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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古镇疑云

  “青花”是一家主题酒店,不仅整个酒店装修风格处处突出青花瓷特色,且在二楼特辟出半层做陶艺吧,为客人免费提供陶土与模具,客人做完的工艺品,可以送到电子窑里统一烧制,涂上釉彩留作纪念。
  不过,烧出来的只能是陶,不是瓷。
  玉衡住进来后,每次出出进进看见宣传海报都不由心动,却一直没有兴致尝试。昨晚听了李望的故事,今天又跑了半日画坊街,对陶瓷忽然产生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不禁想亲手试验一下如何捏陶制陶。
  穿着青花旗袍的美丽女服务生将玉衡引进陶艺吧,分给她一大块半成品陶泥,又指着循环播放的电视节目说:“照着上面的指示练习就行了。先练习揉泥,然后放到转床上拉坯,拉坏了可以重来,什么时候成型了满意了交给烧陶师就行。”
  玉衡挽起袖子开始捏泥,说也奇怪,那柔软湿凉的黏土从指缝中一钻出,便有种说不出的舒适感倏然传遍全身,让四肢百骸都放松下来。玉衡这才发现,这些天来自己绷得有多么紧,这会儿简直想要上一车箱湿泥,直接跳进去裹遍全身,懒懒地睡上一觉。
  都说泥土是母亲,这形容真是没错。在人类最无助最疲惫的时刻,泥土带给身心的安慰是无以言喻的。玉衡后悔没有早一点来这里。
  但是想把那些泥土揉捏成型可真不容易,太干或者太湿,太硬或者太软都不行。玉衡细心听电视里解释:揉泥可以令粘土致密,不仅增加粘土的柔韧性和可塑性,降低收缩率,还会直接影响陶艺的烧成率与收缩率。如果揉泥的方法不恰当,令泥团中有空隙、气泡,不仅收缩率增加,而且烧成时表面会鼓起。
  在玉衡量右手边是一对年轻恋人,玩了一会儿陶泥不耐烦了,开始嘻嘻哈哈地拍照,男孩子走过来:“请帮忙拍张照片好吗?”
  他们模仿的是《人鬼情未了》里的经典画面,女孩扶住手拉坯上的陶土模型,男孩在背后环抱着她,两张脸在镜头里灿烂微笑。这造型其实相当泛滥,但玉衡还是深深感动。
  “咔嚓”一声,两人的笑脸定格在镜头里,玉衡递过相机:“祝福你们永远相爱。”
  “谢谢。”年轻人嘻嘻哈哈,手拉手走了。丢下转床上一个未成型的泥坯,软趴趴躺在那里永不超生。
  另一边,是位母亲带着孩子在捏泥,一边教孩子念儿歌:“捏,捏,捏泥巴,一捏捏个胖娃娃。胖娃娃,太淘气,捏个黄牛来耕地。黄牛站着不肯走,我来捏个小花狗。小花狗,尿了裤,我来捏个小白兔。小白兔,不会跳,我来捏个小花猫。小花猫,不穿鞋,我来捏个猪八戒。猪八戒,肚子大,一口吃个大西瓜。”
  小孩子开心地笑了,玉衡的眼泪却扑簌簌落下来,她再也没有机会跟楚雄一起拍照,做陶瓷,生儿育女,再教他们的儿女捏泥巴或是跳芭蕾了。
  想到芭蕾,她不由又想起了何玲珑,此时何玲珑在做什么呢?
  何玲珑与叶英此时正在警察局里分头接受问讯。
  给何玲珑做笔录的是方方,然而她得到的最多答案就是“不知道”。
  “是不是叶英杀了楚雄?”
  “不知道。”
  “他去找楚雄没有告诉你吗?”
  “没有。”
  “他是怎么知道楚雄住在哪家宾馆的?”
  “不清楚。”
  “他见过楚雄后跟你说了什么?”
  “我根本不知道他们见过面。”
  “那你为什么要隐瞒叶英在昌南,撒谎说他一直在外地?”
  “他让我这么说的。”
  “他让你这么说,你就没有怀疑?”
