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不完全鉴定报告
十年的你
一直在阳光下的剪影
大学中文系的学姐刘昂
搜狐上海站内容部主编
柏杨说,年轻气盛时,命运即便是老虎,屁股也是敢摸。年岁渐长,命运飘忽不定,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人大抵也没了与之挣扎的底气。此话不假,却不属于刘同。
努力如他,付出如此沉甸甸的筹码与志气,所谓运气和命数,并未多青睐亦不敢随便责罚。他踩一对风火轮,遇山开山遇水涉水,从山穷水尽到柳暗花明,世人眼中是风光,我却只看到缝隙里琐碎的疲倦、痛苦,及屡败屡战的坚持。刘同无关完美,只是,他能努力至极致,将不完美变成完美,化缺点为优点,像功夫小子,无天资有野心,每打输一架,回家舔着伤口日日勤练,然后返来再战一回。
大学四年,他已然锋芒灼灼。一手烂字一副超薄身板,挡不住内心勃勃生机,雀跃着写稿、出书、参加唱歌大赛、辩论比赛,哪忙碌往哪扎堆。布袋裤斜背包,球鞋或慢跑鞋,永远挂耳机,听古巨基徐怀钰,将无印良品的《掌心》一路唱到决赛。没头没脑借五十块钱,吃十块盒饭买四十块靓衫。白衣蓝牛仔,骑自行车穿越校园,绯闻漫天如樱花。想来,那年月不能没有他。我们站在彼此回忆里,没有天大地大的抱负,仅是些微闪亮无法躲闪的温暖命运。口味虾、打口碟、游戏机、见网友、堕落街、豆腐炒鱼、文学院217教室,就是这些,还有这些。
出国前夕,他执意道别。长沙闷夏,五一大道星光通透,沿路走半里二里,到底年轻,只知跃跃欲试,并无伤感。末班立珊线扑哧扑哧进站,他开始追跑,小鹿样跳跃,晃荡右手,身后背包上下颠簸。─“再见!再见了!”他的声音迅速淹没于滚滚城市烟火,那般没心没肺。明日天地,异国他乡,何日再见呢?我不知,不能面对面说出的离别,到底有多难过。少年背影,怅怅记得,逆光奔跑,仿若磅礴江风里呼啦出羽翼翅膀,孤独也倔强。
那段时日,八小时时差。刻意亦或有心,我们常有通信,不间断地联系。用文字描摹,自动屏蔽不愉和不悦,我们邮递给对方祥和及锦绣花团。怎么会呢?他写来:辞职宅于出租屋,钱包瘪瘪。书稿不断否定,被伤害至心惊肉跳。没日没夜啃书准备考研,眉毛忽然开始掉,或许是鬼剃头。午睡小院沉寂,偶有小朋友嬉笑和鸡打鸣。我端着电脑,千山万水外,心酸眼潮。生活展开筚路蓝缕,谁不是赤足前行伤痕累累。在那本千辛万苦的书里,他一直问,青春是什么?想来,当时回答多么仓促和矫情。成功是一出太过诱惑的大戏,他踮起脚尖奋力触摸,掩耳盗铃般却全心全意。
再见于冬天的北京。那么骄傲,披“北漂”外套,亦能取暖。做电视、写文案、剪片子。多晚回,也督促自己磨笔写字。陋室比邻雍和宫,鼻端杳渺香火气,白日浑厚钟声里,蛰伏待发的等待,略有苦涩,仿佛没完没了。某晚陪他去与上司谈加薪,他遍遍重复说辞,字字如针扎得舌尖跳。零下冬日,踌躇门外,路灯昏黄,碎雪乱撞。出来后,他颠颠永远笨重的包,若无其事拍拍我肩─没谈好。仰望北国夜空,深邃莫名,我想,会过去的。确实如此,今时今日自彼时启程,他到底没辜负自己。
流年若干,北京上海,我们各自为营各自生活。邮件电话,少之甚少。所幸,难过彷徨混沌时,随时随地拨给他,始终如一。朋友人来人往,流言来来去去,听了就忘却吧。把彼此安置于安全位置,小心保护,无论外在撞击几何,时光凝成最坚硬的核,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生活继续,结尾无法成为结尾,留一段当年的信,且当结尾:
残留昨天能清晰想起你,单薄留有高中记忆的头发,张扬着新进大学的新鲜和雄心那样跳跃着。不小心,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没有刻意,居然一直安静走了过来。你看着我失落、失败,看我轻轻地离开,这么多朋友里只有你一直看着我怎么走过这几年,青春最盛开的季节,现在也只有你,陪我慢慢体会这水样流过的日子,一直自称是你的安姐,其实哪有。
2011年1月4日
Ann@上海
五年的你
不过是人间的一粒沙
教我如何保持小清新的师父阿Sam
1626潮流杂志执行主编、摄影师、
畅销旅行书《去,你的旅行》作者
我不算是一个记忆力非常好的人,五年不长不短,如果谈了一场五年的恋爱还没有结婚算长跑,如果分一次手五年还没有再开始新感情叫孤单,如果24岁刚大学毕业人生起步,29岁应该是小有成绩而立,五年真的不长不短,刚刚好,认识一个人也应该是这样。
对于天秤座的我而言,很多人觉得我有无数的朋友,而这么多的朋友里刘同应该是最特别的一个,因为男生里只有他叫我“师父”!这两个字放在古代可是和父母一样重要的地位,当然我不是需要他对我如此,但是足可以感受到彼此的小宇宙和细微的小情感。
那种情感应该是五年前我们在网络上拍照聊天、不敢吃太贵餐厅、不敢去很远地方旅行的小青涩,所以要我回忆一下我们的五年我觉得有点为难,要说的事情很多,版面很少,当然应该还有比我们友谊更久的朋友,只是人和人之间很奇妙,充满着微妙的费洛蒙的情感因素,那这五年他都在干什么?
