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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萍水相逢

宁可让爱被现实磨平散尽,淡化褪色,最终相忘于江湖,最好连痕迹都不要留,这样就不会再伤心,顶多遗憾而已。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其实总不能明确记起她到底是为何事与江浩洋分手的,似乎从来也没发生过什么大事件,只是彼此都过于自尊与自我,谁也不想先妥协。
  这样也好,是谁说过,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人生便过得自在适意。
  他们最后吵架的那一次,沈安若参与的一个临时项目组的方案终于转入实施,于是组长晚上请大家一起到酒吧庆祝。那一晚大家喝到差不多就进入敬酒的胡搅蛮缠阶段,安若见情势不妙,逃到洗手间。
  她打电话给正下乡的江浩洋,话不投机半句多,其实连吵架都算不上,江浩洋不耐烦,沈安若也心灰意冷。
  最后江浩洋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
  “我也累了,所以不用等明天,我们现在就开始做普通朋友好了。我们还这样死撑着做什么呢?只会让两个人都不痛快。”
  江浩洋沉默片刻,冷冷地说:“随你的便。”便挂掉电话。
  沈安若回去时,那堆男人们已经喝得不分东南西北,只有她清醒着。她盯着手机,整晚上都希望它再度响起,却始终沉寂。终于不甘心,还是拨了回去,就算要终结,也要有像样的一句告别,一遍,两遍……对方再也不肯接听。
  沈安若告诉自己:我只拨十遍,最多十遍,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如果他不接,那么就真的到此为止吧。手机已经热得发烫,一遍遍提醒“对方无应答”。
  安若彻底心灰意冷,索性把手机关了机,一股绝望的凉意从脚底、手心开始渗出,渐渐地蔓延全身,连心脏都开始觉得发冷。她死死咬着嘴唇,觉得脑子里一团混乱,又似清明无比,仿佛迷失在一个拥挤不堪的十字路口,总要选择一条路继续走下去。
  后来大家结了账要离开,安若说:“我等一个朋友,一会儿在这里会合。”喝高了的男人们叮嘱一通,并未觉得不妥。
  安若移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招呼调酒小弟来一杯鸡尾酒。小弟问:“女士来哪种酒?”
  她以前很少喝鸡尾酒,更不来酒吧,一时也想不起名字,于是说:“随便来一杯吧,要颜色漂亮的。”
  小弟来兴致了:“我刚研制出七彩霓虹系列,从红色直至紫色,共七款。您要哪一种?”
  “那就每样都来一杯好了。”安若其实也喝得有点多,觉得头晕,偏偏思维那样清晰。她想起自己以前,永远都是人见人夸的乖宝宝,大人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有那么多想做坏事的念头。她给李奶奶家的狗食里放了一点辣椒,因为它总欺负张阿姨家那只她特别喜欢的猫;她偷偷扎破五楼林阿姨的自行车的车胎,因为她骂一楼残疾的赵大叔……
  如今,她又有了那种强烈的想做坏事的冲动。小说里的单身女性在酒吧一向有艳遇,就此成就一段美缘。安若想,美缘才不指望,不过如果有看似顺眼可靠的男人出现,不妨潇洒走一回,就此庆贺自己正式的以及首度的失恋。这一次,她再也不要回头。
  七杯鸡尾酒一字排开,果然彩虹一般艳丽绚烂。安若问:“绿色的叫什么?”
  “碧波荡漾。”
  “紫色的呢?”
  “紫晶迷情。”
  安若笑:“真是够有创意……你自己取的名字?那红色的是不是叫火热激情?”
  “不是,那杯叫热血沸腾。”
  这小弟实在太有才了,她忍不住伏在桌子上笑到发抖。
  正在这时,有人拍她的肩。她警觉地回头望,见一年轻男人正含笑望她:“我可以坐这里吗?”
