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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少女 第十节

  我记得自己有一些年坐在夜大的教室里,夜晚的大学,我生命中唯一的希望。在更早以前,我那位厂医姐姐曾经说,这就是溺水者的救生圈。她的话固然有理,但未曾预见到时代的变迁,这鸡毛文凭在我念到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已经一文不值了,它从救生圈贬值为稻草,跟着我急速下沉,而厂医姐姐已经出国,坐上她的邮轮去往黄金海岸上班。
  其实我已经想不起她说过什么至理名言,我能想起的是她的身体,在夜晚像海草缠着我,到了白天又像礁石一样硌住我,我对她的所有承诺都是为了能留在她的床上,和她鬼混到死。她身体柔软,暖和,性爱技巧超群,他妈的,令我难忘,并假装充实,假装上进而且幽默。这些秘密她都不知道,但她知道我本性矬逼,不爱说出真相,专门打些诡异的比方。
  在她离去后,我给她写了封信,抱怨现在行情不好,读了夜大也找不到工作。她没有回我的信,大概被我唠叨怕了,后来我们断了联系。在没有她的日子里,我还得去夜大上学。这是戴城大学办的成人高校,当时我念到三年级,快毕业了,我用自己毕生的智力搞懂了高等数学,但当这帮老师要我把微积分应用到统计学的时候,我就像精神崩溃一样,不但不会,连数钱都不利索了。自此我去买香烟就没数过找头,人爱找我多少就多少。我成了个数盲。
  夜大蛮好玩的,老师都很水。我也谅解他们,想想看,面对着一教室的工人、营业员、花匠、公共汽车售票员,有什么意思?我们班上最体面的是一个银行职员,他中专毕业通过家里的关系进了储蓄所,然后打算再弄张大专文凭。他挣得很多,天天穿西装上班上学,戴金丝边的眼镜,但老师们不大喜欢他,因为这个矬人的拷机总是在上课时嘀嘀响。拷机这玩意儿现在没有了,当时可时髦了,好些做营业员的女同学都爱上了他,动不动就拷他一下,好像逗弄他的关键部位。
  除去这一位,剩下的男生都很寒碜。我有个交好的同学是花匠,在医院里负责搞绿化,这活并不轻松,得跟肥料打交道,时不时地他身上会飘出些可疑的味道。但他很乐观,甚至还追求了一个化妆品柜台的女同学,可惜没追上,人家嫌他不好闻。有一天他说,经过努力(送礼和苦干),他现在不做花匠了,在医院里收费。我去看他,发现他是在化验处旁边的一个小间里,专门负责开票,离屎尿还是很近,而且不许戴口罩。我这么说,一点没有歧视他的意思,只是有点惋惜。
  厂医姐姐跑路以后,老子动力枯竭,不想念书了。有个老师劝我,混个文凭也好,学费年年都涨,就当是抵抗通货膨胀吧。夜大文凭犹如一张过期的船票,时代的巨轮就要启航,我连滚带爬、哭着跑着想要登上这艘船,如果脱班,那我就一辈子都得留在码头上啦。
  那时人口素质爆炸式地提升,本科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夜晚的野鸡大学就等于是夜里上班的小姐,极受社会歧视。在我的少年时代,社会不发达,都没受过什么教育,高中生已经是平均水平了。我的统计学老师说,别以为平均值就可以自满,社会是金字塔形的,并且这个塔就像一摊溶化了的糖浆,塔尖越来越细,塔底越来越软趴,平均值就意味着你是社会底层。我说:难道大学生会像农民工一样吗?统计学老师说:一点没错。
  我记得厂医姐姐临走前说过:以后的日子,你要猜准。这话我一直不明白,猜什么,怎么猜。后来经历过很长的时间,长到足以将自己的前半生结束掉,我才隐约明白,“猜”是一种生活方式,而“猜准”是一种生活能力。假如我变成玄学家,那么一切都不用去猜,一切都可以是正确答案,但这么做我很容易倒毙在街上。厂医姐姐对我的未来没什么期望,只愿我积极上进,活得长一点,赌博手气好一点。
  一九九六年是我比较荒凉的一年,但我不太想用荒凉这种滥词,说得具体一点就是,我没工作,没钱,没女人,文凭能不能拿到手还不知道,因为我挂科太多,都快把我愁死了。后来我的花匠同学说,别怕,这个是自费野鸡大学,你要是拿不到文凭,就把老师全都扔到糖精锅子里去。
  “可我已经辞职啦。”我说。
  花匠说了句真话:“夜大文凭本来就是骗骗国营企业的傻逼的。到外企也好,私企也好,都得有点真本事。你学会会计了吗?”
