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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议中国古代姬妾制度(2)

来源: 未知 作者: 笑一笑 时间: 2015-03-13 阅读:

现代社会已经没有了姬妾制度,如果还有人想要三妻四妾,不怕惹来夫妻间分崩离析、儿女间手足相残的悲剧;若是还有女人愿意以姬妾自居,或者表演嫡妻所谓“贤而无妒”的节目,硬把自己划拉到做男人脚底泥的档次,那就只好让她们自求多福了。
按宗法制度,皇后所生的儿子才有继承皇位的资格。而且继承权由大及小,皇后所有的儿子孙子都死光了,才轮得了姬妾所生的儿孙。
 姬妾如果想为儿子抢继承权,就必须先干掉皇后;而皇后如果想为儿子稳固继承权,也一样必须干掉试图取代自己的姬妾。
因此,汉宣帝第三次立后,便选择无子之妃,就是为了不让皇后有亲生儿子抢掉自己前妻之子的皇位。
明朝朱元璋,嫡长子死在自己前头,他放着成年的大群儿子不理,非要立长孙为帝,正是为了“嫡子嫡孙为重”的宗法制度——那些成年的叔父辈,都是小老婆生的,不算数。
因此,宗法制度和姬妾制度促成宫廷斗争,那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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