那一年他写了书,是一个青春的系列,我刚好就为那个系列拍摄了封面,说出来有些绕口,但我们真的是因为这个机缘以及博客这个平台开始建立起联系,还真的是以文字建立情感,不像那些酒肉朋友吧。当然我们后来经常见面的方式都是躲在城市某个小酒馆里,说些家长里短和不太对其他人说的小秘密,说完就放在心里埋了起来,这样的感受很舒服。又是一个夏天的午后,他独自从北京跑到了上海,就在我公司的楼上,用我三脚猫的技术和相机为他拍了《离爱》的封面,至今想起来我们真够胆子的,没有化妆、没有造型,也没有打灯,就是一台相机外加一颗冒险的心,这应该也是我心目中徒弟的样子,瘦小的身体里隐藏了无限大的能量,像只不怕死的蟑螂,不管丢在哪里都勇敢又坚强地活着。
说起为何会有这么一个“徒弟”,我觉得有些惭愧,时至今日我也没有教会他什么,他喜欢摄影,希望我可以教他拍照,于是在多年前的一次北京聚会后,在簋街的某个餐厅里,他跪在地上半开玩笑地认了我这个“师父”。说是开玩笑,但似乎后来大家都很把这个事情当回事了,从那以后他就改口叫我师父。每次有人问起我到底是教他什么的师父,我都无言以对,因为我真的没有教过什么。在我看来,他就像是充满能量的机器人,一直不能停下来。他其实朋友不多,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工作以及写书、写博客,我想一个人成功的背后一定深埋着巨大的孤独。他很少和我提及感情,哪怕说起也是只言片语,那些情感啊,其实都在这本厚厚的书里。
有人说他年少轻狂,我会笑着说年少不轻狂还等老了再去狂吗?如果我是三毛我会送你一匹马,如果我是摄影师我希望可以帮你拍摄最美丽的风景,人生永远是自己规划的,很多时候我只能默默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一天天成长,然后开花结果。
从出生那一刻我们就好像是一粒沙,随风飘散,相聚又离开,只是为了看看这尘世间的一些真美好,希望你越走越远。
一年的你
我和自己的不期而遇
30岁时认识的好友陈默
宝洁大中华区公关总监
我一直相信有一些非物质的力量是或依附或脱离于我们的肉体而存在的,譬如灵魂或是其他种种。只不过我们今天的认知水平尚不能通透地解释这些事物。就如同在人类发现DNA前,这个学名为脱氧核糖核酸的物质一直默默地主宰着人类乃至整个地球生命的遗传与繁衍。你不知道它,不代表它不存在。
与同同的相识便是一场没法解释的过程。我们开始用很俗套的语言来描述这种相识,比如“缘分”。但到后来我们都发现有些事用缘分解释,委屈了缘分这个词;而有些事用缘分解释,却委屈了这件事。巧或不巧,我们的相识属于后者。
2010年的一天,具体说,以我超好的记忆力来回忆,应该是2010年5月4日,那天我正休假在家,坐在临窗的书桌边浏览着当时刚刚兴起的微博─那时候,不过才关注了三十个朋友而已。窗外淅淅沥沥下着雨,不远处便是灯红酒绿的都市和车水马龙的三环路。忽然微博弹出小窗口,有人加了关注并且直接发来私信问好。
这便是同同。严格意义说我们是“网友”,并且是在网上遇到半年后才有过第一次碰面的网友(尽管我们身处同一个城市)。而今回想当初,他加我的原因是:刚在出租车上看到某本杂志对我的采访,然后晚上上微博的时候突然发现主页上“你可能感兴趣的人”列表里赫然是我的名字与头像,于是鬼使神差地点下了“关注”。而很少主动加陌生人的我,则是因为几年前曾经刚好看过一个和同同同名同姓不同字的“朋友的朋友”的博客,觉得他们说话的感觉十分相像,而谁知道,同同在几年前,曾用过另外一个字做名字,他根本便是那个博客的主人。
我们认识很久都没敢见面的原因是觉得两个人太相像─这不是一句空话套话客气话,下面我从科学的角度来解读一下“相像”的表现。
从定性研究的角度说:
1 我们在MSN上经常先后不超过两秒钟发给对方一句意思几乎完全一样、仅是措辞略有不同的话。
2 我们会表述对同样一个字(例如“哦”字)的厌恶情绪,即便这种事情在一些人眼中不过是吹毛求疵。而我们厌恶的原因竟然也是相同。
3 经常性地,他打电话给我,发现占线中,而我当时其实正在打他的电话,也是占线。
4 我们说话前会想一下是否还需要说,或者是否应该大面积略去解释性的词语,因为知道对方会懂,不需要解释。
从定量研究的角度说:我们分别做了更新版的普鲁斯特问卷(Proust Questionnaire),是二十八道题的加长版。这是一个探究人类生活、思想、价值观及人生经验的问卷。交换答案时发现,仅有一题,因为我没有回答而答案不同,而余下的所有题,答案完全一致,相差的只是措辞而已。我们俩的问卷答案附在后面,供比较。
而后来,我们终于见面相认后发生的一系列大小故事,就更是这种“相像”的极致体现。直到有一天,我们坐在餐厅里吃饭,等东西的时候交换了iPhone玩对方的游戏。我打开同同的手机,发现要输密码,我当时饿得走神儿了,想都没想便直接输入了自己的密码,而后的那一刻,在我意识到应该有错误发生但却意料之外地成功进入了他的手机后,我便石化了。
于是同同在我的惊诧下在我的手机上输入了他的密码,于是他也被石化了……
后来类似的事还有很多,我们从开始的大惊大喜到后来的相视一笑再到现在的见怪不怪。其实,现在,遇到什么想法特别不一样的事,我们反而要唏嘘讶异一番了。
所以和同同做朋友是件特别轻松的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只需要有一个人动脑子便足够了,另外一个人只需要点头便好,因为那种懂得与默契可以禁得起任何事情的考验。有人说人世间最难的事,不是我爱你,不是我赞美你,而是我了解你。而比“了解你”更难的事,便是“了解自己”。和同同的相识让我开始懂得了解别人的乐趣,也让我更加读懂自己。
所以每次读到同同写的小说我便总是泪水潸然,那个完全不同的时空里曾经或真实或虚幻地发生的故事,总能让我深入骨髓地感同身受。最变本加厉的,是只读到秋微姐的序时,我便已经泪如雨下,读过的朋友一定会懂,没读过的朋友还等什么?
曾经有人─甚至是很近密的朋友问我,怎么会和同同这样一个看起来急躁、冒进、冲动、爱出风头、耍小聪明、和一些人关系很僵的人成为这么好的朋友,甚至还用“相像”来形容自己与他的关系。我一直没回答过,这里统一做个说明─以后也请不要再问我类似的问题了,懂的人一次就会懂,不懂的人就不懂下去吧。
因为我感受得到他自始至终的彻头彻尾的真诚,这种真诚是我愿意用任何代价去交换的,更何况这种真诚根本交换不来,是无价之宝。而在这种真诚之上的更宝贵的东西,则是“了解”与“懂得”。得此知己,夫复何求。
所以在我眼中,急躁、冒进、冲动、爱出风头、耍小聪明、和一些人关系很僵,不过是“爽快”、“积极”、“敢作敢当”、“有荣誉感”、“高智商”以及“疾恶如仇”。
同同在北京十年了,秋微姐在之前一本书的序里曾经说,于很多背井离乡来到北京的人来说,这里是职场而不是家。我却希望能因为有我们这些朋友的相互陪伴,无论走到地球的哪个角落,只要我们在一起,那里便是家。这便是我,这一刻,最单纯的愿望。
默默和同同的普鲁斯特问卷(Proust Questionnaire),猜猜哪个答案是我,哪个是他?
①你认为最完美的快乐是怎样的?
A1:每天结束时都没有值得后悔的事情,哪怕闭眼就是末日,也觉得毫无遗憾。
A2:不怕死,也不怕活着。
②你最希望拥有哪种才华?
A1:像电影里的那些人,拿到电脑就可以敲击出不一样的界面,然后噼里啪啦可以进入另外一个陌生的世界,阻止一些很恶劣的程序,操控现实。而现实的我吧,除了会把电源拔掉就没什么办法阻止了。
A2:可以操纵一种很大的机器,比如飞机或是太空飞船。在我看来,这不是一种技术,而是才华。
③你最恐惧的是什么?
A1:小时候想到死亡就觉得恐惧,现在最恐惧的事似乎没有。不太怕事情发生,我都做好了相应的准备。
A2:没准备好的死亡与离散。
④你目前的心境怎样?
A1:很平和愉悦。
A2:积极的平和。
⑤还在世的人中你最钦佩的是谁?