  “最近发生了这么多意外,我想多一事不如省一事,就照说了。”
  “叶英为什么跟踪裴玉衡?”
  “不知道。”
  “他租车的事你总知道吧?”
  “不知道,他从没有开车回家。”
  “你跟楚雄谈了四年恋爱,临毕业却嫁给叶英,他们两个人是什么关系?”
  “是兄弟。”
  对于这一点,何玲珑无法再回答不知道,清楚地交代说:叶英和楚雄本来是一对孪生兄弟,婺源思溪人,家境贫困。父亲过世得早,母亲独立抚养两个儿子十分吃力,加上楚家是远亲,一再保证说虽然需要儿子承继香灯,但不会断绝他们母子关系。于是在孩子五岁那年,母亲将二儿子叶雄过继给楚家,从此改姓楚。但楚雄很孝顺,常常回乡探望,就在楚雄大学四年级寒假期间带女朋友回乡探亲时,何玲珑认识了叶英,就此天雷勾地火,移情别恋。楚雄为此十分伤心,毕业后远走西安,从此与家人失去联系。直到半年前两个人在街上偶遇,彼此交换了电话号码。这次楚雄来昌南,打电话约了何玲珑见面,但是没见面就已经死了。虽然何玲珑也多少怀疑这件事跟丈夫叶英有关,可是叶英不说,她也就不问。
  方方看了一遍记录,有些不满意,忽然想起与李望的对话,遂换个角度再问:“你和楚雄是大学同学,有深厚的感情基础,他的条件明明比叶英好得多,为什么你会嫁给哥哥而不是弟弟呢?”
  何玲珑微笑:“感情的事,哪能像数学题一加一等于二这么有规律可讲,你知道一见钟情吗?我对叶英就是那种感觉,看见他第一眼就知道:这才是我要找的人,就是他了。”
  方方忍不住追问:“怎么能知道呢?怎么能知道你的选择没有错呢?”
  “你的心会告诉你,眼睛也会告诉你,每一口呼吸都会告诉你。”何玲珑的眼神变得迷蒙,“当你看到他的时候,心跳会突然静止,然后便狂跳起来,眼睛看着他,会害怕被他发现,却又无法从他身上挪开,呼吸变得很紧很紧,生怕被他听见,恨不得屏住呼吸。好像什么都看不见了,可是周围的一花一叶都记得很清楚,就像电影定格一样。隔了多少年,那一天那一刻的情景也会历历如新,连空气里的花香都闻得到。”
  方方只觉荡气回肠,为那种形容而神往,一时忘记自己身份,轻轻说:“那多好。”接着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轻咳一声,再问,“你这样爱你丈夫,那么他要让你撒谎的话,你也会照做吧?”
  “你说呢?”何玲珑反问,“我说会,就等于承认我说谎;我说不会,你也会怀疑我撒谎。对吗?”
  方方气结。这何玲珑绵里藏针,竟是个厉害角色。楚雄的前女友和现任妻子,真是一个也不简单。她沉下脸,“今天就到这里,在这里签个字,以后有事再找你。”
  叶英由蒋洪亲自询问,不等多问,已经痛快地交代了全部过程。
  “我和楚雄是孪生兄弟,虽然我姓叶,他姓楚,可我们的感情本来是很好的。但是因为玲珑的关系,楚雄一直不能原谅我,独自跑去了西安。这次他和玲珑重新联系上,本来也是瞒着我的。那天我提前回家,看到来电显示有个不认识的手机号,就顺手拨了回去,才知道楚雄来昌南了。于是我就去酒店找他,敲门没有人应,门又是虚掩的,我就推门进去了,看见他躺在地上,我上前又推又叫,才发现他已经死了。我吓坏了,心这要是被人发现肯定以为是我杀的,又想着屋里到处都是我的脚印和指纹,过后肯定说不清了,就把指纹抹了一遍,可是想想又不对,就又抓着楚雄的手胡乱按了指印后跑了。经过工人房的时候,正好有人从对面过来,我一时害怕就躲进了工人房,看到里面有工作服就换上了,等人过去我才出来。”
  “你怎么会知道酒店有秘道?”
