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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悲欢离合

  花烛已将燃尽,烛泪还未干。
  烛泪一定要等到蜡烛己成灰时才会干,蜡烛宁愿自己被烧成灰。
  也只为了照亮别人。
  这种做法岂非也很愚蠢?
  但人们若是肯多做几件这种愚蠢的事,这世界岂非更辉煌灿烂?
  丁灵琳扶起葛病,站在花烛前,柔声道:"现在我就要嫁给你,做你的妻子,终生依靠你,所以你一定要活下去。"葛病看着她,一双灰黯的眼睛,忽然又有了光采,脸上的笑容,也已变得安详恬静。
  丁灵琳泪痕未干的脸上,也已露出了微笑。
  她知道他已能活下去。
  现在他已有了家,有了亲人,他已不能死。
  她含着泪笑道:"这里虽然没有喜官,但我们却一样还是可以拜天地,只要我们两个人愿意,有没有别人做见证都一样。"这并不是儿戏,更不算荒唐,因为她的确是真心诚意的。
  葛病慢漫地点了点头,目中带着种异样的光采看着她,看着面前的花烛。
  能和自己喜爱的女子结合,岂非正是每个男人最大的愿望。
  他微笑着:"我这一生中,一直都在盼望能有这么样一天……我本来以为我永远不会有这么样一天了,可是现在……"现在他终于达成了他的愿望。
  他的语声也变得安详而恬静,可是他并没有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倒了下去。
  死亡下得比闪电还快,忽然就击倒了他。
  他完全不能抵抗。
  没有人能抵抗。
  黎明前总是一大最黑暗的时候。
  丁灵琳己跪下,跪在葛病,的尸体前,眼泪就像是泉水般涌出来。
  就在这同一个地方,同一对花烛前,就在同一天晚上,已有两个准备跟他结合的男人倒了下去。
  这打击实在太大。
  也许他们本就要死的,因为她,他们也许反而死得更快。
  可是她自己却己不能不这么想。她忽然觉得自己是个不样的女人,只能为别人带来灾祸和死亡。
  郭定死了,葛病死了,叶开也几乎死在她的刀下。
  她自己却偏偏还活着。
  ——我为什么还要活着?为什么还要活在这世界上?
  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每个她认得的人,竟都可能是魔教中的人,从铁姑开始,到玉箫道人,葛病,还有那冷酷如恶魔的孤峰天王,每个人都是她想不到的。
  在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是她可信赖的?
  只有叶开!可是叶开又在何处?
  酒还在她身旁,烈酒喝下去时,就像是喝下了一团火。
  她喝了一口,又一口。
  "叶开你说过,只要等一切事解决,你就会来找我,现在什么事都完了,你为什么还不来?……为什么?……"她放声大叫,忽然将手里的酒坛子用力砸出去,砸得粉碎,烈酒鲜血般流在地上。
  桌上已将燃尽的龙凤花烛也被震倒了,落在地上,立刻将地上的烈酒燃烧了起来。
  火也是无情的,甚至比死亡更无情,甚至比死亡来得更快。
  这种猛烈的火势,又有谁能抵抗。
  没有人能抵抗!
  但丁灵琳却还是痴痴地跪在那里,连动都没有动。
  看着火焰燃烧,她心里忽然泛起种残酷的快意。
  她要看着这种火焰燃烧,把所有的一切全都烧光,她己不再有什么留恋。
  毁灭岂非也是种发泄?
  她需要发泄。她想毁灭。
  木板隔成的厅堂,转眼问就已被火焰吞没,所有的一切事,现在真的已全都解决了。
  可是叶开呢?
  叶开。你为什么还不来?