A1:我心目中最完美的,没有具象的人,因为任何人接触深了都有不可避免的缺陷。如果一定要说一个,那就是我的爸爸,他可以养大我,可以把我教育成这样,可以让我明白很多道理。我觉得他很了不起。
A2:不予置评。
⑥你认为自己最伟大的成就是什么?
A1:到现在为止,我觉得最骄傲的是,大多数同事都愿意和我一起共事,并觉得有安全感。能给人带来安全感,是一件很令我开心的事情。
A2:在任何时刻都有很好的定力。无论多大压力,有个枕头便可以很快睡着。
⑦你自己的哪个特点让你最觉得痛恨?
A1:太容易对人产生好感,所以常常采取闭关锁国的政策,谁都不爱搭理。
A2:偶尔的拖拉。当然,前面的形容词很必要,因为毕竟我的火星落在狮子座,绝大多数时候行动力指数还是很高的。另外就是常常对人太善良。
⑧你最喜欢的旅行是哪一次?
A1:每一次和朋友们一起进行的旅行,一起昏睡,一起摸索,一起发癫,每一次和朋友们一起出发的旅途都很喜欢。回味起来格外爽。
A2:尚未发生。不过每次和朋友们的旅行,最快乐的时间通常是倒数第三天的时候,总会因为旅程即将结束而带有无尽的珍惜,然后却又因为还有两三天的时光可以挥霍而感到无比的快乐,这个定律,屡试不爽。
⑨你最痛恨别人的什么特点?
A1:欺骗和背叛,不表里如一!
A2:欺骗与背叛。
⑩你最珍惜的财产是什么?
A1:朋友们对我的信任和爱护。
A2:感觉。形而上。包括“懂得”、“了解”、“信任”和“欣赏”。
11 你最奢侈的是什么?
A1:能够把爱好与生活工作统一在一起,每天神仙般的过着生活,丝毫不觉得劳累,拥有大多数人体会不到的快感,并努力传达着这种态度。
A2:拥有不是“围城”的东西─自己走进去不会想要逃出来,别人也并非是因为未曾拥有而感到羡慕。
12 你认为程度最浅的痛苦是什么?
A1:朋友伤害我,任何伤害都是痛苦,不分深浅。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事情值得我去痛苦。
A2:因为时间的缘故而遗忘掉最重要的东西。这其实是很深很深的痛苦,只不过,你感觉不到,所以,我说它是程度最浅的痛苦。
13 你认为哪种美德是被过高评估的?
A1:情商。
A2:情商。
14 你最喜欢的职业是什么?
A1:如果我做的是一档能够到处旅游的节目的话,那就太完美了。
A2:该上班的时候想上班,该下班的时候想下班的工作。
15 你对自己的外表哪一点不满意?
A1:身材,其实我也觉得偏瘦了一点,我要练一些肌肉出来。
A2:我从小就戴不上帽子……
16 你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
A1:迄今为止,没有。后悔的事情,事后我都会弥补。弥补不了的,我都不会后悔。
A2:我有遗憾,但不后悔。
17 还在世的人中你最鄙视的是谁?
A1:任何你鄙视和讨厌的人,都有你的某些特质。所以我现在已经不会花时间浪费在这个事情上了,做自己一天,比讨厌别人三天效果更好。
A2:我不费神费力在不值得的人身上。从不。
18 你最喜欢男性身上的什么品质?
A1:让人有安全感,能信任。
A2:有肩膀(肯担当)。
19 你使用过最多的单词或词语是什么?
A1:真的啊?这个现在最多。以前有个口头禅很讨厌:你明白我意思吗?
A2:好的。真的吗?还有一个是让大家很讨厌的中英文混搭版:“你有没有get到我的point?”
20 你最喜欢女性身上的什么品质?
A1:不矫情,不做作,不把自己当女人。
A2:大气。
21 你最伤痛的事是什么?
A1:被朋友误解。
A2:和亲人与朋友的离别。
22 你最看重朋友的什么特点?
A1:朋友啊,就是讲义气很靠谱,什么都能托付。
A2:不计较的朋友关系。不计较彼此的付出,不计较无心的过失,不计较是很重要的态度,不是装出来的,不是停留在口头而是记在心中的,是真的不计较。
23 你这一生中最爱的人或东西是什么?
A1:我最爱我父母了。
A2:我手机中能够快捷拨号的那些人─尽管他们的电话我其实都记在心里。
24 你希望以什么样的方式死去?
A1:安乐死,和好朋友都告别了,然后就安乐死。
A2:有准备的,我想要和一些对我很重要的人真诚地告别,然后有些时间可以独处去回忆过往的那些事情,最后,在睡梦中安乐死。因此,我一直支持安乐死有限度的合法化。
25 何时何地让你感觉到最快乐?
A1:和最重要的人在一起的时候,看到他们都很快乐,我就巨快乐。
A2:随时随地,但是人要对。快乐为什么要加上时间和地点的限制?
26 如果你可以改变你的家庭一件事,那会是什么?
A1:没啥可改变的,我对现在的一切都挺满意的。
A2:小时候不应该为我请保姆。
27 如果你能选择,你希望让什么重现?
A1:那就让外公、大姨、爷爷都复活,然后大家要一起团聚一下,他们走的时候,我都不在他们身边,我要告诉他们我的感受。
A2:年华。包括很多东西:最美好的记忆,可能已然离散的朋友,阴阳永隔的亲人,无忧无虑的生活,单纯的感情。不过还是别重现了,失去了才觉得美丽,那年那月,我们其实并不懂得珍惜。
28 你的座右铭是什么?
A1:信自己,得永生。
A2:凡走过必留下善意痕迹,选择做便尽力做到最好。
七年的你
是我最好的礼物
22岁时认的姐姐秋微
知名作家,媒体人
作为一个宿命论者,我坚定地相信,这辈子,所有跟你遇见的人,不论谁,都不会是没有缘因的。
是什么缘因让我和刘同彼此遇见,我尚未得出答案。唯一能确定的是,我们之间,大约应该算是个“孽缘”吧。
上上上个月的某一个深夜,我正在敷着面膜看八卦杂志。电话狂响起来。
在深夜给别人打电话的,一般就出于两种情况,要么是出了什么不能隔夜的急事儿,要么就是这个人跟你关系近到可以不在意时间,也可以不用在意你旁边有谁。
电话是同同打来的,响了很久,我用了几分钟时间犹豫要不要接,到那天为止,我们陷于冷战已经有两三个月之久。
在那场空前的冷战之前,我们常常在各种不按常理的深夜时间通电话,且绝对没有什么“不能隔夜的急事儿”。
听起来很有笑果哈,“冷战”这种通常只会出现在情侣之间的情况,被我们姐弟使用得出神入化。
电话铃持续,我犹豫到半截儿,还是接了。
同同当时在另一个城市,正跟几个朋友在一起。
他喝了酒,很明显没完全醉,在电话那头用半真半演的调调一口气对我连哭带说了二十分钟。期间十九分钟他都是在陈述我的诸多“不是之处”。
刘同是这样一个人,每当他想要很认真地陈述别人的不是时,都像是在发嗲,且腔调一定是他特有的湖南郴州普通话,所有的词儿跟词儿之间都用一些意料之外的小甩腔黏合在一起,大段大段地听依稀都能听出些近似旋律的起伏,让一个只会说普通普通话的人如我完全没办法打断他从中段插话。
而他对我的投诉,很多我都完全不同意。
我就这样气儿始终提到喉咙,随时要发作地听了19分钟。之后,他忽然逆转,以一个出其不意的小停顿作为快速过度,紧接着再用高出几个分贝同时慢下半个语速的另一段起头,说了以下这句话:“我就是要告诉你,你是我全世界唯一的姐姐。亲姐姐啊,啊,啊……”
后面的那几个“啊”,又变回了湖南郴州式近似旋律的小甩腔。
其实,从认识刘同那天起,很多的时候,我都暗自怀疑,这个人,也许,真的是我亲弟弟?
