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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衡山列传第五十八(6)


  ①因拜:趁着拜见的机会。②以出为解:借外出为理由得以脱身。③受诏使:迎接皇上派来的使臣,即廷尉监。④坐:因犯……罪。⑤非时:不合时宜,指时机 尚未成熟。⑥会逮:前去受捕。⑦不殊:不死。殊:指身首异处。⑧具如此:指把所知内情和盘供出。具,同“俱”。全部,都。
  吏因捕太子、王后,围王宫,尽求捕王所与谋反宾客在国中者,索得反具以闻。上下公卿治①,所连引与淮南王谋反列侯二千石豪杰数千人,皆以罪轻重受诛。 衡山王赐,淮南王弟也,当坐收,有司请逮捕衡山王。天子曰:“诸侯各以其国为本,不当相坐。与诸侯王列侯会肄丞相诸侯议②。”赵王彭祖、列侯臣让等四十三 人议③,皆曰:“淮南王安甚大逆无道,谋反明白,当伏诛。”胶西王臣端议曰:“淮南王安废法行邪,怀诈伪心,以乱天下,荧惑百姓④,倍畔宗庙⑤,妄作妖 言。《春秋》曰‘臣无将⑥,将而诛’。安罪重于将,谋反形已定。臣端所见其书节印图及他逆无道事验明白⑦,甚大逆无道,当伏其法。而论国吏二百石以上及比 者⑧,宗室近幸臣不在法中者⑨,不能相教,当皆免官削爵为士伍⑩,毋得宦为吏。其非吏,他赎死金二斤八两。以章臣安之罪(11),使天下明知臣子之道,毋 敢复有邪僻倍畔之意(12)。”丞相弘、廷尉汤等以闻,天子使宗正以符节治王。未至,淮南王安自刭杀。王后荼、太子迁诸所与谋反者皆族。天子以伍被雅辞多 引汉之美(13),欲勿诛。廷尉汤曰:“被首为王画反谋,被罪无赦。”遂诛被。国除为九江郡。
  ①此句是说皇上把淮南王谋反案交给公卿大臣去审理。上,皇上。下,下达。②会肄:聚集起来商议。肄,研习。按:《史记索隐》本此句“丞相”后无“诸 侯”二字,于文义更为顺畅③列侯臣让:据《汉书·功臣恩泽侯表》,元朔年间列侯中无人名“让”,疑“让”(讓)当作“襄”,即平陽侯曹襄。详见《史记会注 考证》引王先慎语。④荧惑:迷惑。⑤倍畔:通“背叛”。⑥无:通“毋”,不,不要。将:率领,此指率众作乱。按:这二句话系出自《公羊春秋》庄公三十一 年,原文是“君亲无将,将而诛焉。”⑦书节印图:指谋反用的文告、符节、印玺、地图。符节:朝廷派官出使时作为凭证的信物。验:证据。⑧比者:此指接近于 二百石而略低一些的官秩。比,比照。⑨不在法中:指未参与谋反,未触犯法网。⑩士伍:士兵。(11)章:同“彰”,明显。此指把罪恶充分暴露出来。 (12)邪僻:邪恶。僻,不正。(13)雅辞:合乎规范的雅正的言论。此指伍被曾劝阻淮南王谋反所说的那些话。引:称引,称赞和例举。
  衡山王赐,王后乘舒生子三人,长男爽为太子,次男孝,次女无采。又姬徐来生子男女四人,美人厥姬生子二人。衡山王、淮南王兄弟相责望礼节①,间不相能②。衡山王闻淮南王作为畔逆反具,亦心结宾客以应之,恐为所并。
  元光六年,衡山王入朝,其谒者卫庆有方术③,欲上书事天子,王怒,故劾庆死罪,强榜服之④。衡山内史以为非是,却其狱⑤。王使人上书告内史,内史治, 言王不直⑥。王又数侵夺人田,坏人冢以为田。有司请逮治衡山王。天子不许,为置吏二百石以上⑦。衡山王以此恚,与奚慈、张广昌谋,求能为兵法候星气者⑧, 日夜从容王密谋反事⑨。
  ①责望:责怪抱怨。②间:隔阂,疏远。能:和睦。③方术:一指有关治理天下的思想见解,一指星相、占卜、算命、医病、求仙等各种行当的学问。此处当指 后者。④强榜服之:用严刑拷打强迫人服罪。⑤却其狱:拒不受理案子。⑥不直:此指理屈。⑦此句是说收回了衡山王原可委任本国二百石以上官吏的权力,改为由 天子调任。⑧候星气:观测天文气象以占卜吉凶。⑨从容:纵容,怂恿。“从”同“纵”。
  王后乘舒死,立徐来为王后。厥姬俱幸。两人相妒,厥姬乃恶王后徐来于太子曰:“徐来使婢蛊道杀太子母①。”太子心怨徐来。徐来兄至衡山,太子与饮,以 刃刺伤王后兄。王后怨怒,数毁恶太子于王。太子女弟无采②,嫁弃归③,与奴奸,又与客奸。太子数让无采④,无采怒,不与太子通⑤。王后闻之,即善遇无采。 无采及中兄孝少失母,附王后,王后以计爱之⑥,与共毁太子,王以故数击笞太子⑦。