  “请便。这酒吧不是我开的。”沈安若看了那男的一眼,莫不是上帝听见她的呼唤,立即派一男人来到她的身边?长得还不赖,只是气质上弱三分。长得好而气质弱的男人,其实要比姿色平常男看得更不舒服,PASS掉。
  沈安若端了红色的酒,自顾自地看那酒的变幻色彩,不再理会他。但眼角余光却发现,他一直在看她。
  “女士贵姓?”
  “您查户口?”
  “哦,女士容貌秀美气质绝佳,我远远看见便心生仰慕,很想结识一下。”
  沈安若在心里喝一句彩,如今竟然还有这样的搭讪方式。她扁扁嘴唇权当做微笑:“抱歉,我在等我男朋友。”
  “我知道,矜持的淑女都会以这个做借口的。我是真心地想要跟您认识……”
  这男人太性急,竟一把抓住沈安若的手。她使劲挣了一下,竟然没挣开。
  这家酒吧口碑极好,治安有序,不想第一回来便让她碰上这等事,多么走运。她环视一下,找到保安所在的方向。一会儿若是情势不妙,是请求援助呢,还是直接用口袋里的色狼杀手喷雾剂?正琢磨着,头上方突然传来悦耳的男声:“这位先生,麻烦你放开我女朋友的手。”
  沈安若正在向后扯,被对面那男子一松手,立即惯性向后倒。她迅速闭上眼睛,做好就义准备,却跌进一个安全的怀抱。
  那音色生动的男子很快将她扶稳在座位上。沈安若扭头打算道谢,待看清那人的面孔,便笑了:“嘿,怎么又是你?”
  刚才背后的男子已在她身边坐下,也笑了,颊边梨涡若隐若现:“你是不是应该说,怎么老是你?”
  那是有典故的。他们初次见面在一次婚宴上,两人分别是新郎、新娘的大学同学,恰好被安排在一桌,除了互相介绍,并没有讲话。很巧的,仅仅两个月后又见面,这一回则分别是某对新人的伴郎、伴娘之一。那天的行程颇长,从新娘家到新郎家需要三小时。加长凯迪拉克车上,新人百无聊赖,于是要求伴娘伴郎们轮流讲笑话。安若最不会讲笑话,脑筋转了几十转,终于勉强想出一个:“Howareyou?怎么是你?Howoldareyou?怎么老是你?”这笑话真是不太搞笑,似乎只有他很给面子地笑了,安若对有酒窝的男人总是印象深刻。不想他还记得。
  刚才接近安若的那男子已经不见,安若无意识地拿纸巾拭着被那人抓过的手腕,微微扬着脸对救星说:“刚才谢谢你。”
  “举手之劳而已。你一个人?”
  “和朋友一起。你是陈——少——”刚才稍稍受了点惊吓,沈安若的脑子开始有点混沌。
  “程少臣。”
  “这名字真拗口,分明在欺负口齿不清的人。”
  “我是无辜的,因为名字不是我自己取的。”程少臣的笑涡加深,“沈安若。是这个名字吧?这名字也不好念,我们半斤八两。”
  “也不是我自己取的。”
  沈安若觉得今晚的运气其实不算坏。
  她和程少臣第三次见面仍是在一场婚礼上。正洋集团倪董事长的公子迎娶新娘,沈安若她们几个年轻女孩子也去帮忙。新人皆在海外工作,带着洋作派,此次只是回国补办婚宴,在郊区某处山庄的户外摆了自助餐。安若站在倪总的身后帮忙迎宾引路,程少臣一下车,她便认出他。
  那天的客人多是肚圆头秃的中年人,风度翩然的程少臣便显得更加玉树临风、鹤立鸡群。他与倪总和倪夫人握手,声称代父母前来,替他们道贺及表达歉意。倪董对他十分亲热,连称得空要去W城拜访许久不见的老友。
  沈安若冷眼旁观,觉得这人是变色龙。第一次见面时他是沉默寡言的青年,清朗的眉宇间带几分忧郁,几乎不出声,喝酒也少,但甚有风度,别人说话时注视对方的眼神,专心聆听,散席时还主动送了安若她们几个女子一程。第二次做伴郎那回,他是阳光青年一枚,眼神温和,笑容明亮,十分积极地为新郎支招解困,不动声色替他挡了无数的刁难。而这一次,他气质内敛,言语谦和,是文质彬彬、毕恭毕敬的模范小辈。
  客套完毕,他给沈安若一个微笑。安若带他去会场的路上,也觉得十分的巧合有趣,不禁弯起嘴角。
  程少臣此刻的样子比较像他们上一回见面,很闲适,很阳光。他问:“你下次会参加谁的婚礼?或许我也认识。”
  “近期没有了。”沈安若也微笑,“又见到你,令我想起一部电影。”
  “嗯?哪一部?”
