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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夜 朝夕

  也许,我们所最终期盼着幸福的终结模式,不过是和心爱的人长相厮守,朝朝夕夕。
  ——题记
  一
  我的名字叫小朝。
  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
  老爷年轻时曾历牢狱之灾,因此把膝下唯一的女儿柳夕送到他的至交好友——当朝左相沈刍处寄养。
  左相家有两位公子,大公子叫沈诺,二公子叫沈言。
  待十年后老爷从牢里出来时,小姐已经十七岁了。
  沈柳两家的交情经久弥珍,决定要亲上加亲。因此,左相向皇上讨来圣旨,为他的长子沈诺与小姐指婚。
  三月初七,便是大喜之日。
  这门亲事传遍了京城所有的大街小巷,可算是这一年里最受关注的大事件。
  然而,未等三月初七花轿抬到,三月初六,一场大火烧毁了小姐所住的彤楼,同时被烧毁了的,还有放在楼里所有的聘礼嫁妆,以及……
  小姐的性命。
  没错,我的小姐柳夕,在三月初六时,用一把火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
  柳府一夜间,由红妆更换了白妆,由喜事变成了丧事。
  而我,在一片身穿丧服的下人中,默默站立,凝望着灵堂中央停放着的棺木,恍如置身梦中。
  老爷极爱小姐,因此选用的棺木亦是紫檀雕成,描金绣凤,好不精致。他坐在棺旁,想着白发人送黑发人,哭得痛不欲生。
  一批批客人走过来,上香,施礼,劝慰,看入我眼,全是清一色的麻木虚假。
  他们根本不认识小姐,甚至,在小姐生前,那些个诋毁她的话,都曾从他们嘴巴里流过。
  他们说,柳家的那个小姐,作风不怎么端正呢……
  他们说,有人看见柳小姐在上香时跟个男人勾勾搭搭,而那个男人,就是沈二公子……
  他们说,老大娶了柳小姐,其实就是戴了老二的绿帽子呢……
  他们说,听说沈大公子非常讨厌她,但被左相逼着娶,左相既然那么喜欢柳家的小姐,干吗不自己娶了得了……
  他们说他们说,他们说的那些个混账话,终于逼死了小姐,而今,却还有脸来给小姐上香!老爷,你为什么还要谢他们?是他们逼死了小姐啊!是这些人不负责任的道听途说夸大其词,最终,害死了你最爱的女儿……
  我心中像被什么东西滑过,冰凉冰凉。
  而就在那时,人群里起了一阵窃窃私语声,我抬起头,便看见沈二公子从大门外走了进来,一步一步,脸色苍白,失魂落魄。
  他非常非常俊美。
  左相家的二公子虽然体弱,但容貌之美,名扬京城,堪称帝都首秀。
  而且才情出众,诗画双绝,比之那个号称混世魔王的哥哥,不知强出多少倍。
  可是、可是、可是……若非是这样的他,又怎会传出那样不堪的流言?
  他走到堂前,点香,三拜,插于炉上。却不走,站在棺前时间长长。底下里议论纷纷,他也只当完全听不到,霜露明珠般的脸上,有着深深深深的一种绝望。
  最后,转身,跪倒在老爷面前。
  老爷大惊:“你这是做甚?”
  “是小侄害死夕儿,伤情所至,痛不欲生!”
  此言一出,众人一片哗然,脸上纷纷露出“这二人果然有私情”的表情。而老爷更是惊慌,颤声道:“你……你……”
  “世伯,”他抬起雾蒙蒙的眼睛,眉似远山目如秋波,美至极致,也哀至极致,“为什么你和我爹,都在夕儿的婚事上,没有考虑我?”
  是啊,他和小姐,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青梅竹马。
  他和他的哥哥完全不一样:沈诺顽劣淘气,沈言乖巧斯文;沈诺吃喝嫖赌样样都会,沈言琴棋诗画件件精通;沈诺仗势欺人是京城有名的浪荡少爷,沈言温文正直是首屈一指的翰林才子……
  最最重要的是,他对小姐从小关爱备至呵护有加,而不像他哥哥,跟小姐三天斗嘴两天打架,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
  他才应该是小姐的良人啊!