  元朔四年中,人有贼伤王后假母者⑧,王疑太子使人伤之,笞太子。后王病,太子时称病不侍。孝、王后、无采恶太子:“太子实不病,自言病,有喜色。”王 大怒,欲废太子,立其弟孝。王后知王决废太子,又欲并废孝。王后有侍者,善舞,王幸之,王后欲令侍者与孝乱以污之⑨,欲并废兄弟而立其子广代太子。太子爽 知之,念后数恶已无巳时,欲与乱以止其口。王后饮,太子前为寿⑩,因据王后股(11),求与王后卧。王后怒,以告王。王乃召,欲缚而笞之。太子知王常欲废 已立其弟孝,乃谓王曰:“孝与王御者奸(12),无采与奴奸,王强食,请上书。”即倍王去。王使人止之,莫能禁,乃自驾追捕太子。太子妄恶言,王械系太子宫 中(13)。孝日益亲幸。王奇孝材能,乃佩之王印,号曰将军,令居外宅,多给金钱,招致宾客。宾客来者,微知淮南、衡山有逆计,日夜从容劝之。王乃使孝客 江都人救赫、陈喜作?车镞矢(14),刻天子玺,将相军吏印。王日夜求壮士如周丘等,数称引吴楚反时计画,以约束(15)。衡山王非敢效淮南王求即天子 位,畏淮南起并其国,以为淮南已西,发兵定江淮之间而有之,望如是。
  ①蛊道:用诅咒等邪术加害于人。②女弟:妹妹。③嫁弃归:出嫁后被夫家休逐,回到娘家。④让:责备。⑤通:交往,往来。⑥以计爱之:是说为着实现某个 目的而表示爱人,并非出于真心。⑦按:此段与下一段中华书局本原为一段,现据文意分为二段。⑧假母:继母或庶母(父亲的侧室)。一说“傅母”,即保育、辅 导贵族子女的老妇,详见《史记集解》引《汉书音义》注。⑨乱:此指住仆之间男女私通,违背伦常纲纪。⑩为寿:敬酒祝寿。(11)股:大腿。(12)御者: 帝王所用的仆人,此指淮南王的女侍。(13)械系:用镣铐囚禁。(14)赫:《汉书·淮南王传》作“枚赫”。车:古代的一种战车。镞矢:泛指有箭头的箭 支。一说当指一种“金镞剪羽”的箭支,详见《史记会注考证》引王念孙注。(15)约束:管束。此指按照吴楚七国反叛时的计谋行事。
  元朔五年秋,衡山王当朝,(六年)过淮南,淮南王乃昆弟语①,除前郤②,约束反具。衡山王即上书谢病,上赐书不朝。
  元朔六年中,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立孝为太子。爽闻,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言孝作?车镞矢,与王御者奸,欲以败孝。白嬴至长安,未及上书,吏捕嬴,以淮南事系④。王闻爽使白嬴上书,恐言国陰事,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事下沛郡治⑤。
  元(朔七)〔狩元〕年冬,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⑥,得陈喜与衡山王子孝家。吏劾孝首匿喜。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⑦,恐其发之,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⑧,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即先自告,告所与谋反者救赫、陈喜等。廷尉治验,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天子曰:“勿捕。”遣中尉安、大行 息即问王,王具以情实对⑨。吏皆围王宫而守之。中尉、大行还,以闻,公卿请遣宗正、大行与沛郡杂治王⑩。王闻,即自刭杀。孝先自告反,除其罪;坐与王御婢 奸,弃市。王后徐来亦坐蛊杀前王后乘舒,及太子爽坐王告不孝,皆弃市。诸与衡山王谋反者皆族。国除为衡山郡。
  ①昆弟:兄弟。②郤:通“隙”,缝隙,此指彼此的嫌隙。③约束:此指约定。④此句是说白嬴由于与淮南王谋反事有牵连而被拘押。⑤按:此段与下一段中华 书局本原为一段,现据文义分二段。⑥有司:古代泛称各有专职的官吏。⑦雅:平素,向来。⑧先自告:抢先自首。此句是说依汉律,自首者可免罪。⑨情实:真实 的情况。⑩杂:共同。
  太史公曰:《诗》之所谓“戎狄是膺,荆舒是惩①”,信哉是言也。淮南、衡山亲为骨肉,疆千里,列为诸侯,不务遵蕃臣职以承辅天子②,而专挟邪僻之计, 谋为畔逆,仍父子再亡国③,各不终其身,为天下笑。此非独王过也,亦其俗薄④,臣下渐靡使然也⑤。夫荆楚僄勇轻悍⑥,好作乱,乃自古记之矣⑦。
  ①膺:抗击。荆:周代楚国的别名。春秋时楚国争霸,不断向外扩张,疆域辽阔。汉初淮南国、衡山国都在春秋楚国的旧版图内,因此作者引此诗句发表议论。 舒:指楚国的结盟国舒庸、舒鸠、舒蓼等。按:这二句诗引自《诗经·鲁颂·?(bì,必)宫》,原诗赞扬鲁僖公参加齐桓公的会盟,惩制了楚国。②蕃臣职:指 诸侯国具有的保卫中央政权的职责。屏障。蕃臣,即身为藩国之主的诸侯王。番,通“藩”。③仍:沿袭。④俗薄:世风浇薄。⑤渐:浸染。渐靡(mó,模):比 喻逐渐影响。靡,通“摩”,抚摩。⑥僄:轻捷。悍:凶狠。⑦自古记之:指前引《诗经》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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