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关于本质论的一大段离题话:使我和(2)
信和达的。顺便提一句,那种认为翻译一篇纯理论的著作雅的要求不重要的想法是错误的。人们只要考虑一下像牛顿理论或爱因斯坦理论那样的理论就会明白:一篇具有理论内容但没有表达内在对称性的译文是很不能令人满意的;以致如果只要把这种译文给某个人看,如果他发现了那些对称性,他就会正当地感觉到他自己作出了独创性的贡献,发现了一个定理,即使这个定理主要是由于美学上的理由才是有意义的。(同理,在其他各点相同的条件下,色诺芬尼、巴门尼德、恩培多克勒或者卢克莱修的诗歌译文比散文译文更为可取。)
尽管一篇译文因为它不十分精确可能是糟糕的,但无论如何难度很大的文章的精确译文简直不存在。而且如果两种语言有不同的结构,那么有些理论可能几乎是无法翻译的(正如本杰明·李·沃尔夫已如此完美地表明的那样)。当然,如果两种语言像比方说拉丁文和希腊文一样有密切的联系,那么引入几个新创造的词就足以便翻译成为可能。但在其他情况下,一篇煞费苦心的评注也许不得不代替一篇译文。
鉴于这一切,精确的语言或语言的精确性等观念似乎全是被误解的。如果我们要把精确性放进观念表中(见上述),那么它就属于左手一边(因为一个陈述的语言的精确性确实完全取决于所用词的精确性);在表右手那边它的类似物也许是“确定性”,然而我不把这两种观念放进去,因为我的表是这样制定的:右手边的观念都是有价值的,而精确性和确定性都是虚妄的理想。它们不可能达到,因此,如果不加批判地把它们作为指导来接受的话,那就是危险的误导。追求精确性与追求确定性相类似,两者都应当抛弃。
当然,我并不认为,增加比方说一种预见或者甚至一种表述的精确性,有时不可能是非常可取的。我认为,为了精确性而去努力增加精确性——尤其是语言的精确性——总是不可取的,因为这通常导致丧失明晰性,并且在常常被证明是无用的枝节问题上浪费时间和精力,因为这些枝节问题由于主题的真正进展而被越过了:人们决不应该试图做到比问题境况所要求的更精确。
也许可以将我的观点陈述如下:明晰性的每一次增加本身具有智力上的价值;而精确性或精密性的每一次增加作为某种确定的目的的一种手段仅有实用上的价值——目的通常是增加问题境况所要求的可检验性和可批判性(例如问题境况要求我们区别两种相竞争的理论,这两种理论导致的预见仅当增加我们测量的精确性时才能区别开来)。
显然,这些观点和许多当代科学哲学家不言而喻地所持有的观点非常不同。我认为他们对待精确性的态度开始于数学和物理学被看作精密的科学之日。科学家以及爱好科学的哲学家也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他们觉得与这种“精密性”共处或者模仿这种“精密性”几乎是一种职责,他们也许希望富有成果是一种出自精密性的副产品。但是富有成果不是精密性的结果,而是由于发现了以前无人发现过的新问题的结果,也是由于找到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新途径的结果。
然而,我要把我对当代哲学史的评论推迟到这段离题话的结尾,并且再回过头来讨论一个陈述或一个理论的意义或重要性问题。