  但是,老爷,你和左相,却都只想把小姐嫁给沈诺。
  老爷脸上有着悔不当初的痛苦表情,颤巍巍将他扶起来,哽咽说:“如今再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是啊,如今再说、再求,都晚了。
  沈二公子从怀中取出一叠诗稿,低声道:“这些都是昔日我和夕儿一起写的,如今烧了给她,好让她在黄泉路上,不太寂寞。”
  他将文稿一张张丢入火盆中点燃,火光跳蹿,映得他的脸,亦明明灭灭。
  当年,寒梅映雪,小小书斋,三小儿一同上学。
  沈言文采最好,深得夫子赞许,因此,小姐望向他时,眼里总是充满了崇拜。当他们两个探讨诗文时,沈诺就在一旁趴于案上呼呼大睡,偶尔翻身碰倒了砚台,手掌沾墨而不自觉,待得醒来一抹脸,就全涂在了脸上。
  每到那时,小姐就取笑沈诺:“言哥哥读书你也读书,言哥哥墨在胸中,而你倒好,墨在脸上,真是另辟新径啊!”
  沈诺怒,张开手道:“新径么?给你也辟一个好了!”
  小姐尖叫一声,连忙躲到沈言身后,其结果就是啪啪两声,沈言脸上印出了两个墨掌印……
  从小,沈二公子就是这样保护小姐的,无论闯了多大的祸,只要往他身后一躲,小姐就知道再也不会有事,她信任他,如信赖兄长。
  偏偏……有缘无分。
  诗稿在盆中燃尽,沈二公子俯腰轻泣,老爷搀扶道:“贤侄,起来吧。有你这份心意,夕儿在天上也瞑目了。”
  二公子不肯起,一双手臂忽然伸来,握住他臂,他抬眼看见来人,惊呼出声:“爹。”
  老爷亦在一旁同唤:“沈兄。”
  来人一袭紫袍,国士无双,正是当朝左相沈刍。
  左相扶起沈言,转向老爷,低声道:“我……对不起你。子先,我对不住你,更对不住夕儿……若非我太想让她当我的儿媳,逼她嫁给我的儿子,她也不会……”
  他垂首,面容萧疏,黯淡无光。
  可他原本,是一个风华绝世,被先帝称之为“人中璧玉”的男子。
  左相非常非常喜欢小姐,对她的宠溺程度,甚至超过了两个儿子。从小,小姐和沈诺吵架,只要到他面前一说,他绝对会严惩沈诺替小姐出气。
  有次,小姐和沈诺比赛钓鱼,小姐技不如人,眼见得要输,她一脚踢翻沈诺的鱼桶,鱼儿顺水流出,掉回湖内,小姐拍手道:“你的鱼全没了,看你怎么赢我!”
  沈诺怒,扑过去也想踢掉小姐的鱼桶,小姐却早有准备连忙护在身后,口中笑道:“你踢不着你踢不着,我有三条而你一条都没有,臭沈诺你输了!”
  两小儿拉扯间,小姐脚下一滑,连人带桶一起掉进湖里,吓得府内下人魂飞魄散。
  左相知道后,根本不细问缘由,就把沈诺打了一顿,并罚他跪在堂前,整整一昼夜不准吃饭……
  是了,无论错的是谁,左相都会维护小姐。因为,小姐长得很像他少时仰慕的女子,而那名女子,后来嫁给了老爷。
  这成了他一辈子永远的遗憾。所以,他才会那么宠爱小姐,仿若第二个父亲。
  我垂下眼帘,在心中叹息,耳中听左相哽咽道:“若早知承我恩宠会导致这样的结局,我宁可再不看这孩子一眼,离她永远远远的……子先,对不起。”
  老爷相对抹泪道:“是夕儿自己福薄寿浅,与沈兄何关?而她性格太过刚烈,钻了牛角尖就不肯出来,竟用那样的方式报复我们……”声音一转,转为哀嚎,“不,她是在报复我,只是报复我一个人……”
  小姐一直以为她娘是难产死的,十五岁时才知道,夫人是自杀。
  老爷和左相是好朋友,在得知自己的妻就是至交好友寻找了十年的心上人时,就想把她让给左相,甚至写好了休书准备放她自由。却不想,夫人全心全意爱的,只有老爷。夫人羞愤悲苦之下,用一把火烧死了自己,用那样决绝的方式,宣告了自己的忠贞。
  因此,这一次小姐,用同样的方式,给老爷多年未愈一直流血的伤口上,洒了沉沉一把盐。
  老爷抱棺痛哭:“夕儿啊,是我害了你啊,是爹对不起你啊……我的夕儿,若你能活回来,爹什么都答应你,什么都由着你啊……爹给你赔罪,爹重修你娘的坟,爹取消你跟沈诺的婚事,爹……”
  “岳父大人,你在说什么呢?”
