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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韩非列传第三(3)


  凡说之务①,在知饰所说之所敬②,而灭其所丑③。彼自知其计④,则毋以其失穷之⑤;自勇其断,则毋以其敌怒之;自多其力⑥,则毋以其难概之⑦。规异事 与同计⑧,誉异人与同行者⑨,则以饰之无伤也⑩。有与同失者,则明饰其无失也。大忠无所拂悟(11),辞言无所击排(12),迺后申其辩知焉(13)。此 所以亲近不疑,知尽之难也。得旷日弥久(14),而周泽既渥,深计而不疑,交争而不罪,迺明计利害以致其功(15),直指事非以饰其身(16),以此相持 (17),此说之成也。
  ①务:要旨。②饰:粉饰,美化。③灭:遮掩、掩盖。④自知:自己认为高明。知,通“智”。⑤穷之:指使君主困窘、难堪。⑥多:推崇,赞美。⑦概之:压 抑、限制他。概,古代量谷物时,用以刮平斗斛的器具。《管子·枢言篇》“釜鼓满,则人概之”。此是引申义。⑧异事:他事,另一件事。同计:与君主谋划相 同。这一句的意思是说谋划另一件事与君主计策相同,谋划他事等于谋划此事,可以不犯扬己之嫌,不掠君主之美。⑨这一句的意思是说另一个人与君主同德行,称 赞那个人等于称赞君主,可以不露阿谀君主之迹。⑩无伤:没有害处。(11)拂悟:违逆,抵触。悟,通“牾”。(12)击排:攻击,排斥。(13)申:同 “伸”。舒展,伸直。引申为施展。(14)旷日弥久:犹今语“旷日持久”,即多费时日,拖得很久。旷,荒废,费。弥久,很久。(15)明计:明白权衡剖 析。致:达,得到。(16)直指:直陈,讲话无顾虑。饰其身:正其身。饰,修治,整治。(17)相持:指君信臣,臣忠君。
  伊尹为庖①,百里奚为虏②,皆所由干其上也③。故此二子者,皆圣人也,犹不能无役身而涉世如此其污也④,则非能仕之所设也⑤。
  ①伊尹为庖的故事见《韩非子·难言》,说他为了游说商汤,“身执鼎俎为庖宰,昵近习亲,而汤乃仅知其贤而用之”。《墨子·尚贤中篇》也提到这个故事, 说伊尹是“有莘氏女之私臣,亲为庖人,汤得之,举以为相”。《史记》卷三《殷本纪》则谓伊尹想求得商汤的任用而无由,于是就做了随同有莘氏女出嫁的“媵 臣”。说他亲“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②虏:奴隶。百里奚为虏的故事,《韩非子·难言》,又《难一》、《难二》,均及之,但语焉不详。《史记》 卷五《秦本纪》说他原为虞国人,晋献公灭虞以后,他被俘虏,做了秦穆公夫人即晋公子夷吾的姐姐的陪嫁臣到了秦国,后亡秦走宛,被楚国人捉住。秦穆公知其 贤,便用五张黑公羊皮把他赎回来,与语国事三日,秦穆公大悦,于是“授之国政”。卷之十九《晋世家》亦略及其事。③由:经由,经此。干:求取。上:君主。 ④役身:自身做贱役。涉世:涉足社会。⑤非能仕之所设也:当依《韩非子》作“非能仕之所恥”。能仕,智能之士。仕,通“士”。
  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且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①,暮而果大亡其财②,其家甚知其子而疑邻人之父③。昔者郑武公欲伐胡,迺以其子妻之 ④。因问群臣曰:“吾欲用兵,谁可伐者?”关其思曰:“胡可伐。”迺戮关其思,曰:“胡,兄弟之国也⑤,子言伐之,何也?”胡君闻之,以郑为亲己而不备 郑。郑人袭胡,取之。此二说者,其知皆当矣,然而甚者为戮⑥,薄者见疑⑦。非知之难也,处之则难矣。
  ①父:老者,老人。亡:丢失、被窃。③知其子:以其子为智。④子:指女儿。古代男、女都称子。妻之:嫁给胡君为妻。⑤兄弟之国:亲戚的通称。春秋战国 时,两国虽非同姓,但有婚姻关系也叫“兄弟之国”。⑥甚者:重的。⑦薄者:轻的。以上两句谓,言重则被杀,言轻则见疑。按此段文字与诸本《韩非子》多有不 同。
  昔者弥子瑕见爱于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至刖①。既而弥子之母病,人闻,往夜告之,弥子矫驾君车而出②。君闻之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而犯刖 罪!”与君游果园,弥子食桃而甘③,不尽而奉君。君曰:“爱我哉,忘其口而念我!”及弥子色衰而爱弛④,得罪于君。君曰:“是尝矫驾吾车,又尝食我以其余 桃⑤。”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前见贤而后获罪者,受憎之至变也⑥。故有爱于主,则知当而加亲;见憎于主,则罪当而加疏。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后 说之矣。
  ①刖:断足酷刑。②矫:擅称君命。③甘:感到甜美。④弛:松缓,松懈。这里有疏淡、减退的意思。⑤食:给吃。余桃:咬剩下的桃子。⑥至变:最大的改变。至,最、极。
  夫龙之为虫也①,可扰狎而骑也②。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人有婴之③,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之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④。
  ①龙之为虫:古人认为龙属虫类。②扰狎:驯熟。扰,驯养。狎,亲近,戏弄。③婴:碰,触犯。④几:近,近于善谏。
  人或传其书至秦①。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②,死不恨矣③!”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 王始不用非,及急,迺遣非使秦。秦王惊之,未信用。李斯、姚贾害之④,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⑤,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 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⑥。”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⑦,使自杀。韩非欲自陈⑧,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 已死矣。
  申子、韩子皆著书,传于后世,学者多有。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
  ①或:有的。②游:结交,交往。③恨:遗憾。④害:嫉妒。⑤并:吞并、兼并。⑥过法诛之:加以罪名,依法处死他。过,硬加罪过。⑦遗:送给。⑧自陈:当面剖白。
  太史公曰:老子所贵道,虚无①,因应变化于无为,故著书辞称微妙难识。庄子散道德②,放论③,要亦归之自然。申子卑卑④,施之于名实。韩子引绳墨⑤,切事情,明是非,其极惨礉少恩⑥。皆原于道德之意,而老子深远矣。
  ①虚无:指道的本体无所不在,而又无形可见。②散:散布,这里有推演、宣演的意思。③放论:犹“放言”,即纵意随心地发表议论,不受约束。④卑卑:勤奋自勉。⑤绳墨:木工用以正曲直的墨线。引申为规范,法制。⑥惨礉(hé,核):惨酷苛刻。礉,核实。引申为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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