我脑子里有了决不要进行言词之争的规诫,所以我非常愿意(可以说是无可奈何地)承认“意义”这个词也许有这样的意义:一个理论的意义完全取决于在非常明确地表述这个理论时所用词的意义。(也许弗雷格的“含意”就是其中之一,虽然他讲了许多反对这个词的话。)我也不否认为了理解一个理论,我们通常必须理解那些词(虽然总的来说,这根本不对,正如不言自明的定义的存在所提示的那样)。但使一个理论成为有趣味的或重要的——这是我们要努力理解的,如果我们希望理解一个理论的话——是很不同的。首先是用某种仅仅是直觉的或者也许有一点模糊的方式提出这种想法,正是理论对它当时主要问题境况的逻辑关系使它具有趣味:它对先前的和相竞争的理论的关系,它解决现存问题和提出新问题的能力。换言之,一种理论的意义或者重要性在这种意义上取决于方面众多的语境,尽管这些语境的重要性当然又取决于种种理论、问题以及组成它们的问题境况。
有趣的是,人们能够以纯逻辑术语——借助一个陈述或一个理论的内容的观念——把这种显然是模糊的(人们可以说是“整体论的”)理论的重要性的概念分析和澄清到可观的程度。
目前使用的主要有两种直观上完全不同而逻辑上几乎同一的内容概念,我有时把它们称为“逻辑内容”和“信息内容”;我也把后者的某种特殊情况称为“经验内容”。
一个陈述或理论的逻辑内容可以等同于塔尔斯基所称的“后果类”,也就是等同于能从理论的陈述中推导出来的一切(非重言式)后果类。
至于信息内容(正如我已称呼它的那样),我必须考虑这样一个直观的观念,即“陈述和理论告诉我们的越多,它们禁止或排除的就越多。这个直观的观念导致一个在有些人看来似乎是荒谬的关于信息内容的定义:一个理论的信息内容是与这理论不相容的陈述的集合。
然而,我们立刻可以看到这个集合的元素与逻辑内容的元素是一对一地对应的:对于处于一个集合中的每一个元素,在另一集合中都有它的对应元素,即它的否定。
因此,我们发现每当一个理论中的逻辑力量、能力或信息量增加或减少,它的逻辑内容或信息内容必定都同样地增加或减少。这说明这两个观念是非常相似的:在人们关于一个观念能说些什么与人们关于另一个观念能说些什么之间存在着一种一对一的对应。这说明,我的信息内容的定义不完全是荒谬的。
但是也有区别。例如,对于逻辑内容,下列的传递规则是适用的:如果b是a内容的元素,而c是b内容的元素,那么c也就是a内容的元素。对于信息内容,虽然存在相应的规则,但它不是一个像这样简单的传递规则。
此外,任何(非重言式的)陈述——比方说一个理论t的内容——都是无限的。因为假设有无限的陈述a,b,c,…,这些陈述相互矛盾,每一个并不推出t。(对大多数t来说,a:“行星的数目是0”,b:“行星的数目是1”等等陈述,是合适的。)于是陈述“t或a或二者”可从t推演出来,因此属于t的逻辑内容,这对于b和其他任何陈述也同样适用。从我们关于a,b,c,…的假定,就能简单地表明“t或a或二者”,“t或b或二者”……系列的成对陈述不可能是相互推演的;就是说,这些陈述中没有一个陈述推出任何其他的陈述。因此,t的逻辑内容必定是无限的。
这种任何非重言式理论的逻辑内容的基本结果当然是众所周知的。这种论证是微不足道的,因为它是基于用逻辑的(非专有的)“或”进行的微不足道的运算之上的;因此人们也许会仅仅依靠那些像“t或a或二者”那样的陈述(这些陈述正是削弱t的一种微不足道的方法的结果)去怀疑内容的无限性是否都是微不足道的。然而,在信息内容方面,这个问题并不像它看起来那样微不足道,这一点就立即变得很清楚了。
因为假设考虑中的这个理论是牛顿的引力理论,并把它称为N。那么,任何与N不相容的陈述或理论都属于N的信息内容。让我们把爱因斯坦的引力论称为E。由于这两种理论是不相容的,每一个属于另一个的信息内容;每一个又排斥、禁止或阻止另一个。
这种以某种非常直观的方式表明一个理论t的信息内容在远不是微不足道的方面是无限的:任何与t不相容的理论,因此任何总有一天要取代t的未来的理论(比方,在某个判决性实验否定t之后)显然属于t的信息内容。但是正如我们显然不可能预先知道或建构这些理论一样,牛顿也不能预见爱因斯坦或爱因斯坦的继承者。