要说明白这事儿,还得补充一下那个冷战的起因。
要说明白冷战,还得再补充一下冷战前的人物背景。
十年以前,忽然有那么一天,有一个当时名字还是“刘童”的人辗转托朋友找到我给他的小说写序。
那是我人生第一次碰到有人央告我作序,我内心不禁一阵窃喜,决定要矜持一下,所以拖了很久才交稿。后来那本书出版了,名字是《??》(哪个吖?)
我没买,也没读,心想那不过是一个跟我一样对文字有着一些不知深浅的热爱的小文青吧,本以为萍水相逢就此作罢。
未几,同同几次电话执着约见,彼时我跟多数正常的女人一样,越被捧越要拿劲儿,特别需要别人的溺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又拖延了一阵之后我们最终见了,见面的时候还有一堆别人,互不相干的那种。有好多年我都会做这种不着调的事儿,把跟自己交情深浅不一,来源七方八面的朋友没主题地组在一起,二三十人是常有的事儿。
这期间,有人因此谈成了生意谋到了职,有人因此千里相会成为情侣甚至夫妻,也有人因此确定我太不着调而后会无期。
乃至于我常常觉得,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其中一个重要的意义或者说使命,就是充当一个媒介,让一些人因为我而遇见,然后因为他们的缘分,以不同形式在一起。
在这些闹哄哄的他唱罢他登场的过程中,能完全留下来组成我自己生命中的某些特别情义的,客观地说,十分有限。
同同是其中的一个。
他那天出现在我的数十人的饭局中,还被我错认成别人,也没生气,挺安静地留下来,后来就一直在一直在。
更熟一些时候,他开始成为我身边少数几个主动担当的人,在我一拨又一拨的“杂烩局”中负责调整气氛:我们玩他发明的游戏,听他唱龇牙咧嘴的网络歌曲,看他跳自创的民族舞,也见识过他装醉时候痛哭流涕的抒情。
我们不知道哪根脑部神经长得差不多,对待对方的方式相当接近。比方说,我们都会很直接说出对对方的真实观感,不论节目,文字还是爱情观或交友方式。
所谓的“真实”当然以批评和质疑居多,在指出对方问题的这一点上,俩人都毫不留情。因为,我们都知道,“情”在这儿,没用。
这个世界上,大概很少人把你批得片甲不留却不让你感到受伤害。其实要做到也不难,只要你让对方确切地知道,你是如何地把TA放在心上。
我们似乎随时都会聊,似乎什么话题都聊。聊到兴致时可以不顾坐姿不顾吃相,不顾措辞地不用做铺垫地说出心底各种无伤大碍的小龌龊。
跟谁是否亲近,不在于你在TA面前多么完美,而在于你敢把多么不完美的自己在TA面前摊出来,不但摊出来,心情还很放松。
同同是不多的几个让我完全无所谓自己有多不完美的周围人,我们在彼此面前很放松,很真实,真实常常是不美的,但真实常常是令人内心柔软的。渐渐,我很少会叫他名字,对别人说起他的时候,都是说“我弟”,说得很顺,全无挂碍。同同也一样,我是他姐,发嗲的时候叠字成姐姐,郴州味儿的。
这种感觉一度让我十分依赖,这种良好的姐弟情义在许多年似乎也没有经历过任何的考验,如果为了配合我们姐弟都是以写字为生,简直可以用“人生如初见般美丽”来形容它。本来就是嘛,因为不存在彼此占有,因为对对方没有额外期许,所以总觉得有股子如出水芙蓉般的和缓和真切。
哪知,天晓得,猛然有一天,刘同红了。
虽然在此之前我每年对他的祝福中都包含有“红”这一条,但一旦既成事实,我才恍然发现我原来那一堆一堆虚胖的祝福中有多少的“有口无心”。
他开始忙。我们各种见面通话吃喝玩乐的时间受到严重影响,他也不再像以前那样需要我带他去我的节目和写我的专栏,搞得我相当失落了好几个月。
随之而来他的迟到和爽约都能随时助长我的肝火,各种说辞都能在三秒钟之内演变成抬杠。
“对不起啊姐姐,我刚在录节目。”
“节目谁没录过啊?”
“我写东西呢。”
“我不用写吗?”
“见客户去了。”
“见客户了不起啊?”
……
巅峰之作是我们合录了一个节目,那个很喜欢同同的编导希望他把视频转在他的微博上。
而他拖延了很久,说是要酝酿一个符合他一贯微博行文方式的说法。
我彻底火了。
我们互发了十几条短信,每人写了总共超过千字。吵架。
接着就发生了前面说的那场冷战。
这个故事告诉你们,不要轻易让一个女人感到受冷落。不管她是你的情侣,亲妈,认的姐姐,或门口那个常年卖豆浆每天早上例行跟你打招呼的阿姨。
我们在冷战的那三个月没有通过电话,但偶尔还会见面。见面的无法避免是因为我们有几个关系紧密的共同朋友。
所以,我们这两个都已经年过三十的男女,像成绩很差的小学生一样,在一堆人之间,隔着不到3米的距离,如果要跟对方说什么话,都请朋友转告。
“你告诉刘同,那个首映我去不了了。”
“你跟微姐说,下周二我们的专栏要拍一组新图片。”
……
李响,陈默,郑艳,王玺等密友前后都扮演过递话的角色,均表现得十分称职,一个字儿都没篡改,语气都基本保持原样儿。
别笑,在做这么幼稚的事儿时,我们都挺严肃的。
再后来,那个深夜的电话来了。
不出我所料,他在煽情之后用湖南郴州式近似旋律的小甩腔执着地解释了一遍为什么没有立刻转发那个视频的微博。
他乌泱泱地说的几大篇可以总结成一句话:“每个想要飞起来的人都应该爱惜自己的羽毛。”
嗯,我总结得太有诗意了,他原话没这句,但就这意思。
故事的阶段式结局,是我们又傻没心眼儿地继续当回姐弟。从那天开始,我对自己的微博也比以前认真了很多,我认可同同说的那句,如果你以写字为生,就不能草率地对待自己写出去的字。