  当然没有。
  我最头疼的那门课就是统计学,课本上基本没有汉字,全是数字和表格,看得我瞳孔扩散,想死。统计学老师是个靠四十岁的老帅哥,他很清高,讲话恶毒。有一次我迟到,他指着我说:“路小路,你应该去上夜大。”我摸着脑袋说自己上的就是夜大。统计学老师淡淡地抖开包袱:“我说的是后半夜的大学。”
  这一年我保持着一种粗犷的形象,胡子不剃,长得有半寸多长,头发也不剪,逐渐齐肩。由于长期抽劣质烟,我的牙齿已经像我爸爸一样,沾着一层焦油,刷都刷不掉。我还穿着一九九二年流行的太子裤,这种款式已经淘汰了,民工才穿这个。有时候我穿着厂医姐姐送我的毛领皮风衣,价值一千多,料子很不错,但由于我妈保管过度,把它和樟脑丸放在一起,根据家庭生活小知识,皮草不能和那种萘丸接触,于是领子上的毛(不知道是狗毛还是狐狸毛)一层层掉下来,风一吹就像蒲公英似的。这衣服设计有点问题,毛领子不能拆卸,当初觉得挺好的,尊贵气派,现在麻烦大了。冬天,当我出现在教室里,女生全都躲着我,说那些毛都粘在她们的衣服上,我劝她们少穿腈纶毛衣,起静电,她们一致反驳:都是纯羊毛的。我心想要么是你们丫的穿了腈纶胸罩,老子看不到。
  每逢上课,我就缩在角落里,靠教室后门的地方,孤孤单单的。我的花匠同学是个好心人,他比较愿意坐在我身边,这招来了很多非议,主要是针对我的,他们说我就爱闻花匠身上的味儿。到了冬天,后门的门缝里灌进来的全是刀子一样窄而锋利的冷风,花匠天天混暖棚的,哪受得了这个,也撤了。我把皮风衣的毛领子竖起来,继续享受冷风。我无所谓。
  我患上了咳嗽,老治不好,动辄咳到昏天黑地。在家无所谓,到了学校很影响别人听课。我又爱坐在后面吹冷风,因此有个女生说我得了肺结核,这种病人爱咳,而且身体发热,零下二度可以到野外去裸奔。我去看医生,医生说我没什么大病,然后配了两百多块钱的药,大部分都没用,只有一种吃下去会让我暂时止咳,副作用是嗜睡,容易激动,一个不友好的眼神就能让我拎起菜刀砍人(后来迪厅里卖的咳嗽药水就是它)。这太可怕了,我仿佛回到了十七岁,在街头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与人拔刀相向。其实我已经完全不是当年的我,我温和而守礼,样样无所谓,对虚空中的某种事物充满了内疚。为此,我只敢在睡觉前吃这种药,做的梦全是杀人放火。
  这个冬天我遇到了一个熟人,她叫宝珠,是我幼儿园时期的同学。我根本不记得她了,但她还记得我。她来到夜大,往我身边一坐,并不说话。这引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因为谁也不认识她,而人人都知道我毛领子的杀伤力。我瞄了她一眼,很冷的天气,身上就穿了两件毛衣,一件高领,一件开衫。我看见穿毛衣的就犯憷,再瞄她,基本判定是个穷姑娘,里外所有的衣服都可能是腈纶的,粘满了我风衣上的兽毛。后来花匠说,别说你的毛了,就是你的胡子和头发,都被她身上的静电吸了过去。我心想,再这么坐下去,我的风衣就彻底秃了。下课后,她缓缓地扭过头,满身兽毛地瞪视着我,森然开口:“路小路,你丫还认识我吗?”
