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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她把我领上楼时,劝我把蜡烛藏起来,而且不要出声。因为她的主人对于她领我去住的那间卧房有一种古怪的看法,而且从来也不乐意让任何人在那儿睡。我问是什么原因,她回答说不知道。她在这里才住了一两年,他们又有这么多古怪事,她也就不去多问了。

我自己昏头昏脑,也问不了许多,插上了门,向四下里望着想找张床。全部家具只有一把椅子,一个衣橱,还有一个大橡木箱。靠近顶上挖了几个方洞,像是马车的窗子。我走近这个东西往里瞧,才看出是一种特别样子的老式卧榻,设计得非常方便,足可以省去家里每个人占一间屋的必要。事实上,它形成一个小小的套间。它里面的一个窗台刚好当张桌子用。我推开嵌板的门,拿着蜡烛进去,把嵌板门又合上,觉得安安稳稳,躲开了希刺克厉夫以及其他人的戒备。

在我放蜡烛的窗台上有几本发霉了的书堆在一个角落里,窗台上的油漆面也被字迹划得乱七八糟。但是那些字迹只是用各种字体写的一个名字,有大有小——凯瑟琳·恩萧,有的地方又改成凯瑟琳·希刺克厉夫,跟着又是凯瑟琳·林惇。

我无精打采地把头靠在窗子上,连续地拼着凯瑟琳·恩萧——希刺克厉夫——林惇,一直到我的眼睛合上为止。可是还没有五分钟,黑暗中就有一片亮得刺眼的白闪闪的字母,仿佛鬼怪活现——空中充满了许多凯瑟琳。我跳起来,想驱散这突然冒出的名字,发现我的烛芯靠在一本古老的书上,使那靠着的地方发出一种烤牛皮的气味。我剪掉烛芯,灭了它,在寒冷与持续的恶心交攻之下,很不舒服,便坐起来,把这本烤坏的书打开,放在膝上。那是一本圣经,印的是细长字体,有很浓的霉味。书前面的白纸写着——“凯瑟琳·恩萧,她的书”,还注了一个日期,那是在二十来年以前了。我阖上它,又拿起一本,又一本,直到我把它们都检查过一遍。凯瑟琳的藏书是经过选择的,而且这些书损坏的情况证明它们曾经被人一再地读过,虽然读得不完全得当,几乎没有一章躲过钢笔写的评注——至少,像是评注——凡是印刷者留下的每一块空白全涂满了。有的是不连贯的句子,其他的是正规日记的形式,出于小孩子那种字形未定的手笔,写得乱七八糟。在一张空余的书页上面(也许一发现它还把它当作宝贝呢)我看见了我的朋友约瑟夫的一幅绝妙的漫画像,大为高兴,——画得粗糙,可是有力。我对于这位素昧平生的凯瑟琳顿时发生兴趣,我便开始辨认她那已褪色的难认的怪字了。

“倒霉的礼拜天!”底下一段这样开头。“但愿我父亲还能再回来。辛德雷是个可恶的代理人——他对希刺克厉夫的态度太凶。——希和我要反抗了——今天晚上我们要进行第一步。

“整天下大雨,我们不能到教堂去,因此约瑟夫非要在阁楼里聚会不可。于是正当辛德雷和他的妻子在楼下舒舒服服地烤火——随便做什么,我敢说他们决不会读圣经,——而希刺克厉夫、我和那不幸的乡巴佬却受命拿着我们的祈祷书爬上楼。我们排成一排,坐在一口袋粮食上,又哼又哆嗦。希望约瑟夫也哆嗦,这样他为了他自己也会给我们少讲点道了。妄想!做礼拜整整拖了三个钟头。可是我的哥哥看见我们下楼的时候,居然还有脸喊叫,‘什么,已经完啦?’从前一到星期天晚上,还准许我们玩玩,只要我们不太吵,现在我们只要偷偷一笑,就得罚站墙角啦!

“‘你们忘记这儿有个主人啦,’这暴君说,‘谁先惹我发脾气,我就把他毁掉!我坚决要求完全的肃静。啊,孩子!是你么?弗兰西斯,亲爱的,你走过来时揪揪他的头发,我听见他捏手指头响呢。’弗兰西斯痛快地揪揪他的头发,然后走过来坐在她丈夫的膝上。他们就在那儿,像两个小孩似的,整个钟点地又接吻又胡扯——那种愚蠢的甜言蜜语连我们都应该感到羞耻。我们在柜子的圆拱里面尽量把自己弄得挺舒服。我刚把我们的餐巾结在一起,把它挂起来当作幕布,忽然约瑟夫有事正从马房进来。他把我的手工活扯下来,打我耳光,嘎嘎叫着——

“‘主人才入土,安息日还没有过完,福音的声音还在你们耳朵里响,你们居然敢玩!你们好不害臊!坐下来,坏孩子!只要你们肯看,有的是好书。坐下来,想想你们的灵魂吧!’

