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峰安镇
公历九月十九。
我租了一辆黄包车,一早去江边接上了女孩。女孩穿着大姐送给她的衣服,虽然朴素,却掩不住她那窈窕的身形和脱俗的容颜。
三个月的朝夕相处,女孩与这对渔家夫妇已建立起极深的感情,分别时刻难免依依不舍。我数次催促之后,女孩方含泪而别。我们同乘黄包车往南京城火车站而去。
峰安镇距离南京城约有六七百里的路程,一早上火车,需傍晚时分才能抵达。火车上的客人并不多,我和女孩选了个靠窗的位置,相对而坐。火车开动之后,我们一边观赏着窗外的景色,一边泛泛而聊。女孩渐渐摆脱了离别的愁伤,笑容重新爬上了她那灿烂的脸庞。
车轮滚滚而前,女孩的目光紧紧相随,在窗外自由地跳动。不管是一块田野、一片树林,还是一条蜿蜒的溪流,都能映射在她那双漆黑的双瞳里,并且变奏成一段段美妙的音符。她一边品味着这些风景,一边愉快地和我分享,那纯洁无暇的笑容如阳光般轻轻地沐浴着我,让我无比舒畅。
时光因快乐而短暂,当我的肚子开始咕咕抗议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时间已近晌午。恰好有个卖烧饼的少年从车厢里走过,我便叫住了他,想买些干粮充饥。
女孩却将我拦住,她挤了挤眼睛,调皮而神秘:“你猜我带了什么?”
“什么?”我向着女孩的行李探头查看。却见女孩捧出了一个蓝布包裹,解开之后便露出个食盒子。打开盒盖,里面除了一尾清蒸的鲜鱼,还备了三四样水乡小菜。女孩将这些菜肴一一取出,码放在我俩之间的案台上,立时有缕缕香味飘逸而出,勾得我腹中馋虫大动。
“吃吧。看看我的手艺怎么样。”说话间,女孩又把一双筷子塞到了我的手里。
我有些不太相信:“这些都是你做的?”
“是啊。忙了好久,天不亮就起床了呢。”女孩的话语中略带着些撒娇的口吻。
“搞得这么麻烦……”我嘴上这么说,筷子却已忍不住伸向了鱼盘。那鱼儿蒸得极嫩,一筷子戳下去,汁水淋漓。我夹了块鱼肉送到口中,唇齿轻轻一抿,细腻的鱼肉便化开了,只留得一股鲜香绕颊不绝。
我衷心大赞:“好手艺!”
女孩喜笑颜开,又招呼我去尝另几样小菜。却是一个糖拌藕片,一个炒水芹,还有一盘子新鲜的煮菱角。这些食材对江南渔家来说再寻常不过,但经女孩妙手打理,不仅味道上佳,而且菜样也清爽利落,令人一上口便难得停下来。
我一通大吃大嚼,把所有的菜都扫了个遍。正要歇上一口气的时候,忽然意识到女孩一直在旁边看着,忙道:“你别光看我,你也吃呀。”
女孩拿起另一双筷子,微微夹了些水芹送入口中,吃得娴静文雅。我想起自己刚才那副饕餮模样,顿时有些惭愧,便又讪讪笑着说:“你可多吃点,要不都被我吃完了。”
“我哪有你那么大的肚量?”女孩微笑道:“你都吃完了才好,一点不剩我最开心。”
女孩坦诚的善意表露无疑,而这表达又毫无矫揉造作之感。我把筷子夹在手中,不再继续品尝那些美味,只目不转睛地盯着女孩看个不停。
女孩不解地问:“你怎么不吃啦?”
“我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环境才能孕育出你这么……”我斟酌了一下,最终选定了形容词,“这么完美的女子。”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夸赞,女孩的脸颊微微一红:“完美吗?怎么完美?”
“你漂亮、天真、善良、可爱,而且像阳光一样开朗、乐观。”我抛出一连串的溢美之词,然后又顺势展开分析,“我想你肯定是在一个非常优越的环境中长大,你的亲人不仅给了你良好的教育,而且非常地宠爱你。你身边没有一个坏人,所有的人都把你当成宝贝。所以你的内心也充满了友善。你如此地喜爱这个世界,对陌生人毫无戒备之心。在你眼里,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因为你本身就是一个纯洁无暇的天使。”
女孩却摇摇头,略带苦涩地叹道:“你形容得太美了。可事实上,我只是一个失去了记忆的,无家可归的可怜的女人。”
“我会帮你找回身份的。”我很认真地看着对方的眼睛,“请相信我,这是我的承诺。”
女孩露出感激的笑容。她略转过头,目光看向窗外远远的前方。良久之后,我听见她喃喃如自语般吐出三个字来:“峰安镇……”
峰安镇——那正是我们此行的终点。而女孩的现实和过去真的会在那里交织吗?