  “本来不知道,上来的时候刚好看到电梯门开着,有人在修电路,我图近便就从那里下去了。”
  “那你为什么要跟踪裴玉衡?”
  “最开始跟着她是因为想知道案子查得怎么样了,也有点好奇这个弟妹长什么样儿,后来知道她撞了车,觉得于心不忍,怕她再有危险,所以就跟着她了。”
  “这么说,你倒是好心,为了保护她了?”
  “也不是,就是兄弟死了,我心里不好受,又害怕被牵扯进去,也不知道能做点什么,就忍不住跟着弟妹了。”
  蒋洪忽然一拍桌子:“别再演戏了!分明就是你发现楚雄跟何玲珑藕断丝连,心怀不满,于是找到酒店杀了楚雄,现在又跟踪裴玉衡想杀人灭口。”
  “你这是冤枉我!”叶英叫起来,“你看,我就知道要是实话实说,你们肯定会冤枉我,所以才要跑的。”
  “那你知不知道破坏凶案现场、伪造证据,也都是严重的犯罪?”
  “知道,所以一开始瞒住了,后来就只好一路瞒下去了。”
  “你怎么能证明自己是在楚雄死后才进入酒店的?”
  “我不能证明。”叶英摊开手,“可是你们也不能证明是我杀了楚雄啊。”
  让蒋洪恼火的是,叶英说得没错。他们掌握的惟一证据只是叶英曾经进入酒店并离开,如果不是叶英自己交代,他们甚至无法确定他曾经进过楚雄的房间,更没有直接证据说明他杀了楚雄。
  将叶英拘押候审后,众刑警对照了叶英与何玲珑的问讯记录,也都纷纷感叹:“这个叶英不简单,思维敏捷,口齿伶俐,真不能相信他只是个货车司机。”
  “这也难怪,要不何玲珑怎么会舍了楚雄嫁给他呢?当然是因为有那么点本事。”
  “听说他是结婚后靠老婆的关系才调到昌南市的,之前一直在乡下,倒不知从哪里学到的这一肚子心眼,居然还知道擦完指纹再重新按上指纹。”
  “不过,他说的情况跟我们掌握的很吻合,从时间推算,他是在谷好问推倒楚雄后进入酒店的,如果当时看到楚雄已经死了,也是可能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现场只有楚雄和陈升两个人的指纹,而且过分干净整齐。”
  “真是没想到,查来查去查出个孪生兄弟来,这案子从头到尾都透着那么股子蹊跷。那个裴玉衡一再说见鬼,谁能想到原来真有个跟楚雄一模一样的人呢。现在可算是真相大白了。”
  方方更是大力邀功:“李望真能干,先是提出陈升会不会见死不救,接着又找出叶英来。叶英这一做证,倒把陈升摘清楚了,确定了楚雄是在谷好问离开、陈升进门前死的。不过,怎么能证明叶英进门前楚雄已经死了,而不是叶英撞死他的呢?”
  “这个倒容易。”蒋洪笑道,“从李望提出第二疑凶的可能性推测后,我就让法医科重新尸检,确定了楚雄头上只有一处撞伤,直接致命。谷好问已经亲口承认是他推倒了楚雄,让他的头撞在桌腿上,所以叶英也就无可疑了。至于他是不是有可能见死不救,那就只有天知地知、叶家兄弟自己知道了。”
  蒋洪的语气相当轻松。此前他说封卷的时候,李望不断提出新的疑点,他无法解释却又急于交报告,自己心里也是不安的。现在所有的疑点都有了合理解答,拼图终于完成,顿觉如释重负,遂主动表态:“今天下班后,兄弟们好好轻松一下,我请客。”
  刑侦室一片欢呼。
  方方忽然说:“李望呢,他怎么还没回来?”
