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 第二章
他第一次知道蓝色海岸的存在是十五年前,那一年他刚好初中毕业,虽然“蓝色海岸”对他而言仅仅是一个名词,但至少比永河畔拉罗什火车站的旅游宣传海报真实多了。
那时候,他没想过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至于为什么要陪爸爸去吕松县,他自己也想不起来了。他只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四,因为如果是其他时候,他会骑自行车去城里上学。
或许他是想去看一个同学?或许他就是想坐一下有篷马车?这也不是不可能,外面狂风暴雨,雨点砸在车顶棚上,噼里啪啦响个不停。马背上披着一块挡雨布,雨水汇成一股股,洪流一样从马腿上滚下去。
他和父亲几乎不怎么交流。从香槟县到吕松县的八公里路上,他们一直沉默着,这一段路平坦得像是一片茫茫的沼泽地,偶尔看得到凹地。海水涨潮就能淹没的地方,矗立着几栋颇具地方特色的房子,或者小旅社。
在那段路上,真正的景色是那片天空,那里的天空比其他任何地方都要开阔,天边一座齿状样子的钟塔突出来,让圆滑的地平线变得有些突兀,但从远处看还是一片广袤无垠的天空,如此之延绵无绝,以至于地面上的房子、道路、汽车都显得微不足道,更不用说是人了,在此情景下,人显得是那么渺小。
那片天有时候是厚厚的云层,黑压压地盖在头顶上,有时候又相反,雪白的云朵,透着阳光,驻足在天上,有时候甚至是轻飘飘的棉花团聚在一起,在夕阳映照下呈粉红色。
雨似乎已经下了一整天,但在这地方这一点也不足为怪。如果不是赶集的日子,香槟县或者周围其他县也没有集市,除非是在忙季,否则这儿就会是空荡荡的,近乎荒无人烟。
他的曾祖父在这里开了一家肉店,命名为“冠冕之牛”,商店招牌可以追溯到一个世纪以前,招牌上写着几个金色大字,旁边还有他曾祖父的头像。店子里的天花板很低,颜色有些泛黄,快要成为棕黄色,和墙壁、护壁板,还有桌子的颜色融为一体,每到周日,镇上的人都喜欢去那儿,胳膊肘放在桌子上,喝上几瓶麝香味白葡萄酒,几个人一起玩扑克牌或者多米诺牌。
他们父子都穿着黑色西服,和去做弥撒时一样。平时其实也是一样,他们几乎总是穿着一身黑色,因为他们的衣服全是用专门做周日弥撒服的很老的布料做的。
整个屋子里面弥漫着一股酒糟、乙醇,还有冷藏的烟草的气味,房间里面还飘散出一股臭味,却又不是什么东西发霉了的令人恶心的气味。在埃米尔看来,发霉的气味反倒才是真正的乡村味道。这种霉味一般是从床上散发出来,因为床板上铺着塞满马鬃毛的床垫,常年潮湿。也许这气味来自后面牧场上那堆麦草垛?因为他父亲有一小块地,还养了两头奶牛。
他总是在附近一带转悠,北只到永河畔拉罗什和莱萨布—勒多洛讷,南只达拉罗谢勒,东不过尼奥尔,除此便没去过更远的地方。
所以他见到的人也只是地方上的乡亲、旅行推销员、赶集的流动商贩,偶尔一个当官的来这儿的小客栈吃顿饭,而夏天有不少匆匆而过的游客。
他记不清和父亲是否有过真正意义上的谈话。至于他母亲,总是一副怨天尤人的样子,怨恨他是在哥哥姐姐出生六年之后来到人世,而她本来是没打算再要一个孩子。
他是最小的一个,在家里没有说话的权利,就连肚子痛这样的事他都不敢告诉母亲,因为母亲会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他,像是在告诉他:你别想糊弄我。
“你假装肚子痛,因为你作业还没做,你不想去学校。”
这让他很震惊。母亲总是用自己的推理去解释所有事情。他真的是肚子痛,还是对课文一窍不通,他自己也很长时间都没搞清。
但最后他发现其实他是真的肚子痛,所以他并不是假装。他并非不懂课文,也不是害怕上课。
而他父亲呢,很少关注这些芝麻小事。他生活在大人的世界里,大人们喝酒,一瓶瓶红酒不停地灌,小杯小杯的白酒也照样饮,谈论他们的牧场、牧草、牲畜,或者地方出台的政策。
那一天埃米尔陪着父亲一起去,可能是因为那天雨从早上一直下个不停,他在家无聊至极。这个家里没有属于他自己的空间。他姐姐奥迪勒,二十二岁,有自己的房间。而他,只能和哥哥亨利睡在一起,而且和阿达一样,也是那种阁楼,但是他和亨利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亨利那年才二十岁,已经酷似父亲了,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亨利跟着一个牲畜商工作,以后应该也会成为一个牲畜商,但这丝毫不妨碍他接管“冠冕之牛”。两项事业可以同时经营。
奥迪勒不久会和一个金黄色头发的高个子结婚,对方也在吕松县工作。
至于埃米尔,他自由自在,生活可逍遥了。
这也就是他会到今天这个地步的原因。他比家里其他人都矮小一些,其他人都干瘦如柴,只有他长得圆润丰满,为此他还觉得特别羞愧。
马车首先停在一个叫“缓速缓行”的店子前面,父亲下车装了满满几袋子,看起来应该是肥料。然后马车在离教堂不远的地方停了一会儿。雨太大,像是有一桶桶的水从天上直接倾泻下来,所以他们迫不及待想早点到达“三大钟”旅馆。
“下来。”父亲对他说道。
“三大钟”是一个旅馆的名字,前面有一个巨大的白色壁面,里面有两个餐厅,每层楼一个厕所,门边还有指向两侧的标识牌,但怎么说也还是一个旅馆,每次逢集,马厩旁挤满马匹,院子里到处停着马车,大厅里、厨房里,喝醉的、没醉的,乡下人一大群。
路易斯·哈尔瑙,别人也叫他大个头路易斯,是他父亲的一个朋友,算是一个有钱人。他面色红润,近乎紫罗兰色,从早到晚都穿着一件白色西服,头上戴着厨师戴的那种高筒帽,没客人时在路上招呼几个客人进来,陪他们喝酒。
“见到你真高兴,奥诺雷……你把小家伙带来了?请坐,我去拿瓶酒过来……”
厅堂里面还有一个大箱子,人多的时候,尊贵的哈尔瑙夫人就会坐在上面,并且还是像坐马桶一样用力地坐下去。
他们的女儿,贝尔特,和埃米尔就读同一所学校,但是她比埃米尔大两岁,她应该早已中学毕业了。那一天埃米尔没有见到她,她是去学钢琴了吗?
他们三个坐在房间里的一个角落,那里摆放的是店老板用的桌子。透过绣有镂空花边的窗帘,埃米尔看到雨还在下,行人手上撑着雨伞,像是举着盾牌。
“昨天晚上我还跟我妻子说,好想和你聊聊……”
埃米尔已经习惯了他们的对话,进展异常缓慢,半天都说不到重点,仿佛彼此都不信任对方,并且每次都给人错觉,以为他们是在卖一块牧场或者一头牛。
“在香槟县你满足吗?”
他父亲因为不知道这话是想问什么,所以谨慎地保持沉默。
“你的大儿子怎么样?”
“他身体不是很好……”
“好像你女儿要结婚了?”
这里所有人都知道这事。说到这里才算是入题了,尽管表面上看这些话没有什么意义,但是他们两个心里清楚得很。
“我一下子就想到了你,因为我记得,当然我也可能记错了,你很希望儿子们能成就一番事业……”
他说这话时看着埃米尔,像是在寻求埃米尔的配合。
“难道你从没有想过在一个比香槟县前景更好的地方安顿下来?”
“那里很不错了,我父母这样觉得,我祖父母也这样认为。我想我的儿子也会满意的。”
“听我说,奥诺雷……”
他们俩上的是同一所学校,并且两个人还都是客栈老板的儿子。
“来,我们先干一杯,身体健康!”