  清悠飞扬的语音,仿佛来自天边,又仿佛来自地狱。
  我的心陡然一跳——时近黄昏,终于教我等到了主角。
  大开着的府门口,出现了一道人影,火红火红,几欲灼烧人眼。定睛看去,却是沈诺,穿着新郎的吉服,一步步,走了进来。
  大红色锦缎上用金线绣着龙凤呈祥,宽大的广袖与下摆水一般拖曳在地,他走过来,长发飞扬,带着三分的癫,七分的狂。
  是了,这个穿着吉服闯灵堂的男子,就是沈诺。
  小姐的未婚夫沈诺。
  小姐的命中克星沈诺。
  小姐生前……最讨厌的沈诺。
  府内三百余人,无一不是面色凝重神带悲伤,更有老爷左相和沈言哭得肝肠寸断,然而,只有他,依旧唇角上扬,竟是在笑。
  他沈诺,竟敢穿着吉服笑着进灵堂!
  左相先自色变,惊起道:“诺儿,你来做什么?”
  “做什么?”沈诺微微地笑,懒懒地答,每一步,都走得好轻佻,“当然是来拜祭我那未过门就死了的媳妇啊。”
  老爷沉下脸:“这里不欢迎你,你走吧。”
  沈诺挑眉:“奇了,同是沈家人,爹爹来得弟弟来得,为何独独我来不得?”
  “你还有脸说!”老爷气得跳脚,伸指指他道,“若非你行多不义恶习累累,更与红袖楼的小月亮纠缠不清,夕儿怎会不肯嫁你,若不是不想嫁给你,她又怎么会以死拒婚……”
  沈诺的目光胶凝在牌位之上,然后眉毛一跳嘴角一翘,又笑了:“这话说得更是有趣,我行多不义恶习累累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你们先前不说,现在倒反来怪我。岳父大人,当初执意要把你女儿嫁给我的,可是你哪。”
  “你你你……”
  眼看老爷就要发火,左相轻轻拦住他道:“子先,你先别生气,看在我这张老脸的分上,就让诺儿拜拜夕儿吧,不管怎么说,他们也有婚约在身啊……”
  老爷看了左相一眼,颓然而叹。
  有下人将香送到沈诺面前,却被他一把推开:“要这劳什子玩意儿做什么,来人,给我拿酒来。”随着这一句话,十二名青衣人列队直入,每人手上都捧着一坛酒。这些人我认识,都是沈诺的跟班。
  老爷震惊道:“你要干吗?”
  沈诺没有理他,径自取过第一人手里的酒,掀去盖子,仰头喝了一大口,再挥袖抹嘴道:“好酒!不愧是十七年的女儿红!”
  “你你你究竟要干吗?”
  沈诺还是不理他,望着牌位道:“丑丫头,我知道,你一向最讨厌我喝酒。小时候我偷偷地在酒窖里喝酒,你就去我爹那儿告状,害我挨我爹打,我喝一次你告一次我爹就打我一次,加起来大概不下于一百次吧。从那时起我就跟自己说,没关系,总有一天,我所挨的板子我都会讨回来,也总有一天,你再也管不着我喝酒。这一天可总算是来了啊,我这就喝给你看,这可是你陪嫁的十二坛酒,是你出生时就埋于地下的佳酿。哈哈,柳夕啊柳夕,你有本事继续告我的状啊!”说着,他举起坛子开始豪饮,直把周遭一干人等全都看得瞠目结舌。
  沈大公子的酒量,是京城出了名的千杯不醉。他日日喝夜夜喝病得咳嗽了也照喝不误,每每被小姐看见了,小姐就会咒他:“你干脆喝死得了!”结果,他还没喝死,小姐却先死了。
  还有一次,沈诺从红袖楼喝得醉醺醺地回来,在花园里遇见小姐,呆呆地盯着她看。
  小姐恼了,说:“你看什么?”
