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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在河边

  中学时代的每一个夏天,我都会去戴城南郊的运河游泳。戴城被运河环绕,南郊的水质最好,河面宽阔,船只也少。
  游泳池不能去,那地方收费,一小时两块钱,还要办游泳卡,去体检,总的来说非常麻烦。只有运河才是真正属于我们的地方,在南郊的河面上,一条水泥大桥横跨而过,桥堍下是一片两百米长的河滩,形成天然的游泳场,而大桥的阴影恰好遮蔽了夏季的毒日。这儿离市区很远,荒僻之地,很少有流氓混混涉足,家长也不会跑这么远来抓捕我们。每年夏天,这里都聚集了大量的少年。
  小学的时候,老师把戴城比作是运河的儿子,这个比喻很新颖,但那位傻老师完全搞错了,这座城市建于春秋战国时代,而京杭大运河是隋朝时候挖的,哪有儿子比老娘早出生一千年的?也许是后娘吧。反正老师的意思很清楚:我们需要一条母亲河,不管是亲娘还是后娘,这条运河就是娘。
  无数次,我凫在水中眺望景色,北岸是一所监狱,放哨的岗楼清晰可见,那里永远挺立着一个背着自动步枪的身影。岗楼以外,戴城的某一座古塔依稀露出塔尖。南岸是郊外,一条公路沿河而去,通往上海,公路以外是成片的仓库,那冗长的灰色围墙与对岸监狱暗红色的围墙遥遥相对,夹住运河,仿佛是围墙在指引着河流的走向。在仓库的更南边,我从来没有去过,那里应该是农田,成千上万的农民好像不存在似的生活在那里。我们不去农村,会被农民打。
  一九九一年暑假,我和杨一去游泳,那片河滩上热闹非凡,不远处有一个废弃的岗亭,那里就是更衣室。我们换上游泳裤,把衣服夹在自行车书包架上,然后跳进河里。所有这一切都是被老师家长禁止的,主要是担心会淹死。
  河滩上停着很多自行车,一群少年在水中嬉戏。水性差的,抱着救生圈浮在一边,水性好的,敢在运河里游上一个来回。胆子更大的敢站在大桥上往河里扎,这要是被警察看见了就会把人揪走,因为有人曾经一脑袋扎在桥墩上,死了。出来游泳的人都是成群结队,人越多越好玩。独自游泳是很危险的。
  在运河里游泳,第一要注意避开那些运货的拖船,第二要注意不要潜到木排下面去,第三要注意不要独自游得太远。每年都有人淹死,河水又深又宽,根本捞不着人,只能等他浸胖了自己浮上来。这就等于去另一个世界免费旅游,再回到人世,已然改头换面。也有人乐意冒险,从大桥上往水里扎,或者到木排下面去潜一圈,或者扒住拖船的船沿,在白浪中滑行,假如船上运的是西瓜,他们还会跳上去偷瓜。偷瓜的人会被船民用铁头篙子捅,捅成透心凉的也有。
  那天下午暴热无比,河滩上的鹅卵石晒得都可以煎荷包蛋了,河水是温热的,我随便划了两下就觉得口干舌燥,只能蹲在浅水处喘气。杨一很潇洒地在我眼前炫耀着各种泳姿,自由泳,仰泳,蝶泳,扎猛子。这些我全不会,我只会狗刨,掉河里的话刚好够我自己逃命的。
  杨一决定往对岸游,说是要挑战一下极限,我让他别找死了,这一带河水很宽。他不听我的劝阻。我对他这种不服输的性格早就习惯了。以前初中老师就说过,杨一是挑战型的,路小路是逃避型的。他展开四肢,噼啪乱响地游出河岸,没多久动作幅度就变小了,频率渐渐缓慢,果然,游到河心他就折返回来,对我喊:“太他妈渴啦,小路,去买瓶可乐。”
  “上哪儿买去?”我环顾四周,这里是郊区,看不见什么行人,身后是公路和一排排的仓库,对岸是戴城监狱那高耸的围墙。
  杨一说:“你骑自行车,沿着公路往北,那儿有个红梅新村,新村里有小店。一刻钟就能打来回。”
  “我他妈的不想去。”
  杨一游到我身边,蹲在水里,好像在大浴池里一样只露出个脑袋。他说:“你知道吗,我们学校有人自杀了。”
  “为什么死啊?”