我默默地看着女孩的侧脸,看着那张世间最美的面庞。我觉得这实在是我一生中最宁静、最幸福的时刻。
我多么希望这一刻成为永恒,我多么希望那火车永远不要停下来。
可是——
我的承诺呢?我能放弃那个承诺吗?
午饭过后,火车驶出了江苏平原,进入安徽境内。铁路两侧的山峰渐渐多了起来,有时甚至会遮住太阳,好像突然阴天了一样。到了傍晚时分,火车转过一个山道后慢慢停靠下来,我看到窗外显示的站牌,正是峰安小镇到了。
这个站非常小,下车的旅客不多,在我们这节车厢里就只有我和那女孩俩人。
我曾详细查阅过峰安镇的史地资料,并且旅途中给女孩做了讲解。小镇位于长江南岸,西南面都是连绵的山脉,东部则连着江淮平原。从行政上来说,小镇隶属于安徽省东山县;因为临着长江,民国后又通了火车,交通状况在安徽那片山区里算是不错的,民风相对来说便也还算开化。
追溯小镇的历史则颇有渊源。据考在三国时期此地便有吴人居住,不过到了唐朝年间,小镇却遭到灭顶之灾。
据载那是一次江洪爆发,将整个小镇全部吞没。镇上的居民亦几乎死尽,唯有一男婴侥幸生还。而救出男婴性命的居然是一只怀孕的母狗。那母狗在江水泛滥的时刻,叼起小主人的襁褓冲到了山头。此后母狗又以自己的乳汁哺育男婴,使后者不致饥渴而死。洪水退却之后,朝廷派人查点灾情,男婴和母狗得以重归人间。小镇因此保留了唯一的火种,历经千年,又渐渐生息起来。也正是因为这段历史,小镇至今仍保留着以狗为尊的独特文化,在镇民们眼中,狗的形象已成为一种孕育生命的图腾。
不过再详尽的资料也比不上亲临现场的一瞥。当我走上简陋的站台举头四顾时,只是短短的一瞬,便已感受到那穿越千年的历史沧桑。
最惹人注目的无疑便是西南方向上雄伟的山峰。任时光荏苒,这些山峰仍保持着千万年来的挺拔姿态,它们用身体遮挡住斜去的阳光,居高临下地压迫过来,令我呼吸都不免凝滞。那感觉就像是身陷于一个巨大的漩涡,随时都有可能未知的可怕深渊。
我身旁的女孩也看到了那些山峰,她的身体晕乎乎地晃了晃,好像快站不住的样子。我连忙把她扶住,关切地问道:“怎么了?”
女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可能是坐车坐太久了吧。”
伴随着尖锐的汽笛声,火车慢慢启动,重新踏上未尽的旅程。女孩转身看着那火车,像是依依不舍似的。然而后者却丝毫没有留恋女孩的情感,它只管一路向前,很快便转过又一个山道,消失在视线之外了。
女孩转过头扫视站台。同车的旅客已经离去,我们周围空荡荡的,连一个值班员都看不见。只有山风阴沉沉地掠过身边,带来初秋的阵阵寒意。
我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我们俩已经被全世界抛弃了似的。
片刻之后,还是女孩提醒我说:“我们走吧。”
我“嗯”了一声,迈动脚步。女孩则紧紧跟随。我们俩亦步亦趋,一同向着出站口而去。到了站外,却见眼前是一片相对开阔的山坳,千年小镇就坐落在其中。因为地处山间,镇上的街道普遍狭窄,街道两侧的房屋也以低矮的平房为主。不过街面上人来客往的,倒也不算冷清。
与当地人朴素的穿着相比,我那一身西服无疑过于“摩登”了。所以当我们一踏上小镇的街道,立刻便吸引了众多关注的目光。那些人先是上下打量着我,不过当他们的目光偶然间扫过女孩之后,我便被忽略了。所有人的视线焦点最终都集中在女孩身上,还有不少人一边看一边聚起来窃窃私语。
女孩也注意到了那些目光,她不安地向我的身边靠了靠,意图寻求保护。我便主动去拉她的手,两只手刚刚有点接触,女孩的小手立刻翻上来抓住了我,那手心攥得紧紧的,而且竟似有些颤抖。
我诧异地看着女孩,女孩也抬起头来,眼睛汪汪地悄声说道:“我害怕那些人,他们的眼神好吓人。”
她这么一说我也注意到了,那些镇民投过来的目光很不友善,明显带着警惕、甚至是敌意的感觉。这让天真善良的女孩无所适从,在她的世界里,似乎不该有这些可怕的东西。
“别怕,他们只是很少见到陌生人。”我劝慰女孩,同时想办法分散她的注意力,“嗯——我们先去吃点东西吧,然后找个地方住下来。”
女孩立刻点头回应:“好。”我看不远处就有一家饭馆,门口挂着红色的招牌,看起来还不错,于是便带着女孩向那边走去。
快到饭馆门口的时候,从斜刺里忽然扎出来一个黑影,拦在了我们面前。我停下脚步一看,来人是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黑瘦黑瘦的,衣着邋遢,头发蓬乱。他倚着条扁担,只用一只脚站立,另外一只脚悬空晃荡着,显出一身的痞气。
我皱起眉头问他:“你干什么?”