  沈诺喃喃道:“真美……你是这么这么美,美得遥不可及,美得让我心痛……”
  小姐和他一起长大,朝夕十年,他从没夸过小姐一句好话,还一直叫她丑丫头丑丫头,这还是头一回夸她美丽,小姐整张脸都红了,正在颤悸时,却听沈诺又道:“小月亮,你果然是我的小月亮啊!”
  小姐这才知道他将自己当成了名妓小月亮,再加上他扑过来抱住了就要亲,至此怒火哪还能熄,啪啪两耳光扇过去不算,更狠狠踹了他一脚,直将他踹倒在地。然后奔去找左相哭,说大公子醉了羞辱她,结果可想而知,沈诺被禁足了整整三个月,才准他再出房门。
  两人积怨如此之深,却被误指成了鸳鸯,如何能怪小姐会想不开,寻了短见?
  那边沈诺喝得极快,没多会儿,一坛酒就见了底,他用力往堂前一掷,缸裂瓦碎,残酒肆流,老爷和左相的脸,都变得很难看。
  而他长臂一伸,仆人立刻将新酒奉上,依旧是撕掉盖子,仰头狂饮。一坛、两坛、三坛……
  沈公子嗜酒,路人皆知,但喝得如此不要命,我却是第一次看见。他这个样子哪是喝酒,根本就是在倒酒。
  当他喝到第十一坛时,左相终于忍不住上前道:“够了,别再喝了!”
  沈诺不听。左相将他手里的酒打翻在地,暴怒道:“我说,不许再喝了,听见没有?”
  沈诺被那一打,踉跄向后退了两步,停下来时,目光凌乱,似是醉了。
  左相沉声道:“来人,送大公子回去!”
  仆人上前正要搀扶,却被沈诺一把推开,眼神再次转为清冽,哑声道:“把最后一坛拿来。”
  最后一个捧酒者望望左相又望望他,颤颤地将酒递上。
  沈诺接过后,挡开左相前来拦阻的手,对着紫棺道:“丑丫头,这一坛,我不喝,给你喝。”
  他将酒慢慢地洒在地上,然后拎着空坛转身,摇摇摆摆地貌似离开,但是才走三步,身形突然一顿,只听噗的一声,血花飞溅,落在他身前的地面,一片嫣红。
  “大公子吐血了!”有仆人惊呼,想上前搀扶,却再度被他推开。沈诺一手捂胸,一手提着那个空酒坛,转头看向灵位,淡淡一笑:“如你所言,我真的喝死了……我喝死了,你可就满意了?”
  他的眼中忽然有了泪光,伸指点点紫棺,仿佛在笑,又仿佛在哭:“丑丫头,你果然一直是我的灾星啊……死了,也是。”
  话音刚落,他就啪地倒了下去。
  吉服如烂泥般摊在地上,映着四周清一色的黑纱与白花,咄咄逼人的红。
  二
  我的名字叫小朝。
  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
  自从小姐死后,彤楼变成了废墟,柳老爷睹景伤情,最后一把铁锁封了西园。从此,再也没有人进来。
  只有我,日复一日地住在这里,看着枯叶残花,回想着小姐生前的繁华景象,不胜哀伤。
  春雨又复绵绵。
  小姐生性喜动,待得春至,就一定要外出踏青。通常都是沈言陪着,唯独一次,沈言临时被皇帝传见,左相便唤住宿醉在外刚刚回府的沈诺,让他陪小姐去。
  小姐不悦,刚待拒绝,沈诺边打酒嗝边道:“弟有事兄代其劳,丑丫头,你就认命吧,谁叫你争得过天争得过地,却争不过皇上呢。”说罢,将她强行推上马车。
  路上小姐生气,故意不同他讲话。沈诺却笑笑地看着她,忽摇头叹道:“你看看你都胖成什么样子了,上个冬天光顾着吃了吧?连小肚子都出来了,啧啧啧……”
  小姐惊羞,连忙取毯遮住自己的肚子。
  “你再看看你的脸,居然有这么大的黑眼圈,哎呀呀,连皱纹都有了,老得还真是快呢……”
  小姐以帕遮脸。
  “还有你的手,这要让不知道的人看见了,还以为你在我们沈家为奴为婢,尽干粗活了……”
  小姐展袖遮手。
  如此遮无可遮,正在提心吊胆地担虑,听闻沈诺哈哈大笑,这才知道自己又上了他的当。小姐怒,去掐他胳膊,沈诺边笑边躲,车身突然一个巨震,两人顿时倒在了一起。
