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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2)

“研究一般问题的思想家,实际上世界上最伟大的思想家,都得依靠专家。赫伯特·斯宾塞也依靠专家。他归纳了成千上万的调查者的发现。若要靠自己去干,他恐怕要活上一千年才行。达尔文也一样。他利用了花卉专家和牲畜培育专家的知识。”

“你没错,马丁,”奥尔尼回答,“你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露丝却不知道,连要为自己追求点什么她都没想过。”

“——啊,没错,”奥尔尼不顾她的反对,急忙说,“我知道你会把那叫做一般的文化素养。但是缺少一般的文化素养对你所要做的学问其实没有影响。你可以学法语,学德语,或者两者都不学,去学世界语,你的文化素养格调照样高雅。为了同样的目的,你也可以学希腊文或拉丁文,尽管它对你什么用处都没有。那也是文化素养。对了,派丝还学过撒克逊语,而且表现得聪明——那是两年前的事——可现在她记得的也就只剩下了‘正当馨香的四月带来了芬芳的阵雨’①,——是这样吧?——

①“正当馨香的四月带来了芬芳的阵雨”:英国文学之父乔斐的《坎脱伯来故事》的《序曲》的第一行。原文无“馨香”一词。

“可它照样形成了你的文学格调,”他笑了,仍不让她插嘴,“这我知道。找们俩那时间同班。”

“你把文化素净当作达到某种目的手段去了,”露丝叫了出来。她的两眼放出光芒,两颊上泛起两朵红晕。“文化素养本身就是目的。”

“但马丁需要的并不是那个。”

“你怎么知道?”

“你需要的是什么,马丁?”奥尔尼转身正对着他问。

马丁感到不安,求救似的望青露丝

“不错.你需要的是什么?”露丝问,“你回答了.问题就解决了。”

“我需要文化素养,没错,”马丁犹豫了,“我一爱一美,文化素养能使我更好地更深刻地欣赏美。”

她点点头,露出胜利的表情,

“废话,这你是知道的,”奥尔尼说,“马丁追求的是事业,不是文化素养。可就他的事业而言,文化素养恰好必不可少。若是他想做个化学家,文化素养就不必要了。马丁想的是写作,但害怕直说出来会证明你错了。”

“那么,马丁为什么要写作呢?”他说下去,“因为他并没有腰缠万贯。你为什么拿撒克逊语和普通文化知识往脑子里塞呢?因为你不必进社会去闯天下,你爸爸早给你安排好了,他给你买衣服和别的一切。我们的教育——你的、我的、亚瑟的——有什么鬼用处!我们泡在普通文化营养里。若是我们的爸爸今天出了问题,我们明天就得落难,就得去参加教师考试。你所能得到的最好的工作,露丝,就是在乡下的学校或是女子寄宿学校当个音乐教师。”

“那么请问,你又干什么呢?”她问。

“我什么像样的活儿都干不了。只能干点普通劳动,一天赚一块半,也可能到汉莱的填鸭馆去当好外头——我说的是可能、请注意,一周之后我说不定会被开除,因为我没有本事。”

马丁专心地听着这场讨论,尽管他明向奥尔记述对的,却讨厌他对露丝那种不客气的态度,听着听着他心以便对一爱一情产生了一种新的想法:理智与一爱一情无关。他所一爱一的女人思考得对还是不对都没有关系。一爱一悄是超越理智的。即使她不能无分理解他追求事业的必要一性一.她的可一爱一也不会因而减少。她整个儿的就是可一爱一,她想什么跟她的可一爱一与否无关。

“什么?”他问。奥尔尼问了个问题打断了他的思路。

“我刚才在说你是不会傻到去啃拉丁文的。”

“但是拉丁文不属于文化素养范围。”露丝插嘴说,“那是学术配备。”

“唔,你要啃拉丁文么?”奥尔尼坚持问。

马丁被一逼一得很苦,他看得出露丝很为他的回答担心。

“我怕是没有时间,”他终于说,“我倒是想学,只是没有耐心。”

“你看,马丁追求的并不是文化素养,”奥尔尼高兴了,“他要的是达到某个目的,是有所作为。”