男子眯着眼睛,目光放肆地扫荡着女孩的脸蛋,神态轻佻之极。然后他嬉皮笑脸地问道:“两位,搭个担子吗?”原来他是个帮着运东西的担担仔。
女孩大概从没见过这样的阵势,她不知该怎么回答,只是茫然地看着我。我便冲那担担仔一挥手说:“不用,我们就在这里吃饭。”
担担仔却不离去。他又狠狠地盯着女孩的脸,恨不能将她吃掉似的。女孩下意识地挪动脚步,向我身后躲去。我也顺势挺身而出,跨步挡在了她和那担担仔之间。
担担仔只好把目光转到我身上。他上下扫了两圈,当他看到我和女孩手拉手的时候,脸上便露出了一种奇怪的笑容,然后他拖着长音说了句:“那你们慢慢吃啊。”说完便一转身,自顾自地离去了。
我看着那家伙的背影,愤然啐了一口道:“神经病!”
“别理他。”女孩扯了扯我的手,反倒来劝慰我。她好像生怕我要追过去惹事。
我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和女孩一块走进了饭馆。这会正是将上客的点,馆子里稀稀拉拉已有了些客人。我四下里寻摸了一圈,最终选定了一处靠窗的座位。我们俩走过去,面对面坐好。
隔壁桌坐了两个短衣打扮的中年汉子,袖子高高卷在肘上,脸颊上挂着汗水。一看便知是卖苦力的短工,辛劳一天正要饱餐一顿。因为饭菜还没上桌,他们每人捧着个大碗茶,边喝边聊。我们俩从他们桌边经过时,其中一个汉子不经意地抬头一瞥,立马便怔住了。他手中的茶碗悬在半空,眼睛则盯在了女孩身上,,那脑袋像木偶似的,茫然而又机械地跟着女孩转动,直到后者落座。片刻后他像是回过了神,也顾不上再喝水了,只用脚踢着身旁的同伴,挤眉弄眼的,神色极为怪异。
那同伴顺着他眉眼所示方向看了一眼,脸色大变。然后两人又换了个眼神,竟双双起身,端着茶碗往厅堂另一端去了。他们远远地找了另外一张桌面坐下,低头私语,也不知在说些什么。
这一幕被我看在眼里,但我不想惊扰那女孩,只不动声色地问了句:“你想吃点什么?”
“随便吃点吧,能填饱肚子就行。”女孩一边说一边皱着眉头往四周看了看,似乎已感受到了某些异样的气氛。
我挥挥手,冲跑堂的伙计招呼一声:“伙计,给来两碗面条,快点上!”伙计脆生生地答应了,转身去了后厨。不多时,他便托着个木盘向我们走来。到得桌前,从木盘里取下两碗热腾腾的汤面,依次放在我和那女孩面前,吆喝道:“您二位要的面条!”
“谢谢!”女孩很有礼貌抬起头,冲着那伙计盈盈一笑。她的笑容是如此温柔妙曼,简直能融化寒冬里的冰雪。可那伙计却像被尖刀扎了一下似的,身体猛地往后一缩,直愣愣看着女孩的笑颜,惊愕道:“你,你是……”
“怎么了?”女孩一怔,随即又敏感地问道,“你是不是认识我?”