  近在咫尺间。
  彼此都能感应到对方的鼻息,如此四目相对,肢体缠绕,他覆在她的身上,眼眸微沉。
  然后,低下头,吻了小姐。
  我不知道小姐为什么没有躲开。
  也许是当时沈诺的眼神太过慑人,仿若勾魂夺魄的钩,钩住小姐动弹不得;
  也许是当时马车颠簸得太过厉害,天昏地转间根本不知身在何处;
  也许是当时车内的氛围太过怪异,沉甸甸地压住呼吸,亦压住了思绪……
  总之,小姐没有躲,而沈诺吻到一半,忽放开她,舔唇笑:“真是……青涩呢……”
  小姐脸上的血色在刹那间转成了苍白。
  沈诺目光如星,星光却可燎原:“二弟怎么没调教好你?还是说,你跟二弟之间,到现在都还没有……”
  他的话没能说完。
  因为小姐突然跳起,什么话都没说一把打开车门就跳了下去。
  车在急驰中。
  沈诺大惊,连忙伸手去抓,于是,两人一同摔下车,沿着坡道翻滚,他用手抱着小姐的头,紧紧抱住,一直一直没有松手。
  转眼夏雷震震。
  那场意外,令小姐的额头破了相,留下一道一寸长的小疤,却令沈诺摔断了一条腿,足足在床上躺了四个月。
  小姐不肯去看,许是拉不下脸许是前怒未消许是其他原因,总之,她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肯出门。
  最后,还是沈言来劝,说五月廿一是沈诺的生日,这会儿他躺床上肯定是没法好好过了,就带点礼物去探望他,顺便帮他庆生。
  劝说半天,小姐终于心动,从床底下翻出个匣子来,带着一块儿跟沈言去了。
  刚走到沈诺房门前,就听里面一阵说笑声,莺声燕语,好不热闹。
  透过大开着的窗子,小姐看见一个女人坐在榻旁,喂沈诺吃东西,光一个侧影,便令人神授魂消。
  耳中听沈诺笑道:“幸好你来看我,这段时间来他们尽让我吃稀粥淡饭,苦死我了,想起你做的麻婆豆腐和豆瓣鱼就口水直流……”
  那女人掩唇笑:“这话说的,左相家的大公子什么没见过,如今反而来谗我穷人家的伙食。”
  “还真别瞧不起穷人家的伙食,白菜豆腐那要做得好,可比鲍鱼鱼翅难多了。而小月亮你的厨艺,无疑已经登峰造极。”
  我这才知道,原来那个女人就是小月亮,一直以来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京都名妓小月亮。
  小姐听了那名字,却是出乎寻常的沉默。沈言察言观色,连忙掀帘而入道:“哥,我跟夕儿来看你了。”
  纬帘轻扬,令得帘内的沈诺,和帘外的小姐,就那样直直地对了个照面。
  小姐低眉敛目,表情静静,一言不发。
  沈诺眸光闪烁,若有所思,但也最终没说话。
  而一旁的小月亮,转过身来,对着两人盈盈施礼:“月亮见过沈二公子和柳小姐。”
  沈言迟疑道:“姑娘怎会来此?”
  小月亮还未回答,沈诺接话道:“是我让她来的。请个老朋友来探望一下病中的我——怎么?不行么?”
  沈言连忙摆手:“不不,我没那个意思。只是……”他没有说下去。无论如何,妓女出入相门,传将出去,终归不妥。
  沈诺瞥二人一眼,转向小月亮,继续笑:“别管他们,这道鱼羹真好吃,我还要吃。”
  小月亮连忙勺起碗里鱼羹继续喂,小姐终于开口:“伤筋断骨,饮食不易辛辣。”
  那碗鱼羹红红的,全是辣椒,一看就很辣。
  沈诺抬眉,朝她深深一笑,眸光流转间有种逼人的锐利:“真想不到,柳小姐也会关心区区在下,也不想想我这腿是怎么断的,而且我躺了这么多天,你都不来看我一眼,这会儿,装什么好心啊?”
  小姐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整个人都在颤抖,气得不轻,最后将匣子往沈言手中一递,“这个给他,我走了!”