这时候,哈尔瑙夫人推门进来,看到两个男人在谈话,又悄悄地退出去。
“我先声明,我不是想要左右你的决定。我这么说是因为我欣赏你,我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绕了好大一个圈子,还是没说到要点。
“你可别忘了,我和哈尔瑙夫人,我们想退休,我们终于有钱出去旅游……”
用姓氏来称呼妻子,他不是第一人,这里大部分经商的人都这样。
“这些年,她一直想看看蓝色海岸地带,我们去过尼斯,玩了三个星期……”
他身子向后仰,手里端着酒杯,眼神显得更加狡黠。
“你是从没有去过尼斯?”
“没有。”
“那你最好还是别去了。”
埃米尔的父亲觉得这句话很好笑。
“你知道吗,到了十一月,那里的人在外面散步还不穿大衣,大部分旅店还是客满。”
最后谈到正题时,酒瓶已经空了,他又去拿了一瓶过来。
“我已经五十八岁了,比你小七个月,你看我还记得很清楚呢。这几年,我开始想着退休的事,我的肝脏和肾都不是很好,让我痛苦不堪,医生也跟我说过,这个职业对我没什么好处。你稍等一下……”
他出去了一下,又拿着一叠明信片和照片回来。
“先看看这个……”
有尼斯全景照片,有深蓝色的天使湾,当然还有城市的其他风景,以及昂蒂布和戛纳的风景。有手上捧着花的盛装女人,有小小的渔港,可能是朱昂海湾,沿着海堤铺着的长长渔网等待晾干。
“你知道我们在尼斯以及周围遇到的最多的是什么人吗?是和我们,和我和你一样的人,他们为了存点积蓄劳碌了一辈子,现在终于下定决心给自己放假好好享受一下了。所有人都一样!我承认刚开始我也问过自己,难道我就不想和他们一样?买一栋公寓,或者一个简陋的小屋,退休之后就带着妻子女儿住在那里?
“后来我走了一遭,四处看了一下,发现到处都是代理公司,就像他们贴出来的广告说的,出租或出售别墅,转让营业资产。
“看看这些……”他又说。
桌子上全是照片,有的是普罗旺斯的小村舍,有的又是英国大道上的五层高楼。
“为了更好地了解在那里从商的诀窍,偶然的一次机会下,我去了别人给我介绍的一家小饭馆吃了一顿。老板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听他的口音应该不是本地人,后来他也承认他来自敦刻尔克郊区。说实在的,他和我们就是一类人。终于有一天,他受够了常年在一个一年大半时间都在下雨的城市工作,但是又因为没有足够的钱供自己退休后生活,于是接手了我刚跟你提到的这个餐馆。但他没怎么操心。可以说,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度假,并且一般早上,他还会出去钓鱼……”
大个头路易斯越说越兴奋,最后拿出最重要的一张明信片,图片上是一个古老的农场,破败不堪的样子,旁边有两棵橄榄树,周围还有不少松树。在山丘之间,放眼望去,远处的海平面上波光粼粼。
“现在它属于我了,奥诺雷!即便这不算明智之举,我也只能自认倒霉,我买下这个餐馆,并且我想把它经营得更好。我认识一个人,虽然他不是建筑师,但是比真正的建筑师懂的还多,他现在正在规划餐馆的设计。我准备重建一个餐馆、一个酒吧,还有五间客房供游客居住,我甚至还可以养鸡和兔子,另外我还有不小的葡萄园,可以用来酿葡萄酒。
“我想把‘三大钟’旅馆卖了。我还想说,我是真诚地对你讲这些,并且我最先想到的也是你,你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愿意投资……
“和你的两个儿子一起……”
奥诺雷·法约勒只是点点头,没说同意,也没说拒绝。其实,他们在香槟县的旅馆里窃窃私语地谈过几次后,回答已经很明显,就是没同意。
大个头路易斯转手把“三大钟”旅馆卖给了别人,那个人在巴黎同时经营一家酒吧和一个烟铺,赚了不少钱,梦想在外省的一个小城市安享晚年。
哈尔瑙一家人,父亲、母亲,还有女儿,举家离开故乡,在莫昂—萨图城和佩戈马之间的巴斯蒂德旅店安顿下来。
说到底,如果真说有个开始,这才是真正的开始。
之后四年里,埃米尔没有再听说过哈尔瑙一家人的消息,也没有人提起蓝色海岸。
中学毕业后,父亲问他:“你打算做什么?”
他没什么想法,要不然早就离开香槟县了。
“莱萨布勒弗洛酒店的老板想在忙季找一个厨师学徒。”
他喜欢莱萨布—勒多洛讷地区一望无垠的海滩,汇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人。但是那个夏天他却没能享受海滩的风光,因为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地下一楼厨房的狭小空间度过的。
十月份,老板又介绍他去巴黎一个同行那里工作,后者在巴黎老菜市场开了一家餐馆,于是他就去那儿工作了两年。后来他甚至还按期去学习酒店服务业的培训课程。
十九岁时,他在维希小镇当季节工,突然一天他收到父亲的来信,这可是很稀奇的事。信是用紫色的铅笔写的,信纸是那种在香槟县的杂货店可以买到的一小袋里面有六张纸和六个信封的纸。
你母亲身体很好。她的风湿病差不多快好了。明年春天,你哥哥将和吉卢的女儿结婚,他们现在就住在我们家。我给你写信是想告诉你,吕松县“三大钟”旅馆的老板大个头路易斯——你应该还记得——心脏病突发,现在大半身瘫痪。他在戛纳有一份不错的生意,他妻子对我说,老头子特别希望你能去他们那儿工作。他们的女儿贝尔特还没结婚。他们也没有儿子,所以他们现在境遇有些窘迫……
从此他的人生进入新的阶段。接到这封信时,他正在维希镇的一个豪华旅馆的大厨房里面工作,是一个只会干半个月的临时工,每天脖子上挂着毛巾,头上顶着一顶高帽,围着炉灶忙前忙后。
这不正是他期待的转变吗?他不喜欢这里的老板,老板也不喜欢他。所以收到信的当天,他就卷铺盖走了,第二天就来到巴斯蒂德旅馆,那时候的巴斯蒂德可完全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现在的旅馆仅仅保留了那时候的一小部分。
大个头路易斯现在也不是大个头了,软弱无力的样子,两边脸颊上的肉耷拉着,像是一条上了年纪的狗。他坐在阳台下的轮椅上,偶尔咕哝几句让人听不懂的话。
他妻子的头发已经花白,虽然想努力表现出精神愉悦的样子,但是一提到丈夫剩下的时日不多,她就忍不住一把鼻涕一把泪。
“我很高兴你能来,埃米尔!你可以想象我在这里的生活是有多么不幸!一想到是我一直梦想着到这里安家,是我要求路易斯来尼斯度假……”
而贝尔特当时和今天没什么两样,那么平静、神秘,一点儿也不温柔,但也算是个漂亮的女孩,长得珠圆玉润,一头金黄色秀发。
刚开始的几个月,哈尔瑙一家人在巴斯蒂德旅馆的生活非常坎坷。把餐馆转让给他们的那个人叫范·坎普,他在地方上名声不错,他也是声称自己比建筑师还内行的那个人,他设计了一堆不切实际的装修方案,当瓦匠工和木匠工过来施工时,才发现所谓的方案完全是闭门造车。
他既没有考虑地面的坡度,也没有考虑离水井的距离,更没有考虑已有墙壁的厚度,所以一部分建好了的工程得重新做,重新挖了一口新井,改变化粪池的位置。
范·坎普借口这里是南部,所以就没有考虑还要安装暖气装置,所以第一个冬天,房子里都快结冰了,尽管用来取暖的电炉从没熄灭过。
后来,大个头路易斯发现在莫昂—萨图城的一个咖啡馆,任何时候过去总能看到喝酒的人,后来他就把白葡萄酒换成了茴香酒。