伙计没有回答,他看看那女孩,又看看我,脸色僵硬之极。然后他从牙缝里硬挤出句:“您……您请慢用。”说完转身就走,根本不愿在我们身旁停留半刻。
女孩看着我委屈地说:“这里的人怎么都这样怪里怪气?”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好敷衍般说道:“快吃饭吧。这些乱七八糟的人不用搭理。等明天我带你去警所,让警察帮着查查,看你到底和这个小镇有没有关系。”
女孩觉得这个方案倒也稳妥,便不再说什么,只和我一块埋头吃面。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周围的情势却在我们吃面的过程中变得愈发蹊跷。
越来越多的人走进饭馆,但他们却不是来吃饭的。这些人或坐或立,围聚在饭馆大堂里,目光一个劲地往我们这桌招呼。那感觉就像是在围观动物园里的两只猴子。这样状况实在令人难以忍受,女孩一碗面只吃了一半就无法下咽了,她放下筷子冲我使了个眼色说:“我们走吧。”
我还没来得及搭腔,忽听得屋外街面上传来“叮叮”的铃铛声,由远及近,快速而匆忙。我便从窗口向外探望,却见一辆黄包车正急急地向着饭馆门口而来,车上坐着的一人被车夫挡在身后,一时看不真切。但车旁一溜小跑还跟随着一名男子,这人我倒认得,正是先前扰女孩的那个担担仔。
黄包车很快就停在了饭馆门口,车上坐着的那人迈步而下。饭馆内的看客们这时也纷纷回头,当他们看清来人之后,人群便自动分向两边,为那人让出了一条通道。
粗粗看去,车上下来的那人是个中等个头的男子,他穿着一袭长衫,身形虽然清瘦,但腰背挺拔,显出一股昂然的精气神。他向店里走了几步,进得门之后却又停下,站在原地扫视着周围的镇民。他的目光所及之处,镇民们纷纷躬身颔首,忙不及地行礼,神态谦卑之极。
男子把这一圈扫遍了,所有的礼节都坦然承受。然后他才略略点了点头,算是给大家还了礼。在这个过程中,那个担担仔一直跟在男子身后,摆着狐假虎威般的流氓作势。
店里的伙计这会也凑过来,躬着腰谄媚一笑,招呼道:“凌先生,您来啦。”
被称作凌先生的男子微微一笑,态度倒亲切随和。随后他转过头,目光向着我们这边投射过来。那些围观的看客们全都跟随着他的动作,我和那女孩便再一次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女孩不敢与那么多人对视,只好怯怯地看着我。作为男人的我当然要在此刻撑住场面。于是我在女孩手背上轻轻拍了拍,柔声道:“别怕。”同时我抬起头和那男子对视着,表现出不卑不亢的气概。
男子注意到我和女孩之间的小动作,他的眉角轻轻地挑了一下。这个极细微的表情仅是一闪而过,随即那男子便带着一种温文尔雅的笑容,稳步向我们走来。他的步伐不徐不疾,很快便来到我们桌边,然后他首先冲我点了点头,用标准的官语道了声:“你好。”
我也回了句:“你好。”同时起身想与那男子握手。可当我把右手伸出去的时候,男子却双手抱拳,按国人旧礼行了个揖,谦然道:“在下凌沐风。”
凌沐风,真是个好名字。我近距离打量着对方,却见此人大约三十岁左右的年纪,面向清矍,一双眼睛虽然透亮,但温和不显锐气。而他穿着一身长衫布鞋,举手投足,一言一貌,全都充满了古朴的儒雅韵味,确实令人有如沐春风之感。
“我姓冯,叫冯远驰。”我一边自报家门,一边向凌沐风还了个揖。可我这一身西式装扮,打起揖来难免不伦不类。就这一个照面,我已悄然落了下风。
凌沐风又一指我旁边的座位,问:“我可以坐吗?”我点头说:“请便。”凌沐风便坐在了我和女孩的侧面中间。然后他转过头去,把全部的目光都停留在那女孩身上。他的神态温柔似水,目光中情意绵绵,几乎要将对方融化一般。
女孩不知该如何面对这个突然出现的男子,她茫然看着对方,眉眼中写满了困惑。而这时凌沐风已主动开口,柔声唤了句:“云云,你终于回来了。”
云云?这不正是那玉坠上所刻的名字?女孩顿时眼睛一亮,忙问道:“你认识我吗?”