“说了这番话,他强迫我们坐好,使我们能从远处的炉火那边得来一线暗光,好让我们看他塞给我们的那没用的经文。我受不了这个差事。我提起我这本脏书的书皮哗啦一下,使劲地把它扔到狗窝里去,赌咒说我恨善书。希刺克厉夫把他那本也扔到同一个地方。跟着是一场大闹。

“‘辛德雷少爷!’我们的牧师大叫,‘少爷,快来呀!凯蒂小姐把《救世盔》的书皮子撕下来啦,希刺克厉夫使劲踩《走向毁灭的广阔道路》的第一部分!你让他们就这样下去可不得了。唉!换了老头子的话可要好好地抽他们一顿——可他不在啦!’

“辛德雷从他的炉边天堂赶了来,抓住我们俩,一个抓领子,另一个抓胳臂,把我们都丢到后厨房去。约瑟夫断言在那儿‘老尼克’①一定会把我们活捉的。我们受到如此帮助之后,便各自找个角落静等它降临。我从书架上伸手摸到了这本书和一瓶墨水,便把门推开一点,漏进点亮光,我就写字消遣了二十分钟。可是我的同伴不耐烦了,他建议我们可以披上挤牛奶女人的外套,到旷野上跑一跑。一个怪有意思的建议——那么,要是那个坏脾气的老头进来,他也会相信他的预言实现啦——在雨里我们也不会比在这儿更湿更冷的。”

①老尼克——Old Nick,即恶魔。

我猜想凯瑟琳实现了她的计划,因为下一句说的是另一件事,她伤心起来了。

“我做梦也没想到辛德雷会让我这么哭!”她写着,“我头痛,痛得我不能睡在枕头上。可是我还是不能不哭。可怜的希刺克厉夫!辛德雷骂他是流氓,再也不许他跟我们一起坐,一起吃啦。而且他说,不许他和我在一起玩,又吓唬说要是我们违背命令,就把他撵出去。还怪我们的父亲(他怎么敢呀?)待希太宽厚了,还发誓说要把他降到应有的地位去。”

我对着这字迹模糊的书页开始打盹了,眼睛从手稿转到印的字上。我看见一个红颜色的花字标题——“七十乘七,与第七十一的第一条。杰别斯·伯兰德罕牧师在吉默吞飕的教堂宣讲的一篇神学论文。”在我糊里糊涂地绞尽脑汁猜想杰别斯·伯兰德罕牧师将如何发挥他这个题目的时候,我却倒在床上睡着了。咳,这倒霉的茶和坏脾气的影响啊!还能有什么足以使我度过这么可怕的一夜呢?自从我学会吃苦以来,我记不起有哪一次是能和这一夜相比的。

我开始做梦,几乎在我还没忘记自己在哪里的时候就开始作梦了。我觉得是到早晨了,我往回家的路上走,有约瑟夫带路。一路上,雪有好几码深。在我们挣扎着向前走的时候,我的同伴不停地责备我,惹得我心烦。他骂我不带一根朝山进香的拐杖,告诉我不带拐杖就永远也进不了家,还得意地舞动着一根大头棍棒,我明白这就是所谓的拐杖了。当时我认为需要这么一个武器才能进自己的家,那是荒谬的。跟着一个新的念头一闪。我并不是去那儿,我们是在长途跋涉去听那有名的杰别斯·伯兰德罕讲“七十乘七”的经文,而不论约瑟夫,或是牧师,或是我要犯了这“第七十一的第一条”,就要被人当众揭发,而且被教会除名。

我们来到了教堂。我平日散步时真的走过那儿两三回。它在两山之间的一个山谷里:一个高出地面的山谷靠近一片沼泽,据说那儿泥炭的湿气对存放在那儿的几具死尸足以产生防腐作用。房顶至今尚完好,但是这儿教士的收入每年只有二十镑,外带一所有两间屋的屋子,而且眼看恐怕就要决定只给一间了,所以没有一个教士愿意担当牧羊人的责任,特别是传说他的“羊群”宁可饿死他,也不愿从他们自己腰包里多掏出一分钱来养活他。但是,在我的梦里,杰别斯有专心听讲的满会堂会众。他讲道了——老天爷呀!什么样的一篇讲道呀,共分四百九十节,每一节完全等于一篇普通的讲道,每一节讨论一种罪过!我不知道他从哪儿搜索出来这么些罪过。他对于讲解辞句有他独到的方法,仿佛教友必然时时刻刻会犯不同的种种罪过。这些罪过的性质极其古怪:是我以前从没想象过的一些古怪离奇的罪过。

啊,我是多么疲倦啊!我是怎样地翻腾,打呵欠,打盹,又清醒过来!我是怎样掐自己,扎自己,揉眼睛,站起来,又坐下,而且用胳膊肘碰约瑟夫,要他告诉我他有没有讲完的时候。我是注定要听完的了。最后,他讲到“第七十一的第一条”。正在这当口,我不由自主地站起来,痛责杰别斯·伯兰德罕是个犯了那种没有一个基督徒能够饶恕的罪过的罪人。

“先生,”我叫道,“坐在这四堵墙壁中间,我已经一连气儿忍受而且原谅了你这篇说教的四百九十个题目。有七十个七次我拿起我的帽子,打算离去。——有七十个七次你硬逼着我又坐下。这第四百九十一可叫人受不了啦。信教的难友们,揍他呀!把他拉下来,把他捣烂,让这个知道有他这个人的地方从此再也见不到他吧!”