  蒋洪也说:“就是的,这次能圆满结案,全靠这小子把叶英翻出来,庆功宴怎么少得了他?方方,打电话给他,跟他说已经结案了,早点回来,要是一时回不来,就直接去酒吧会合。”
  方方打通电话说了几句,满脸不悦,回头向蒋洪道:“他说他有急事,让我跟您请假,说要连夜去个什么地方,明天早晨上班前赶回来。”
  李望这时候已经坐在了赶往瑶里的客车上。
  同玉衡分手后,他先去机械厂找了老麦的儿子小麦问话。身份证显示他只有二十七岁,可是肤色又黑又干,神情阴郁沉滞,好像蒙着一层陶土似的,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至少大十岁,讲话的严谨老成也不像个年轻人,语气低沉,语速极慢,说话时习惯咬紧牙龈,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一句一板斧:
  “我跟青花不熟。”
  “她在城里上学,我是粗坯,没话讲。”
  “这瓶子我没见过,画也没见过。”
  “我爸是烧瓷的,我不是,瓷的事别找我。”
  这小麦每句话都像堵气,态度拒人千里,甚至是有点恶狠狠的。李望无奈,最怕的就是这种人,表情动作语言完全是一贯式的,喜怒哀乐都没什么差异。冻结反应可能只是因为迟钝,安慰反应或许只缘于笨拙,至于惊讶、厌恶、恐惧、悲伤种种复杂情绪,更是完全混淆。他的所学在这黑小子面前全然无用武之力,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老麦媳妇身上了。
  大巴车晃晃荡荡,邻座是个妖艳的中年女人,嘴碎得很,一路搭讪着问东问西。李望应付不来,闭上眼睛装睡,过一会儿也就真睡着了。
  梦魂比身体先一步来到古镇,一带碧水,两岸人家,他和青花手牵手肩并肩立在竹排上,摇摇晃晃,顺流而下。青花长大了,比十年前更加楚楚动人——不对,看真切点,那不是青花,是裴玉衡。
  玉衡的眼睛里永恒含着两汪泪,凄苦地说:我已经不能再为楚雄做什么了,我只有追随他一起去。说着,纵身一跳……
  李望急呼:“玉衡!”惊醒过来,看看左右,才想起自己在客车上,倒觉得有些赧然。怎么会梦见玉衡呢?梦里的那种关心情切,远比他自己所知道的要来得深沉强烈。都说梦里的情绪是放大了的潜意识,难道他真的对玉衡动了情?
  李望抹一把汗,自觉对青花不忠。可是,青花呢?青花有忠于他们的爱情吗?十年来,她音讯全无,是生是死都不知道,教他一个人怎么捱下去?
  十年生死两茫茫。李望忽然想起一句诗来,但也只得这一句,接不下去。
  到站了。在村口下了车,鸡犬之声盈耳,山村风情袭面而来。十年过去,古镇看上去并没有多大变化,一条小河,两岸人家,靠岸停泊着几只舢板,有妇女在河边捶衣洗菜,闲话家常。李望还清楚地记得去青花家的路,轻易地找了去。
  青花弟弟来应的门,已经不认识李望了,笑问:“你是来住宿的?”
  李望这才知道青花家开了客栈,笑说:“青松,你不认识我了?我是李望哥哥,伯父伯母在家吗?”
  叫作青松的男孩想了想,还是没想起来,冲厨房喊了声:“妈,有人找。”接着说,“我爸开车送客人上梅岭了,晚上回来。”
  青花妈妈一边用围裙擦着手一边从厨房里出来,看了李望半晌才想起来:“你是李望吧,花儿的同学,都长成大人了。”说着眼圈儿红了。
  李望内疚起来,应该早点来探望青花的爸爸妈妈。这么多年来,除了青花失踪那年他来过两次,再就是每隔一段时间打个电话问候几声,却再没有来过古镇。
  难得青花妈妈还满口道谢:“多谢你逢年过节寄东西来,一直惦记我们。要是青花在,你们这会儿早该成亲了,只怕连孩子都大了,是花儿没福……”说着又哽咽起来。
  李望心里也忍不住酸酸的,取出照片说:“伯母看看这个花瓶,上面的画是青花画的,您见过吗?”
  “花儿的画?”青花妈犹疑地看了两眼,又递给儿子,“花儿从小就喜欢画画儿,美女,山水,花草,小动物,看见什么画什么,画得太多了,我也记不清了。”
  “那么,她会做花瓶吗?”
