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太平 第四章
敲门声响起的时候,我正躺在床上晃动着手里的烟,试图想明白为什么我要蹚这趟浑水。我说了声请进,一个穿着工作服的女孩拿着几条毛巾走了进来。她有着暗红色的头发,四肢修长,妆容精致。她跟我说了一声打扰,把几条毛巾挂在架子上就走了出去,出门前斜看了我一眼,睫毛眨动不已。
我说:“你好啊,格特鲁德。”就当碰碰运气吧。
她顿住了,暗红色的脑袋转了过来,脸上带着微笑。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知道。但是有一个女佣就叫格特鲁德,我想跟她谈谈。”
她靠在门框上,手臂上搭着毛巾,眼神懒洋洋的。“是吗?”
“你是住在这里还是只是在这里度过这个夏天?”我问。
她红唇轻启。“我得说我并不是住在这里。跟山上的这些怪人住在一起吗?那我可不会。”
“你真这么觉得?”
她点点头。“并且我不需要任何人陪伴,先生。”听起来好像我要跟她谈论这个问题一样。
我看了她一会儿然后说:“谈谈那些放在鞋子里的钱吧,怎么样?”
“你是谁?”她的声音一下子冷了下来。
“埃文斯,我是洛杉矶的一个侦探。”我朝她友好地笑了笑,很明智地。
她的表情有点不自然了。手用力抓紧毛巾,指甲在布上刮出了声音。她从门那走了进来,坐在一张靠墙的直背椅上。面色凝重,眼里满是烦躁。
“一个条子,”她吸了口气,“然后呢?”
“你不知道吗?”
“我听说莱西太太把钱放在了一双鞋里,她想在这双鞋的后跟上加个底,于是我把那双鞋给了鞋匠,但是鞋匠并没有偷。我也没偷,她不是把钱拿回去了吗?”
“你不喜欢警察,对不对?我好像对你的脸有几分印象。”我说。
她的表情僵住了。“条子,是这样的,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并且很努力在做。我不需要从任何一个条子那里得到什么帮助,我也不欠任何人一分钱。”
“的确,”我说,“你拿到那双鞋的时候是直接把它送去给鞋匠了吗?”
她微微点了点头。
“路上也没有停过吗?”
“我为什么要停?”
“我当时不在,我不知道,所以想问一问。”
“我没有。除了告诉韦伯我要出去帮客人办事。”
“韦伯先生是谁?”
“他是经理助理,大多时候在楼下的餐厅里。”
“是那个高高的,肤色苍白,把所有比赛的结果都写下来的人吗?”
她点点头。“就是那个人。”
“我明白了,”我划燃一根火柴点燃了一支烟,透过缭绕的烟雾看着她。“非常谢谢你!”我说。
她站起来打开了门。“我好像不记得我见过你。”她回头看着我说。
“我们中间总有几个人是你没见过的。”我说。
她脸红了,站在那里瞪着我。
“你们旅馆通常都是这么晚的时候来换毛巾吗?”我问,只是为了找点话题。
“聪明的家伙。”
“是吗,我尽量想制造一个这样的印象。”我满脸谦虚地傻笑道。
“可惜效果不怎么样。”她说,突然带着一丝很重的口音。
“在你拿着那双鞋以后还有其他人接触过它吗?”
“没有,我跟你说了我只是停下来跟韦伯先生讲了一声——”她突然停下来想了一会儿。“我给他去倒了一杯咖啡,”她说,“我把鞋子放在了他的收银台那,我他妈的哪里知道谁会去动那双鞋子?既然他们已经把钱拿回去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吗?”
“好吧,你这么着急的样子,是不是很希望我不再深究下去?跟我说说韦伯这个人吧,他在这里待了很久了吗?”
“很久了,”她一脸嫌弃的表情,“一个女孩子是不会想和他走得太近的,如果你能明白我的意思。我现在说的是什么?”
“关于韦伯先生。”
“噢,去他妈的韦伯先生——如果你能明白我的意思。”
“是不是经常有人误解你的意思?”
她的脸又红了。“顺便说一句,”她说,“去死吧你。”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说。
她打开门半嗔半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走了出去。
走廊上响起了她走路的踢踏声,不过我并没有听到她在其他房门前停下的声音。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过了九点半了。
有人踏着重重的步伐出现在了走廊上,然后进了我隔壁的房间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那个男人清了清喉咙,踢掉了脚上的鞋子。猛扑在了弹簧床上,在上面翻来覆去。这样过了一会儿,他又从床上爬了起来,赤脚踏在了地上,接着响起了瓶子与玻璃杯相碰发出的叮当声。看样子这个男人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又重新回床上躺着了,这下鼾声立刻响了起来。
除了楼下餐厅和酒吧里的喧闹声,这座山中旅馆并不怎么宁静。快艇在湖上行驶发动机发出的突突声,舞蹈音乐此起彼伏,以及来往车辆的汽笛声。远处的靶场上传来22毫米口径的手枪射击声,小孩们在主街道上穿来穿去朝彼此喊叫。
实在是太安静了,以至于我根本就没有听到我的房门打开了。在我注意到的时候,门已经半开。一个男人悄悄地走了进来,半关上门朝屋里走了几步,站在那里看着我。他又高又瘦,皮肤很白,眼睛里带着几分恐吓的神情。
“好吧,伙计。”他说,“让我看看。”
我翻了个身坐起来,打了个哈欠。“看什么?”
