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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2)

“他说腰弯得太久了的关系。”小双笑得咭咭咯咯的,我记得,似乎很久没有看到她这样笑了。“反正,下了班,他的毛病才多呢!不过,难得他肯上班呀!像他这种人,要他上班比要他的命还严重吗!”

“那么,他的写作呢?”雨农问。

“他还是写呀,晚上在家写。”小双望着雨农,脸上掠过了一抹困惑的神色。“雨农,说真话,你觉不觉得,友文虽然是个天才,但是,要当职业作家还是不行,主 要是——他的速度太慢。我曾经研究过关于他的写作问题,为什么台湾有那么多职业作家,他却赚不着稿费呢?后来我得到结论了。撇开那些名作家不谈,就算新作 家吧,他们每个月总写得出十篇八篇稿子,这些稿子寄出去,就算一半被退稿吧,也有四篇五篇登出来。这样,或多或少,总有一点收入。友文呢,他老是想啊想啊 想啊,今天写了,明天又撕了,这样一个月下来,可能保留不了一千字,那,怎么能当职业作家呢?”

“小双,”我忍不住说:“我要问你一句坦白话,从你去年七月认识卢友文,到你们结婚,到现在,差不多一年半了,这一年半之间,卢友文到底写了多少字?”

“说真的,”小双坦白的说:“字倒真的写得不少,只是都撕了。”“为什么要撕呢?”奶奶又不懂了。“那些字儿,登在报纸上不就是能拿钱吗?他这一撕,不是在撕钞票呀?”

“他对自己的要求太高了!”小双轻叹了一声。“从我认识他以来,他只发表过一篇《拱门下》,偏偏又是没稿费的。雨农,你知道他那个人,对于经济是毫无观念 的,如果拿稿费来衡量他的稿子,那就是侮辱他!他说他不是用文字来骗饭吃,而是想写一点能藏诸名山,流传百世……反正,”她又轻笑了一下。“你们也听多了 他这种议论。所以,他肯去上班,那真是难上加难呢!”“你怎么说服了他?”我问。

“唉!”小双叹口气。“也真难办!以前,我总是不让他操心钱的事,可是,他越来越糊涂了!诗卉,你是亲眼看到他那股横劲儿,我还敢说吗?这个月,电力公司 把电给剪了,他就点蜡烛写,接着,水也停了,家里可不能不喝水啊!我出去提水,那天,提着一桶水,就在门口摔了一跤……”

“嗳哟!”奶奶叫:“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你这孩子真不知轻重,摔出毛病来没有?”

小双的脸红了。“当时是疼得晕过去了,醒来的时候躺在床上,已经打过安胎针,总算没出毛病。可是,友文可吓坏了,吓得脸都发白了,他就对我赌咒发誓说,他 要……要好好赚钱,好好工作,好好照顾我,负担起家庭生活来。又说他要和过去的灵魂告别了,要死去再复生的那一大套,我本来以为他也不过是说说而已,谁 知,他这次真是痛下决心,就去上班了。”

“那么,还亏得你这一摔了!”我说:“说真的,不管卢友文有多大的天才,我还是认为,一个男子汉就该工作,就该有正当职业。”“话不是这么说,”爸爸接了 口,他一直安安静静的在倾听。“写作也是件正当职业,但是,千万不能眼高手低!批评别人的作品头头是道,自己做起来困难重重,那是最难受的事!”“朱伯 伯,”小双说:“您这话可别给他听见,他最怕的就是‘眼高手低’四个字!”

“那么,他是不是‘眼高手低’呢?”我又嘴快了。

“不。”小双脸色变了变,正色说:“他有才华,只是尚待磨练,他还年轻呢!我想,他最好就是能有个工作,再用多余的时间来练习写作。我费了很久时间,才让 他了解,再伟大的作家也要吃饭!”“卢友文是个好青年,”爸爸点头说:“他的毛病是在于梦想太多而不务实际。”“现在他知道要务实际了!””小双笑得又甜 又美又幸福,我从不知道,一个丈夫去“上班”,居然能让太太这样兴奋和快乐。“也真难为了他,为了我,他实在牺牲得太多了!”“笑话!”诗尧忽然开了门, 他陰沉的坐在那儿,面露不豫之色。“丈夫养活太太,是天经地义的事,怎么谈得上牺牲两个字!”小双望了望诗尧。我以为她一定会和诗尧辩起来,谁知,她却对诗尧温柔的笑了笑,说:

“诗尧,我今晚是特地来找你的!”

“哦?”诗尧瞪大眼睛,精神全来了。我望着我那不争气的哥哥,心想,他已经不可救药得该进精神病院了。

小双从皮包里拿出了一个纸卷,她递给了诗尧,半含着笑,半含着羞,她说:“我整理出两支歌来,词是我自己填上去的,友文说我写得糟透了,他又不肯帮我写, 我只好这样拿来了。你看,能用就拿去用,不能用就算了。歌谱也变动了很多,爸爸的曲,有些地方我觉得很涩,不能不改一下。”她摊开歌谱,和诗尧一起看着, 她指着中间改过的那几个音,看了看钢琴。诗尧立刻走过去,把琴盖掀起来,把歌谱放在琴架上,他热心的说:“你何不弹一弹,唱一唱呢?如果有什么要改的地 方,我们也可以商量着,马上就改。”

小双顺从的走到钢琴前面,坐了下来,诗尧站在旁边,身子仆在琴上,他用热烈的眼光望着小双。他的眼光那样热烈,似乎丝毫没有顾虑到她是个将做母亲的卢太 太。小双没注意他的眼光,她的眼睛注视着歌谱,然后,她弹出一串柔美的音符,一面说:“这支歌的歌名叫‘梦’。我的歌词,你听了不要笑。”

接着,她唱了起来,我们全家都静静的听着,我永远永远记得那歌词,因为那歌词好美好美。

“昨夜梦中相遇,执手默默无语,

今晨梦中醒来,梦已无从寻觅!

梦儿,梦儿!来去何等匆遽!

昨夜梦中相诉,多少情怀尽吐,

今晨梦中醒来,梦已不知何处?

梦儿,梦儿!今宵与我同住!

昨夜梦中相聚,无尽浓情蜜意,

今晨梦中醒来,梦已无踪无迹!

梦儿,梦儿!请你归来休去!”

小双的歌喉一向柔美,咬字又相当清晰,再加上她那份感情和韵味,这支歌竟唱得荡气徊肠。而那歌词,那歌词,那歌词……我怎么说呢?我想,她是唱进诗尧内心 深处去了。因为,我那个傻哥哥,用手托着下巴,一瞬也不瞬的望着小双,比那次听她唱“在水一方”更动容。事实上,他是整个人,都已经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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