男子一怔,反问道:“你说什么呢?”他的表情极为诧异,似乎那女孩的提问荒诞无比。
凌沐风对女孩的态度如此亲密,我心中早酸溜溜泛起醋意。而他们俩这番对话更似要将我抛在一边,为了显示我的存在,我插话问那男子:“你是她什么人?”
男子转过头来,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这话该我先问吧?请问兄台是何人?缘何来此?”他对我的态度一直彬彬有礼,但言语间却又保持着主动的姿态,始终不让下风。
我把腰板一挺,壮起气势答道:“我是个侦探——这个女孩失去了记忆,我带她过来寻找线索。”
“失去了记忆?”凌沐风愕然看着那女孩,“你真的不认识我了?”
女孩认真地盯着凌沐风的脸,试图从记忆找到对方的影子。但从她茫然的神态来看,这番搜索毫无效果,最终她只能无奈摇头道:“对不起……以前的事情,我一点都不记得了。”
凌沐风一脸不可思议的神色,他的目光在我和女孩之间转了两个来回后,停下来问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便长话短说,把女孩怎么被渔民救起、失忆三个月来的生活以及我们此行的目的简单介绍了一遍。凌沐风越听越惊讶,不等我说完就追问道:“南京?她怎么会跑到那么远的地方?”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耸着肩膀说,“既然你以前认识她,我还想从你这里找找答案呢。”
凌沐风沉默不言。而这时围观的人群倒有所反应,略起了些窃窃的私语声。凌沐风回过头去,目光在人群中轻轻一扫,众人立刻噤若寒蝉。整个饭馆一时间鸦雀无声
片刻后,凌沐风似乎想到什么,伸手入怀摸出个荷包。打开荷包,却见里面除了散碎钱物,还夹着一张照片。男子把照片来推到女孩眼前,满怀期待地问道:“就算你不记得我,总该记得我们的孩子吧?”
孩子?这个转折实在太过突然,女孩彻底怔住了。她先是盯着照片看了半晌,然后又呆呆地看着那男子,神色惘然,犹若梦中。
我往前探着身体,也看到了那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漂亮的娃儿,看来刚满周岁,那一双眉眼弯弯,如新月般惹人怜爱。
我明白了女孩如此惘然的原因。谁都看得出来:照片上的娃儿虽小,却已活生生映出了女孩的影子!
却听凌沐风又说道:“你的名字叫做楚云,你是我的夫人,我们成亲已有两年。三个月前你跟我吵了一架,然后就失踪了。我心中充满愧疚,我日日夜夜地思念你,每天都在盼着你回来……”
凌沐风最后那句话说得诚挚而又动容,只可惜女孩仍然一片恍惚,全然不知该回应些什么。
“你真的失忆了?”凌沐风微微皱起眉头,试探着问道,“——还是到现在也不肯原谅我?”
女孩咬着嘴唇,一脸的无辜表情:“原谅什么?我根本都不记得……你说我们是夫妻,而且还有了孩子,这……这实在是……”她说不下去了,只是默然摇头。
我明白女孩的感觉。她希望寻找的生活绝不是这样的!她是如此的纯洁美丽,充满了现代女性的自由气息,怎么突然就变成了一个山区小镇的已婚母亲?这叫谁也无法接受啊!
“你不相信我的话吗?”凌沐风沉吟了一会,转头看着那些围观的镇民,他抬手一指女孩,问道:“你们说,她是不是我凌沐风的夫人?”
镇民们纷纷点头,一片附和之声,不由人不信。
女孩没了主意,她用求助的目光看着我,很显然是想听听我的建议。
而此刻我的心中就像打翻了五味瓶,各种复杂的情绪纠缠其中,交织成一股无人能够理解的酸楚。在我的潜意识里,那女孩已经是属于我的,我又怎能忍心把她亲手交给别的男人?
“嗯……”我努力想着对策,片刻后方才顽强说道,“这个事现在也不能说绝对了。天底下长得像的人也不少见,既然她什么都不记得了,你怎么能确定她就是你老婆?”
凌沐风“呵”地摇了摇头,似乎觉得我的质疑很可笑。
“我和她青梅竹马,成亲后又一块生活了两年,朝夕相处。怎么可能认错?”对我说完这番话之后,他又盯着女孩看了一会,忽然压低声音问道,“你屁股上有一块巴掌大的胎记,对不对?”