“啊,可那是对头脑的训练,是智力的培养。有训练的头脑就是这样培养出来的。”露丝怀着期望看着马丁,好像等着他改变看法。“你知道,橄榄球运动员大赛之前都是要训练的。那就是拉丁文对思想家的作用。它训练思维。”

“废话,胡说!那是我们当娃娃时大人告诉我们的话。但有一件事他们没有告诉我们,要我们长大后自己去体会出来。”奥尔尼为了增强效果停了停,“那就是:大人先生,人人学拉丁,学来学去,都不懂拉丁。”

“你这话不公平,”露丝叫道.“你一把话题引开我就知道你要卖弄小聪明。”

“小聪明归小聪明,”对方反驳,“却也没冤枉谁。懂拉丁的人只有药剂师、律师和拉丁文老师。若是马丁想当个什么师,就算我猜错了,可那跟赫伯特·斯宾塞又怎么能扯得上?马丁刚发现了斯宾塞,正为他神魂颠倒呢。为什么?因为斯宾塞让他前进了一步。斯宾塞不能让我进步,也不能让你进步。我们都不想进步。你有一天会结婚,我只需盯紧我的律帅和业务代理人就行,他们会管好找爸爸给我留下的钱的。”

奥尔尼起身要走,到了门口又杀了个回马槍。

“你别去干扰马丁了,露丝。他知道什么东西对他最好。你看看他的成就就知道了。他有时叫我烦,可烦归烦,却也叫我惭愧不如。他对于世界、人生、人的地位和诸如此类的问题现在所知道的要比亚瑟、诺尔曼或者我多,就这方面而言,也比你多,尽管我们有拉丁文、法文、撒克逊文、文化素养什么的一大套。”

“可是露丝是我的老师,”马丁挺身而出,“我能学到点东西全都靠了她。”

“废话!”奥尔尼一陰一沉了脸望了望露丝,“我怕你还要告诉我是她推荐你读斯宾塞的呢——好在你并没这么说。她对达尔文和进化论并不比我对所罗门王的宝藏①知道得更多。那天你扔给我们的斯宾塞对什么东西下的那个信屈聱牙的定义——‘不确定不连贯的同质’②什么的,是怎么说的?你也扔给她试试,看她能懂得一个字不。你看,这并不属于文化素养范围,啦啦啦啦啦,你若是去啃拉丁,马丁,我就不尊重你了。”——

①所罗门王的宝藏:见英国小说家哈边德(H.H.Haggard,1856-1925)的流行小说《所罗门王的宝藏》(1885)。小说叙述了某探险队在中东探寻《圣经》传说中的所罗门王所留下的宝藏的故事。

②这话是斯宾塞对进化规律所下的定义的一部分,原文约四十个字,用了一系列在一般人看来很生僻的术语,的确佶屈聱牙。

马丁对这场辩论虽一直有兴趣,却也觉得有不愉快的地方。是关于基础知识的讨论,谈学习和功课的。那学生娃娃味儿跟令他壮怀激烈的巨大事业很矛盾——即使在此时他也把指头攥得紧紧的,像鹰爪一样抓紧了生活,心情也为浩瀚的激一情冲击得很难受,而且开始意识到自己可以完全控制学习了。他把自己比作一个诗人,因为海难,流落到了异国的海岸。他满腔是美的强力,想使用新的土地上山同胞们那种粗糙野蛮的语言歌唱;却结结巴巴难以如愿、那讨论也跟他矛盾。他对重大的问题普遍存在敏一感,敏一感得叫他痛苦,可他却不得不去考虑和探讨学生娃娃的话题,讨论他该不该学拉丁文。

“拉丁跟我的理想有什么关系.那天晚上他在镜子面前问道,“我希望死人乖乖躺着。为什么要让死人来统治我和我心中的美?美是生动活泼万古长青的,语言却有生有灭,不过是死人的灰烬而已。”

他马上感到他自己的想法措辞很一精一彩,躺上一床时便想他为什么不能以同样的方式跟露丝交谈呢?在她面前他简直是个学生,说着学生的话。

“给我时间,”他高声说,“只要能给我时间就行。”

时间!时间!时间!是他无休无止的悲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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