礼进行了描写——就在小国王将皇冠再一次找回之后,那令人感动的加冕典礼上,爸爸又对玉玺进行了描写,他写到了贫儿说的话,说玉玺是他用来“打核桃吃的”。喔,写得多好玩,多有趣啊!爸爸写的东西,简直没有一行不带点儿幽默的,在我看来,以后也将永远会是这样。
  孩子们总是帮她们的妈妈对我的手稿进行编辑:她总是握着笔,坐在田庄的走廊上,同时高声朗诵我的文稿。这个时候,孩子们就会带着怀疑的眼神,警惕地看着她,因为她们相信,只要读到特别满意的段落时,她总会将它划掉,这个想法是有依据的,非常有根据。只要是她们觉得满意的段落,往往就含有某种力量,非得加以修改或是删改不可;而她们的妈妈,也总是如此处理的。
  为了好玩,也为了能够自孩子们的抗议中得到些乐趣,我经常对自己的编辑的天真无邪的信任进行滥用。我常常故意将一些措辞粗俗的字眼掺进故事里,用来博得孩子们的一笑,然后再亲眼看着那支无情的笔对其生杀予夺的权力进行施展。
  我总是同孩子们共同请求宽大为怀,将一项又一项的理由提出来,并且装成非常认真的样子。她们总是很快便会上当,她们的妈妈也上了当。这是一场极不公平的二对一比赛,但这又是非常有趣的事情,我无法拒绝这样的逗笑取乐。我们时常取得胜利,皆大欢喜,然后我再自己偷偷地删掉那一段,这样我的目的就达到了,它让我们三个人都得到了非常大的乐趣。其实,由我来剔除掉这一段粗制滥造的词句,只不过是我本来就打算这么做的。
  克拉拉和我都相信,有关于鞭打的那一般,是爸爸在同祖母开玩笑。这段是指《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所写的那一段。“给我鞭子。”姑妈用手将鞭子高高举起,并在空中挥舞着,情况非常紧急,“啊,姑妈,看一下你背后!”老太太转过身来,一把将裙子抓住,这才没有出什么危险。那小子立刻就溜走了,越过那非常高的木栅栏逃了,逃得无影无踪。
  在这一点上,苏西和克拉拉讲得是很对的。
  苏西还说:
  我们清楚爸爸老是逃学。他随时都准备装死,因为那样就可以不用上学去了,他准备得多好啊。
  祖母没有办法让爸爸上学,于是就让他到印刷所去学印刷。他去了,慢慢地接受了一些教育,令他能够干得像那些年轻时就开始勤奋学习的人那样出色。
  这些揭露既彻底又公正。如果我在其他人眼中也像在苏西眼中那样容易被识破,那在我这一生当中,就有很多事都是白费力气的了。
  值得引起注意的是,在夸奖我时,苏西并没有言过其实,在对我进行揭露时也是实事求是,有什么说什么的,她一直都保持着一种公平、传记式的冷静。另外还有一点值得引起注意的是,也是苏西作为传记家,值得称道的是,她一直都将称颂和批评分配得非常公正而又匀称。
轩宇阅读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码关注
随时手机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