  说罢转身便走,不顾人唤,匆匆离开。
  沈诺凝望着她的背影,眼眸更加幽沉,沈言打开匣子,递到他面前,叹道:“哥你干吗又气夕儿?你看看她为你准备的生日贺礼。”
  匣内,静静地躺着一只琉璃瓶,瓶内的液体在日照下折光粼粼,剔透幽蓝。
  那是稀世难求的极品名酿。
  秋叶缓缓凋零。
  沈诺的伤好了,小姐却病了。
  她整夜整夜咳嗽,所有的大夫都瞧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说是感染风寒,要潜心静养。
  左相心疼得不知如何是好,沈言更是长陪榻前,端茶喂药,唯独沈诺,一次也没来看。
  深秋后,小姐的病愈发重,痰中带血,吓坏众人。更有多舌者偷偷议论,说柳家的这个小姐福短命薄,怕是会就这样去了。
  小姐昏昏沉沉,那些话,有的听见了,有的没听见。
  她在梦中依稀看见有人靠近,以为是沈言,便唤了句:“言哥哥,水。”
  那人倒过水来,扶起她的头,慢慢凑到她唇边。身上,有很好闻的味道。
  小姐喝了水,说了句“谢谢言哥哥”,便又沉沉睡去。
  如此好几夜,那个人,总是在需要的时候出现,身上有她熟悉的味道,不知为何,她闻见那种味道,就会觉得很安心。
  小姐病得最重的那夜,在阖眼间,又感觉到那个人,于是说:“言哥哥,我快不行了,我要是死了,你可千万不要哭,叫伯父也别难过,如果有来世,我就投胎你们家,当他真正的女儿。”
  有温热的液体滴到她额头,那种触觉经由肌肤的颤动,一直传递到心间,滚烫滚烫。她甚至能分辨出有双温暖的手,掌心柔软,指节修长,慢慢拢上她的脸庞,最后,覆盖住她的眼睛。
  “对不起……”那人的声音像是沉在水底,浮起来时,就扭曲变了形,“对不起。对不起。”
  一句句,尾音长长。
  窗外的月光,映着他和她,又是清冷,又是凄凉。
  而小姐终于逃过了那个劫。
  在度过那个最糟糕的夜晚后,她开始慢慢地康复。待得冬雪飘扬时,老爷获释提前出狱了,当夜就派人来接小姐回家。
  柳府的下人来得很快,左相和沈二公子全都没有心理准备,小姐听闻了这个消息后,只说了一句话:“让我收拾一下东西,明日清晨再启程。”
  她回到房中,遣开婢女,亲自收拾行囊,从酉时一直收拾到寅时,烛光方熄。第一缕阳光落到窗棂上时,她打开房门,对柳府的下人们说可以走了,下人们躬身进去抬行李,却发现每件物什都放在它原来的位置上,丝毫未动。
  小姐说:“带我走就行了。”
  下人们面面相觑了一会儿,不敢异议,便拥她上车。
  车轮碾碎冰雪,驰出长街,对面驰来另一辆车。而那辆车上,彻夜不归的沈诺歪在座上宿醉未醒。
  两辆车就这样逐渐靠近,然后彼此擦肩,一奔柳宅,一回相府。
  而那一夜,小姐和沈诺终归无缘说声再见。
  除夕之夜,老爷把小姐叫到书房,对她说沈柳两家决定联姻,小姐大惊,问:“那将我嫁给哪个?”
  老爷道:“根据我朝律例,为弟者不可先兄而娶,你当然是嫁给诺儿。”
  小姐的脸由白复青,最后又重归苍白,惨然一笑:“天意,真是天意!”
  老爷道,你可愿意?
  小姐答,愿意,我有什么不愿意的?
  于是这门亲事便轰轰烈烈地定了下来。街头巷尾,蜚短流长。
  而那个幸运的新郎,依旧夜夜笙歌,声色犬马。
  然后便是三月初六,小姐用一把火烧了嫁衣,烧了闺楼,以及……她自己。
  三
  我的名字叫小朝。
  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
  我住在这片断壁残垣里,给小姐守灵。
  她死了整整一年了,西园已成废墟,被所有人遗忘。
  我扫着庭中落叶,外面春雨凄绵,天渐渐的暗下去,没有人来点灯,西园一片昏黑。
  在那样的昏黑中,前方却出现了一点光亮,走近了,原来是有人提着灯笼,从断墙处进来。
  我定定地看着来人,他的面容在阴影中看不清晰,只有掌灯的一只手,修美如玉。他身上传来一种久违了的熟悉的味道,那味道让人很安心。
  他走到我面前,吃了一惊,似乎也没想到,此地还会有人。然后问我:“你是谁?”