  “高考没考上,前天跑到农药厂的水塔上跳下来了,摔得硬邦邦的。”
  “为什么要去农药厂自杀啊?”
  “不知道。”
  “那水塔够高的。你们学校是不是年年都有人自杀?”
  “没那么严重,就今年这一届死了个人,”杨一说,“上一届有个学生发神经病,跑到学校里说自己被保送复旦了,别人还信了他,挺羡慕的,到了下午才知道他精神崩溃了。”
  “怎么会变成精神病呢?”
  “太聪明的人,脑子转不过来,就会发疯。听说尼采是疯子。”
  “我是疯子?滚你的,你才是疯子。”
  “尼采!尼,采,是一个德国的哲学家。”杨一拍拍我的肩膀,说,“小路,你放心,你不会变成疯子的,你什么事情都不懂。”
  自杀者的形象在我脑子里盘旋不去,一个人没考上大学就要去死,这件事我无法理解。我想起农药厂的水塔,我对它很熟悉,我经常去农药厂,看见它矗在那里。那座水塔像晨勃时候的阴茎,直挺挺地戳向柔软的云层,如此丑陋的建筑居然吸引一个人爬上去,还要跳下来,太不可思议。我知道,一个重点高中生考不上大学是很惨的,好比小混混出去抢钱反而被受害人打了,这都是混不下去的典型,但是,混不下去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去死,否则像我这样的人已经死过一百次了。
  八月的下午,好像有十个太阳在头顶上照着,河滩上一片喧闹,四周却很安静,公路上看不到一辆车,蝉声从路旁的大树上传来。大桥上有几个女孩,嘴里叼着冰棍居高临下看热闹,她们并排趴在桥栏杆上的样子酷似一群电线上的小鸟。我隐约看见一件红色的T衫,很醒目,像我见过的少女帮。我试图看清她的脸,但阳光晃眼,她在一个逆光的位置。后来红色T衫带着那些女孩儿从桥堍上走下来,再后面还跟着一群光头少年,他们招呼都没打,踹翻了自行车,拎起衣裤开始搜我们的口袋。
  一看这个架势,我们也拿起鹅卵石冲了过去,只是力量对比太悬殊,对方都穿着衣服和鞋子,我们这里全是游泳裤,还都光着脚。内行人都知道,光着身子是没法打架的,皮肉都暴露在外,打起来很吃亏。还没动手呢,那伙光头都亮出了西瓜刀,我们立刻举手投降。
  红色T衫走过来,对我们说:“这个地盘以后就是我们少女帮的了,你们要来游泳,每天交五块钱。”我一看,不是别人,正是双叉奶黄莺。
  我们被那伙光头驱赶着,排成三列纵队。我和杨一躲在最后面,生怕黄莺认出我们。从流氓堆里走出来一个黑不溜秋的矮个子,两腮深陷,一双蒜包眼,好像一个营养不良的非洲儿童,手里拎着一根空心铁管,对我们说:“以后就是我负责这里。”这个人我也认得,就是攻打重点中学时候的虾皮。我心想,他妈的见了鬼了,这个笨蛋都敢出来收保护费。世风日下,傻逼当道,如之奈何?
  为了不让黄莺认出我们,我和杨一都尽量低下头,保持低调。虾皮说:“你们都记住我,我叫虾皮。”有个小孩嘟哝说:“谁他妈的认识你啊?”这句话被虾皮听到了,他问:“是谁说的?站出来?”纵队里好几个人指着那个小孩,立刻就把他出卖了。那小孩哭丧着脸说:“不是我。”被虾皮一个耳光打闷了,揪出来,空心铁管在他裤裆上戳来戳去。这么干很色情,我们都想笑。后来虾皮试图把那小孩的裤子挑下来,把空心管子套在他鸡鸡上,小孩立刻哭了。后面走过来一个高个子长头发的女孩儿,照着虾皮屁股上踢了一脚,说:“你恶心不恶心?”这个动作非常帅,我简直要为之倾倒。
  那女孩儿是个杏核眼,瞪起来很好看,眉毛有点立着,好像一把张开的剪刀。她穿一件黑色衬衫,一只手抄在裤兜里,另一只手拎着一把西瓜刀。我操,如果说于小齐是我的梦中情人,那么这个女孩儿就是我噩梦中的情人。
  更为吊诡的事情发生在后面,我的目光跟着那西瓜刀女孩儿,她走回流氓堆里,那儿还有好几个女孩儿。她和其中一个低声交谈着什么,我一看那个人,竟然是于小齐。当时我的脑袋呜的一声,好像有架飞机从头顶上开过去。于小齐是少女帮的?怎么可能?