女孩的脸庞一下子红了。她虽然没有回答,但这番表情显然是默认了对方的说法。
凌沐风一语得势,便又对那女孩趁热打铁:“云云,跟我回家吧,我一定会好好待你——就算你不肯原谅我,你也得为孩子考虑考虑。我们的女儿已经三个月没见到妈妈了……”到了末了,他说得动情,声音竟有些哽咽了。
女孩看着那娃儿的照片,善良的天性让她的心头那层戒备的坚壳慢慢融化。她调整着自己的情绪,开始尝试接受这现实。当她再次抬头的时候,女孩凝目环视四周,喃喃自语道:“这里真的就是我的家吗?”
“是的。你终于回家了。”凌沐风一边说一边握住了女孩的手。我看到这一幕,心胸中再次酸水泛滥。就在不久前,那只美丽的小手还被我握在手中——当时的感觉有多甜蜜,现在便有多苦涩!
令我略感欣慰的是,女孩很快就把手从对方掌心抽了回来,她带着歉意解释道:“对不起,我得慢慢习惯这一切。现在我看你……还是和陌生人没什么区别。”
凌沐风淡淡一笑,宽慰那女孩道:“这样也好。我们可以彻底抛弃过去,重新开始。”
见对方如此大度,女孩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她也向那男子嫣然一笑,以示回应。我可受不了这样的场面,便故意把头歪向一边,看往窗外。
女孩注意到我的反应,她叫了我一声:“冯侦探。”等我转过头来,她又赞道:“你说得可真准,我果然就是这小镇上的人。”
我知道女孩是怕我失落,才故意这么夸我。而对方眼中也分明闪烁不舍的情绪。我心中愈发不是滋味,勉强挤出丝笑容说:“是啊,没想到这一趟竟会这么顺利……”
凌沐风抬手冲我一揖,诚挚说道:“我得谢谢你,谢谢你把我夫人送回来。不如现在就移步敝府,我要备下好酒好宴,和兄台共谋一醉。”
我摇摇手,黯然拒绝:“不用了。”凌沐风也不多劝,我们三人一时陷入短暂的沉寂。我忽然意识到:自己此刻已是一个多余的角色,忙苦笑着对那女孩说道:“你快和凌先生回家去吧,我的任务也算圆满完成啦……”
凌沐风点点头:“是啊,早点回家吧。看到家里的场景,或许能帮你尽快恢复记忆呢。”
我对这一点表示赞同:“没错,早点回家对你恢复记忆有好处。”
女孩看着我,沉默不语。我猜她不忍心这么快离开我,所以正在寻摸留下来的理由。果然,片刻后女孩便想起了什么,用提醒的口吻对我说:“我们之间还有一个协议……”
我立刻大方地把手一挥:“算了吧。留下那个协议,这样你就不会忘记我这个朋友了。”
“我不会忘记你的。”女孩认真地看着我,然后又加上一个限定词,“永远。”
永远,嘿嘿,她真的知道永远有多远吗?我心中喟然长叹,嘴上却在催促:“好啦好啦,快回家去吧。”
凌沐风站起身,摆出等待的姿势。女孩却仍不动身,只问我:“那你怎么办?”
我明白女孩的意思,微笑道:“我会在这里呆上一阵的,如果需要的话,你随时都可以找到我。”
女孩这才释然点头。随后她站起身来,目光转到自己的丈夫身上。
“我们走吧。”她轻轻地说了句。
凌沐风对我拱手长揖,辞别道:“兄台,后会有期。”我这次没有回礼,只是默默地挥了挥手。
凌沐风伴在女孩身边,两人一同往店外走去。我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们,当两人走到店门拐角处的时候,女孩蓦地转过头来,视线正与我相对。发现我还在关注着她,她发自内心地莞尔一笑。
凌沐风也转头看了看我,然后他轻扯了下女孩的衣袖。后者加快步伐,跟上了男人的脚步,但她的目光仍在依依不舍地看着我,直到两人走出店门,彻底从我的视线中消失。
我控制住自己,没有再把头探出窗外。聚集在店内的看客们交头议论一阵之后,也陆续散去了。我独坐在窗边,唏嘘自叹。忽然间我有种压抑不住的冲动,冲着伙计大喊一声:“拿酒来,越烈越好!”