那个时候,如果阿达已经来到那儿的话,她应该九岁左右,和从路边经过的其他孩子一样,她并没有给埃米尔留下太多的印象。埃米尔也没听说过帕斯卡利,尽管帕斯卡利有时候会过来做一些砌房子码砖头之类的活儿。
不管怎样,小旅馆总算是完工了,这近乎是一个奇迹,但是因为大个头路易斯残废了,所以只能由两个女人打理旅馆的生意。
大个头路易斯又活了两年,一半时间躺在床上,一半时间是在楼下的客厅或者阳台上度过。慢慢地,和哈尔瑙夫人还有贝尔特一样,埃米尔也能听懂他发出的声音是什么意思了。
那段时间,埃米尔就住在现在是阿达房间的那个阁楼间,床还是那张铁床,墙上那几块污迹也已经存在,只是当时还没有作为圣母石像替代品的彩色石印画。
刚开始时,旅馆门可罗雀。他们在拿破仑公路上竖了一个广告牌,用箭头指向旅馆的方向。后来还在《尼斯日报》和戛纳旅游事业联合会印制的画册上刊登了很多广告。
然而生意还是一如既往的惨淡,有些天甚至见不到一个人。周六晚上,埃米尔会骑自行车去戛纳或者格拉斯,因为在那里很轻松就能找到一个可以共舞的女孩。
令人好奇的是,差不多在大个头路易斯去世前一个月,没有任何前兆的,旅馆的生意开始走上正轨。戛纳城里的人,医生、律师、商人,都习惯来巴斯蒂德旅馆吃吃午餐,还有两三个人会过来吃晚饭。旅馆的知名度越来越高,口碑越来越好,周日一天有三十桌客人,有时候甚至四十桌。
埃米尔戴着白色的高顶帽在厨房里忙个不停,一个叫宝拉的当地老女人——拉沃夫人来之前她在这里工作——择菜、剖鱼、洗碗,而贝尔特则在外面忙着招待客人。
大个头路易斯走的时候正是大忙季,大伙儿好不容易挤出一点时间给他办了个葬礼。哈尔瑙夫人之前想把丈夫的遗体送回吕松县,但是为了不把事情搞得太复杂,她最后决定就把丈夫埋在莫昂—萨图城的墓地。
旅馆里面已经住着三个客人,其中一个瑞士女孩儿每年都会来这儿住上几个月,所以他们也不能一直把旅馆弄得像是在服丧一样。
没有想到的是,埃米尔差不多是旅馆的老板了,他先是把自行车换成摩托车,后来又想买辆小卡车。
他从没向贝尔特献过殷勤,他也从没想过这样做。可能是因为他是在学校认识她的,并且她还大他两岁,所以他一直像对待姐姐一样对她。但是他从没有喜欢过他姐姐奥迪勒,因为他姐姐对他比他母亲还要苛刻。
一天,他推开浴室门,正好看到贝尔特从浴缸里面出来,粉嫩的肌肤上还挂着水滴。他们先是一惊,继而又是一阵尴尬,但那种不自然和他之前好几次看到他姐姐一丝不挂地站在自己面前没什么两样。
他没什么期待,也不想要什么,也就是说,他之前既没想到过蓝色海岸,也没想到过贝尔特。来到这栋房子纯属偶然,后来在他完全无知无觉的情况下,这里变成了他的家。和大个头路易斯那代人不一样,他更好地融入到了这里的生活,发现了戛纳的市场,认识出海打鱼的人,还加入南部特有的滚球游戏队,甚至还学到一点地方口音。
慢慢地,他连旅馆的菜谱和室内装饰都换了。
所以,丈夫去世后的第一个冬天,哈尔瑙夫人不再只说一些含沙射影的话,而是越来越直白。
开始,话是这样说的:“我始终没法习惯这里的生活……”
虽然旺代地区也经常下雨,但这里的雨却让她特别难受,和她老家的雨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坐在窗户前面,她眼睛直直地盯着天上。
她觉得这里的冷天更可怕,让她备受折磨,不是背痛,就是脖子痛,再不就是腿痛。
莫比已经过来打理葡萄园、菜园,还养殖家禽,因为大个头路易斯觉得这里就是家,所以之前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皮。
“那个人简直是在抢劫。每样水果都比市场上卖的贵两倍。埃米尔,你看,这些人啊,一直把我们当作那种很好骗、很容易占便宜的外地人。”
她经常给住在吕松县的一个姐姐写信,她姐姐和女儿住在一起,女儿已经五十岁了,但还是单身。说到底,她就是想回去和这两个女人一起生活。但是她没直讲,只是说了很多铺垫的话。
“如果能把巴斯蒂德旅馆转让出去就好了。”
现在就想这个问题真是为时过早。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旅馆中,可是生意却还没有真正发展起来,没有吸引到多少客人。而那些供货商,也没有从中捞到多少好处。
埃米尔开始熟悉这里的音乐。大个头路易斯可不是唯一一个被蓝色海岸吸引的人。还有成百上千和他一样的人,非常努力地工作一辈子,接着又过了一段边上班边休息的生活,最后还是没法抵挡海岸地带的魅力,用所有的积蓄开个小客栈、小餐馆、咖啡屋,或随便什么小生意。
大部分人装出一副高傲的样子,声称自己有多么多么满足,实际上,一到晚上,常常可以看到他们在克鲁瓦塞特大道或者船港附近晃荡,像是一群无穷无尽的外来客。
他们不属于这里,也不是这里的游客。
“又如果,”哈尔瑙夫人叹气道,“贝尔特可以嫁给一个同行人,那该多好啊!”
贝尔特反倒似乎丝毫没有其他女孩儿的烦恼,并且也从没有想过出去闯荡。一有时间,她就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角落看书,对周围人谈论的一切充耳不闻。
接着,哈尔瑙夫人染上支气管炎,一到一月份就特别严重,再加上南部干燥的密史特拉风从早刮到晚,她的决心更加坚定了。
“如果不能回到老家,”她呻吟道,“我觉得我会和我那可怜的路易斯的结局一样,熬不了多长时间我就会去和他相聚了。一想到他死了没能叶落归根,埋在一片陌生的土地上,我就难受!”
她忘记是她自己做出这个决定的。
“我姐姐坚持要我回去和她一起生活。但是在安顿好贝尔特的将来,安排好巴斯蒂德旅馆的生意之前,我怎么可能走得了呢……”
埃米尔听明白了她的言下之意,但没有任何兴奋之意。这几个月,他一直对她的话置若罔闻,偶尔偷偷地看看贝尔特,在心底思忖,到底值不值得呢?
“埃米尔,你早晚有一天是要结婚的……”
可现实是他开始爱上巴斯蒂德旅馆了,尽管旅馆的装潢和剧院一般,但他不讨厌,这是他自己打理出的样子。难道他还要回到豪华大旅馆或者大餐馆的厨房,在沉闷得令人窒息的环境中工作吗?
而在这里,他就是老板。客人也几乎算是朋友。一个星期还可以到戛纳的市场上逛一两次,会会打鱼回来的渔民,或者和种菜的农民喝上一杯咖啡或者白葡萄酒,这一点让他很是满足。
他越来越熟悉莫昂—萨图城里和巴拉克的街坊,到了淡季,下午没事儿时,他经常跑去和他们玩玩滚球。
他微微觉得自己整个身心已经懒散,习惯享受安逸,已经不敢再回到像香槟县那样生活悲惨的地方生存,在那里拼了命地耕耘,也别想得到一块地。
一天晚上哈尔瑙夫人上楼去了,只有他和贝尔特还在一楼,他坐在贝尔特对面,但是她还是继续看书,或者说在假装看书。
“你母亲已经对你讲过了吗?”
他们从中学开始就是以你相称,即便如此,他们也不觉得彼此有多亲密。
“别在意我母亲讲的话。她只想到她自己。她一直都这样。”
说到底,埃米尔根本不了解她,尽管两个人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三年,他经常得揣摩她的各种反应。
“我觉得我们最好还是谈一下。”
“谈什么?”
她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书本,但埃米尔感觉她已经动心了。
“谈谈你母亲。你比我更清楚,她不会再在这儿待很久了。她一心只想着吕松县。如今她每个星期要给她姐姐写三封信。你看过她们的往来信件吗?”