  我在后面探头探脑的,于小齐也看见了我,露出惊喜地神色,又冲着那伙流氓努努嘴,对我扮了个鬼脸。这时杨一按住我的脖子,让我低下头去。
  后来,黄莺又走了过来。她就像阅兵一样看着我们,踱了个来回。她矮墩墩的,长着一对大胸,烫一个爆炸头,脸上横七竖八的青春痘。她穿着那年夏天流行于戴城的红色T衫,事实上,正是她本人引导了这种恐怖的流行装束。我看着她胸口那对标志性建筑,忽然头皮发麻,多年前被打成脑震荡时的回忆又注入了我的血管,呈现出低血糖的状态,出虚汗,心跳加速,脸色苍白。与此同时,我身边的杨一往人堆里缩了缩,他轻声对我说:“别发抖,她认不出我们了。”
  我和杨一退缩到人群的最后面,我微微沉下头,同时用眼角的余光瞟着她。河滩上一片寂静,那对大胸好像是整个世界的消音器,只要它们一出现就肯定鸦雀无声。太罪恶了,简直不好意思再比喻下去。
  她果然没认出我们。经过这好几年的时间,她从一个念初中的大胸女生成长为矮胖的大胸女人,而我变得又瘦又长,她往横里发育,我往竖里长,彼此体形的变化都挺大的。她的脑袋上很时髦地顶着一副墨镜。后来她回过头,问虾皮:“搜了多少钱?”虾皮说:“不多,才一百多块钱。”黄莺说:“平分了。”这伙人就当着我们的面分赃,每人拿到毛票若干。我们都看得义愤填膺,零花钱本来就不多,让他们洗劫殆尽,这个暑假等于提前结束了。钱分到那个西瓜刀女孩儿时,她哈哈大笑,摇摇头。黄莺说:“反正你有钱,你就算了。”又分到于小齐手里,于小齐也摇头。黄莺说问西瓜刀女孩儿:“她谁啊,怎么这么不开眼?”西瓜刀女孩儿说:“她是乖妹,别带坏她了。”黄莺说:“那就算了。”分完钱,她很屌地吹了声口哨,说:“收队啦。”
  玩了许多年的天然浴场,忽然就在这一天变成少女帮的地盘了,这事没天理。让虾皮这个傻逼来卖门票,不知道他会不会被打死。当时也没深想下去,就盼着这伙人快点走,甚至连于小齐我都不想再搭理,她就是流氓团伙的成员,最好少沾惹这种女人。
  那伙人簇拥着黄莺往桥堍上走,我想今天算是躲过一劫,刚想松口气,于小齐忽然回头喊我名字:“路小路,路小路。咦?你躲什么啊?”这时黄莺回过头,问于小齐:“谁是路小路?”于小齐茫然地指了指我。我听见杨一说:“该死。”我叹了口气,仰望天空,太阳依旧耀眼。我被打成脑震荡那次,也是看到一片蓝天,蓝天上漂浮着十几个拳头。
  黄莺站在那里,相隔二三十米的距离,她打量了我一会儿,然后她和那西瓜刀女孩儿耳语几句,拎着一根铜头皮带,独自走了过来。她的胸,我曾经念念不忘的胸,曾经让所有男生都提前性成熟的胸,一个指着我,一个指着杨一。
  她把墨镜摘下来,很低地架在鼻梁上,眼睛从墨镜上方看着我们。我从前没有注意到她的眼睛,长得还挺水灵,我光注意她的胸部了。她手拎皮带的样子让我想起革命电影里军统局的女打手,军统局有女打手吗?我怀疑是我小时候做的春梦。
  “怪不得那么眼熟。”黄莺说,“路小路,还有你,杨一。”
  我们都不说话。
  黄莺说:“躲?躲得了吗?”