  “不会烧,最多帮人家在烧好的瓷胎上画红,填白,倒是有的。”
  这时候青花爸爸也回来了,免不了又寒暄一回,看了花瓶,也说不认识。
  李望又问:“你们镇上是不是有个老麦,在昌南开瓷器坊的,他说这花瓶是你家送给他的,有这么回事吗?”
  “那不能。”青花爸爸很肯定,“我们两家交情不错,平日里礼尚往来互相都送过不少东西,不过他家是烧瓷的,要说他送我们瓶瓶罐罐还差不多,怎么可能反过来送他一只花瓶呢?何况这瓶子我见也没见过,要是我送给他的,自己会不知道么?”
  “老麦是什么时候进城的?”
  “也有快十年了吧。从前他们在山上还有个挺大的窑场,临走前给推翻了,老麦带儿子进城开瓷器店,只留下麦婶守着老屋,如今也开客栈呢。人家是百年老房子,生意比咱家好。”
  李望一愣:“小麦也会烧瓷吗?”
  “手艺好得很呢。麦家的瓷活儿是祖传的,小麦八九岁上就跟着他老子挖泥烧窑,练泥、拉坯、上釉、贴花,什么都来得,连吹釉、雕花的绝活儿都会,就是不喜欢读书,小学毕业,初中只念了一年就辍学了。不过话说回来,有了这门手艺,念不念书上不上学也没啥分别。咱们古镇会烧瓷的人家不少,但是做骨瓷的,就他们一家,做的瓷轻、白、细、透,好多大城市的人都来订货,要不怎么有本事去城里开店呢。”
  李望诧异,老麦明明说儿子不好此道,所以才进了机械厂做工人;小麦也一口咬定不懂烧瓷——他们为什么要隐瞒?略想一想,他已经有了主意,便即告辞。
  青花妈听见要走,哪里肯放:“大老远来一趟,当然住家里,咋能住别处呢?咱家又不是没有空房间。”
  李望只得说:“我这次来古镇,一是探访伯父伯母,二来也是有任务,住在家里不方便。伯父伯母也不要跟人说我是警察,走漏风声就不好了。”
  青花妈妈见留不住,退而求其次:“不住这里可以,饭可得在家吃。”
  李望推不掉,只得答应。问清老麦家住址,出门右拐,走过一座小桥,已经看见高大牌楼。数过去第三家,看见“麦田之家”的招牌,不禁好笑:这老麦野心不小,客栈与瓷器坊用着同一个名字,倒像是大集团公司的作派,只当有着多少产业呢。
  麦田客栈由麦婶和一个小姑娘打理,女孩称麦婶做“大娘”,显见是亲戚。李望办妥入住手续,故意拿了杯子下楼讨茶叶,坐在厅里与麦婶闲话家常。
  “大娘一个人住在乡里不闷么?”
  “不闷,老邻居老亲戚的常来常往,又有客人要招呼,忙着呢。倒是在城里,同一层楼住着,隔壁人家是谁都不知道,一扇窗子三面墙,那才叫闷呢。”老人家说话很有趣,三两句形容尽城乡差别。
  “那你们将来有什么打算?是落叶归根回到古镇来呢,还是全家搬城里去?”
  “老头子再过两年就回来啦,儿子喜欢城里,已经买房子了,不打算再回来啦。”
  “那儿子娶媳妇,您不得跟着去带孙子啊?”李望捡老人家爱听的说。
  果然麦婶打开话匣子,诉苦道:“我这儿子啊,又倔又不孝,一点不像我们俩,简直比抱养的都不如。从进城后,一次都没回来看过我,还得我蹶儿蹶儿隔三岔五往城里看他去,他倒还不耐烦。又不肯学做生意,又不肯好好处个对象结婚,三十好几的人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养儿养女都是罪啊,也不知我哪世不修,生下这么个不学好的东西来。”
  李望假装一无所知:“您儿子是做什么的啊?”
  “工人,在昌南机械厂上班。”
  “我听说你们家是骨瓷名家,您儿子怎么不跟着学做瓷呢?”