  安若想说《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突然想起那电影的结局,贸然说出未免轻佻,于是找了另一个话题,含混地掩饰了过去。
  而今天,他们又这样巧合地相遇,安若不得不应景地想起一首她喜欢的老歌《人生何处不相逢》。
  程少臣指一指沈安若面前的一排杯子:“难道你打算自己全喝掉?”
  “可以请你喝,请自选。”她已经喝掉那杯“热血沸腾”,又按顺序拿了橙色的。程少臣端起离他最近的紫色酒液,观察了几秒钟,又轻轻放下,换成那杯蓝色的,轻抿了一口,终于开始皱眉:“这里面有威士忌?我还以为你在喝饮料。”
  “谁会到这里来喝饮料?多矫情。”
  程少臣招来服务生:“给我一杯冰水。”顿一顿说,“给这位女士也来一杯。”
  沈安若用手撑着下巴,歪着脑袋看他。“这一堆酒加在一起叫做‘七彩霓虹’。你知道吗,霓虹其实是两种事物,红外紫内叫做虹,紫外红内叫做霓,在虹的外圈,我们甚少能见到。我爸说,我出生那天刚下过雨,天上有彩虹,所以差点给我取名叫沈霓虹。咦,你为什么不按顺序喝那杯紫的?那个可是传说中的‘紫晶迷情’。”
  “我第一次听说有这回事。沈霓虹这名字也很好听,适合你现在的样子。你喝过酒后话比平时多了许多。”程少臣待她去拿下一杯酒时,顺势把那杯冰水塞进她的手里,“你准备什么时候离开?你的朋友呢?已经很晚了。”
  那天他替她喝掉好几杯彩色的鸡尾酒,一直等到她要离开。后来去结账,程少臣说:“请允许我来。”沈安若斜睨他:“先生您贵姓?”“敝姓程,我以为你已经记住了。”在公众场合拉扯当然很不好看,所以他按住她的手,他的手指很有力,她挣不开,只好由着他付款。
  沈安若即使喝醉都会非常镇定,走路时十分的稳,何况此时她根本没醉。但程少臣仍几乎贴着她走在她身边,似是怕她摔倒,但并没碰触到她。走出门口时,后面突然有人贴身快速冲上前,安若被撞得斜退了一步,程少臣一把扶住她,于是她顺势倒进他的怀里。外面的风很冷,被风一吹,酒劲倒真是有几分上涌,其实她喝得真的不算多,但这男人的怀抱很令人安心,甚至有熟悉的感觉。她想起今天早些时候兴起的那个邪恶的念头,脑里有两股力量交战。
  程少臣扶着她上车,替她系好安全带,又将车窗开一条缝。有风吹过,脑子真是晕,听得旁边的人问:“你住哪儿?”见她没做声,稍后又问,“你打算去哪里?”
  沈安若听得自己的声音似乎从很遥远处传来:“随便去哪儿都行。”她有点昏昏欲睡。
  那男声也很遥远,仿佛在笑:“这是该从淑女口中讲出来的话吗?”车子仿佛发动了,一会儿又说,“拜托你,别睡着。沈小姐?沈安若?你究竟明不明白,在男人面前不要这样不设防,你会很危险。你不怕我把你怎样?”他竟然去捏她的耳朵。
  沈安若被他捏痛,倚着车门勉强睁开眼,半眯着眼睛斜看他:“你跟喝了酒的女人独处,也很危险啊。你难道看不出来,我巴不得你把我怎样。”她尽量让自己媚眼如丝,只是经验欠佳。
  程少臣愣了片刻,开始大笑:“这难道就是传说中‘赤果果’的调戏?”