  她说她是我的幼儿园同学。我都记不得了,我念过好几个幼儿园,最晚的那一个是小学附属预备班,一九八年,我坐在那儿学拼音,带着一群男孩攻占国民党的碉堡,我还记得有一些纸板做的国民党士兵,竖在院子里,无一不是歪瓜裂枣。我要做的就是拿着玩具枪对他们射,假装他们还击了,最后同志们胜利了,纸板全倒在地上。而那个时候,女孩们拿着玩具针筒,在后面假装护士抢救伤员。这个印象非常深刻,每回打了胜仗,我们都回去被女孩摸几下,有一个女孩她很爱我,只给我一个人打针,我非常想念她。但是宝珠说:“不是那家幼儿园。”
  再往前那个幼儿园比较寒碜,那时我家还住在老城区,幼儿园在巷子里,一个祠堂式的房子,都是街道上的小孩。有一个很凶的阿姨管着我们,她喜欢把小孩锁进柜子里,不听话的,爱哭的,都锁。我也尝过那滋味,只待了半个月就闹着不去了。有一次,一个女孩和我一起锁在了柜子里,她非常害怕,我给她讲了一下午的故事,没有一个带鬼怪妖魔的,都是小兔子小乌龟。她非常爱我。但是宝珠说:“也不是那家幼儿园。”我说我想起来,那女孩后来溜出幼儿园,掉进一口井里,淹死了。
  更久以前的,是我爸爸学校的幼儿园。那是一九七九年,我爸爸被调到一所中学教化学(至今还有人喊我爸爸路老师,就是接了这个茬),我顺便落脚在那儿。对于那所幼儿园,我尚留有六岁时的残存印象,它是一间教室,用红砖砌成,外面有一片很大的枫树林,到了秋天,叶子全都红了。世界红彤彤的,地上铺满瓦砾,天气凉爽得令人感到孤独。我不记得在那里认识了任何人。宝珠说:“你再想想。”
  我记得有一幕,我刚去那幼儿园时,有个带头的男孩,大概是后来所谓的学霸,他无端地站到了我对面很远,瞪着我,这是一种孤立我的表示。他说,谁都不要和路小路玩。于是所有的孩子都站到他那边,瞪着我。我像个傻逼一样坐在那儿不知所措,觉得他们代表了一种巨大的权力,那时只有一个女孩坐在我身边,对我说:“我跟你玩。”可惜我想不起来她后来和我玩过些什么了。
  宝珠说:“你果然还记得我,我就是那女孩。”
  我说:“后来呢?”
  宝珠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后来没怎么样,我跟着我妈离开戴城,去别的城市了。我一直都记得你。”
  我说:“不对啊。我记得当时那个男孩对她说,你也给我过来。然后她也过去了。就剩我一个人。”
  宝珠说:“你记错了,那个被叫过去的,是倒数第二个女孩。最后一个女孩没有过去,她一直坐在你身边——她就是我。”
  我说:“我不记得最后还有一个女孩。”
  宝珠说:“你个傻逼,记性太差了。”
  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跳起来给了我一脚,愤然离去。夜大同学不知所以然,全都大笑,说你这兽毛把这姑娘惹毛了吧。我坐在那儿,第二节课一直抱着脑袋,回忆着我那个不存在的童年时代。
  过了几天,又是统计学课,宝珠又来了,往我身边一坐。她穿着一件很薄的棉风衣,我穿着夹克衫,总算相安无事。我说你是怎么找到我的。宝珠指了指统计学老师,说:“我在戴城大学念经济管理本科,帮老师批卷子,看到你的名字了。你他妈的根本就没学什么东西嘛,基本交白卷,太傻了。”我说我基础差,念了个技校,又去工厂做苦力,能混到今天算不错了。宝珠说:“再傻也应该会作弊嘛,怎么能交白卷呢?”
