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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最后的玫瑰(1)(3)

“好好,”黄振华一半是酒意,另一半是兴奋,“棠华,这事你去安排了,我们原班人马。”

黄太太劝,“别站在门口了,改天再聚吧。”黄振华又再度拥抱太初,之后总算放走我们了。

我累极。

太初则骇笑,“我怎么会有那样的一个舅舅?”

我说:“香港的人杰。”

“他们真有钱,穿的吃的全是最好的,刚才一顿饭吃掉了六千元!一千多美金哪,简直是我一学期的开销。”

太初大惑不解,“做生意也不能这样富有啊。”

“别理他们,”我笑,“也许你舅舅刚打劫了银行。”

“还要吃下去?我怕肚子受不了。”太初说,“下一顿饭我不去了。”

我倒认为这种宴会蛮有趣的,增加点见闻没有什么不妥,我想我血液中属香港的遗传因子已经发作了。

太初说:“舅舅已是这样,我母亲不知是个如何不堪的人物,定是那种张了嘴合不拢如录音机般不断说话的女人。”

“你不欣赏黄振华?我是欣赏的。”

“嘿,”太初说,“还有他的朋友,盯着我看,仿佛我头上长出了角。”

“你长得漂亮嘛。”

“太没礼貌。”

“顾及礼貌便大失眼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太初啐我,“你与我舅舅两人简直可以搭档唱相声。”

“人家可是都记得你呢,”我说,“小玫瑰的确非同凡响。”

“我可不记得人家。”她说。

“你不想见你母亲?”我问。

“不想。”

“真不想?”我问。

“真讨厌,你拷问我还是怎么地?”她反问我。

第二天,黄振华约了我出去详谈,在他办公室里,他跟我坦白地说,希望我留下来,也希望太初留下来。

我也很坦白,明人眼前不打暗话。我说:“可是太初的父亲很寂寞,而你们这儿……又不愁不热闹。”

“你怎么知道小玫瑰的母亲不寂寞?”黄振华反问。

“我想当然而已。”我说。

“她很想念小玫瑰。”黄振华说。

我心想,那么想念她,何苦当年撇下她。

黄振华微笑,“我知道你想什么,当年她撇下小玫瑰,实有不得已的苦衷,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你或许不相信,但我妹妹并不像我,她是个至情至性的人,而我在感情上也并没有她那么伟大。事实在感情上,我是失败者,我妻子曾经一度离开我,经过九牛二虎之力复合,天天待候她眼睛鼻子做人,不知有多痛苦。”

他真没把我当外人。

“你会喜欢你岳母,”黄振华说,“她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人。”

我心又想:四十岁的女人,再美也是老太婆一名,能够抛下稚龄女儿不理的女人,美极有限。在感情方面,我绝对站在太初这一边,于情理方面,我则赞成太初见一见她的母亲。

我说:“我与太初是要回美国的。”

黄振华沉默。

“你很久没有见过我岳父了吧?”我说,“他很潦倒,我相信我们应该给予他最伟大的同情。”

黄振华说:“我完全反对,从头到尾,我对方协文这人有浓厚的偏见,所以我不便开口。这样吧,我能否请求你们延长留港的时间?”

“我与太初商量,”我说。

黄振华诧异,“棠华,你对太初真好,事事以她为重,我自问就办不到,难怪我太太说我一点不懂得爱情。”

“爱情不是学问,不用学习,”我微笑,“若果爱一个人,发自内心,难以遮掩,自然而然以她为重,这是种本能,不费吹灰之力。”

黄振华一呆,叹了口气。

隔一会儿他说:“我想你知道一下她的近况。”

“好,请说,我会转告太初。”

“她五年前又再婚了。”

我心想:有什么稀奇,她那样的女人。

“丈夫是罗德庆爵士,年龄比我略大,但与她很相配,生活也很美满。我们这一代很幸运,健康与外貌都比实际年龄为轻,见了你岳母,你恐怕不相信她能做你的岳母。”

脸上多刷几层粉,充年轻也是有的。

“历年来她寄给小玫瑰的信件包裹不计其数,全数被退了回来,相信你也知道。”

几件漂亮衣裳就顶得过母爱?