当然,很容易发现极其类似的尽管是不太直观的有关逻辑内容的情况:因为E属于N的信息内容,非E属于N的逻辑内容,非E是由N推出,这是一个在发现E之前牛顿或其他任何人显然不可能知道的事实。
我在讲演中经常描述这个有趣的情况,我说:我们决不知道我们正在谈论的是什么。因为当我们提出某个理论,或试图去理解某个理论时,我们也就提出或试图理解这个理论的逻辑蕴涵;即试图理解由这个理论得出的所有那些陈述。但是就像我们刚才看到的那样,这是一个毫无希望的工作:存在着属于任一理论信息内容的无限不可预见的并非微不足道的陈述,以及正相对应的属于该理论逻辑内容的无限的陈述。因此,我们决不可能知道或理解任何理论的所有蕴涵,或它的全部意义。
我认为,就其涉及的逻辑内容而言,这是一个令人吃惊的结果;尽管对于信息内容来说,这个结果是相当自然的。(虽然多年来,我在讲演中已经提及了它,但我看到它在出版物中得到陈述只有一次)。此外,这表明理解一个理论总是一项无止境的任务,而理论在原则上能够越来越好地得到理解。这也表明,如果我们希望更好地理解一个理论,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发现它与那些现存问题和现存理论的逻辑关系,这些问题和理论组成了我们可以称之为在特定时刻的“问题境况”。
大家承认,我们也要努力展望未来:我们要努力发现我们的理论所提出的新问题。但是这个任务是无止境的,而且是决不可能完成的。
因此,我早先说过的“仅仅是直觉的或者也许有一点模糊的”表达,现在可以得到澄清了。正如我已在这里所描述的,一个理论内容的并非微不足道的无限性把这种理论的重要性变成了部分是逻辑的和部分是历史的问题。后者取决于人们在一定时刻,根据当时的问题境况对这个理论的内容发现了什么;这可以说是这种历史的问题境况在理论逻辑内容上的投影。
总而言之,至少存在着一种理论的“意义”(或“重要性”)的意义,这种意义使理论依赖于它的内容,因而更依赖于它和其他理论的关系,超过依赖于任何一组词的意义。
尽管一篇译文因为它不十分精确可能是糟糕的,但无论如何难度很大的文章的精确译文简直不存在。而且如果两种语言有不同的结构,那么有些理论可能几乎是无法翻译的(正如本杰明·李·沃尔夫已如此完美地表明的那样)。当然,如果两种语言像比方说拉丁文和希腊文一样有密切的联系,那么引入几个新创造的词就足以便翻译成为可能。但在其他情况下,一篇煞费苦心的评注也许不得不代替一篇译文。
鉴于这一切,精确的语言或语言的精确性等观念似乎全是被误解的。如果我们要把精确性放进观念表中(见上述),那么它就属于左手一边(因为一个陈述的语言的精确性确实完全取决于所用词的精确性);在表右手那边它的类似物也许是“确定性”,然而我不把这两种观念放进去,因为我的表是这样制定的:右手边的观念都是有价值的,而精确性和确定性都是虚妄的理想。它们不可能达到,因此,如果不加批判地把它们作为指导来接受的话,那就是危险的误导。追求精确性与追求确定性相类似,两者都应当抛弃。
当然,我并不认为,增加比方说一种预见或者甚至一种表述的精确性,有时不可能是非常可取的。我认为,为了精确性而去努力增加精确性——尤其是语言的精确性——总是不可取的,因为这通常导致丧失明晰性,并且在常常被证明是无用的枝节问题上浪费时间和精力,因为这些枝节问题由于主题的真正进展而被越过了:人们决不应该试图做到比问题境况所要求的更精确。
也许可以将我的观点陈述如下:明晰性的每一次增加本身具有智力上的价值;而精确性或精密性的每一次增加作为某种确定的目的的一种手段仅有实用上的价值——目的通常是增加问题境况所要求的可检验性和可批判性(例如问题境况要求我们区别两种相竞争的理论,这两种理论导致的预见仅当增加我们测量的精确性时才能区别开来)。