  “不想学呗。”麦婶不愿意再谈下去,草草说,“现在的年轻人都有自己主意,哪肯听爹妈话。”
  李望凝视麦婶的反应,只见她手上动作不停,眉毛微微皱起,有明显的困惑和轻微愤怒,却不是恐惧。看样子对于儿子不肯做瓷,她是有过很大意见的,说不定还起过争执,但最终不能做主。
  他试图推进:“是儿子不想学,还是老爷子不想教啊?”
  “都一样。”麦婶站起身来往门外张望,又嗔着小姑娘给李望倒水,显然不愿意就这个话题讨论下去。
  父子不和。李望通过麦婶的表情和逃离反应做出判断,正想着怎么样把话题转到青花身上,却听见麦婶热情地招呼:“青松来啦?”
  原来是青松来找他吃饭。
  李望只得告别,心中微觉泄气——不用再设法询问了,从麦婶见到青松的反应来看,没有半点羞愧或意图回避的表情。即便麦家父子与青花失踪有什么关系,麦婶也必然一无所知。
  古镇的两大特产是土鸡与河鱼,青菜是苦竹豆腐,野菜鸭脚板,李望吃了满满三碗饭,又陪青花爸喝了几盅酒,哄得两位老人家十分高兴。他忽然想,如果青花没有失踪,也许现在他们已经结婚了,他这会儿就是在跟岳父岳母吃饭,不禁心下黯然。
  吃过饭,青松送了李望出来,两人沿着空中水渠的天桥散步,居高临下,看整个村庄渐渐沉入夜色。月亮升起来,有很好的月光,照得地面烂银一片,连瓦片儿都清晰可辨。李望深感寂寥。
  有只黄狗时而前时而后地跟着他们,却又并不跟得很近,有一搭没一搭地摇着尾巴,大概狗也很寂寞吧?
  青松这会儿跟李望已经很亲了,左一句右一句地打听刑警科的侦察故事,又问:“望哥,考警校都需要什么条件啊,你看我合适不?”
  “你想当警察?”
  “其实也没想好,我今年高三了,一直不知道报考什么学校,今天看见你,忽然觉得当警察也挺好的。要不,我就考警校吧,你觉得怎么样?”
  李望笑了,这小子跟自己当年一样糊涂。记得自己高三那年,还想过跟青花一起报考美院呢,但是青花失踪了,他一念之勇考了警校,想要亲自侦察青花的失踪原因,可是十年过去,没有一点进展。
  “青松,你想当警察,要有天赋,有敏锐的观察力。要不,你帮我做件事,也试试自己适不适合当警察。”
  “什么事儿?你说。”
  “你帮我……留意一下麦田客栈。”
  “他们家有案子?”
  “这是机密。做警察,要学会自己观察,不该问的事不问。”
  “那我观察什么啊?”
  “比如说,他们家有什么特别的客人进出?尤其是认识十年以上的熟客。老麦是个谎话精,瞒了很多事,比如小麦明明是会烧瓷的,可是却跟我说对瓷业一窍不通,这是不是很可疑啊?”
  “确实可疑。小麦烧的瓷不错的,以前常烧些花瓶啊笔筒啊什么的送给我姐。”
  “他跟你姐很熟?”
  “一个村儿的,有啥熟不熟的。那时候我还小,也看不懂什么,不过现在想想,他应该是喜欢过我姐的,平时不来我家,我姐一放假,他就往我家跑,还教我姐蘸釉、刻花什么的。”
  李望心里的疑云更重了,麦家父子不仅隐瞒了小麦会烧瓷的事实,还故意撇清和青花的关系。老麦记不住青花还有情可缘,但是小麦说对青花没印象就太可疑了。一个男人,是永远不会忘记他喜欢过的第一个女孩子的。小麦的年纪跟自己差不多,十年前的事,怎么可能忘得这么干净?
  之前一直把怀疑目标锁定在老麦身上,但这一刻李望忽然想,难道青花瓷瓶的主人不是老麦,是小麦?
  天边掠过一片浮云,月光昏暗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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