“对讲机。”
“什么对讲机?”
“动作快点,聪明人。不要以为你有了个对讲机,就有权利问个不休。”
“啊,那个啊,”我说,微微笑了笑,“我没有什么对讲机,韦伯先生。”
“是吗,那很好。”韦伯先生穿过大半个房间朝我走来,手臂挥舞着。离我大约三英尺远的时候,他身体稍微前倾突然移动了一下,宽大的手掌狠狠地甩了我一耳光。我整个脑袋都震动了,疼痛从四面八方传来。
“就是为了干这事儿,”我说,“你就没去看今晚的电影?”
他扭曲着脸摆出了一个嘲讽的表情,举起了他的右拳。他出拳前的花招太多,我都有时间跑出去买一个接球手的面具戴着了。我从他的拳头底下钻过去,拿枪指着他的腹部,他懊恼地嘀咕了几句。我说:“举起手来。”
他又咕哝了几句,左顾右盼,不过手却没有动。我围着他慢慢踱了几步,背朝着门那边。他慢慢地转过身来看着我。我说:“我先去把门关了。然后咱们就来讨论讨论‘鞋子里的钱’这个事儿,当然也可以叫做‘狸猫换太子’。”
“见鬼去吧你。”他说。
“还挺能顶嘴嘛,”我说,“而且挺有创意的。”我一边用眼睛盯着他,一边摸着身后的门把手,把门关上,身后传来了门板的嘎吱声。我快速转身,就在这时一块又重又硬的大砖头拍在了我下巴的侧面。这一下打得我眼冒金星,天旋地转,远远地摔去老远,整个人就像坐火箭一样坠入了太空,仿佛过了几千年背部撞上一颗行星才着地。我缓缓睁开视线模糊的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双脚。
那双脚松松垮垮地张开在地板上,腿部朝着我,看得出来是外八字脚。一只手垂在腿的上方,不远处有一把枪。我动了动其中的一只脚,惊讶地发现它居然是我自己的脚。我努力抽动那只酸软的手,朝那把枪伸去,但没有抓到,又再次伸了过去,终于抓到了枪的把手。我举起枪,感觉上面至少绑了50磅的重量,但是最终还是把它举了起来。整个房间一片死寂,我扫视了房间一遍,然后直直地盯着紧闭的房门。我试着动了动身体,疼痛从全身各处传来,我的头很疼,下巴也很疼。我把枪又举高了一点然后放了下来。天啊,我这样举着枪到底为了什么呀。房间里空荡荡的,所有的来访者都离开了。天花板上的吊灯照得我眼睛都花了。我稍稍挪动了一下身体,疼痛更加剧烈了,我抬起一条腿单膝跪在地上,嘴里不由得呻吟不断。我抓起枪奋力地站了起来,嘴里尽是灰尘的味道。
“啊,真糟糕,”我大声喊道,“实在是太糟糕了。好吧,查理。我马上就要见到你了。”
我的身子晃了一晃,像一个醉了三天的酒鬼一样东倒西歪的。我慢慢地转动身体将整个房间扫视了一遍。
一个男人以祈祷的姿势跪在床上,他穿着灰色的西装,头发是灰金色。双腿展开,身体向前倒在床上,双臂张开放在床上,头歪靠在左手臂处。
他这个姿势看起来很是惬意,插在左边肩胛骨下面的那把有着粗糙的鹿角把手的猎刀似乎并没有影响到他。
我走过去弯下腰看了看他的脸,是韦伯先生,可怜的韦伯先生!从猎刀没入的那个地方一直到背部的夹克,是一条长长的暗红血印。
那可不是红药水。
我找到自己的帽子,慢慢地戴在头上,把枪放到腋下,然后费力地朝房门走去。我掉转钥匙,关上灯,走出房门,然后锁上门,把钥匙放在了口袋里。
我走过安静的走廊下楼来到了办公室,一个面色虚弱的老办事员在值夜班,坐在桌子旁边看报纸。他甚至都没有抬头看我一眼,我朝拱门那边的餐厅瞥了一眼,酒吧里依然充斥着喧闹的人群,那个山村交响乐团仍旧在角落为了生计而卖力表演。吸烟的那人和长着劳工领袖约翰·刘易斯眉毛的那人还在收银处忙活着。生意看起来不错。几对夏日游客在舞池中央跳着,手中端着玻璃酒杯,互相搂着肩膀。
我说:“你好啊,格特鲁德。”就当碰碰运气吧。
她顿住了,暗红色的脑袋转了过来,脸上带着微笑。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知道。但是有一个女佣就叫格特鲁德,我想跟她谈谈。”
她靠在门框上,手臂上搭着毛巾,眼神懒洋洋的。“是吗?”
