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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贼王(中)

  “干爷,我们几个栽了,今儿遇到了个高手……”

  就在于鸿鹄坐在马路牙子上苦思冥想的时候,他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四五个人,几个人的身材都不怎么高,属于那种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角色。

  这几人正是于鸿鹄早年收养的孤儿,在小偷这个圈子,收养的孤儿一般都不叫师父,而是叫干爷,但像是于鸿鹄半路拜师,对苗六指却是称呼师父的。

  相比那些控制打骂强迫孤儿去行窃的一些扒窃集团,于鸿鹄无疑更有人情味,他很少虐待这些孤儿,所以十多年下来,孤儿们都发自内心的将他当做了长辈。

  只是当年于鸿鹄在收养孤儿的时候,大多都是挑些个子矮小的孩子。

  这些小孩们专业技术练的不错,但一个个都长大后都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武力值太低,遇到抢地盘这种事情,显然无法与那帮东北过江龙们相抗衡。

  所以于鸿鹄也将事情给他们说明白了,愿意走的,就去到别的城市隐姓埋名,安安稳稳的结婚生子,不愿意走的,他也不强求,只是曰后再不要打他于鸿鹄的旗号了。

  眼前的这五个人,都是想跟着于鸿鹄退出江湖的,这次来潘家园,也算是最后的疯狂,只不过现在五人的脸色都很难看,低着头站在了于鸿鹄的面前。

  “三儿,这事不怪你们,干爷自己也……也栽了。”

  于鸿鹄的声音有些苦涩,偷了三十多年,在小偷这行当里,他也算是祖宗级别的人物了,但今天发生的事情,才让他明白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山外有山。

  “什么?干爷,您……您也栽了?”

  这几个身材消瘦的年轻人听到于鸿鹄的话后脸上顿时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要知道,当年六省贼王大会中,干爷的手段可是出神入化从专业角度来说,绝对是专家级别的了,别省的贼王比他强的也没几个。

  “全身上下模了个精光,连我的那个元宝都没给我留下……”

  于鸿鹄脸上露出了苦笑,这几个小子都是他最亲近的人,加上又要退出江湖了,于鸿鹄也没必要在他们面前保持干爷的威风和权威姓了。

  于鸿鹄所说的元宝,是他平时练手用的,并不是古代的那种元宝,而是光绪元宝和袁大头一样,是由银质铸造的,比钢镚要略大一些。

  至于锻炼的手法,就是将那银元拿在手上把玩用指法和肌肉控制其滚动,经年的老贼,一般都喜欢用这种方法保持自己的状态。

  只是被于鸿鹄随身携带了好多年的那枚银元,在口袋里也被对方摸了去,这才是真正的贼过楼空,一丁点儿物件都没给于鸿鹄留下。

  “干爷,我们也是这样连刀片儿都被人给摸走了。”听到干爷的话后,那几个年轻人也是一脸的苦笑。

  他们的刀片一般都是夹在指缝中,然后领口处有个备用的,但领口处的刀片被人取走了不说,居然连指缝里的也不见了,当时吓得他们以为白曰见鬼了。

  于鸿鹄沉吟了一下,开口问道:“三儿,五儿,你们两个跟我最久可曾发现了什么扎眼的人吗?”

  “干爷,您都没看出来我们两个哪里有那本事?”

  被于鸿鹄问到的两个年轻人连连摇头,迟疑了一下,三儿说道:“干爷,会不会是那帮东北人干的?想逼我们早点离开?”

  “屁,就凭他们?我一个人就能偷的他们找不到北!”

  于鸿鹄一脸不屑的摇了摇头,还待再吹几句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这些人,不也被人给偷的就剩下一身皮了嘛,念及此处,于鸿鹄顿时哑巴了。

  “走吧,去找我师父去……”

  于鸿鹄往地上吐了一口,站起身来,说道:“能干出这活儿的人,没个几十年的经验是不成的,或许师父能看出点什么。”

  到了此时,于鸿鹄也是束手无策了,只能去求教苗六指,他在解放前就是大有名头的贼王,人脉之广经验之丰富,远非于鸿鹄能比的——

  九八年的京城,房地产行业才刚刚兴起,老城区的四合院还是随处可见的,苗六指就住在景山公园附近的一个四合院聚集的地方。

  不过这里算不上当年的内城,居住在这儿的人,大多都是些苦哈哈,四合院修建的也不怎么合理,到处都是污水横流,人声吵杂。

  在胡同里左拐右拐了好一会,于鸿鹄几人才在一家门前站住了脚,这个大门可不像电视里放的大宅门那般气派,除了两边是石条之外,大小和普通家庭的门也没什么区别。

  门边也没有门铃,只是吊着一根绳子,于鸿鹄在绳子上拉了两下之后,就静静的等在了外面,过了大概一分多钟,里面响起了开门的声音。

  “鸿鹄啊,怎么带着小崽子们都来了?”随着大门打开,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的身形显露了出来,正是当年的贼王导师苗六指。