刘同的这本书里的所有内容都不是新写的。我也不担心,他对自己的爱惜,想必是由来已久。
我很喜欢的一本书,《与神对话》,里面有一句话:“使你的生命成为礼物,要永远记得,你是那礼物。成为每个进入你生活的人的礼物,成为每个你进入其生活的人的礼物。要小心,如果你不能成为礼物,就不要进入那人的生活。”刘同是我弟,我是他的姐姐。
我们在十年之前进入彼此的生活,迄今为止,都在努力地继续成为彼此的礼物。也希望,在打开这本书开始,刘同也能成为你生命中的礼物。
一直在阳光下的剪影
大学中文系的学姐刘昂
搜狐上海站内容部主编
柏杨说,年轻气盛时,命运即便是老虎,屁股也是敢摸。年岁渐长,命运飘忽不定,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人大抵也没了与之挣扎的底气。此话不假,却不属于刘同。
努力如他,付出如此沉甸甸的筹码与志气,所谓运气和命数,并未多青睐亦不敢随便责罚。他踩一对风火轮,遇山开山遇水涉水,从山穷水尽到柳暗花明,世人眼中是风光,我却只看到缝隙里琐碎的疲倦、痛苦,及屡败屡战的坚持。刘同无关完美,只是,他能努力至极致,将不完美变成完美,化缺点为优点,像功夫小子,无天资有野心,每打输一架,回家舔着伤口日日勤练,然后返来再战一回。
大学四年,他已然锋芒灼灼。一手烂字一副超薄身板,挡不住内心勃勃生机,雀跃着写稿、出书、参加唱歌大赛、辩论比赛,哪忙碌往哪扎堆。布袋裤斜背包,球鞋或慢跑鞋,永远挂耳机,听古巨基徐怀钰,将无印良品的《掌心》一路唱到决赛。没头没脑借五十块钱,吃十块盒饭买四十块靓衫。白衣蓝牛仔,骑自行车穿越校园,绯闻漫天如樱花。想来,那年月不能没有他。我们站在彼此回忆里,没有天大地大的抱负,仅是些微闪亮无法躲闪的温暖命运。口味虾、打口碟、游戏机、见网友、堕落街、豆腐炒鱼、文学院217教室,就是这些,还有这些。
出国前夕,他执意道别。长沙闷夏,五一大道星光通透,沿路走半里二里,到底年轻,只知跃跃欲试,并无伤感。末班立珊线扑哧扑哧进站,他开始追跑,小鹿样跳跃,晃荡右手,身后背包上下颠簸。─“再见!再见了!”他的声音迅速淹没于滚滚城市烟火,那般没心没肺。明日天地,异国他乡,何日再见呢?我不知,不能面对面说出的离别,到底有多难过。少年背影,怅怅记得,逆光奔跑,仿若磅礴江风里呼啦出羽翼翅膀,孤独也倔强。
那段时日,八小时时差。刻意亦或有心,我们常有通信,不间断地联系。用文字描摹,自动屏蔽不愉和不悦,我们邮递给对方祥和及锦绣花团。怎么会呢?他写来:辞职宅于出租屋,钱包瘪瘪。书稿不断否定,被伤害至心惊肉跳。没日没夜啃书准备考研,眉毛忽然开始掉,或许是鬼剃头。午睡小院沉寂,偶有小朋友嬉笑和鸡打鸣。我端着电脑,千山万水外,心酸眼潮。生活展开筚路蓝缕,谁不是赤足前行伤痕累累。在那本千辛万苦的书里,他一直问,青春是什么?想来,当时回答多么仓促和矫情。成功是一出太过诱惑的大戏,他踮起脚尖奋力触摸,掩耳盗铃般却全心全意。
再见于冬天的北京。那么骄傲,披“北漂”外套,亦能取暖。做电视、写文案、剪片子。多晚回,也督促自己磨笔写字。陋室比邻雍和宫,鼻端杳渺香火气,白日浑厚钟声里,蛰伏待发的等待,略有苦涩,仿佛没完没了。某晚陪他去与上司谈加薪,他遍遍重复说辞,字字如针扎得舌尖跳。零下冬日,踌躇门外,路灯昏黄,碎雪乱撞。出来后,他颠颠永远笨重的包,若无其事拍拍我肩─没谈好。仰望北国夜空,深邃莫名,我想,会过去的。确实如此,今时今日自彼时启程,他到底没辜负自己。
流年若干,北京上海,我们各自为营各自生活。邮件电话,少之甚少。所幸,难过彷徨混沌时,随时随地拨给他,始终如一。朋友人来人往,流言来来去去,听了就忘却吧。把彼此安置于安全位置,小心保护,无论外在撞击几何,时光凝成最坚硬的核,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生活继续,结尾无法成为结尾,留一段当年的信,且当结尾:
残留昨天能清晰想起你,单薄留有高中记忆的头发,张扬着新进大学的新鲜和雄心那样跳跃着。不小心,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没有刻意,居然一直安静走了过来。你看着我失落、失败,看我轻轻地离开,这么多朋友里只有你一直看着我怎么走过这几年,青春最盛开的季节,现在也只有你,陪我慢慢体会这水样流过的日子,一直自称是你的安姐,其实哪有。
2011年1月4日
Ann@上海
五年的你
不过是人间的一粒沙
教我如何保持小清新的师父阿Sam
1626潮流杂志执行主编、摄影师、
畅销旅行书《去,你的旅行》作者
我不算是一个记忆力非常好的人,五年不长不短,如果谈了一场五年的恋爱还没有结婚算长跑,如果分一次手五年还没有再开始新感情叫孤单,如果24岁刚大学毕业人生起步,29岁应该是小有成绩而立,五年真的不长不短,刚刚好,认识一个人也应该是这样。
对于天秤座的我而言,很多人觉得我有无数的朋友,而这么多的朋友里刘同应该是最特别的一个,因为男生里只有他叫我“师父”!这两个字放在古代可是和父母一样重要的地位,当然我不是需要他对我如此,但是足可以感受到彼此的小宇宙和细微的小情感。
那种情感应该是五年前我们在网络上拍照聊天、不敢吃太贵餐厅、不敢去很远地方旅行的小青涩,所以要我回忆一下我们的五年我觉得有点为难,要说的事情很多,版面很少,当然应该还有比我们友谊更久的朋友,只是人和人之间很奇妙,充满着微妙的费洛蒙的情感因素,那这五年他都在干什么?