  我们还是不说话。
  “还记得我吗?忘记了?”她面带嘲讽,把手里的皮带抡了一圈,空气中发出咻咻的声音,“不说话?不说话就不挨打了吗?”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杨一梗着脖子说:“记得。”话音未落,脑袋上挨了一皮带。杨一捂着头蹲在地上。我看着黄莺,还没来得及害怕,忽然眼前一花,脑袋上也挨了一皮带。黄莺说:“你他妈也该打,你还敢看我!”
  我也蹲在地上,这一皮带抽得非常狠,疼得我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那时我很想提醒她,杨一该打,因为他胆敢叫你“双叉奶”,而且没有遭受任何惩罚,至于我则非常冤枉,我从来没有藐视你的意思,况且我已经被你惩罚过了,我被你叫来的小流氓打成了脑震荡难道你忘记了吗?家里人都说,我被打成脑震荡,所以只能去读技校,一辈子都给毁了,我应该已经为此付出代价,为什么还要挨打?然而,巨大的疼痛从我的头顶贯穿全身,一直沉淀在我的脚底,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被铜头皮带抽在脑袋上,这种皮肉之痛铭心刻骨,令人意志崩溃。
  她抽打我们的时候,河滩上一片肃穆。为什么这么安静,我也搞不懂。过了很多年,我发现这件事在记忆中有一种残酷的美感,我这半辈子打过人,也被人打过,都没有这种审美的境界。当时的肃穆,可能是因为围观者也被这种美所震慑。
  后来她拎着皮带走掉了。我以为她会把手下人叫过来,把我们打个半死,可她没这么干。她就这么走了,我都没有目送她远去。这一皮带是我少年时代领受的纪念,仿佛不是为了惩罚我们,而是为了让我们永远地记住她。
  我眼中看到的最后一幕是于小齐吓傻了的脸。
  据说,一个男人经常被女人用皮鞭抽打,就会变成一个性变态,不是虐待狂就是受虐狂。若干年之后,我和杨一看SM录像,看到相似的场景,彼此沉默无言。那时候我才明白,在领受那一皮带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恨她,相反还有点甜蜜,这种被抽打的感觉好像是处男遭到强行开包,虽然是羞辱,但也挺别致的。庄子曰,虽有忮心而不怨飘瓦。就是说一个人倒霉了只能怪运气不好,而不能恨那块拍在你脑袋上的砖头。当时还年轻,对这种羞辱中所包含的情色内涵无法理解。
  那天我蹲在地上,流氓们扬长而去,随后那些游泳的小孩也跑光了。过了好久,我一屁股坐在地上,睁开眼睛。杨一还在我身边蹲着,河滩上孤零零地倒着两辆自行车。非常意外的,于小齐竟然还在。她站在十来步远的地方,一脸惊恐地看着我。我推推杨一,他一把拨开我的手。
  我说:“人都走光啦,你醒醒吧。”他把手放下,一道血杠从他发际线一直拉到眉心,与地面呈垂直,活像京剧里的武生。这时我意识到自己火辣辣的脑门上应该也有一条血杠。难怪于小齐那么惊恐地看着我。
  于小齐说:“疼吗?”
  杨一说:“你是女流氓团伙的!”
  于小齐哭丧着脸说:“你们不要瞎说了,我不是女流氓,打你们的那个人我根本不认识。”
  “你不喊他的名字,我们能挨打吗?”杨一说。
  “那你也不能赖我呀。”于小齐说。
  杨一转过头来问我:“我脑袋上是不是有血?”
  我摇头说:“没有,就一条血杠。”
  “你也是。”
  “是不是笔直的?”
  “斜的。”
  “妈的。”
  我向于小齐介绍,这个是杨一,我的哥们,重点中学的高材生。又介绍于小齐,这个是于小齐,我语文老师的千金,美工技校的小太妹。于小齐说:“我哪里小太妹了?”杨一说:“你都抓了现行了,还不承认?”于小齐说:“我就是跟着曾园出来玩,她说带我来看好看的,我就来了。我哪想到会打劫啊?”