“没有。”
“我也没看过。”
这样的谈话真的好难进行下去,并且这会儿贝尔特似乎想站起来。
“应该有办法让她既可以离开又没有多大的经济损失。”
埃米尔真怕她误会,因为他看到她脸色一下子变得严厉。
“我这么说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她。可能也是为了你。”
“我不需要任何人照顾我。”
“我让你讨厌吗?”
她把头转过去,埃米尔怀疑她喜欢自己很久了,因为这一点,他坚信自己是属于她的。
顷刻之间,他有点动心了。他挺怜惜贝尔特的。他也知道她很孤傲,但此刻她不应该再这么孤傲。
他从没有追求过她。在她面前,他从不会像面对其他女人那样,有丝毫的思绪混乱、神魂颠倒。那一次看到她全身裸着一丝不挂,他也只是后退了几步,没有说一句话,后来也从没对她提过。
“听着,贝尔特……”
他把手摊开在桌子上。如果贝尔特和他一样有同样的动作,可能两个人之间的对话可以进行得更顺利,但她还是僵直地坐在椅子上,像是在防卫谁的攻击。
“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是个好丈夫……”
“你对每个女孩都很殷勤。”
“所有的男孩都这样。”
现在他很确信他刚才怀疑的事了,但这让他有点不安。他在心里默默地想,其实他还是不希望被拒绝。
“我们可以试试,不是吗?”
“试试什么?”
“我对你还是有感情的。”
“感情?”
他站起身,因为他觉得这个时候应该站起来,并且是为了她,为了不让她觉得丢脸受辱。他站她旁边,用手臂抱住她的肩膀。
“听我说,贝尔特……”
想不到该说什么,他弯下身去吻她,发现她已经泪流满面。
这是他们第一次接吻,他们第一次真正的接触。两个人的嘴唇碰到一块儿时,她轻轻地说了一句:“什么也别说……”
随后她走了,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就这样,他人生的另一个阶段开始了。第二天,她的脸色看起来比平时还要惨白,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羞愧不堪。埃米尔向她使了几个眼色,似乎想在她眼神中灌入一丝柔情。
在走廊上看到她,埃米尔想吻她,她也没有抗拒。一小时之后,他吃惊地听到,她像一个幸福的女人般唱起歌来。
哈尔瑙夫人肯定也明白了,因为她很早就上楼,留下他们俩单独在一起。贝尔特依旧在餐厅看书,而他先把厨房的工作忙完,然后去把门和百叶窗关上。犹豫片刻之后,他毅然坚挺地站在她的后面,把她拥入怀中。
他发现贝尔特有点不知所措,似乎她期待的可不仅仅是几个简单的吻,这倒让他有些窘迫。最后还是她首先拿起埃米尔的手放在自己胸前,几天之后,曾经被认为冷漠无情、无动于衷的女孩,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女人。
但最让人尴尬的还是母亲在背后的暗箱操作。她不可能对发生的这一切熟视无睹。埃米尔甚至相信贝尔特的妈妈希望生米煮成熟饭,这样她就可以放心离开,安享晚年。
但是,生米煮成熟饭这种事也不可能在一楼发生吧,因为一楼的房间都是公用的。埃米尔不可能随意到贝尔特的房间里去,而贝尔特呢,也不会到阁楼间去。
那个时候,他们正好在改建主楼旁边的一个古老的马厩,想改成几个房间,在夏天时多接待几个客人。
他们想把新房间布置得像其他房间一样,具备普罗旺斯地方民房的格调,有当地风情。所以将它命名为乡间小屋。
新房间地势稍低,需要下一个台阶,房间的地面铺着很大的石板,和古老的教堂一般。小屋旁边的乡村式烟囱是瓦匠工帕斯卡利修的,屋子里面的窗户是老式的小方格玻璃窗,顶棚上看得清有多少根梁柱。
木制的楼梯像是一把梯子通向楼上,但楼上这一层却不是真正的一层楼,斜着的房顶下面的一点空间被分隔成两个小房间。
游客很喜欢这个小地方,虽然一点儿也不像客房,但至少给人感觉是和其他房间分开的。一个带了几个孩子的家庭可以在这里住,新婚夫妇过来度蜜月也可以住。小屋一楼只有一个由很宽的长沙发铺展开而成的床,上面铺着印花床单。
事情就是在乡间小屋发生的。装修工程还没有完全竣工,埃米尔还是习惯每次午餐之后去睡个午觉。
他习惯休息一个小时,和乡下大部分人一样合上衣服躺在床上,只听见莫比那破房子旁边的母鸡咕哒咕哒地叫,还有附近两只白鸽的咕咕声。
一天下午,他刚睡下,还处于半睡半醒状态,突然感觉门被打开,一束阳光照进来,接着光没了,又是一片昏暗。他眼睛依然闭着,但感觉到房间里面多了一个人。
终于,贝尔特吞吞吐吐地叫了一声:“埃米尔……”
他还记得那是三月份。他们在不停地赶工,希望在复活节之前所有工作都能完成,因为复活节算得上是忙季的开始。
他知道她为什么会进来,但是不管怎么说,这没有让他不高兴。
他坐在沙发床边上,贝尔特继续说:“我过来,是对你说母亲她……”
他不想听她准备的故事,也不想让她为难。
“过来。”
“但是……”
他把她拉到自己身边,然后让她躺在自己旁边,而她也没表现出抗拒。
“嘘!”
“埃米尔……”
“嘘……刚才我对你母亲说我同意……”
过后,他反倒希望自己一个人在乡间小屋待了一会儿,因为他不想让她看到自己忧郁的神情。他不希望让贝尔特觉得他有些许的失望。
他真的很失望吗?说实话,他真的一点儿也不兴奋,随便和哪个女孩在一起也能有这种快感,反倒这回还有点拘谨,把一切美好的想象都破坏了。
确切地说,应该是贝尔特没有让他心动。但那会儿他也没有讨厌她,并且也没有任何理由去抱怨她什么。
这是种什么感觉,他自己也很难解释清楚,但是从那以后,他时不时会想到这个问题。
贝尔特对于他是陌生的。但是他不是也经常和认识还不到一个小时的女孩睡觉,还非常兴奋狂热地乐在其中?
那些女孩很快就成了他的女朋友。他们在一起只是为了寻求共同的快感。他们其实是一种愉快的合作。
而后,或许还会开玩笑。
“对了,你真的是如狼似虎啊!”
又或者:“你啊,真是一个有趣的家伙!”
但不管对方说什么,他总能应答如流。
这是个游戏,一个不求结果的游戏。如果有女孩表现出深深的爱慕,但又一副忧郁的样子,他也从来不会安慰或者讨好她们。
“你对自己很满意,不是吗?你会对自己说:我是最优秀的。”
为什么不呢?他这么年轻就有了自己的事业。他父亲从前也这么干过,其他那些有时候在客栈厨房喝得酩酊大醉、谈女人时露出贪婪笑容的人也同样做过。
和贝尔特在一起,他虽有强烈的欲望但却不敢肆意妄为,那件事似乎有了神秘性,像是他们俩共同完成的一项神圣的仪式。
他们俩在一起,就像是在演一幕戏剧。贝尔特突然咬一下他嘴唇时,他顿时有种被胁迫的感觉。
等他反应过来已经太晚了。他立马去找她但是找遍了整个巴斯蒂德旅馆都没见着。老宝拉正在厨房里面择菜,见他进来,用嘲讽的眼神打量着他,厨房里一片昏暗,因为她在厨房时总喜欢把百叶窗关上。
或许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了,所有人都在期待刚刚发生的一幕,并且所有人或多或少都参与到其中。
他碰到哈尔瑙夫人,还没等他说一个字,她就用感激的眼神看着他。他甚至在想:她不会想要张开双臂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吧!
