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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则 卓洲溪(2)

郑茂纪才说实话:“姚绍聪、王阿协、范阿义这三个人参加抢劫属实,其余的同伙,我不知道姓名。姚绍聪的八桨舟古母船, 前边船篷破了,原先停在南塘乡水池之中。后来,因为追查的风声一天比一天紧,他悄悄让他哥哥姚绍贵驾船到了海门外的猷湾,借口说捕鱼,实际上准备情况紧急 驾船远逃。他那个双桨小船,是事情发生后在和平港内用二两银子买来,准备用来掩饰搪塞的。”我喝叱他退了下去。

我又把王阿协叫上前来, 诓他说:“你是被姚绍聪欺骗了,无缘无故用父母生就的身体替人家受刑。现在姚绍聪自己已经供认不讳,说这八桨舟古母船实际是他置办的,前面的船篷有破损; 先在南塘乡水池之中,后来让他哥哥驾出海门,现在猷湾中被拿获了。那条双桨小船,是在和平港买来掩饰搪塞的,花了二两银子。你还替他掩盖吗?我当然知道, 你们这种穷人,无家可归,在别人船里生活,也是极为可怜的事。你们并非真盗贼,何必连船都要替人家隐瞒呢?”

王阿协磕头说:“是这样。 我们真的是好人,不敢作强盗,仅仅在姚绍聪的船上混口饭吃而已。”我说:“未必。姚绍聪说你是盗贼的品行,不可和你结交。他可怜你无家可归,把空船借给你 住,你就暗中招集盗匪范阿义等十几个人,偷偷驾船出去抢劫。他非常生气,说以致因此受到波及,所以让你不说真话以免受刑。你现在还要受刑,以使他心里高兴 吗?”

王阿协仰天长叹说:“我们俩人有什么能耐,不过是听从姚绍聪指挥罢了。在卓洲溪抢劫的事,实际由姚绍聪主持。同伙范阿义、范阿 喜、姚阿胡、马阿弘、姚伯兰、许阿加、邱阿灶、陈伯荣、陈伯炯、陈伯凤等人,都是姚绍聪招来的。抢到的郭元藏等人的一万二千七百五十文铜钱,都由姚绍聪分 给大家。为什么只把罪过记在我头上呢?”接着把范阿义叫到,口供和王阿协所说的一样。

这时我才审讯姚绍聪,姚绍聪开始还支吾掩饰,当把 王阿协、范阿义的供词告诉他以后,他也就直接承认,不再推卸,而且把所得赃物全报了出来,比郭元藏等人报的失单还多猪肝、猪肺两样。郭元藏高兴地磕头说: “有这两样东西。当初报失单时偶然漏掉了,后来才想起。因为是小东小西,不敢再麻烦老爷。”对照姚绍聪自己说出的这两样赃物,进一步证实他是这一案件中的 真正罪犯,那是毫无疑问的了。

方东升说,邱阿灶就是姚万进。兵丁先在姚绍聪家逮捕王阿协,被姚绍聪拦住了。王阿协得机会脱逃,才又装出自行前来投案的样子。

接着,抓来了范阿义的哥哥范阿喜,实际上他是因为有仇诬陷,并非真的同伙。许阿加、陈伯荣、陈伯炯、陈伯凤几人,是和王阿协、范阿义仇怨很深,又有许多人出面担保他们是好人。只有范阿喜、姚阿相等人,样子挺值得怀疑,难以掩饰。

可是也有秀才、监生多人担保具结,请求从宽处理,还有道台衙门的差人替他们活动。看来,再进一步追问,一定会涉及到家境富裕的老实良民。如要穷追到底,恐怕无幸而受牵连的人还会很多。

于是,我把范阿喜、姚阿相、马阿弘等人从宽惩处一下,以示警戒。对为首的姚阿聪、王阿协、范阿义三人,各打一百杖,带上枷示众三个月。期满之时,再打四 十大板,编进匪类册里,让他们每月初一、十五点卯,写保证书。追回的赃物,发还给郭元藏、李启宣、黄朝盛等人。那八桨、双桨大小二船,就用作赏给众人的费 用。还在姚绍聪名下追要出纹银十两,分赏给贵屿的保长、壮丁,以不失信用。

从此,大小河流平安宁静,夜里船只往来毫无阻挡。只有那个姓李的道台衙门的差人不高兴,而且不久就有了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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