黄振华笑:“你这小子,你在频频腹诽你岳母是不是?”

我脸红,什么都瞒不过这个八面玲珑的人。

他说:“回香港来结婚,你周家只有你一个儿子。咱们周黄两府大事庆祝一下,多么热闹。”

我说:“我岳父会觉得被冷落,他也就这么一个女儿。”

“好,”黄振华拍我的肩膀,“周棠华,你是个有性格有宗旨的男人,小玫瑰眼光比她母亲好。”

他仍然对我岳父有偏见。

这整件事我是局外人,我很清楚其中的矛盾。黄振华无论在才智学问方面,都是一流人物,我岳父是个迟钝的老实人,两人的资质相差甚远,可怜的岳父,他一生最大的不幸,便是认识了他的妻子,如果他娶的是与他一般安分守己的平凡女子,他早已享尽天伦之乐。

“现在罗爵士请你们到他家去吃饭,去与不去,你们随便。”

我沉吟半响,“我们去。”我一直认为太初没理由不见母亲。

“那么今晚八点有车子来接你们。”他说。

“我尽量说服太初。”我说。

太初很不高兴,她埋怨我在这种事上往往自作主张。

我赔笑道:“你舅舅还说我事事以你为重呢。”

“又一大堆人,又一大堆菜。”她轻轻说。

“那一大堆人都是你至亲骨肉,有我在,也有你喜欢的舅母。”

她拍拍胸口,“大舅母真是我的定心丸。”

说得一点也没错。黄太太非常认真,补了一个电话:与太初说了一阵话,叫她安心赴宴。

太初仍然不安。她说她心中根本没有母亲这个人,“母亲”对她来说,只是名义上的事儿而已。

但是好奇心炽热的太初,已有十多年没见过母亲,故此还是决定赴宴。

“——她嫁了别人。”太初感喟,“罗德庆是什么人呢?一个有钱的老男人吧,可供她挥霍的,而我父亲没有钞票。她还有什么资格做我母亲呢?”

我结好领带,“可幸你不必靠她生活。”

太初微笑,“可幸我在感情生活上也不必靠她,我有你,也有爸爸。”

“她是个寂寞的女人,”我承认黄振华的看法,“不被倚赖的人,真是寂寞的人。”

黄振华的车子把我们接到石澳。

太初诧异地问:“这也是香港?多么不同啊。”

黄太太说:“这里比法属利维拉还漂亮。”

太初说:“我从没去过欧洲。”

黄太大有一丝诧异,随即微笑,“欧洲其实早已被游俗了。”

我说:“将来我与太初去那里度蜜月。太初,是不是?”

太初甜甜地朝我笑。

黄振华不悦说:“你母亲有所别墅‘碧蓝海角’,而你居然没去过利维拉。”

太初即刻说:“她的,是她的,我管我。”

黄振华笑着咆哮,“你们这两个家伙,少在我面前对答如流。”

我俩握着手大笑,气氛顿时松弛下来。

罗宅是一所白色的平房,正是我心目中的房子。

大门内全是影树,红花落在青石板的小路上,黄色碎叶纷纷如细雨。

网球场、腰子型泳池,四只黑色格力狗向我们迎上来。

太初轻轻非议,“香港有一家人八口一张床,她做过些什么,配有如此排场?”

“嘘——”我说。

黄太太恻侧头,向我微笑,她永远洞悉一切。

黄振华与主人寒暄。

罗爵士穿一套深色灯芯绒西装,头发全白,双目炯炯有神,额角长着寿斑,约有六十出头了,雍容华贵,姿态比黄振华高出数段。他含蓄得恰到好处,非常客气,但并不与任何人过分接近。

太初很直率地问:“我‘母亲’呢?”

罗爵士对太初自然是另眼相看的,温柔地答:“亲爱的,你母亲因要见你,非常紧张,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她立即就出来。”

太初轻轻冷笑一声。

我们坐在美仑美奂客厅中,喝上好的中国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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