“我想告诉您……”他终于还是开口了。
他听到楼上传来贝尔特的脚步声,顿时觉得有点难以启齿。
“如果您还是那么急切地想回到吕松县生活,我想很快您就可以如愿以偿了……”
她装作没听懂的样子,但已经是一副容光焕发的样子了。
“贝尔特和我,我们决定……”
“真的吗?”她忍不住叫了出来。
“如果您同意,我们就结婚……”
“抱抱我,埃米尔。你知道我有多么……多么……”
她哽咽得说不出话来。好长一会儿之后,她终于低声说了一句:“如果我可怜的路易斯知道了该多好啊……”
这仍是刚刚开始。
那时候,他没想过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至于为什么要陪爸爸去吕松县,他自己也想不起来了。他只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四,因为如果是其他时候,他会骑自行车去城里上学。
或许他是想去看一个同学?或许他就是想坐一下有篷马车?这也不是不可能,外面狂风暴雨,雨点砸在车顶棚上,噼里啪啦响个不停。马背上披着一块挡雨布,雨水汇成一股股,洪流一样从马腿上滚下去。
他和父亲几乎不怎么交流。从香槟县到吕松县的八公里路上,他们一直沉默着,这一段路平坦得像是一片茫茫的沼泽地,偶尔看得到凹地。海水涨潮就能淹没的地方,矗立着几栋颇具地方特色的房子,或者小旅社。
在那段路上,真正的景色是那片天空,那里的天空比其他任何地方都要开阔,天边一座齿状样子的钟塔突出来,让圆滑的地平线变得有些突兀,但从远处看还是一片广袤无垠的天空,如此之延绵无绝,以至于地面上的房子、道路、汽车都显得微不足道,更不用说是人了,在此情景下,人显得是那么渺小。
那片天有时候是厚厚的云层,黑压压地盖在头顶上,有时候又相反,雪白的云朵,透着阳光,驻足在天上,有时候甚至是轻飘飘的棉花团聚在一起,在夕阳映照下呈粉红色。
雨似乎已经下了一整天,但在这地方这一点也不足为怪。如果不是赶集的日子,香槟县或者周围其他县也没有集市,除非是在忙季,否则这儿就会是空荡荡的,近乎荒无人烟。
他的曾祖父在这里开了一家肉店,命名为“冠冕之牛”,商店招牌可以追溯到一个世纪以前,招牌上写着几个金色大字,旁边还有他曾祖父的头像。店子里的天花板很低,颜色有些泛黄,快要成为棕黄色,和墙壁、护壁板,还有桌子的颜色融为一体,每到周日,镇上的人都喜欢去那儿,胳膊肘放在桌子上,喝上几瓶麝香味白葡萄酒,几个人一起玩扑克牌或者多米诺牌。
他们父子都穿着黑色西服,和去做弥撒时一样。平时其实也是一样,他们几乎总是穿着一身黑色,因为他们的衣服全是用专门做周日弥撒服的很老的布料做的。
整个屋子里面弥漫着一股酒糟、乙醇,还有冷藏的烟草的气味,房间里面还飘散出一股臭味,却又不是什么东西发霉了的令人恶心的气味。在埃米尔看来,发霉的气味反倒才是真正的乡村味道。这种霉味一般是从床上散发出来,因为床板上铺着塞满马鬃毛的床垫,常年潮湿。也许这气味来自后面牧场上那堆麦草垛?因为他父亲有一小块地,还养了两头奶牛。
他总是在附近一带转悠,北只到永河畔拉罗什和莱萨布—勒多洛讷,南只达拉罗谢勒,东不过尼奥尔,除此便没去过更远的地方。
所以他见到的人也只是地方上的乡亲、旅行推销员、赶集的流动商贩,偶尔一个当官的来这儿的小客栈吃顿饭,而夏天有不少匆匆而过的游客。
他记不清和父亲是否有过真正意义上的谈话。至于他母亲,总是一副怨天尤人的样子,怨恨他是在哥哥姐姐出生六年之后来到人世,而她本来是没打算再要一个孩子。
他是最小的一个,在家里没有说话的权利,就连肚子痛这样的事他都不敢告诉母亲,因为母亲会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他,像是在告诉他:你别想糊弄我。
“你假装肚子痛,因为你作业还没做,你不想去学校。”
这让他很震惊。母亲总是用自己的推理去解释所有事情。他真的是肚子痛,还是对课文一窍不通,他自己也很长时间都没搞清。
但最后他发现其实他是真的肚子痛,所以他并不是假装。他并非不懂课文,也不是害怕上课。
而他父亲呢,很少关注这些芝麻小事。他生活在大人的世界里,大人们喝酒,一瓶瓶红酒不停地灌,小杯小杯的白酒也照样饮,谈论他们的牧场、牧草、牲畜,或者地方出台的政策。
那一天埃米尔陪着父亲一起去,可能是因为那天雨从早上一直下个不停,他在家无聊至极。这个家里没有属于他自己的空间。他姐姐奥迪勒,二十二岁,有自己的房间。而他,只能和哥哥亨利睡在一起,而且和阿达一样,也是那种阁楼,但是他和亨利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亨利那年才二十岁,已经酷似父亲了,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亨利跟着一个牲畜商工作,以后应该也会成为一个牲畜商,但这丝毫不妨碍他接管“冠冕之牛”。两项事业可以同时经营。
奥迪勒不久会和一个金黄色头发的高个子结婚,对方也在吕松县工作。
至于埃米尔,他自由自在,生活可逍遥了。
这也就是他会到今天这个地步的原因。他比家里其他人都矮小一些,其他人都干瘦如柴,只有他长得圆润丰满,为此他还觉得特别羞愧。
马车首先停在一个叫“缓速缓行”的店子前面,父亲下车装了满满几袋子,看起来应该是肥料。然后马车在离教堂不远的地方停了一会儿。雨太大,像是有一桶桶的水从天上直接倾泻下来,所以他们迫不及待想早点到达“三大钟”旅馆。
“下来。”父亲对他说道。
“三大钟”是一个旅馆的名字,前面有一个巨大的白色壁面,里面有两个餐厅,每层楼一个厕所,门边还有指向两侧的标识牌,但怎么说也还是一个旅馆,每次逢集,马厩旁挤满马匹,院子里到处停着马车,大厅里、厨房里,喝醉的、没醉的,乡下人一大群。
路易斯·哈尔瑙,别人也叫他大个头路易斯,是他父亲的一个朋友,算是一个有钱人。他面色红润,近乎紫罗兰色,从早到晚都穿着一件白色西服,头上戴着厨师戴的那种高筒帽,没客人时在路上招呼几个客人进来,陪他们喝酒。
“见到你真高兴,奥诺雷……你把小家伙带来了?请坐,我去拿瓶酒过来……”
厅堂里面还有一个大箱子,人多的时候,尊贵的哈尔瑙夫人就会坐在上面,并且还是像坐马桶一样用力地坐下去。
他们的女儿,贝尔特,和埃米尔就读同一所学校,但是她比埃米尔大两岁,她应该早已中学毕业了。那一天埃米尔没有见到她,她是去学钢琴了吗?
他们三个坐在房间里的一个角落,那里摆放的是店老板用的桌子。透过绣有镂空花边的窗帘,埃米尔看到雨还在下,行人手上撑着雨伞,像是举着盾牌。
“昨天晚上我还跟我妻子说,好想和你聊聊……”
埃米尔已经习惯了他们的对话,进展异常缓慢,半天都说不到重点,仿佛彼此都不信任对方,并且每次都给人错觉,以为他们是在卖一块牧场或者一头牛。
“在香槟县你满足吗?”
他父亲因为不知道这话是想问什么,所以谨慎地保持沉默。
“你的大儿子怎么样?”
“他身体不是很好……”
“好像你女儿要结婚了?”
这里所有人都知道这事。说到这里才算是入题了,尽管表面上看这些话没有什么意义,但是他们两个心里清楚得很。
“我一下子就想到了你,因为我记得,当然我也可能记错了,你很希望儿子们能成就一番事业……”
他说这话时看着埃米尔,像是在寻求埃米尔的配合。
“难道你从没有想过在一个比香槟县前景更好的地方安顿下来?”
“那里很不错了,我父母这样觉得,我祖父母也这样认为。我想我的儿子也会满意的。”
“听我说,奥诺雷……”
他们俩上的是同一所学校,并且两个人还都是客栈老板的儿子。
“来,我们先干一杯,身体健康!”