那一年他写了书,是一个青春的系列,我刚好就为那个系列拍摄了封面,说出来有些绕口,但我们真的是因为这个机缘以及博客这个平台开始建立起联系,还真的是以文字建立情感,不像那些酒肉朋友吧。当然我们后来经常见面的方式都是躲在城市某个小酒馆里,说些家长里短和不太对其他人说的小秘密,说完就放在心里埋了起来,这样的感受很舒服。又是一个夏天的午后,他独自从北京跑到了上海,就在我公司的楼上,用我三脚猫的技术和相机为他拍了《离爱》的封面,至今想起来我们真够胆子的,没有化妆、没有造型,也没有打灯,就是一台相机外加一颗冒险的心,这应该也是我心目中徒弟的样子,瘦小的身体里隐藏了无限大的能量,像只不怕死的蟑螂,不管丢在哪里都勇敢又坚强地活着。
说起为何会有这么一个“徒弟”,我觉得有些惭愧,时至今日我也没有教会他什么,他喜欢摄影,希望我可以教他拍照,于是在多年前的一次北京聚会后,在簋街的某个餐厅里,他跪在地上半开玩笑地认了我这个“师父”。说是开玩笑,但似乎后来大家都很把这个事情当回事了,从那以后他就改口叫我师父。每次有人问起我到底是教他什么的师父,我都无言以对,因为我真的没有教过什么。在我看来,他就像是充满能量的机器人,一直不能停下来。他其实朋友不多,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工作以及写书、写博客,我想一个人成功的背后一定深埋着巨大的孤独。他很少和我提及感情,哪怕说起也是只言片语,那些情感啊,其实都在这本厚厚的书里。
有人说他年少轻狂,我会笑着说年少不轻狂还等老了再去狂吗?如果我是三毛我会送你一匹马,如果我是摄影师我希望可以帮你拍摄最美丽的风景,人生永远是自己规划的,很多时候我只能默默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一天天成长,然后开花结果。
从出生那一刻我们就好像是一粒沙,随风飘散,相聚又离开,只是为了看看这尘世间的一些真美好,希望你越走越远。
一年的你
我和自己的不期而遇
30岁时认识的好友陈默
宝洁大中华区公关总监
我一直相信有一些非物质的力量是或依附或脱离于我们的肉体而存在的,譬如灵魂或是其他种种。只不过我们今天的认知水平尚不能通透地解释这些事物。就如同在人类发现DNA前,这个学名为脱氧核糖核酸的物质一直默默地主宰着人类乃至整个地球生命的遗传与繁衍。你不知道它,不代表它不存在。
与同同的相识便是一场没法解释的过程。我们开始用很俗套的语言来描述这种相识,比如“缘分”。但到后来我们都发现有些事用缘分解释,委屈了缘分这个词;而有些事用缘分解释,却委屈了这件事。巧或不巧,我们的相识属于后者。
2010年的一天,具体说,以我超好的记忆力来回忆,应该是2010年5月4日,那天我正休假在家,坐在临窗的书桌边浏览着当时刚刚兴起的微博─那时候,不过才关注了三十个朋友而已。窗外淅淅沥沥下着雨,不远处便是灯红酒绿的都市和车水马龙的三环路。忽然微博弹出小窗口,有人加了关注并且直接发来私信问好。
这便是同同。严格意义说我们是“网友”,并且是在网上遇到半年后才有过第一次碰面的网友(尽管我们身处同一个城市)。而今回想当初,他加我的原因是:刚在出租车上看到某本杂志对我的采访,然后晚上上微博的时候突然发现主页上“你可能感兴趣的人”列表里赫然是我的名字与头像,于是鬼使神差地点下了“关注”。而很少主动加陌生人的我,则是因为几年前曾经刚好看过一个和同同同名同姓不同字的“朋友的朋友”的博客,觉得他们说话的感觉十分相像,而谁知道,同同在几年前,曾用过另外一个字做名字,他根本便是那个博客的主人。
我们认识很久都没敢见面的原因是觉得两个人太相像─这不是一句空话套话客气话,下面我从科学的角度来解读一下“相像”的表现。
从定性研究的角度说:
1 我们在MSN上经常先后不超过两秒钟发给对方一句意思几乎完全一样、仅是措辞略有不同的话。
2 我们会表述对同样一个字(例如“哦”字)的厌恶情绪,即便这种事情在一些人眼中不过是吹毛求疵。而我们厌恶的原因竟然也是相同。
3 经常性地,他打电话给我,发现占线中,而我当时其实正在打他的电话,也是占线。
4 我们说话前会想一下是否还需要说,或者是否应该大面积略去解释性的词语,因为知道对方会懂,不需要解释。
从定量研究的角度说:我们分别做了更新版的普鲁斯特问卷(Proust Questionnaire),是二十八道题的加长版。这是一个探究人类生活、思想、价值观及人生经验的问卷。交换答案时发现,仅有一题,因为我没有回答而答案不同,而余下的所有题,答案完全一致,相差的只是措辞而已。我们俩的问卷答案附在后面,供比较。
而后来,我们终于见面相认后发生的一系列大小故事,就更是这种“相像”的极致体现。直到有一天,我们坐在餐厅里吃饭,等东西的时候交换了iPhone玩对方的游戏。我打开同同的手机,发现要输密码,我当时饿得走神儿了,想都没想便直接输入了自己的密码,而后的那一刻,在我意识到应该有错误发生但却意料之外地成功进入了他的手机后,我便石化了。
于是同同在我的惊诧下在我的手机上输入了他的密码,于是他也被石化了……
后来类似的事还有很多,我们从开始的大惊大喜到后来的相视一笑再到现在的见怪不怪。其实,现在,遇到什么想法特别不一样的事,我们反而要唏嘘讶异一番了。
所以和同同做朋友是件特别轻松的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只需要有一个人动脑子便足够了,另外一个人只需要点头便好,因为那种懂得与默契可以禁得起任何事情的考验。有人说人世间最难的事,不是我爱你,不是我赞美你,而是我了解你。而比“了解你”更难的事,便是“了解自己”。和同同的相识让我开始懂得了解别人的乐趣,也让我更加读懂自己。
所以每次读到同同写的小说我便总是泪水潸然,那个完全不同的时空里曾经或真实或虚幻地发生的故事,总能让我深入骨髓地感同身受。最变本加厉的,是只读到秋微姐的序时,我便已经泪如雨下,读过的朋友一定会懂,没读过的朋友还等什么?
曾经有人─甚至是很近密的朋友问我,怎么会和同同这样一个看起来急躁、冒进、冲动、爱出风头、耍小聪明、和一些人关系很僵的人成为这么好的朋友,甚至还用“相像”来形容自己与他的关系。我一直没回答过,这里统一做个说明─以后也请不要再问我类似的问题了,懂的人一次就会懂,不懂的人就不懂下去吧。
因为我感受得到他自始至终的彻头彻尾的真诚,这种真诚是我愿意用任何代价去交换的,更何况这种真诚根本交换不来,是无价之宝。而在这种真诚之上的更宝贵的东西,则是“了解”与“懂得”。得此知己,夫复何求。
所以在我眼中,急躁、冒进、冲动、爱出风头、耍小聪明、和一些人关系很僵,不过是“爽快”、“积极”、“敢作敢当”、“有荣誉感”、“高智商”以及“疾恶如仇”。
同同在北京十年了,秋微姐在之前一本书的序里曾经说,于很多背井离乡来到北京的人来说,这里是职场而不是家。我却希望能因为有我们这些朋友的相互陪伴,无论走到地球的哪个角落,只要我们在一起,那里便是家。这便是我,这一刻,最单纯的愿望。
默默和同同的普鲁斯特问卷(Proust Questionnaire),猜猜哪个答案是我,哪个是他?
①你认为最完美的快乐是怎样的?
A1:每天结束时都没有值得后悔的事情,哪怕闭眼就是末日,也觉得毫无遗憾。
A2:不怕死,也不怕活着。
②你最希望拥有哪种才华?
A1:像电影里的那些人,拿到电脑就可以敲击出不一样的界面,然后噼里啪啦可以进入另外一个陌生的世界,阻止一些很恶劣的程序,操控现实。而现实的我吧,除了会把电源拔掉就没什么办法阻止了。
A2:可以操纵一种很大的机器,比如飞机或是太空飞船。在我看来,这不是一种技术,而是才华。
③你最恐惧的是什么?
A1:小时候想到死亡就觉得恐惧,现在最恐惧的事似乎没有。不太怕事情发生,我都做好了相应的准备。
A2:没准备好的死亡与离散。
④你目前的心境怎样?
A1:很平和愉悦。
A2:积极的平和。
⑤还在世的人中你最钦佩的是谁?