伙计端上了自酿的高度白酒。我也不点菜,自斟自饮。但不管我怎么麻醉自己,脑海中女孩的音容笑貌始终挥之不去。又饮了几杯之后,我略感朦胧。无意中一抬头,却见先前那个流里流气的担担仔正靠在饭馆门口等生意。我便招手喊了一声:“哎!”
担担仔循声看到了我,我又喊道:“进来,我请你喝酒!”
担担仔倒也不客气,当即把扁担往地上一扔,摇摇晃晃地走到桌前。我招呼伙计:“来,给加两个下酒的小菜!”
伙计端来一盘子炸花生米和一碟子酱牛肉。担担仔拿起女孩先前用过的筷子,夹起颗花生就往嘴里送。
我皱了皱眉说:“换副碗筷吧?”
“我舍不得换。”担担仔流里流气地嬉笑着,把那颗花生嚼了又嚼,然后语带双关地赞道:“真香啊。”
我强压着心头的厌恶,挤出点笑容问:“兄弟怎么称呼?”
“阿锤。”担担仔报了个诨名。
“阿锤……”我点点头,又问,“是你把那个姓凌的叫来的吧?”
阿锤满不在乎地咧着嘴:“是啊。咋了?”
我说:“没啥。我就想问问——那人是什么来头?”
“那可是我们镇上头一号的人物。”阿锤美美滋了口酒,侃侃而聊,“你在东山县随处打听,谁不知道峰安凌家?这凌沐风不但是峰安最大的财主,也是全镇最有才学的先生。就是县长来了,也得敬他三分!”末了,阿锤又艳慕地叹了一声道:“看遍整个峰安镇,也只有他才能配得上楚云的美貌啊。”
对方主动把话题扯到那女孩,我便顺水推舟地试探:“可他们俩的关系好像不太好吧?据说就是因为吵架,楚云才会失踪的。”
“两口子关系好不好,外人怎么说得清楚?”阿锤一边说一边斜着眼睛眯我,“要说你小子也算赚大了,这三个月艳福不浅吧?”
“你这是什么话?”我正色反驳,“我前两天才和那女孩认识的,我们之间没你想的龌龊事!”
“得了吧。”阿锤不屑地撇着嘴,“敢吃不敢认?楚云一个人能跑出那么远?还不是有人把她带走的?”
我不想和这个无赖继续纠缠,自顾自冷笑了一声。清者自清吧,上天可鉴,我和那女孩的确是刚刚认识。
阿锤感觉受到了我的轻视,禁不住有些恼火。他瞪了我一眼,忽然又用讥讽的口吻说道:“有福就有祸。哼,你也别得意!”
我感觉到对方话里有话,便皱眉追问道:“你什么意思?”
“楚云可不是一般人能招惹的。”阿锤忽然压低了声音,他的眼睛斜楞愣地翻起,透出一股阴森劲儿。停顿片刻之后,他从牙缝里扔出一句话:“她可是个灾星!搞不好就克了你的小命!”
我毫不犹豫地回敬他四个字:“胡说八道。”
阿锤发出“嘿嘿”的怪笑声:“这可不是我胡编的,这是孟婆子说的!”
“孟婆子是谁?”
“孟婆子是镇上的大仙,她的话谁敢不信?”
我知道所谓“大仙”就是巫婆一类的角色。都已经是民国时代了,这里的人却还信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过既然这话和女孩有关,我便多问了一句:“孟婆子怎么说的?”
“她说楚云出生前就受过诅咒,命特别冲,和她亲近的人都会被她所克。”阿锤见我有些不以为然,又加重语气道,“你还别不信,你刚才也见到镇上那些人了,谁敢和那女人接近?整个峰安镇都知道,这女人一生下来就是个怪物,她的父母全都被她克死了!”
怪物?究竟要多么夸张的想象力才能把这个词和那个美丽绝伦的女人联系在一起?我简直无法容忍了。
“愚昧之极。什么诅咒相克的?她丈夫不是活得好好的?比你们谁都风光!”我举出事实驳斥对方。
阿锤冲我翻了个白眼:“你敢跟凌先生比?姓凌的可是个硬命,当年也是九死一生活下来的。这种人注定要大富大贵,谁能克得住他?切,你敢跟他比?就他刚才那个气势,你比得了吗?”
对方最后那句话桌实把我噎得不轻。我郁闷地瘪着嘴,无言可对。半晌之后,我端起面前的酒杯,狠狠地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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