这时候,哈尔瑙夫人推门进来,看到两个男人在谈话,又悄悄地退出去。
“我先声明,我不是想要左右你的决定。我这么说是因为我欣赏你,我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绕了好大一个圈子,还是没说到要点。
“你可别忘了,我和哈尔瑙夫人,我们想退休,我们终于有钱出去旅游……”
用姓氏来称呼妻子,他不是第一人,这里大部分经商的人都这样。
“这些年,她一直想看看蓝色海岸地带,我们去过尼斯,玩了三个星期……”
他身子向后仰,手里端着酒杯,眼神显得更加狡黠。
“你是从没有去过尼斯?”
“没有。”
“那你最好还是别去了。”
埃米尔的父亲觉得这句话很好笑。
“你知道吗,到了十一月,那里的人在外面散步还不穿大衣,大部分旅店还是客满。”
最后谈到正题时,酒瓶已经空了,他又去拿了一瓶过来。
“我已经五十八岁了,比你小七个月,你看我还记得很清楚呢。这几年,我开始想着退休的事,我的肝脏和肾都不是很好,让我痛苦不堪,医生也跟我说过,这个职业对我没什么好处。你稍等一下……”
他出去了一下,又拿着一叠明信片和照片回来。
“先看看这个……”
有尼斯全景照片,有深蓝色的天使湾,当然还有城市的其他风景,以及昂蒂布和戛纳的风景。有手上捧着花的盛装女人,有小小的渔港,可能是朱昂海湾,沿着海堤铺着的长长渔网等待晾干。
“你知道我们在尼斯以及周围遇到的最多的是什么人吗?是和我们,和我和你一样的人,他们为了存点积蓄劳碌了一辈子,现在终于下定决心给自己放假好好享受一下了。所有人都一样!我承认刚开始我也问过自己,难道我就不想和他们一样?买一栋公寓,或者一个简陋的小屋,退休之后就带着妻子女儿住在那里?
“后来我走了一遭,四处看了一下,发现到处都是代理公司,就像他们贴出来的广告说的,出租或出售别墅,转让营业资产。
“看看这些……”他又说。
桌子上全是照片,有的是普罗旺斯的小村舍,有的又是英国大道上的五层高楼。
“为了更好地了解在那里从商的诀窍,偶然的一次机会下,我去了别人给我介绍的一家小饭馆吃了一顿。老板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听他的口音应该不是本地人,后来他也承认他来自敦刻尔克郊区。说实在的,他和我们就是一类人。终于有一天,他受够了常年在一个一年大半时间都在下雨的城市工作,但是又因为没有足够的钱供自己退休后生活,于是接手了我刚跟你提到的这个餐馆。但他没怎么操心。可以说,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度假,并且一般早上,他还会出去钓鱼……”
大个头路易斯越说越兴奋,最后拿出最重要的一张明信片,图片上是一个古老的农场,破败不堪的样子,旁边有两棵橄榄树,周围还有不少松树。在山丘之间,放眼望去,远处的海平面上波光粼粼。
“现在它属于我了,奥诺雷!即便这不算明智之举,我也只能自认倒霉,我买下这个餐馆,并且我想把它经营得更好。我认识一个人,虽然他不是建筑师,但是比真正的建筑师懂的还多,他现在正在规划餐馆的设计。我准备重建一个餐馆、一个酒吧,还有五间客房供游客居住,我甚至还可以养鸡和兔子,另外我还有不小的葡萄园,可以用来酿葡萄酒。
“我想把‘三大钟’旅馆卖了。我还想说,我是真诚地对你讲这些,并且我最先想到的也是你,你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愿意投资……
“和你的两个儿子一起……”
奥诺雷·法约勒只是点点头,没说同意,也没说拒绝。其实,他们在香槟县的旅馆里窃窃私语地谈过几次后,回答已经很明显,就是没同意。
大个头路易斯转手把“三大钟”旅馆卖给了别人,那个人在巴黎同时经营一家酒吧和一个烟铺,赚了不少钱,梦想在外省的一个小城市安享晚年。
哈尔瑙一家人,父亲、母亲,还有女儿,举家离开故乡,在莫昂—萨图城和佩戈马之间的巴斯蒂德旅店安顿下来。
说到底,如果真说有个开始,这才是真正的开始。
之后四年里,埃米尔没有再听说过哈尔瑙一家人的消息,也没有人提起蓝色海岸。
中学毕业后,父亲问他:“你打算做什么?”
他没什么想法,要不然早就离开香槟县了。
“莱萨布勒弗洛酒店的老板想在忙季找一个厨师学徒。”
他喜欢莱萨布—勒多洛讷地区一望无垠的海滩,汇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人。但是那个夏天他却没能享受海滩的风光,因为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地下一楼厨房的狭小空间度过的。
十月份,老板又介绍他去巴黎一个同行那里工作,后者在巴黎老菜市场开了一家餐馆,于是他就去那儿工作了两年。后来他甚至还按期去学习酒店服务业的培训课程。
十九岁时,他在维希小镇当季节工,突然一天他收到父亲的来信,这可是很稀奇的事。信是用紫色的铅笔写的,信纸是那种在香槟县的杂货店可以买到的一小袋里面有六张纸和六个信封的纸。
你母亲身体很好。她的风湿病差不多快好了。明年春天,你哥哥将和吉卢的女儿结婚,他们现在就住在我们家。我给你写信是想告诉你,吕松县“三大钟”旅馆的老板大个头路易斯——你应该还记得——心脏病突发,现在大半身瘫痪。他在戛纳有一份不错的生意,他妻子对我说,老头子特别希望你能去他们那儿工作。他们的女儿贝尔特还没结婚。他们也没有儿子,所以他们现在境遇有些窘迫……
从此他的人生进入新的阶段。接到这封信时,他正在维希镇的一个豪华旅馆的大厨房里面工作,是一个只会干半个月的临时工,每天脖子上挂着毛巾,头上顶着一顶高帽,围着炉灶忙前忙后。
这不正是他期待的转变吗?他不喜欢这里的老板,老板也不喜欢他。所以收到信的当天,他就卷铺盖走了,第二天就来到巴斯蒂德旅馆,那时候的巴斯蒂德可完全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现在的旅馆仅仅保留了那时候的一小部分。
大个头路易斯现在也不是大个头了,软弱无力的样子,两边脸颊上的肉耷拉着,像是一条上了年纪的狗。他坐在阳台下的轮椅上,偶尔咕哝几句让人听不懂的话。
他妻子的头发已经花白,虽然想努力表现出精神愉悦的样子,但是一提到丈夫剩下的时日不多,她就忍不住一把鼻涕一把泪。
“我很高兴你能来,埃米尔!你可以想象我在这里的生活是有多么不幸!一想到是我一直梦想着到这里安家,是我要求路易斯来尼斯度假……”
而贝尔特当时和今天没什么两样,那么平静、神秘,一点儿也不温柔,但也算是个漂亮的女孩,长得珠圆玉润,一头金黄色秀发。
刚开始的几个月,哈尔瑙一家人在巴斯蒂德旅馆的生活非常坎坷。把餐馆转让给他们的那个人叫范·坎普,他在地方上名声不错,他也是声称自己比建筑师还内行的那个人,他设计了一堆不切实际的装修方案,当瓦匠工和木匠工过来施工时,才发现所谓的方案完全是闭门造车。
他既没有考虑地面的坡度,也没有考虑离水井的距离,更没有考虑已有墙壁的厚度,所以一部分建好了的工程得重新做,重新挖了一口新井,改变化粪池的位置。
范·坎普借口这里是南部,所以就没有考虑还要安装暖气装置,所以第一个冬天,房子里都快结冰了,尽管用来取暖的电炉从没熄灭过。
后来,大个头路易斯发现在莫昂—萨图城的一个咖啡馆,任何时候过去总能看到喝酒的人,后来他就把白葡萄酒换成了茴香酒。
那个时候,如果阿达已经来到那儿的话,她应该九岁左右,和从路边经过的其他孩子一样,她并没有给埃米尔留下太多的印象。埃米尔也没听说过帕斯卡利,尽管帕斯卡利有时候会过来做一些砌房子码砖头之类的活儿。