A1:我心目中最完美的,没有具象的人,因为任何人接触深了都有不可避免的缺陷。如果一定要说一个,那就是我的爸爸,他可以养大我,可以把我教育成这样,可以让我明白很多道理。我觉得他很了不起。
A2:不予置评。
⑥你认为自己最伟大的成就是什么?
A1:到现在为止,我觉得最骄傲的是,大多数同事都愿意和我一起共事,并觉得有安全感。能给人带来安全感,是一件很令我开心的事情。
A2:在任何时刻都有很好的定力。无论多大压力,有个枕头便可以很快睡着。
⑦你自己的哪个特点让你最觉得痛恨?
A1:太容易对人产生好感,所以常常采取闭关锁国的政策,谁都不爱搭理。
A2:偶尔的拖拉。当然,前面的形容词很必要,因为毕竟我的火星落在狮子座,绝大多数时候行动力指数还是很高的。另外就是常常对人太善良。
⑧你最喜欢的旅行是哪一次?
A1:每一次和朋友们一起进行的旅行,一起昏睡,一起摸索,一起发癫,每一次和朋友们一起出发的旅途都很喜欢。回味起来格外爽。
A2:尚未发生。不过每次和朋友们的旅行,最快乐的时间通常是倒数第三天的时候,总会因为旅程即将结束而带有无尽的珍惜,然后却又因为还有两三天的时光可以挥霍而感到无比的快乐,这个定律,屡试不爽。
⑨你最痛恨别人的什么特点?
A1:欺骗和背叛,不表里如一!
A2:欺骗与背叛。
⑩你最珍惜的财产是什么?
A1:朋友们对我的信任和爱护。
A2:感觉。形而上。包括“懂得”、“了解”、“信任”和“欣赏”。
11 你最奢侈的是什么?
A1:能够把爱好与生活工作统一在一起,每天神仙般的过着生活,丝毫不觉得劳累,拥有大多数人体会不到的快感,并努力传达着这种态度。
A2:拥有不是“围城”的东西─自己走进去不会想要逃出来,别人也并非是因为未曾拥有而感到羡慕。
12 你认为程度最浅的痛苦是什么?
A1:朋友伤害我,任何伤害都是痛苦,不分深浅。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事情值得我去痛苦。
A2:因为时间的缘故而遗忘掉最重要的东西。这其实是很深很深的痛苦,只不过,你感觉不到,所以,我说它是程度最浅的痛苦。
13 你认为哪种美德是被过高评估的?
A1:情商。
A2:情商。
14 你最喜欢的职业是什么?
A1:如果我做的是一档能够到处旅游的节目的话,那就太完美了。
A2:该上班的时候想上班,该下班的时候想下班的工作。
15 你对自己的外表哪一点不满意?
A1:身材,其实我也觉得偏瘦了一点,我要练一些肌肉出来。
A2:我从小就戴不上帽子……
16 你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
A1:迄今为止,没有。后悔的事情,事后我都会弥补。弥补不了的,我都不会后悔。
A2:我有遗憾,但不后悔。
17 还在世的人中你最鄙视的是谁?
A1:任何你鄙视和讨厌的人,都有你的某些特质。所以我现在已经不会花时间浪费在这个事情上了,做自己一天,比讨厌别人三天效果更好。
A2:我不费神费力在不值得的人身上。从不。
18 你最喜欢男性身上的什么品质?
A1:让人有安全感,能信任。
A2:有肩膀(肯担当)。
19 你使用过最多的单词或词语是什么?
A1:真的啊?这个现在最多。以前有个口头禅很讨厌:你明白我意思吗?
A2:好的。真的吗?还有一个是让大家很讨厌的中英文混搭版:“你有没有get到我的point?”
20 你最喜欢女性身上的什么品质?
A1:不矫情,不做作,不把自己当女人。
A2:大气。
21 你最伤痛的事是什么?
A1:被朋友误解。
A2:和亲人与朋友的离别。
22 你最看重朋友的什么特点?
A1:朋友啊,就是讲义气很靠谱,什么都能托付。
A2:不计较的朋友关系。不计较彼此的付出,不计较无心的过失,不计较是很重要的态度,不是装出来的,不是停留在口头而是记在心中的,是真的不计较。
23 你这一生中最爱的人或东西是什么?
A1:我最爱我父母了。
A2:我手机中能够快捷拨号的那些人─尽管他们的电话我其实都记在心里。
24 你希望以什么样的方式死去?
A1:安乐死,和好朋友都告别了,然后就安乐死。
A2:有准备的,我想要和一些对我很重要的人真诚地告别,然后有些时间可以独处去回忆过往的那些事情,最后,在睡梦中安乐死。因此,我一直支持安乐死有限度的合法化。
25 何时何地让你感觉到最快乐?
A1:和最重要的人在一起的时候,看到他们都很快乐,我就巨快乐。
A2:随时随地,但是人要对。快乐为什么要加上时间和地点的限制?
26 如果你可以改变你的家庭一件事,那会是什么?
A1:没啥可改变的,我对现在的一切都挺满意的。
A2:小时候不应该为我请保姆。
27 如果你能选择,你希望让什么重现?
A1:那就让外公、大姨、爷爷都复活,然后大家要一起团聚一下,他们走的时候,我都不在他们身边,我要告诉他们我的感受。
A2:年华。包括很多东西:最美好的记忆,可能已然离散的朋友,阴阳永隔的亲人,无忧无虑的生活,单纯的感情。不过还是别重现了,失去了才觉得美丽,那年那月,我们其实并不懂得珍惜。
28 你的座右铭是什么?
A1:信自己,得永生。
A2:凡走过必留下善意痕迹,选择做便尽力做到最好。
七年的你
是我最好的礼物
22岁时认的姐姐秋微
知名作家,媒体人
作为一个宿命论者,我坚定地相信,这辈子,所有跟你遇见的人,不论谁,都不会是没有缘因的。
是什么缘因让我和刘同彼此遇见,我尚未得出答案。唯一能确定的是,我们之间,大约应该算是个“孽缘”吧。
上上上个月的某一个深夜,我正在敷着面膜看八卦杂志。电话狂响起来。
在深夜给别人打电话的,一般就出于两种情况,要么是出了什么不能隔夜的急事儿,要么就是这个人跟你关系近到可以不在意时间,也可以不用在意你旁边有谁。
电话是同同打来的,响了很久,我用了几分钟时间犹豫要不要接,到那天为止,我们陷于冷战已经有两三个月之久。
在那场空前的冷战之前,我们常常在各种不按常理的深夜时间通电话,且绝对没有什么“不能隔夜的急事儿”。
听起来很有笑果哈,“冷战”这种通常只会出现在情侣之间的情况,被我们姐弟使用得出神入化。
电话铃持续,我犹豫到半截儿,还是接了。
同同当时在另一个城市,正跟几个朋友在一起。
他喝了酒,很明显没完全醉,在电话那头用半真半演的调调一口气对我连哭带说了二十分钟。期间十九分钟他都是在陈述我的诸多“不是之处”。
刘同是这样一个人,每当他想要很认真地陈述别人的不是时,都像是在发嗲,且腔调一定是他特有的湖南郴州普通话,所有的词儿跟词儿之间都用一些意料之外的小甩腔黏合在一起,大段大段地听依稀都能听出些近似旋律的起伏,让一个只会说普通普通话的人如我完全没办法打断他从中段插话。
而他对我的投诉,很多我都完全不同意。
我就这样气儿始终提到喉咙,随时要发作地听了19分钟。之后,他忽然逆转,以一个出其不意的小停顿作为快速过度,紧接着再用高出几个分贝同时慢下半个语速的另一段起头,说了以下这句话:“我就是要告诉你,你是我全世界唯一的姐姐。亲姐姐啊,啊,啊……”
后面的那几个“啊”,又变回了湖南郴州式近似旋律的小甩腔。
其实,从认识刘同那天起,很多的时候,我都暗自怀疑,这个人,也许,真的是我亲弟弟?