显然,这些观点和许多当代科学哲学家不言而喻地所持有的观点非常不同。我认为他们对待精确性的态度开始于数学和物理学被看作精密的科学之日。科学家以及爱好科学的哲学家也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他们觉得与这种“精密性”共处或者模仿这种“精密性”几乎是一种职责,他们也许希望富有成果是一种出自精密性的副产品。但是富有成果不是精密性的结果,而是由于发现了以前无人发现过的新问题的结果,也是由于找到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新途径的结果。
然而,我要把我对当代哲学史的评论推迟到这段离题话的结尾,并且再回过头来讨论一个陈述或一个理论的意义或重要性问题。
我脑子里有了决不要进行言词之争的规诫,所以我非常愿意(可以说是无可奈何地)承认“意义”这个词也许有这样的意义:一个理论的意义完全取决于在非常明确地表述这个理论时所用词的意义。(也许弗雷格的“含意”就是其中之一,虽然他讲了许多反对这个词的话。)我也不否认为了理解一个理论,我们通常必须理解那些词(虽然总的来说,这根本不对,正如不言自明的定义的存在所提示的那样)。但使一个理论成为有趣味的或重要的——这是我们要努力理解的,如果我们希望理解一个理论的话——是很不同的。首先是用某种仅仅是直觉的或者也许有一点模糊的方式提出这种想法,正是理论对它当时主要问题境况的逻辑关系使它具有趣味:它对先前的和相竞争的理论的关系,它解决现存问题和提出新问题的能力。换言之,一种理论的意义或者重要性在这种意义上取决于方面众多的语境,尽管这些语境的重要性当然又取决于种种理论、问题以及组成它们的问题境况。
有趣的是,人们能够以纯逻辑术语——借助一个陈述或一个理论的内容的观念——把这种显然是模糊的(人们可以说是“整体论的”)理论的重要性的概念分析和澄清到可观的程度。
目前使用的主要有两种直观上完全不同而逻辑上几乎同一的内容概念,我有时把它们称为“逻辑内容”和“信息内容”;我也把后者的某种特殊情况称为“经验内容”。
一个陈述或理论的逻辑内容可以等同于塔尔斯基所称的“后果类”,也就是等同于能从理论的陈述中推导出来的一切(非重言式)后果类。
至于信息内容(正如我已称呼它的那样),我必须考虑这样一个直观的观念,即“陈述和理论告诉我们的越多,它们禁止或排除的就越多。这个直观的观念导致一个在有些人看来似乎是荒谬的关于信息内容的定义:一个理论的信息内容是与这理论不相容的陈述的集合。
然而,我们立刻可以看到这个集合的元素与逻辑内容的元素是一对一地对应的:对于处于一个集合中的每一个元素,在另一集合中都有它的对应元素,即它的否定。
因此,我们发现每当一个理论中的逻辑力量、能力或信息量增加或减少,它的逻辑内容或信息内容必定都同样地增加或减少。这说明这两个观念是非常相似的:在人们关于一个观念能说些什么与人们关于另一个观念能说些什么之间存在着一种一对一的对应。这说明,我的信息内容的定义不完全是荒谬的。
但是也有区别。例如,对于逻辑内容,下列的传递规则是适用的:如果b是a内容的元素,而c是b内容的元素,那么c也就是a内容的元素。对于信息内容,虽然存在相应的规则,但它不是一个像这样简单的传递规则。