不管怎样,小旅馆总算是完工了,这近乎是一个奇迹,但是因为大个头路易斯残废了,所以只能由两个女人打理旅馆的生意。
大个头路易斯又活了两年,一半时间躺在床上,一半时间是在楼下的客厅或者阳台上度过。慢慢地,和哈尔瑙夫人还有贝尔特一样,埃米尔也能听懂他发出的声音是什么意思了。
那段时间,埃米尔就住在现在是阿达房间的那个阁楼间,床还是那张铁床,墙上那几块污迹也已经存在,只是当时还没有作为圣母石像替代品的彩色石印画。
刚开始时,旅馆门可罗雀。他们在拿破仑公路上竖了一个广告牌,用箭头指向旅馆的方向。后来还在《尼斯日报》和戛纳旅游事业联合会印制的画册上刊登了很多广告。
然而生意还是一如既往的惨淡,有些天甚至见不到一个人。周六晚上,埃米尔会骑自行车去戛纳或者格拉斯,因为在那里很轻松就能找到一个可以共舞的女孩。
令人好奇的是,差不多在大个头路易斯去世前一个月,没有任何前兆的,旅馆的生意开始走上正轨。戛纳城里的人,医生、律师、商人,都习惯来巴斯蒂德旅馆吃吃午餐,还有两三个人会过来吃晚饭。旅馆的知名度越来越高,口碑越来越好,周日一天有三十桌客人,有时候甚至四十桌。
埃米尔戴着白色的高顶帽在厨房里忙个不停,一个叫宝拉的当地老女人——拉沃夫人来之前她在这里工作——择菜、剖鱼、洗碗,而贝尔特则在外面忙着招待客人。
大个头路易斯走的时候正是大忙季,大伙儿好不容易挤出一点时间给他办了个葬礼。哈尔瑙夫人之前想把丈夫的遗体送回吕松县,但是为了不把事情搞得太复杂,她最后决定就把丈夫埋在莫昂—萨图城的墓地。
旅馆里面已经住着三个客人,其中一个瑞士女孩儿每年都会来这儿住上几个月,所以他们也不能一直把旅馆弄得像是在服丧一样。
没有想到的是,埃米尔差不多是旅馆的老板了,他先是把自行车换成摩托车,后来又想买辆小卡车。
他从没向贝尔特献过殷勤,他也从没想过这样做。可能是因为他是在学校认识她的,并且她还大他两岁,所以他一直像对待姐姐一样对她。但是他从没有喜欢过他姐姐奥迪勒,因为他姐姐对他比他母亲还要苛刻。
一天,他推开浴室门,正好看到贝尔特从浴缸里面出来,粉嫩的肌肤上还挂着水滴。他们先是一惊,继而又是一阵尴尬,但那种不自然和他之前好几次看到他姐姐一丝不挂地站在自己面前没什么两样。
他没什么期待,也不想要什么,也就是说,他之前既没想到过蓝色海岸,也没想到过贝尔特。来到这栋房子纯属偶然,后来在他完全无知无觉的情况下,这里变成了他的家。和大个头路易斯那代人不一样,他更好地融入到了这里的生活,发现了戛纳的市场,认识出海打鱼的人,还加入南部特有的滚球游戏队,甚至还学到一点地方口音。
慢慢地,他连旅馆的菜谱和室内装饰都换了。
所以,丈夫去世后的第一个冬天,哈尔瑙夫人不再只说一些含沙射影的话,而是越来越直白。
开始,话是这样说的:“我始终没法习惯这里的生活……”
虽然旺代地区也经常下雨,但这里的雨却让她特别难受,和她老家的雨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坐在窗户前面,她眼睛直直地盯着天上。
她觉得这里的冷天更可怕,让她备受折磨,不是背痛,就是脖子痛,再不就是腿痛。
莫比已经过来打理葡萄园、菜园,还养殖家禽,因为大个头路易斯觉得这里就是家,所以之前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皮。
“那个人简直是在抢劫。每样水果都比市场上卖的贵两倍。埃米尔,你看,这些人啊,一直把我们当作那种很好骗、很容易占便宜的外地人。”
她经常给住在吕松县的一个姐姐写信,她姐姐和女儿住在一起,女儿已经五十岁了,但还是单身。说到底,她就是想回去和这两个女人一起生活。但是她没直讲,只是说了很多铺垫的话。
“如果能把巴斯蒂德旅馆转让出去就好了。”
现在就想这个问题真是为时过早。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旅馆中,可是生意却还没有真正发展起来,没有吸引到多少客人。而那些供货商,也没有从中捞到多少好处。
埃米尔开始熟悉这里的音乐。大个头路易斯可不是唯一一个被蓝色海岸吸引的人。还有成百上千和他一样的人,非常努力地工作一辈子,接着又过了一段边上班边休息的生活,最后还是没法抵挡海岸地带的魅力,用所有的积蓄开个小客栈、小餐馆、咖啡屋,或随便什么小生意。
大部分人装出一副高傲的样子,声称自己有多么多么满足,实际上,一到晚上,常常可以看到他们在克鲁瓦塞特大道或者船港附近晃荡,像是一群无穷无尽的外来客。
他们不属于这里,也不是这里的游客。
“又如果,”哈尔瑙夫人叹气道,“贝尔特可以嫁给一个同行人,那该多好啊!”
贝尔特反倒似乎丝毫没有其他女孩儿的烦恼,并且也从没有想过出去闯荡。一有时间,她就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角落看书,对周围人谈论的一切充耳不闻。
接着,哈尔瑙夫人染上支气管炎,一到一月份就特别严重,再加上南部干燥的密史特拉风从早刮到晚,她的决心更加坚定了。
“如果不能回到老家,”她呻吟道,“我觉得我会和我那可怜的路易斯的结局一样,熬不了多长时间我就会去和他相聚了。一想到他死了没能叶落归根,埋在一片陌生的土地上,我就难受!”
她忘记是她自己做出这个决定的。
“我姐姐坚持要我回去和她一起生活。但是在安顿好贝尔特的将来,安排好巴斯蒂德旅馆的生意之前,我怎么可能走得了呢……”
埃米尔听明白了她的言下之意,但没有任何兴奋之意。这几个月,他一直对她的话置若罔闻,偶尔偷偷地看看贝尔特,在心底思忖,到底值不值得呢?
“埃米尔,你早晚有一天是要结婚的……”
可现实是他开始爱上巴斯蒂德旅馆了,尽管旅馆的装潢和剧院一般,但他不讨厌,这是他自己打理出的样子。难道他还要回到豪华大旅馆或者大餐馆的厨房,在沉闷得令人窒息的环境中工作吗?
而在这里,他就是老板。客人也几乎算是朋友。一个星期还可以到戛纳的市场上逛一两次,会会打鱼回来的渔民,或者和种菜的农民喝上一杯咖啡或者白葡萄酒,这一点让他很是满足。
他越来越熟悉莫昂—萨图城里和巴拉克的街坊,到了淡季,下午没事儿时,他经常跑去和他们玩玩滚球。
他微微觉得自己整个身心已经懒散,习惯享受安逸,已经不敢再回到像香槟县那样生活悲惨的地方生存,在那里拼了命地耕耘,也别想得到一块地。
一天晚上哈尔瑙夫人上楼去了,只有他和贝尔特还在一楼,他坐在贝尔特对面,但是她还是继续看书,或者说在假装看书。
“你母亲已经对你讲过了吗?”
他们从中学开始就是以你相称,即便如此,他们也不觉得彼此有多亲密。
“别在意我母亲讲的话。她只想到她自己。她一直都这样。”
说到底,埃米尔根本不了解她,尽管两个人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三年,他经常得揣摩她的各种反应。
“我觉得我们最好还是谈一下。”
“谈什么?”
她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书本,但埃米尔感觉她已经动心了。
“谈谈你母亲。你比我更清楚,她不会再在这儿待很久了。她一心只想着吕松县。如今她每个星期要给她姐姐写三封信。你看过她们的往来信件吗?”
“没有。”
“我也没看过。”
这样的谈话真的好难进行下去,并且这会儿贝尔特似乎想站起来。
“应该有办法让她既可以离开又没有多大的经济损失。”
埃米尔真怕她误会,因为他看到她脸色一下子变得严厉。
“我这么说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她。可能也是为了你。”
“我不需要任何人照顾我。”
“我让你讨厌吗?”