  “不,这是‘赤果果’的勾引。”沈安若晕晕然地回答。今天她喝酒的状态的确很不佳,其实她本可以喝得更多都没事。
  沈安若陷入沉睡前,隐约地听见程少臣在一边轻叹着低语:“思维还真够清晰的。”
  沈安若醒来时,头痛欲裂,口干舌燥。她坐起来,渐渐地回想起昨夜发生的事情,每一件,甚至包括睡着前的最后一句话。她的衣服仍然整齐,只有大衣和鞋子被脱掉,身上还盖了一床很轻很暖的丝被。
  多么可悲,连买醉撒欢的权利都没有,她本以为可以一醉长眠,醒来时已经物是人非斗转星移沧海桑田时过境迁。她一向引以为傲的清醒思维,此刻正如拿着铡刀的小鬼一般寸寸凌迟她的脑袋。
  周围一片黑,远处角落里却亮着落地灯,晕黄的灯光让人安心几分。她晕晕地向光明处走去,发现自己仍可以走得很稳,甚至都没有蹒跚一下,只是头痛得厉害。
  这房子的结构很奇怪,似乎没有墙壁。沈安若按着额头在落地灯旁一张矮矮的软椅上坐了一会儿,感到屋里似乎比刚才明亮许多,抬起头,看见程少臣站在两米远的地方看她。他穿着宽松休闲的居家服,头发还湿着,想来刚洗过澡。
  见她坐在那里,他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诧异,但很快转成淡淡的笑意:“你醒得真快。”
  沈安若定定地看着他。以前几次见他都在正式场合,西装笔挺,一丝不乱,如今他这种居家男人的形象之于她,十分的陌生。为了掩饰尴尬,或许她应该惊慌地站起来叫一句:我怎么会在这里?为了保持淑女风范,或许她该微笑地向他伸手:你好,谢谢你收留我。为了……究竟哪一种举动更适合当下情形呢?安若想此刻自己的模样一定很呆,头痛阻碍了她的思考。
  还好程少臣没有在那里立多久,他绕过安若,随后不远处传来他的询问:“你要喝水吗?热的,还是凉的?”
  “温的,谢谢。”沈安若听见自己镇定的回答。
  沈安若灌了几口水,仍觉无所遁形。昨晚规划的戏码她没勇气继续演,只好索性装傻:“今夜麻烦你。我想我该走了。”
  “留在这里吧,已经三点了。”程少臣的语气平静无波。
  安若觉得心脏抽紧,只听他又说:“我很困,没法开车,不能送你。在这附近也很难叫到出租车。”
  “我可以打电话……”
  “不安全。”他说完这句若有所思地笑了一下,补充一句,“不会比跟我在一起更安全。”
  安若正消化他话里的消遣意味,听他又说:“你可以去洗个澡,我在浴室放了新的睡衣、毛巾与牙刷。”抬头见他已经夹了枕头与被子走开。
  沈安若去胡乱洗了一把脸,又和衣躺回床上,程少臣给她留了灯,让她能找到路。这房间的构造与灯光都奇怪,她不知道程少臣在哪里,连他的呼吸声都听不见。她留了床头的灯,将光调到微弱。
  屋内非常静,只听得到自己的心跳,还有脑部血管突突在轻跳的声音。明明这样的安静,却又仿佛有千军万马在奔腾叫嚣,连耳朵都轰鸣。她拖出枕头蒙住自己的头,就这样辗转反侧,直到天空开始泛白,才恍惚睡去。
  再度醒来时已经接近中午,幸好是周六。沈安若终于得以看清这房间,是全开放式空间,所有的功能区都只以天花板和地板区别,卧室、书房或是客厅都只有栅状实木屏风稍作遮挡,色彩线条都清淡简洁,家具也少,并不像居家的样子。偌大的空间,这样的规划,很奢侈。
  程少臣还睡着,裹着被子躺在沙发里,手脚都露外面,嘴唇半抿半翘,有几分孩子气,浑然不像他平日里谈吐优雅气定神闲的模样。她蹑手蹑脚走开,洗漱完毕出来,见他已经醒来,揉着眼睛问她:“你会不会做早餐?”