“你是住在这里还是只是在这里度过这个夏天?”我问。
她红唇轻启。“我得说我并不是住在这里。跟山上的这些怪人住在一起吗?那我可不会。”
“你真这么觉得?”
她点点头。“并且我不需要任何人陪伴,先生。”听起来好像我要跟她谈论这个问题一样。
我看了她一会儿然后说:“谈谈那些放在鞋子里的钱吧,怎么样?”
“你是谁?”她的声音一下子冷了下来。
“埃文斯,我是洛杉矶的一个侦探。”我朝她友好地笑了笑,很明智地。
她的表情有点不自然了。手用力抓紧毛巾,指甲在布上刮出了声音。她从门那走了进来,坐在一张靠墙的直背椅上。面色凝重,眼里满是烦躁。
“一个条子,”她吸了口气,“然后呢?”
“你不知道吗?”
“我听说莱西太太把钱放在了一双鞋里,她想在这双鞋的后跟上加个底,于是我把那双鞋给了鞋匠,但是鞋匠并没有偷。我也没偷,她不是把钱拿回去了吗?”
“你不喜欢警察,对不对?我好像对你的脸有几分印象。”我说。
她的表情僵住了。“条子,是这样的,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并且很努力在做。我不需要从任何一个条子那里得到什么帮助,我也不欠任何人一分钱。”
“的确,”我说,“你拿到那双鞋的时候是直接把它送去给鞋匠了吗?”
她微微点了点头。
“路上也没有停过吗?”
“我为什么要停?”
“我当时不在,我不知道,所以想问一问。”
“我没有。除了告诉韦伯我要出去帮客人办事。”
“韦伯先生是谁?”
“他是经理助理,大多时候在楼下的餐厅里。”
“是那个高高的,肤色苍白,把所有比赛的结果都写下来的人吗?”
她点点头。“就是那个人。”
“我明白了,”我划燃一根火柴点燃了一支烟,透过缭绕的烟雾看着她。“非常谢谢你!”我说。
她站起来打开了门。“我好像不记得我见过你。”她回头看着我说。
“我们中间总有几个人是你没见过的。”我说。
她脸红了,站在那里瞪着我。
“你们旅馆通常都是这么晚的时候来换毛巾吗?”我问,只是为了找点话题。
“聪明的家伙。”
“是吗,我尽量想制造一个这样的印象。”我满脸谦虚地傻笑道。
“可惜效果不怎么样。”她说,突然带着一丝很重的口音。
“在你拿着那双鞋以后还有其他人接触过它吗?”
“没有,我跟你说了我只是停下来跟韦伯先生讲了一声——”她突然停下来想了一会儿。“我给他去倒了一杯咖啡,”她说,“我把鞋子放在了他的收银台那,我他妈的哪里知道谁会去动那双鞋子?既然他们已经把钱拿回去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吗?”
“好吧,你这么着急的样子,是不是很希望我不再深究下去?跟我说说韦伯这个人吧,他在这里待了很久了吗?”
“很久了,”她一脸嫌弃的表情,“一个女孩子是不会想和他走得太近的,如果你能明白我的意思。我现在说的是什么?”
“关于韦伯先生。”
“噢,去他妈的韦伯先生——如果你能明白我的意思。”
“是不是经常有人误解你的意思?”
她的脸又红了。“顺便说一句,”她说,“去死吧你。”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说。
她打开门半嗔半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走了出去。
走廊上响起了她走路的踢踏声,不过我并没有听到她在其他房门前停下的声音。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过了九点半了。
有人踏着重重的步伐出现在了走廊上,然后进了我隔壁的房间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那个男人清了清喉咙,踢掉了脚上的鞋子。猛扑在了弹簧床上,在上面翻来覆去。这样过了一会儿,他又从床上爬了起来,赤脚踏在了地上,接着响起了瓶子与玻璃杯相碰发出的叮当声。看样子这个男人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又重新回床上躺着了,这下鼾声立刻响了起来。
除了楼下餐厅和酒吧里的喧闹声,这座山中旅馆并不怎么宁静。快艇在湖上行驶发动机发出的突突声,舞蹈音乐此起彼伏,以及来往车辆的汽笛声。远处的靶场上传来22毫米口径的手枪射击声,小孩们在主街道上穿来穿去朝彼此喊叫。
实在是太安静了,以至于我根本就没有听到我的房门打开了。在我注意到的时候,门已经半开。一个男人悄悄地走了进来,半关上门朝屋里走了几步,站在那里看着我。他又高又瘦,皮肤很白,眼睛里带着几分恐吓的神情。
“好吧,伙计。”他说,“让我看看。”
我翻了个身坐起来,打了个哈欠。“看什么?”