要说明白这事儿,还得补充一下那个冷战的起因。
要说明白冷战,还得再补充一下冷战前的人物背景。
十年以前,忽然有那么一天,有一个当时名字还是“刘童”的人辗转托朋友找到我给他的小说写序。
那是我人生第一次碰到有人央告我作序,我内心不禁一阵窃喜,决定要矜持一下,所以拖了很久才交稿。后来那本书出版了,名字是《??》(哪个吖?)
我没买,也没读,心想那不过是一个跟我一样对文字有着一些不知深浅的热爱的小文青吧,本以为萍水相逢就此作罢。
未几,同同几次电话执着约见,彼时我跟多数正常的女人一样,越被捧越要拿劲儿,特别需要别人的溺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又拖延了一阵之后我们最终见了,见面的时候还有一堆别人,互不相干的那种。有好多年我都会做这种不着调的事儿,把跟自己交情深浅不一,来源七方八面的朋友没主题地组在一起,二三十人是常有的事儿。
这期间,有人因此谈成了生意谋到了职,有人因此千里相会成为情侣甚至夫妻,也有人因此确定我太不着调而后会无期。
乃至于我常常觉得,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其中一个重要的意义或者说使命,就是充当一个媒介,让一些人因为我而遇见,然后因为他们的缘分,以不同形式在一起。
在这些闹哄哄的他唱罢他登场的过程中,能完全留下来组成我自己生命中的某些特别情义的,客观地说,十分有限。
同同是其中的一个。
他那天出现在我的数十人的饭局中,还被我错认成别人,也没生气,挺安静地留下来,后来就一直在一直在。
更熟一些时候,他开始成为我身边少数几个主动担当的人,在我一拨又一拨的“杂烩局”中负责调整气氛:我们玩他发明的游戏,听他唱龇牙咧嘴的网络歌曲,看他跳自创的民族舞,也见识过他装醉时候痛哭流涕的抒情。
我们不知道哪根脑部神经长得差不多,对待对方的方式相当接近。比方说,我们都会很直接说出对对方的真实观感,不论节目,文字还是爱情观或交友方式。
所谓的“真实”当然以批评和质疑居多,在指出对方问题的这一点上,俩人都毫不留情。因为,我们都知道,“情”在这儿,没用。
这个世界上,大概很少人把你批得片甲不留却不让你感到受伤害。其实要做到也不难,只要你让对方确切地知道,你是如何地把TA放在心上。
我们似乎随时都会聊,似乎什么话题都聊。聊到兴致时可以不顾坐姿不顾吃相,不顾措辞地不用做铺垫地说出心底各种无伤大碍的小龌龊。
跟谁是否亲近,不在于你在TA面前多么完美,而在于你敢把多么不完美的自己在TA面前摊出来,不但摊出来,心情还很放松。
同同是不多的几个让我完全无所谓自己有多不完美的周围人,我们在彼此面前很放松,很真实,真实常常是不美的,但真实常常是令人内心柔软的。渐渐,我很少会叫他名字,对别人说起他的时候,都是说“我弟”,说得很顺,全无挂碍。同同也一样,我是他姐,发嗲的时候叠字成姐姐,郴州味儿的。
这种感觉一度让我十分依赖,这种良好的姐弟情义在许多年似乎也没有经历过任何的考验,如果为了配合我们姐弟都是以写字为生,简直可以用“人生如初见般美丽”来形容它。本来就是嘛,因为不存在彼此占有,因为对对方没有额外期许,所以总觉得有股子如出水芙蓉般的和缓和真切。
哪知,天晓得,猛然有一天,刘同红了。
虽然在此之前我每年对他的祝福中都包含有“红”这一条,但一旦既成事实,我才恍然发现我原来那一堆一堆虚胖的祝福中有多少的“有口无心”。
他开始忙。我们各种见面通话吃喝玩乐的时间受到严重影响,他也不再像以前那样需要我带他去我的节目和写我的专栏,搞得我相当失落了好几个月。
随之而来他的迟到和爽约都能随时助长我的肝火,各种说辞都能在三秒钟之内演变成抬杠。
“对不起啊姐姐,我刚在录节目。”
“节目谁没录过啊?”
“我写东西呢。”
“我不用写吗?”
“见客户去了。”
“见客户了不起啊?”
……
巅峰之作是我们合录了一个节目,那个很喜欢同同的编导希望他把视频转在他的微博上。
而他拖延了很久,说是要酝酿一个符合他一贯微博行文方式的说法。
我彻底火了。
我们互发了十几条短信,每人写了总共超过千字。吵架。
接着就发生了前面说的那场冷战。
这个故事告诉你们,不要轻易让一个女人感到受冷落。不管她是你的情侣,亲妈,认的姐姐,或门口那个常年卖豆浆每天早上例行跟你打招呼的阿姨。
我们在冷战的那三个月没有通过电话,但偶尔还会见面。见面的无法避免是因为我们有几个关系紧密的共同朋友。
所以,我们这两个都已经年过三十的男女,像成绩很差的小学生一样,在一堆人之间,隔着不到3米的距离,如果要跟对方说什么话,都请朋友转告。
“你告诉刘同,那个首映我去不了了。”
“你跟微姐说,下周二我们的专栏要拍一组新图片。”
……
李响,陈默,郑艳,王玺等密友前后都扮演过递话的角色,均表现得十分称职,一个字儿都没篡改,语气都基本保持原样儿。
别笑,在做这么幼稚的事儿时,我们都挺严肃的。
再后来,那个深夜的电话来了。
不出我所料,他在煽情之后用湖南郴州式近似旋律的小甩腔执着地解释了一遍为什么没有立刻转发那个视频的微博。
他乌泱泱地说的几大篇可以总结成一句话:“每个想要飞起来的人都应该爱惜自己的羽毛。”
嗯,我总结得太有诗意了,他原话没这句,但就这意思。
故事的阶段式结局,是我们又傻没心眼儿地继续当回姐弟。从那天开始,我对自己的微博也比以前认真了很多,我认可同同说的那句,如果你以写字为生,就不能草率地对待自己写出去的字。
刘同的这本书里的所有内容都不是新写的。我也不担心,他对自己的爱惜,想必是由来已久。
我很喜欢的一本书,《与神对话》,里面有一句话:“使你的生命成为礼物,要永远记得,你是那礼物。成为每个进入你生活的人的礼物,成为每个你进入其生活的人的礼物。要小心,如果你不能成为礼物,就不要进入那人的生活。”刘同是我弟,我是他的姐姐。
我们在十年之前进入彼此的生活,迄今为止,都在努力地继续成为彼此的礼物。也希望,在打开这本书开始,刘同也能成为你生命中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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