  我问:“谁是曾园?”
  于小齐说:“就是拿西瓜刀的女孩。”
  我说:“操。”
  于小齐蹭到我们面前,小心翼翼地问:“你们怎么得罪那个女的了?”
  我不想说这个事,双叉奶太下流了,更何况于小齐是个典型的搓板妹,这种故事讲给她听,不知是否会被误认为嘲讽。直到很久以后,她追问起这件事,我才说出来,那时她说:“呸啊,你们是挺欠揍的。”
  那天我和杨一捂着头,都觉得没意思,灰头土脸地要回家。于小齐说:“你不会到我爸爸面前去告状吧?”我说:“干吗?你怕他啊?”她摇头说:“他有心脏病的,万一被吓死就惨了,刚结婚就让他老婆做寡妇。”说完,她自己都忍不住乐了。我端详了她半天,竖着大拇指说:“你真牛逼。”
  我们回到自行车那里,找到衣服鞋子,钻到岗亭里去换衣服。我对杨一说,这就是我最近暗恋的女孩儿,长得跟欧阳慧有点像。杨一忧心忡忡地说:“你还在想念欧阳慧?”我说不是,我现在只想于小齐。杨一说我这是弗洛伊德所说的情结,不是真的爱情。去他的弗洛伊德吧。换了衣服出来,于小齐笑了。我一看,我和杨一都穿着农药厂的夏季工作服,一种深紫色的衬衫,下面是西装短裤,西装短裤下面是人字拖鞋。于小齐说:“你们怎么跟双胞胎一样?”
  杨一叹了口气,对我说:“这妞有点没心没肺的,跟欧阳慧不大一样。”
  我和杨一说要回家,于小齐说:“还疼吗?到我家去擦点药吧。”这个提议不错,漫长的下午只过去了一半。河滩上非常热,我开始觉得渴了。于小齐又说一起去喝点可乐,看在我和杨一被洗劫的份上,由她来请客。杨一说:“这里很荒的,那边红梅新村有个小烟杂店。”
  于小齐说:“你混得挺熟啊,红梅新村都去过。我家就住在红梅。”
  我们收拾起自行车,我的车胎快要没气了,杨一带着于小齐。我们上了公路,一直往南走。那天下午,路上一辆车也没有,太阳照在空荡荡的柏油路上,路面被晒得粘乎乎的。两侧的野草有半人多高,叶子上都蒙着灰,不时地有蚂蚱跳出来。杨一把车骑得飞快。我弓起身子,双手捏在龙头中间,紧跟着他后面,和于小齐保持在同一线上。她双腿略带交叉坐在书包架上,右手轻轻搭在自行车坐垫下面。有时她抬头看看天,有时看看我。
  那天杨一显得很兴奋,两条小细腿踩着脚踏板像活塞一样。我说:“骑慢点,前面要来个车,你就飞出去啦。”杨一说:“这么骑,有风,凉快。”于小齐说:“是挺凉快的。”杨一忽然大喊:“操!我要去考警校!我要把你们这群流氓全都抓起来!”于小齐快乐地笑了起来:“那你再骑快点。”
  真奇怪,那条公路从来就没这么空过,我印象中都是外地卡车轮番呼啸而过,卷起暴雪一样的尘土,喇叭叫得像挨了烫的猫。可能是因为天气太热了,那天没有车,从河边到红梅新村,五分钟的路程里空无一人。所有的一切仿佛都是为了让我们尽情地狂飙。
  我注意到于小齐也穿着一件红色T衫,T衫上有一个男人的头像,抿着嘴,昂着头,傲然注视着天空。当时我不知道这是格瓦拉的头像,这种T衫流行起来是很久以后的事情,我还以为那是个好莱坞明星。于小齐的侧脸很好看,鼻子微微地翘着,嘴唇上的血色很淡。阳光使周围的景物泛着刺目的白光。
  我问于小齐:“你衣服上印的是谁啊?”她说:“你连格瓦拉都不知道?他是古巴的革命领袖,卡斯特罗的亲密战友。”古巴我知道,地理课的时候在地图上见过,那地方离美国很近。我以前的地理老师经常说,在古巴架起导弹可以把美国轰平了。那老师有点变态,老是教我们架着导弹轰什么地方。
  于小齐问我:“你觉得这件衣服怎么样?”