  烈火照红了大地苍穹时,黎明终于来了。
  叶开却还是没有来。
  叶开醉了。
  他一向很少醉,从来也没有人能灌醉他,唯一能灌醉他的人,就是他自己。
  他很想灌醉自己。
  喝醉酒并不是件很愉快的事,尤其第二天早上更不愉快——这一点他比谁都知道得清楚。
  可是昨天晚上,他却硬是把自己灌醉,醉得人事不省。
  因为他毕竟不是圣人。
  知道自己的情人正在拜天地,新郎官却不是自己,又有谁还能保持清清醒醒,高高兴兴地在街上逛来逛去?
  所以他逛到第一个卖酒的地方时,就停了下来,停了一个多时辰。
  可是出来的时候还没有醉。
  一一这地方的酒好像太淡了,好像兑了水。
  所以他又逛到第二个卖酒的地方,用一种不稳定的脚步逛了进去。
  这次他是怎么出来的,他已记不清了,以后是不是到过第三个地方?他更记不清了。
  他唯一记得的事,是把一个带着婊子去喝酒的上流氓头上打了个洞。
  那个洞究竟有多大?他也已完全不记得。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睡在一条死弄中的垃圾堆里。
  又脏又臭的垃圾堆,连野狗都绝不肯在这种地方睡一下子。
  他可以保证这绝不是他自己愿意的,他一向没有睡在垃圾堆里的习惯。
  ——-定是那个头上有洞的上流氓,找了人来报仇,先揍了他一顿,再把他抛到这里来。
  他不久就证实了这件事。
  因为他站起来的时候不但头痛欲裂,而且全身都发疼。
  那一定要很重的拳头才能把他打成这样子,他还没有学会打人前就已先学会挨打的。
  然后他又发现头疼并不是完全因为酒醉,他头上也多了个洞。
  无论谁若是发现自己被人抛在垃圾堆里,被整得一塌糊涂,都兔不了要很生气,很难受的。
  ——偶而能被人痛揍,岂非也是件蛮有趣的事。
  何况,他相信揍他的那些家伙们,现在一定也很痛。
  走出巷子,是条斜街,就像长安城里大多数街道一样,古老而陈旧。
  街对面有家小酒馆,门口挂着个很大的酒葫芦,是铁铸的。
  叶开忽然想起,昨天晚上他打架喝酒,都是在这小酒铺里。
  酒铺后面,好像就是个"暗门子",那上流氓带出来的,就是这暗门子里的女人。
  从这里往左转,再转过两条街,就是鸿宾客栈。
  叶开这一辈子,大概是再也不会到鸿宾客栈去了,那里的伤心事实在大多。
  现在应该到哪里去?应该做些什么事?叶开连想都没有想。
  他决定暂时什么都不去想,现在他脑子里还是昏沉沉的。
  他只知道绝不能往左边走。
  今天居然又是晴天,太陽照在人身上,暖暖和和的,很舒服。
  街上的人都穿着新衣服,脸上都带着喜气,一见面就作揖,不停他说:"恭喜",叶开这才想起来,今天还是大年初二。
  别的人在大年初二这一天,应该做些什么事呢?
  ——带着孩子到亲戚朋友家去拜年,收些压岁钱,然后再回家,准备些金果元宝,等着别人来拜年,把压岁钱再还给别人的孩子。
  这一天大家都不许说不吉利的话,更不许吵架、生气。
  可是既没有家、又没有朋友的异乡浪子,在这一天又该干什么?
  叶开在街上逛来逛去,东张西望,其实眼睛里什么都没有看到,心里什么都没有去想,也许只在想一件事。
  丁灵琳现在正干什么?
  他本来已决定,永远再也不想她了,但却不知为了什么,他这昏沉沉的脑袋里,想来想去,偏偏都只有她一个人。
  他刚才还决定,绝不再到鸿宾客栈去,可是现在一拾起头,就发现自己还是又走到这条路上来了。
  奇怪的是,他并没有看见鸿宾客栈那块高高挂着的金字招牌,只看见一大堆人,围在那里,有的在窃窃私议,有的在摇头叹息,甚至还有些人正在那里抱着头放声大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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