  我说:“你怎么还在念大学?我这一届的本科生都毕业了。”宝珠说:“我高中时因为忧郁症在家歇了一年,要不是得了这个病,我早考上复旦了,还用待在这里受气?”我说:“你现在看起来一点也不忧郁。”宝珠说:“未必,发病了吓死你。”
  我对宝珠说,挺好的,我也很寂寞,我们可以结伴玩玩。可是她冷笑,让我不要太自以为是,她喜欢的是那个老帅哥的统计学老师,跑到夜大来主要看他,顺便看看傻逼路小路。这他妈的让我有点难堪,开口闭口就是傻逼,男人的自尊心全都被她毁了。再说了,老帅哥虽然好看,但也不能白天黑夜地看吧。这样的幼儿园同学不要也罢。她不理我,非常专注地望着讲台,简直沉醉了。过了一会儿,我觉得自己的脚被她踩住了,低头看,发现那是一只高跟鞋,往上是紧身牛仔裤,勒出一条很好看的小腿,但是那牛仔裤的石磨花纹又使腿看起来有点廉价。我没动,抬头看她的脸,她还在远远地凝望着统计学老师。我想你这是在勾引我吗?在我所经历的勾引中,有烈焰红唇,有冰肌玉骨,唯此把高跟鞋踩我脚面上是头一遭,也蛮有新意的。她没注意到我。我有点吃不准,最后我把脚稍微挪了挪,她惊觉自己踩错了地方,赶紧收了回去。我穿着假冒的老人头皮鞋,鞋面上被她尖锐的鞋跟踩出了一个凹痕。
  下课以后我把鞋子脱下来查看,她没走,坐在我身边喘气。我说:“你不常穿高跟鞋吧?怎么能踩我脚面而毫无知觉呢?”她说:“你以后上课别把腿叉得那么开。”我说:“我一贯如此。”宝珠嘲笑道:“你忘记自己在幼儿园,夹着腿过日子的时候了。”我心想,他大姐的,硬吃我记性不好,屎盆子乱扣吧。
  趁她不在,我找统计学老师打听了一下,她确实是本科生,四年级快毕业了。统计学老师已经结婚了,小孩都六岁了,看来她的痴情不会有好下场。我回忆十七年前的她,一片空白,完全记不得,而她仿佛什么都能记住,这显然容易导致忧郁症。十七年后的她长得挺漂亮的,大眼睛,狐狸鼻子,眉毛浓重。当然,她有缺点:上唇的汗毛稍微浓密了些。一开始我觉得这不是问题,以前我厂里的师傅告诉我,女人长胡子是正常的,而且很健康,外国女人都有胡子,得长了胸毛才算是可怕。后来我又觉得,这可能是她的痛脚,不说也罢。
  我有点烦她。有一天花匠同学凑过来,对我说:“那个一直和你坐一起的女生,是你女朋友吗?”
  我说:“我怎么可能有长胡子的女朋友?”
  花匠说胡子不是问题,内分泌失调,结婚了就会好的。其实是指性生活啦。然后他又臊眉耷眼地说,既然不是我的女朋友,那么他似乎有点喜欢她的样子。我立刻不答应了,说这是我的青梅竹马,岂能让你丫染指,你还是去喜欢化妆品柜台的营业员吧。就这么把他轰走了。过后那些天,凡是有统计学的课程,宝珠一直都来,一直坐在我身边。我假定她爱上了统计学老师,可是有一天上工业会计课,宝珠也来了,工业会计的老师是个糟老头子,冬天经常忘记拉裤子拉链。我对宝珠说:“你换了目标了,来看老头的棉毛裤吗?”宝珠很矜持地微笑,说:“我快要放寒假了,我是来看你的啦,路小路。”
  然后,下大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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