她把头转过去,埃米尔怀疑她喜欢自己很久了,因为这一点,他坚信自己是属于她的。
顷刻之间,他有点动心了。他挺怜惜贝尔特的。他也知道她很孤傲,但此刻她不应该再这么孤傲。
他从没有追求过她。在她面前,他从不会像面对其他女人那样,有丝毫的思绪混乱、神魂颠倒。那一次看到她全身裸着一丝不挂,他也只是后退了几步,没有说一句话,后来也从没对她提过。
“听着,贝尔特……”
他把手摊开在桌子上。如果贝尔特和他一样有同样的动作,可能两个人之间的对话可以进行得更顺利,但她还是僵直地坐在椅子上,像是在防卫谁的攻击。
“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是个好丈夫……”
“你对每个女孩都很殷勤。”
“所有的男孩都这样。”
现在他很确信他刚才怀疑的事了,但这让他有点不安。他在心里默默地想,其实他还是不希望被拒绝。
“我们可以试试,不是吗?”
“试试什么?”
“我对你还是有感情的。”
“感情?”
他站起身,因为他觉得这个时候应该站起来,并且是为了她,为了不让她觉得丢脸受辱。他站她旁边,用手臂抱住她的肩膀。
“听我说,贝尔特……”
想不到该说什么,他弯下身去吻她,发现她已经泪流满面。
这是他们第一次接吻,他们第一次真正的接触。两个人的嘴唇碰到一块儿时,她轻轻地说了一句:“什么也别说……”
随后她走了,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就这样,他人生的另一个阶段开始了。第二天,她的脸色看起来比平时还要惨白,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羞愧不堪。埃米尔向她使了几个眼色,似乎想在她眼神中灌入一丝柔情。
在走廊上看到她,埃米尔想吻她,她也没有抗拒。一小时之后,他吃惊地听到,她像一个幸福的女人般唱起歌来。
哈尔瑙夫人肯定也明白了,因为她很早就上楼,留下他们俩单独在一起。贝尔特依旧在餐厅看书,而他先把厨房的工作忙完,然后去把门和百叶窗关上。犹豫片刻之后,他毅然坚挺地站在她的后面,把她拥入怀中。
他发现贝尔特有点不知所措,似乎她期待的可不仅仅是几个简单的吻,这倒让他有些窘迫。最后还是她首先拿起埃米尔的手放在自己胸前,几天之后,曾经被认为冷漠无情、无动于衷的女孩,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女人。
但最让人尴尬的还是母亲在背后的暗箱操作。她不可能对发生的这一切熟视无睹。埃米尔甚至相信贝尔特的妈妈希望生米煮成熟饭,这样她就可以放心离开,安享晚年。
但是,生米煮成熟饭这种事也不可能在一楼发生吧,因为一楼的房间都是公用的。埃米尔不可能随意到贝尔特的房间里去,而贝尔特呢,也不会到阁楼间去。
那个时候,他们正好在改建主楼旁边的一个古老的马厩,想改成几个房间,在夏天时多接待几个客人。
他们想把新房间布置得像其他房间一样,具备普罗旺斯地方民房的格调,有当地风情。所以将它命名为乡间小屋。
新房间地势稍低,需要下一个台阶,房间的地面铺着很大的石板,和古老的教堂一般。小屋旁边的乡村式烟囱是瓦匠工帕斯卡利修的,屋子里面的窗户是老式的小方格玻璃窗,顶棚上看得清有多少根梁柱。
木制的楼梯像是一把梯子通向楼上,但楼上这一层却不是真正的一层楼,斜着的房顶下面的一点空间被分隔成两个小房间。
游客很喜欢这个小地方,虽然一点儿也不像客房,但至少给人感觉是和其他房间分开的。一个带了几个孩子的家庭可以在这里住,新婚夫妇过来度蜜月也可以住。小屋一楼只有一个由很宽的长沙发铺展开而成的床,上面铺着印花床单。
事情就是在乡间小屋发生的。装修工程还没有完全竣工,埃米尔还是习惯每次午餐之后去睡个午觉。
他习惯休息一个小时,和乡下大部分人一样合上衣服躺在床上,只听见莫比那破房子旁边的母鸡咕哒咕哒地叫,还有附近两只白鸽的咕咕声。
一天下午,他刚睡下,还处于半睡半醒状态,突然感觉门被打开,一束阳光照进来,接着光没了,又是一片昏暗。他眼睛依然闭着,但感觉到房间里面多了一个人。
终于,贝尔特吞吞吐吐地叫了一声:“埃米尔……”
他还记得那是三月份。他们在不停地赶工,希望在复活节之前所有工作都能完成,因为复活节算得上是忙季的开始。
他知道她为什么会进来,但是不管怎么说,这没有让他不高兴。
他坐在沙发床边上,贝尔特继续说:“我过来,是对你说母亲她……”
他不想听她准备的故事,也不想让她为难。
“过来。”
“但是……”
他把她拉到自己身边,然后让她躺在自己旁边,而她也没表现出抗拒。
“嘘!”
“埃米尔……”
“嘘……刚才我对你母亲说我同意……”
过后,他反倒希望自己一个人在乡间小屋待了一会儿,因为他不想让她看到自己忧郁的神情。他不希望让贝尔特觉得他有些许的失望。
他真的很失望吗?说实话,他真的一点儿也不兴奋,随便和哪个女孩在一起也能有这种快感,反倒这回还有点拘谨,把一切美好的想象都破坏了。
确切地说,应该是贝尔特没有让他心动。但那会儿他也没有讨厌她,并且也没有任何理由去抱怨她什么。
这是种什么感觉,他自己也很难解释清楚,但是从那以后,他时不时会想到这个问题。
贝尔特对于他是陌生的。但是他不是也经常和认识还不到一个小时的女孩睡觉,还非常兴奋狂热地乐在其中?
那些女孩很快就成了他的女朋友。他们在一起只是为了寻求共同的快感。他们其实是一种愉快的合作。
而后,或许还会开玩笑。
“对了,你真的是如狼似虎啊!”
又或者:“你啊,真是一个有趣的家伙!”
但不管对方说什么,他总能应答如流。
这是个游戏,一个不求结果的游戏。如果有女孩表现出深深的爱慕,但又一副忧郁的样子,他也从来不会安慰或者讨好她们。
“你对自己很满意,不是吗?你会对自己说:我是最优秀的。”
为什么不呢?他这么年轻就有了自己的事业。他父亲从前也这么干过,其他那些有时候在客栈厨房喝得酩酊大醉、谈女人时露出贪婪笑容的人也同样做过。
和贝尔特在一起,他虽有强烈的欲望但却不敢肆意妄为,那件事似乎有了神秘性,像是他们俩共同完成的一项神圣的仪式。
他们俩在一起,就像是在演一幕戏剧。贝尔特突然咬一下他嘴唇时,他顿时有种被胁迫的感觉。
等他反应过来已经太晚了。他立马去找她但是找遍了整个巴斯蒂德旅馆都没见着。老宝拉正在厨房里面择菜,见他进来,用嘲讽的眼神打量着他,厨房里一片昏暗,因为她在厨房时总喜欢把百叶窗关上。
或许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了,所有人都在期待刚刚发生的一幕,并且所有人或多或少都参与到其中。
他碰到哈尔瑙夫人,还没等他说一个字,她就用感激的眼神看着他。他甚至在想:她不会想要张开双臂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吧!
“我想告诉您……”他终于还是开口了。
他听到楼上传来贝尔特的脚步声,顿时觉得有点难以启齿。
“如果您还是那么急切地想回到吕松县生活,我想很快您就可以如愿以偿了……”
她装作没听懂的样子,但已经是一副容光焕发的样子了。
“贝尔特和我,我们决定……”
“真的吗?”她忍不住叫了出来。
“如果您同意,我们就结婚……”
“抱抱我,埃米尔。你知道我有多么……多么……”
她哽咽得说不出话来。好长一会儿之后,她终于低声说了一句:“如果我可怜的路易斯知道了该多好啊……”
这仍是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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