  他的厨房十分干净,所有电器与用具一应俱全,甚至连米、面、调味料都有,只是大多连封口都没开,冷藏柜里还有一些新鲜蔬菜。沈安若觉得这人十分的诡异。她做了鸡蛋饼和小米稀饭,用白菜与黄瓜拌了清淡的咸菜。后来收拾整齐,她准备离开,见程少臣已经换了出门的衣服:“我送你。”
  “不用麻烦,我打车回去就好。”
  “你住在新区吧?我今天在那边有事情,顺路。”
  程少臣的车开得快,但是极稳。沈安若仍是头痛,她想起从昨天晚上手机就关了,怕公司有事,于是开机。她的手机设了关机来电提醒,几秒钟后,叮叮当当,响起一串又一串提示音。她查看信息,显示江浩洋未接来电,一共六个,从十二点一直到凌晨两点。沈安若发了一会儿呆,轻轻叹口气,将信息连同号码一起删掉。删号码按“确认”键时,她犹豫了一下,心底有一处微微刺痛,但仍是断然地删掉了。
  路程不近,程少臣开车很专心,两人一路静默,沈安若很感激程少臣的话少。
  正在沉默间,手机铃声突然又响起,安若正捏着手机想事情,被铃声一惊,手机竟从手中滑落。程少臣欠身替她捡起,递过去,沈安若觉得有点窘。铃声仍然一遍遍响着,虽然已由一个名字变作一串长长的数字,但仍然是熟记于心。她觉得眼睛有点发酸,想是被跳动的数字晃花了眼。
  她感觉程少臣似乎扭头看了她一眼,于是朝他强笑一下:“这个号码总是打错,打来好多回了。”铃音终于停下,很久没再打回来,沈安若轻轻松口气,又有一丝难解的失望,终于再度关了机。她不知道程少臣在旁边能观察到几分,只觉得又开始发窘。
  车内静寂得让人无法透气,程少臣突然说:“通电状态直接把电池取下,拨不通会提示对方不在服务区内。如果你不想下班时间也被公事烦,不妨试试这一招。”
  “真的吗?我第一次听说。”
  “哦,你上回提过的电影,我知道是哪一部了。”
  没想到他转话题这样快,沈安若心里更窘了几分,换一副轻松语调说:“男士也会看《落跑的新娘》吗?”
  “咦,原来是这一部吗?我还以为是《化身博士》。”
  沈安若愣了片刻,几秒钟后才意识到,他分明在戏谑她昨晚行为失常。她无言以对,索性闭紧嘴巴,扭头看一眼程少臣,见他也同时转头,给她一个无辜的笑容。
  今天他穿毛衣与休闲外套,非常闲适的样子,显得年轻许多,笑容也多了,跟她以前的印象大不相同,他才具有杰克医生与海德先生双重人格。
  到底还是到了目的地。沈安若道谢正要下车,突听程少臣说:“你何时有空,我请你吃饭。”
  “呃?”她刚站起来,觉得头一阵晕,一时回不过神来。
  “谢谢你今天早晨替我做早餐。”
  沈安若已经站在车外,程少臣下车站在另一边,背着光,她看不真切他的脸。
  她似乎听见自己说:“应该是我请你才对。等你有空时给我电话吧。”她又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把那句话说出口了。
  直到程少臣的车走远,她仍站在原地发呆。此时虽然是冬天,太阳仍明晃晃地刺眼,她觉得头晕目眩,几乎睁不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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