  “我的名字叫小朝。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
  “你是柳家的丫鬟?”来人更为震惊,一把将我拽到灯前,细细打量。我抬头,看见他的一双眸子,在黯淡的阴影里亮如晨星。
  “你怎么会在这里?”
  “给小姐守灵。”
  “怎么可能……”那人喃喃,复咄咄,“柳家一年前就举家迁往杭州了,连带着夕……的棺木一起,怎么可能还留下一人在这里守什么所谓的灵?”
  我大吃一惊,大脑顷刻空白,眼前的一切就像荡漾在水里的影子,巨石落下,涟漪骤起,紊乱成一片——
  难怪这么久来,我一个人都看不见……
  难怪没有人给我送饭送水,没有人对我嘘寒问暖……
  难怪廊前尘灰,怎么扫也扫不完……
  我再转身,看着破败残缺的屋梁,看着野蔓横生的庭院,看着这个没有烛火也没有食物的废墟,怔怔地想着我这么久来都是如何生活的,这样的地方,怎么可能住人?
  那人再拽我手,逼问道:“你究竟是谁?”
  “我的名字叫小朝,我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我在这儿给小姐守灵……”我想我就快哭出来了,也许已经哭出来了,因为我的声音抖得那么厉害,连自己听了都害怕。身体再也承受不了那种撕心裂肺般的压力,我一把推开来人,将他的灯笼打翻在地,然后冲出去。
  我开始拼命奔跑。
  想着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又为什么会对小姐的事情如此清晰。身后脚步声紧随而至,那人不肯放过我,跟了上来。
  最后,湿漉漉的双手将我紧紧扣在身前,有一个声音,仿佛从很遥远的地底升起来,念着一个我听了千万回、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名字——
  “柳夕……”
  混沌世界,仿佛因这两个字而逐渐清明,朗朗乾坤因这两个字而重归正位,我在一双亮得能照出世间万物的眼瞳中,看见了自己——
  梳得很整齐很细致的头发,上面簪满了红色珠花,身上,衣裙鲜红,用金线绣着龙凤呈祥,我的眼睛很大,鼻子很高,嘴巴很小……却是,一片焦黑。
  我伸出颤抖的手指,抚摩自己的脸,摸得很轻也很慢。
  眼睛的主人低低一笑,恍若叹息:“丑丫头,真的是你。”
  “你是谁……”
  这个藏在暗影里看不清楚的人究竟是谁?
  这个身上有我熟悉的味道的人究竟是谁?
  这个用我最忌讳的称呼在呼唤我的人,究竟是谁?
  是谁?是谁?你是谁?
  “你不认识我了?真的不认识我了?”他重新点起灯笼,将灯举到脸旁,明黄色的光映着他的脸,他的眉太浓,他的眼太厉,他的鼻太高,他的唇太薄,他的轮廓太过深邃他的气质太过狂野——
  他从来都不及沈言美。
  可是,可是,可是啊……
  我怔怔地望着这张脸,却泪流满面。
  我终于想起了他的名字。
  那个名字,在三月初六那天,从另一人口中说出来,用一种绝对执著的语气。
  那个人说:“我怀了沈诺的孩子,所以,柳小姐,请你行行好,把沈诺让给我。求你了……”
  名动京都的绝色名妓,跪在我面前,揪住我的裙摆泣道:“柳小姐,你和沈二公子才是般配的一对璧人,为什么你不嫁他,偏偏要嫁沈诺?难道你不知道吗,沈诺不愿娶你……”
  沈诺不愿娶你。
  六个字,透心之凉。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根本是从齿缝间逼出去的:“你如何知道他不愿娶我?”
  小月亮笑,笑容里有刮骨剔刀般的残忍:“他若喜欢你,又怎会与我相交,并让我有了孩子?”