  “好看,”我说,“这个格瓦拉一脸牛逼。”
  “还是你识货,这衣服是曾园送给我的,香港货。”
  到了红梅新村,那是郊区的一个小新村,十来栋房子,往前是农机厂,往后是好大一片的仓库,不远处是运河,所谓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房子都很旧,红砖砌出来的,外墙也没粉刷。新村入口处有个小竹棚,里面果然是一间烟杂店。
  我们很快喝完了三罐冰镇可乐。于小齐问我们还要喝吗,我点点头,她又买了两罐。杨一说:“能给我们买包烟吗?我烟也被抄走了。”于小齐又从口袋里掏出小钱包,数出一张五元的纸币,交给杨一,说:“你自己买吧,店里的人看见我买烟,要说闲话的。”
  杨一买了一包牡丹,又饶了一盒火柴,把找钱还给于小齐。我们点上烟,姿态生硬地在新村门口吞云吐雾。店里的老头打趣说:“你们哪个学校的,这么大就学抽烟?”杨一说:“他是化工技校的,我是戴城中学的。”老头指了指杨一受伤的额头,说:“鬼扯,戴中是重点中学,你哪像重点中学的?”杨一满不在乎地说:“我们学校抽烟的多了,这个伤口是我不小心撞出来的。”然后从口袋里摸出校徽给老头看:“瞧,我有校徽的。”老头说:“有校徽你还不戴着?揣口袋里干吗?”杨一说:“戴着校徽像个傻逼。”老头说:“我孙女明年也考高中,就想进戴中。”杨一说:“那挺好啊,可惜明年我都毕业了。”老头摇头说:“你可惜个屁啊。”
  于小齐说:“我也想读高中,考大学。读技校真没劲。”
  杨一很矫情地说,其实读高中也没意思,苦得要死,每天钻在一堆课本和参考书里,毫无自由可言。考不上大学就是死路一条,考上了也未必就是活路,大学也分三六九等,什么一本二本大专,档次分得清清楚楚,即使考上一本也很难说,有人读了历史系,将来不是去档案馆就是去做老师,有人读了个什么无线电专业,其实是研究声纳和鱼雷的,后半辈子都得在潜水艇里度过,跟判了无期徒刑一样,即使上了岸,国家也不会允许这种人随便乱跑,因为满脑子都是军事秘密。杨一说:“理科现在只有计算机和医学院最吃香,将来我们国家最缺的就是程序开发员和外科医生。”我说:“你乱讲,外面都说拿手术刀不如拿切菜刀,造原子弹不如卖茶叶蛋。”杨一说:“你以为那帮个体户能混到天上去?都是山上下来的,没前途的。”
  于小齐说:“你说了半天又绕回来了,还是读大学好嘛。”
  杨一说:“咳,混得好,都好,混不好,都不好。有什么可争论的呢?”
  于小齐问:“杨一想考什么大学啊?”
  我说:“他要考清华的,他还要到清华去找女朋友。”
  于小齐认真地说:“那很厉害啊。”
  杨一有点不好意思了,讪讪地说:“其实清华没什么美女的,就算有美女也给那些高干子弟霸占了。”
  我说:“那倒跟我们化工技校差不多,我们学校的美女全都给学生干部抢走了,一人一个,学生会主席霸占了两个,剩下一些垃圾货留给我们。”
  于小齐说:“你这话真难听,人家女孩怎么成垃圾货了?”