  苗六指的个头不高,也就是一米七左右,或许是年龄大了的原因,身材略微有些佝偻,但精神十分矍铄,一双眼睛尤其的明亮,似乎能看透人心一般。

  “师父,给您丢人了。”以于鸿鹄为首,站在门外的这五六个人,都像是斗败了的公鸡一般垂头丧气,这事儿说起来的确丢人。

  被那帮东北人逼迫离开潘家园,这等于是秀才遇到兵,两边不是一个系统的,并不掉价,但今儿这事,却是在专业领域被人狠狠的扇了几耳光。

  “进来说话吧,小三儿,把门给关好。”苗六指在几人身上扫了一眼,转身走进了院子。

  这是一户很小的四合院,前后左右加起来一共就三间厢房,院子也只有十来个平方大小,六七个人一涌进来,地方顿时显得有些狭小了。

  这户四合院原本是两户人家住在里面的,不过在于鸿鹄九十年代再次入狱之后,苗六指就搬出了于鸿鹄的住所,拿着这些年各地贼王孝敬的钱,一家一万将这座院子给买了下来。

  由于于鸿鹄那次的贼王大会太过招摇,被公垩安机关顺藤摸瓜,几乎将南北各地的贼王一网打尽。

  没有了那些来朝圣的晚辈弟子,苗六指的生活变得愈发的低调,他现在的这处住所,除了于鸿鹄等寥寥数人之外,再无人知晓了。

  “鸿鹄,看你脸色隐晦,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来到院子中间,苗六指大马金刀的坐在了石凳上,而于鸿鹄师徒几人,则是恭恭敬敬的站在了他的面前。

  “师父,东北人逼我退出京城的事儿,您老也是知道的。”

  于鸿鹄一脸愧色的说道:“原本我想趁着周末摊市的机会再捞上一笔,就带着师父您远走高飞,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颐养天年,可……可是今儿却是栽了大跟头了。”

  “被人黑吃黑了?对方用抢的?”苗六指在于鸿鹄几人身上打量了一番,说道:“你们几个都被搜干净了,难道被枪指着脑袋了?”

  能在解放前就纵横沪上,名声响彻大江南北,苗六指绝非是浪得虚名之辈,搭眼往这些徒子徒孙身上一瞅,就看出他们几个均是身无分文。

  在解放前包括更早一些年头的时候,人们出门,身上携带的不是铜钱就是大洋金条,老贼们可以从脚印深浅和衣服下坠的幅度上看出端倪。

  但现在人们随身带的都是纸币,想要再看出身上携带多少钱,这份眼力,就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了,时至如今,能有苗六指这份眼力的,恐怕当今之世也绝超不过三人。

  “不是抢的,师父,对方是用的手艺活!”于鸿鹄的头垂的更低了,他也算是国内知名的贼王了。

  九十年代初的时候,于鸿鹄曾经和大江南北的贼王比拼,一天之内在京城火车站连偷了二十八个钱包,称得上是名噪一时,奠定了他京城贼王的名头。

  但此次于鸿鹄却是差点被别人连裤子都扒下来了,居然还毫无所知,算是丢人丢到家了。

  “什么?用的是手艺活?”

  听到于鸿鹄的这句话,苗六指的眼皮在才抬了起来,开口问道:“对方几个人?是搭伙还是走单帮?”

  盗门存在了数千年,单是一个偷字,手段就五花八门,有些小偷是成群结队相互配合,用一些招数吸引失主的注意力,然后让同伴下手行窃。

  还有一些人,则是技艺高超的独行大盗,他们根本就不需要旁人打掩护,自己创造条件自己上,钱藏的再深都逃不过他们的手指。

  “师父,应该是走单帮的,而……而且好像是一个人下的手,我留的后手都被那人给摸走了,连……连您老给的光绪元宝也不见了。”

  “什么?腰上的后手也被人摸走了?”

  原本稳如泰山的苗六指,这次脸上终于变了颜色。

  后手指的就是那腰包,这是老贼们逃命用的,一般都会贴身收藏,稍微一动就能发觉,就算是苗六指出手,也未必就能在于鸿鹄完全没知觉的情况下,将其给偷出来的。

  于鸿鹄苦笑了一声,说道:“师父,不光是那后手,他们几个夹在指缝里的刀片,也都被人收走了……”

  飞鹰刀片掰成两半,正好夹在指缝中,这种情况下都能被人拿走,那技术简直就是神乎其神了,至少于鸿鹄是从来没听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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