  我看见那把刀将我的血肉割开,看见鲜血淋漓,看见满目疮痍,看见我和他的一十七年……并最终,看见了我的结局。
  那一夜,我看见满室鲜红。
  四
  我的名字叫柳夕。
  是船王世家柳家的小姐。
  一年前我在出嫁的前一晚用大火烧死自己,一如我娘的结局。
  一年里我流连生前住所,徘徊不去,不知自己已成孤魂野鬼。
  一年后我再遇沈诺,看着灯下的他,想起前尘旧事,恍如梦境。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他沈诺为什么要来这片荒废了一年的园子?
  “你为什么看得见我?”凡眼肉胎,他为何会看得见我?
  他凝望着我,眼中浮翠流丹,明明灭灭,最后,化为一笑:“我来找你。”
  “找我?”我身体僵直,目光呆滞,有太多太多的不明白。
  他将灯笼缓缓落下,灯光亦摇曳而下,滑下他的脸,掠上他的衣,长袍随风展开,衬得他仿佛随时都会离去。
  雪白色的衣袍上,点点黄,点点红。
  我终于知道那种我所熟悉的味道是什么了。
  是酒。
  他身上永远有酒的芬芳。
  而此刻,酒滓染在襟上,连带鲜血一起,点点黄,点点红。
  “你喝死算了!”多少年前的诅咒声,仿佛还回荡在耳边。他穿着吉服在灵堂前饮酒咳血的模样,也依旧历历在目。
  “你也……死了?”我的手指划过衣上的那些黄点红点。
  “嗯。”
  “为什么?”
  “知道你寂寞,所以来陪你。”
  “为什么?”我颤悸,哽咽难抑,明明不喜欢我的,明明有了小月亮,明明还有了孩子,为什么,又为什么要为我身亡,为我寻觅,为我……来到了这里?
  “小月亮说谎,我与她清清白白,始终以礼相待。”
  “那你为何一直宿醉在外?”
  “因为……”他的眼中,有非常深沉的一种痛苦,“言儿喜欢你。”
  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事。
  夫子出了卷子,两人同时写完,夫子先看沈言的,夸他写的好,沈诺就在一旁将卷子揉烂,笑笑答道,哎呀呀,真是抱歉,我什么都没写呢;
  左相出上联,沈言先答,左相赏他物什,再问沈诺,他总是说自己不会;
  皇上召见两人,沈诺表现愚钝,更显沈言聪慧……
  一直一直以来,他在沈言身边犹若遁形,永远没有光彩。
  一直一直以来,他什么都让给了弟弟。
  “我小时淘气,在井边玩耍,一头掉下去。当时二娘怀着言儿,大腹便便,正巧路过,连忙甩绳救我。最后,我虽然得救,但她却动到胎气,不但婴儿提前出世,她更是虚脱而死。
  “言儿的娘是为了救我死的,所以我对自己发过誓,终其一生,都要保护弟弟,不让他再遭遇不幸,再受丝毫委屈。
  “我知道言儿喜欢你,所以我就一直对你坏,避着你。我想我是那么糟糕,我夜夜留宿青楼,喝得烂醉,我这么一个无可救药的大烂人,你是不会喜欢我的。
  “可是,一时情动,在马车上却吻了你。我吻了你,我非常非常后悔,于是我选择继续逃。
  “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最后爹和你爹,在你的婚事上竟然都选了我而没有选言儿。看着言儿痛苦的样子,我对自己说,我不能抢他心爱的东西。
  “所以我请小月亮帮我演了一出戏,我想让你对我死心。
  “只是我没想到,反而害死了你。
  “对不起,我害了你。所以,我把命抵给你。”
  他屈膝,在我面前缓缓跪下,将脸埋入我手中。
  “对不起,夕,但我活着一日,就不能忘记二娘对我的恩情,是我害言儿失去母亲,是我害他早产出世从小体弱多病,所以,我根本没有办法娶他所喜欢的你。对不起,请原谅我,原谅我……”
  杜鹃泣血,病蚀一年。这一年,他是怎么过的,我已不敢想象。
  “现在,”他抬起头,望着我,一字一字道,“请让我陪你。生前不愿看你,不能唤你,不舍怜你,不敢爱你,现在,请让我一一补回来。”
  我静静地站了很久很久,最后,伸出手,抚上他的发:“傻瓜。”
  我和他,原来都是傻瓜。
  五
  我生前的名字叫柳夕,死后叫小朝。
  我和另一只鬼,一起住在西园里。
  如此,年年岁岁,朝朝夕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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