  我说:“说错了,其实我自己才是垃圾货。”
  后来杨一说,这么蹲在外面太热了,虽然有树荫挡着,他还是受不了。于小齐说:“我也糊涂了,刚才还想着给你们擦红药水来着。你们跟我来。”她端着可乐罐子往前走,绕过花坛,沿着树荫拐了个大弯,走进一幢房子。这是一幢一梯四户的老式公房,楼道里很暗,堆着杂七杂八的箱子箩筐,自行车都锁在楼梯扶手上。于小齐低声说:“我家四楼,你们声音轻点,这楼里全是碎嘴老太,会告诉我妈的。”杨一也低声说:“我们楼里也是,退休老太都蹲在楼下站岗的。”于小齐说:“今天太热了,她们都躲在屋里,平时也都在楼下的。”经过二楼的时候,她示意我们弯下身子,从一户人家的窗户下面钻过去。她低声说:“这家老太最坏了,老是喜欢在我妈面前嚼舌头。”
  在那样黑暗的楼道中穿行,有一种梦幻的感觉,而且不是夜梦,是下午睡觉时那种很浅的梦,仿佛在知觉与谵妄之间的一次短暂摇摆。到三楼时,我听见猫叫的声音,趁着微光望去,一只花猫在角落里注视着我们。这猫的毛色很奇怪,白底上漂着一块乌云状的花纹,覆盖着背部,看上去像只带壳的乌龟。再走近一点,发现它只有一只左耳,右耳缺了半块,大概是被同类咬掉了。于小齐小声叫唤它:“文森特,文森特。”
  “干吗叫它文森特?”
  “文森特·梵高啊,笨蛋。”于小齐说。
  “噢,”我想起来了,“梵高就是被人割掉一只耳朵的。”
  “他自己割的。”杨一说,“梵高和尼采一样,都有精神病。”
  我说:“你好像是精神病医院的护士?”
  猫伏在角落里叫了一声,于小齐伸手去拍它,它顺从地伸了伸脖子。我问于小齐:“你养的猫?”于小齐说:“不是的,楼下那个老太婆的,不过它最听我的话。”她伸手抓住猫的后颈,把它从角落里拽出来,用双手托住猫的胳肢窝。猫像一个穿了太多衣服的小孩,四肢悬空地竖在我们眼前。于小齐说:“文森特,跟我回家,我给你吃鱼干。”杨一说:“靠,是只母猫哎,怎么叫文森特?”于小齐说:“那你想想有没有掉了耳朵的女人?”杨一摇摇头:“没有。”
  于小齐家住在403,是那种最常见的一室半户。进去之后,闻到一股淡淡的异味,她说这是丙烯味,最近她在画丙烯画。她把猫放在地上,猫像一尊泥雕,放那儿还是保持着原状。于小齐从桌上拆了一包鱼干片,撕下一块扔给它。猫连闻都没闻,叼起来就吃。这只猫看来已经养得很熟了。
  于小齐说:“我老想把文森特偷回家来养着。”
  “是挺乖的,养得很熟了。”
  于小齐对猫说:“要不跟我一起去美工技校吧,怎么样?文森特。我们宿舍里有老鼠。”
  猫看了她一眼,不置可否地打了个呵欠。
  “你怕老鼠?”
  “不怕,不过很讨厌,美校的老鼠喜欢吃颜料,还啃铅笔和画纸,营养不良,所以个头都很小,抓起来很麻烦。有一次用老鼠笼子抓住一只,我和曾园给它画了几张素描,还喂了几个花生,算是模特津贴。”
  “然后呢?”
  “然后用开水烫死啊。做完了模特,它还是得恢复老鼠的身份。”
  “场面肯定很残忍吧?”