“对讲机。”
“什么对讲机?”
“动作快点,聪明人。不要以为你有了个对讲机,就有权利问个不休。”
“啊,那个啊,”我说,微微笑了笑,“我没有什么对讲机,韦伯先生。”
“是吗,那很好。”韦伯先生穿过大半个房间朝我走来,手臂挥舞着。离我大约三英尺远的时候,他身体稍微前倾突然移动了一下,宽大的手掌狠狠地甩了我一耳光。我整个脑袋都震动了,疼痛从四面八方传来。
“就是为了干这事儿,”我说,“你就没去看今晚的电影?”
他扭曲着脸摆出了一个嘲讽的表情,举起了他的右拳。他出拳前的花招太多,我都有时间跑出去买一个接球手的面具戴着了。我从他的拳头底下钻过去,拿枪指着他的腹部,他懊恼地嘀咕了几句。我说:“举起手来。”
他又咕哝了几句,左顾右盼,不过手却没有动。我围着他慢慢踱了几步,背朝着门那边。他慢慢地转过身来看着我。我说:“我先去把门关了。然后咱们就来讨论讨论‘鞋子里的钱’这个事儿,当然也可以叫做‘狸猫换太子’。”
“见鬼去吧你。”他说。
“还挺能顶嘴嘛,”我说,“而且挺有创意的。”我一边用眼睛盯着他,一边摸着身后的门把手,把门关上,身后传来了门板的嘎吱声。我快速转身,就在这时一块又重又硬的大砖头拍在了我下巴的侧面。这一下打得我眼冒金星,天旋地转,远远地摔去老远,整个人就像坐火箭一样坠入了太空,仿佛过了几千年背部撞上一颗行星才着地。我缓缓睁开视线模糊的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双脚。
那双脚松松垮垮地张开在地板上,腿部朝着我,看得出来是外八字脚。一只手垂在腿的上方,不远处有一把枪。我动了动其中的一只脚,惊讶地发现它居然是我自己的脚。我努力抽动那只酸软的手,朝那把枪伸去,但没有抓到,又再次伸了过去,终于抓到了枪的把手。我举起枪,感觉上面至少绑了50磅的重量,但是最终还是把它举了起来。整个房间一片死寂,我扫视了房间一遍,然后直直地盯着紧闭的房门。我试着动了动身体,疼痛从全身各处传来,我的头很疼,下巴也很疼。我把枪又举高了一点然后放了下来。天啊,我这样举着枪到底为了什么呀。房间里空荡荡的,所有的来访者都离开了。天花板上的吊灯照得我眼睛都花了。我稍稍挪动了一下身体,疼痛更加剧烈了,我抬起一条腿单膝跪在地上,嘴里不由得呻吟不断。我抓起枪奋力地站了起来,嘴里尽是灰尘的味道。
“啊,真糟糕,”我大声喊道,“实在是太糟糕了。好吧,查理。我马上就要见到你了。”
我的身子晃了一晃,像一个醉了三天的酒鬼一样东倒西歪的。我慢慢地转动身体将整个房间扫视了一遍。
一个男人以祈祷的姿势跪在床上,他穿着灰色的西装,头发是灰金色。双腿展开,身体向前倒在床上,双臂张开放在床上,头歪靠在左手臂处。
他这个姿势看起来很是惬意,插在左边肩胛骨下面的那把有着粗糙的鹿角把手的猎刀似乎并没有影响到他。
我走过去弯下腰看了看他的脸,是韦伯先生,可怜的韦伯先生!从猎刀没入的那个地方一直到背部的夹克,是一条长长的暗红血印。
那可不是红药水。
我找到自己的帽子,慢慢地戴在头上,把枪放到腋下,然后费力地朝房门走去。我掉转钥匙,关上灯,走出房门,然后锁上门,把钥匙放在了口袋里。
我走过安静的走廊下楼来到了办公室,一个面色虚弱的老办事员在值夜班,坐在桌子旁边看报纸。他甚至都没有抬头看我一眼,我朝拱门那边的餐厅瞥了一眼,酒吧里依然充斥着喧闹的人群,那个山村交响乐团仍旧在角落为了生计而卖力表演。吸烟的那人和长着劳工领袖约翰·刘易斯眉毛的那人还在收银处忙活着。生意看起来不错。几对夏日游客在舞池中央跳着,手中端着玻璃酒杯,互相搂着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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