此外,任何(非重言式的)陈述——比方说一个理论t的内容——都是无限的。因为假设有无限的陈述a,b,c,…,这些陈述相互矛盾,每一个并不推出t。(对大多数t来说,a:“行星的数目是0”,b:“行星的数目是1”等等陈述,是合适的。)于是陈述“t或a或二者”可从t推演出来,因此属于t的逻辑内容,这对于b和其他任何陈述也同样适用。从我们关于a,b,c,…的假定,就能简单地表明“t或a或二者”,“t或b或二者”……系列的成对陈述不可能是相互推演的;就是说,这些陈述中没有一个陈述推出任何其他的陈述。因此,t的逻辑内容必定是无限的。
这种任何非重言式理论的逻辑内容的基本结果当然是众所周知的。这种论证是微不足道的,因为它是基于用逻辑的(非专有的)“或”进行的微不足道的运算之上的;因此人们也许会仅仅依靠那些像“t或a或二者”那样的陈述(这些陈述正是削弱t的一种微不足道的方法的结果)去怀疑内容的无限性是否都是微不足道的。然而,在信息内容方面,这个问题并不像它看起来那样微不足道,这一点就立即变得很清楚了。
因为假设考虑中的这个理论是牛顿的引力理论,并把它称为N。那么,任何与N不相容的陈述或理论都属于N的信息内容。让我们把爱因斯坦的引力论称为E。由于这两种理论是不相容的,每一个属于另一个的信息内容;每一个又排斥、禁止或阻止另一个。
这种以某种非常直观的方式表明一个理论t的信息内容在远不是微不足道的方面是无限的:任何与t不相容的理论,因此任何总有一天要取代t的未来的理论(比方,在某个判决性实验否定t之后)显然属于t的信息内容。但是正如我们显然不可能预先知道或建构这些理论一样,牛顿也不能预见爱因斯坦或爱因斯坦的继承者。
当然,很容易发现极其类似的尽管是不太直观的有关逻辑内容的情况:因为E属于N的信息内容,非E属于N的逻辑内容,非E是由N推出,这是一个在发现E之前牛顿或其他任何人显然不可能知道的事实。
我在讲演中经常描述这个有趣的情况,我说:我们决不知道我们正在谈论的是什么。因为当我们提出某个理论,或试图去理解某个理论时,我们也就提出或试图理解这个理论的逻辑蕴涵;即试图理解由这个理论得出的所有那些陈述。但是就像我们刚才看到的那样,这是一个毫无希望的工作:存在着属于任一理论信息内容的无限不可预见的并非微不足道的陈述,以及正相对应的属于该理论逻辑内容的无限的陈述。因此,我们决不可能知道或理解任何理论的所有蕴涵,或它的全部意义。
我认为,就其涉及的逻辑内容而言,这是一个令人吃惊的结果;尽管对于信息内容来说,这个结果是相当自然的。(虽然多年来,我在讲演中已经提及了它,但我看到它在出版物中得到陈述只有一次)。此外,这表明理解一个理论总是一项无止境的任务,而理论在原则上能够越来越好地得到理解。这也表明,如果我们希望更好地理解一个理论,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发现它与那些现存问题和现存理论的逻辑关系,这些问题和理论组成了我们可以称之为在特定时刻的“问题境况”。
大家承认,我们也要努力展望未来:我们要努力发现我们的理论所提出的新问题。但是这个任务是无止境的,而且是决不可能完成的。
因此,我早先说过的“仅仅是直觉的或者也许有一点模糊的”表达,现在可以得到澄清了。正如我已在这里所描述的,一个理论内容的并非微不足道的无限性把这种理论的重要性变成了部分是逻辑的和部分是历史的问题。后者取决于人们在一定时刻,根据当时的问题境况对这个理论的内容发现了什么;这可以说是这种历史的问题境况在理论逻辑内容上的投影。
总而言之,至少存在着一种理论的“意义”(或“重要性”)的意义,这种意义使理论依赖于它的内容,因而更依赖于它和其他理论的关系,超过依赖于任何一组词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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