  “惨叫啊,我们宿舍有一个礼拜都没有老鼠敢进来。她们想了个主意,抓住老鼠就折磨,把惨叫声用录音机录下来,晚上睡觉前就在宿舍里放,效果可好了,老鼠都吓跑了。不过时间久了就没用了,老鼠也很精的,知道我们在吓唬它们。”
  我在她家里转了一圈。她家很小,家具陈旧,光线暗淡,阳台上撑着的帆布凉蓬遮蔽了夏季炽烈的光线。里屋有一张双人床,床上放着两个枕头,我听于小齐说过,她的妈妈,也就是我的前任师母,离婚之后一直没有再嫁。我在五斗橱的玻璃下面看到了前任师母的照片,是一个烫着鸡窝头的女人,脸上没有化妆,依稀能看出年轻时候的姿色。看来老丁的审美还是不错的,像他这么个废人居然还能娶个美女,而且在十年之后又迎来了第二春,简直匪夷所思。我继续看下去,五斗橱的一角还压着一张照片,这是一张合影,师母看起来还年轻,梳着齐耳短发,脸上微微带笑,好像是不远处的空气中有什么事情令她感到一丝宽慰,她的笑容中有一种无法弥补的茫然,在她左侧是于小齐,那时她还小,瘦瘦的,表情既不严肃也不欢乐,就是一种平淡无奇的神色。于小齐的左侧是一个空空的人影,被剪刀沿着人物的轮廓断然绞去,空得好像三岁以前的记忆。我知道这个人就是老丁。
  除了家具以外,屋子里还有一个画架,用一块蓝布兜着,看不到内容。墙上贴着几张素描和水彩,都是静物。我在屋子里参观的时候,杨一迫不及待地跑到厕所里去照镜子,一会儿又跑到厨房去开水龙头,大概在洗伤口,发出咝咝的呻吟,后来他就大声骂起来:“我操,把我打成这样。”
  于小齐说:“哎呀,我这个脑子,又忘记给你们擦红药水了。”
  她让杨一先坐下,杨一头上的那道伤痕比我重,显然双叉奶对他的仇恨远甚于对我的。她用一根火柴缠上药水棉球,蘸了红药水,轻轻涂在杨一的伤口上。我夸她动作熟练,她说:“你不知道了吧,我妈妈是护士。”
  擦药的时候,杨一闭着眼睛,仿佛很受用。我有点不爽,故意问他:“舒服吗?”
  杨一闭着眼睛,说:“滚。”
  等他涂好了,我一看,还真不赖,鲜红的一条杠子,好像某一种珍稀鸟类。于小齐说:“尽量画得好看一点哈。”杨一又跑到卫生间去照镜子,轮到我坐下,于小齐说:“你这条我画不好啦,斜的。”我说:“你随便画,反正我也不是第一次在你面前出糗了,手脚轻点就好。”她说:“这你放心。”
  我闭上眼睛,我觉得这个动作确实挺无耻的,好像在享受着她的抚摸,不过,既然杨一都这么干,我就更没理由拒绝了。额头上凉飕飕的,微痛,感觉到她的手指在移动。她说:“这一皮带要是再往下一点,就把你的左眼弄瞎了。”
  我说:“前几天我那眼睛还肿着呢。”
  她说:“啧,那次好像也是我闯的祸。”
  我说:“那次我心甘情愿的,这次有点冤。”
  她说:“疼吗?”
  我说:“不疼。”
  蝉声从窗外传来,这已经是夏季的尾声了,唯一的那只蝉,还在贪恋着一九九一年的夏季。我一直搞不明白,这么小的一只昆虫,它也能声嘶力竭到这种程度。过了一会儿,它又不叫了,它既享受着自己制造的噪音,也享受着噪音之外的宁静。
  于小齐说:“好啦。”
  我睁开眼睛,定了定神。
  她说:“你不去照照镜子?”
  我跑到卫生间门口,门反锁了。我用力敲门,说:“杨一,你他妈的在里面干吗?”杨一瓮声瓮气地说:“我他妈的在小便!”
  那天下午,我和杨一从红梅新村出来时,太阳斜到了新村围墙之上,把墙头的玻璃碴子照得熠熠闪光。从粮食仓库那里飞来的野鸟,成群掠过头顶,远处运河里的货船拉响汽笛。时近黄昏,暑意渐消,下班的人三三两两从我们身边经过。
  我们跳上自行车,往城里去,骑到水泥桥上,我的自行车后轮彻底没气了,只能下来推着走。那时夕阳已经落在河心,天上一轮,水里一轮,很好看。云霞像岩浆一样,把河水的气势完全压倒。此前游泳的河滩上空无一人。
  我说车子没气了,杨一让我坐在他的自行车后面,我扶着自己那辆车子的龙头。进了城,找到一个修车摊,摊主是一个瘸子。就是他了,因为我和杨一身无分文。打完气之后,我们跳上自行车就跑,瘸子大怒,在后面大呼小叫追我们。我操,我从来不知道一个瘸子竟然可以跑那么快,就五分钱的打气费,他矢志不渝地追,还朝我们扔砖头,整块的红砖嗖嗖地从我身边飞过。杨一哈哈大笑,玩了个双脱手,居然还能转过身子,对瘸子喊道:“瘸逼!你去参加奥运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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