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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棍大师董其昌(3)

来源: 未知 作者: 沈海清 时间: 2013-08-12 阅读:

董其昌认为:“杀一百个老百姓,不如杀十个秀才。因为这次骚乱是秀才唆使,而不是民众自发的!”

董其昌心里最清楚不过,董家在这次骚乱中失去的,不仅仅是家产,最重要的是名声!所以只要把这次骚乱定性为“士抄”,而不是“民抄”,就可以挽回自己的名声。

经过董其昌上下活动,万历皇帝下旨:由苏州、常州和镇江三府会审这场震惊全国的“抄董宦”案。经过几个月的“会审”,发现参与者竟达百万人以上!所谓法不责众,三府最终只好采用了一个折中的办法:事件起因为董氏父子,但归咎于“奴辈不法”,家产被毁只能自认;“喜乱奸民,趁机烧抢”,捉几个为首的严惩;参与闹事的几个秀才,或革去功名或受杖惩。

案件了结后,三府在上奏万历的奏章中,有这么几句话:“敛怨军民,已非一日,欲食肉寝皮,亦非一人,至剥裤毒淫一事,上干天怒,恶极于无可加矣。”万历看后,默然良久,将奏章放在一边,最后此事便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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