“你就是罪人!”一阵严肃的静默之后,杰别斯从他的坐垫上欠身大叫。“七十个七次你张大嘴作怪相——七十个七次我和我的灵魂商量着——看啊,这是人类的弱点,这个也是可以赦免的!第七十一的第一条来啦。弟兄们,把写定的裁判在他身上执行吧。衪①所有的圣徒有这种光荣的!”

①衪——He,指“神”而言。对上帝(神)表示尊敬,故将第一个字母大写。在中国,教徒言及上帝往往写“衪”。

话才落音,全体会众举起他们的朝山拐杖,一起向我冲来。我没有武器用来自卫,便开始扭住约瑟夫,离我最近也最凶猛的行凶者,抢他的手杖。有人潮汇集之中,好多根棍子交叉起来,对我而来的打击却落在别人的脑袋上。马上整个教堂乒乒乓乓响成一片。每个人都对他邻近的人动起手来。而伯兰德罕也不甘心闲着,便在讲坛板壁上使劲来一阵猛敲,好发泄他的热心,声音好响,最后竟惊醒了我,使我说不出来的轻松。到底是什么东西令人联想那极大的骚扰呢?在这场吵闹中是谁扮演杰别斯的角色呢?只不过是在狂风悲叹而过时,一棵枞树的枝子触到了我的窗格,它的干果在玻璃窗面上碰得嘎嘎作响而已!我满怀疑虑地倾听了一会;查清骚扰得我不安的就是它,然后翻身又睡了,又作梦了:可能的话,这梦比先前的那个更不愉快。

这一回,我记得我是躺在那个橡木的套间里。我清清楚楚地听见风雪交加;我也听见那枞树枝子重复着那戏弄人的声音,而且也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可是它使我太烦了,因此我决定,如果可能的话,把这声音止住。我觉得我起了床,并且试着去打开那窗子。窗钩是焊在钩环里的——这情况是我在醒时就看见了的,可是又忘了。“不管怎么样,我非止住它不可!”我咕噜着,用拳头打穿了玻璃,伸出一个胳臂去抓那搅人的树。我的手指头没抓到它,却碰着了一只冰凉小手的手指头!梦魇的恐怖压倒了我,我极力把胳臂缩回来,可是那只手却拉住不放,一个极忧郁的声音抽泣着:“让我进去——让我进去!”“你是谁?”我问,同时拚命想把手挣脱。

“凯瑟琳·林惇,”那声音颤抖着回答(我为什么想到林惇?我有二十遍念到林惇时都念成恩萧了)。“我回家来啦,我在旷野上走迷路啦!”在她说话时,我模模糊糊地辨认出一张小孩的脸向窗里望。恐怖使我狠了心,发现想甩掉那个人是没有用的,就把她的手腕拉到那个破了的玻璃面上,来回地擦着,直到鲜血滴下来,沾湿了床单。可她还是哀哭着,“让我进去!”而且还是紧紧抓住我,简直要把我吓疯了。“我怎么能够呢?”我终于说。“如果你要我让你进来,先放开我!”手指松开了。我把自己的手从窗洞外抽回,赶忙把书堆得高高的抵住窗子,捂住耳朵不听那可怜的祈求,捂了有一刻钟以上。可是等到我再听,那悲惨的呼声还继续哀叫着!“走开!”我喊着,“就是你求我二十年,我也绝不让你进来。”“已经二十年啦,”这声音哭着说,“二十年啦。我已经作了二十年的流浪人啦!”接着,外面开始了一个轻微的刮擦声,那堆书也挪动了,仿佛有人把它推开似的。我想跳起来,可是四肢动弹不得,于是在惊骇中大声喊叫。使我狼狈的是我发现这声喊叫并非虚幻。一阵匆忙的脚步声走近我的卧房门口。有人使劲把门推开,一道光从床顶的方洞外微微照进来。我坐着还在哆嗦,并且在揩着我额上的汗。这闯进来的人好像迟疑不前,自己咕噜着。最后他轻轻地说:“有人在这儿吗?”显然并不期望有人答话。我想最好还是承认我在这儿吧,因为我听出希刺克厉夫的口音,唯恐如果我不声不响,他还要进一步搜索的。这样想着,我就翻身推开嵌板。我这行动所产生的影响将使我久久不能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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