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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准书第八·《史记》白话文版(5)


  天子乃思卜式之言,召拜式为中郎,爵左庶长,赐田十顷,布告天下,使明知之。
  初,卜式者,河南人也,以田畜为事。亲死,式有少弟。弟壮,式脱身出分,独取畜羊百余,田宅财物尽予弟。式入山牧十余岁,羊致千余头,买田宅。而其弟 尽破其业,式辄复分予弟者数矣。是时汉方数使将击匈奴,卜式上书,愿输家之半县官助边。天子使使问式:“欲官乎?”式曰:“臣少牧,不习仕宦,不愿也。” 使问曰:“家岂有冤,欲言事乎?”式曰:“臣生与人无分争。式邑人贫者贷之,不善者教顺之,所居人皆从式,式何故见冤于人!无所欲言也。”使者曰:“苟如 此,子何欲而然?”式曰:“天子诛匈奴,愚以为贤者宜死节于边,有财者宜输委①,如此而匈奴可灭也。”使者具其言以入闻。天子以语丞相弘。弘曰:“此非人 情。不轨之臣②,不可以为化而乱法,愿陛下勿许。”于是上久不报式③,数岁,乃罢式。式归,复田牧。岁余,会军数出,浑邪王等降,县官费重,仓府空。其明 年,贫民大徙,皆仰给县官,无以尽赡。卜式持钱二十万予河南守,以给徙民。河南上富人助贫人者籍,天子见卜式名,识之,曰“是固前而欲输其家半助边”,乃 赐式外繇四百人④。式又尽复予县官。是时富豪皆争匿财,唯式尤欲输之助费。天子于是以式终长者,故尊显以风百姓⑤。
  初,式不愿为郎。上曰:“吾有羊上林中,欲令子牧之。”式乃拜为郎,布衣?而牧羊⑥。岁余,羊肥息。上过见其羊,善之。式曰:“非独羊也,治民亦犹是 也。以时起居;恶者辄斥去,毋令败群。”上以式为奇,拜为缑氏令试之,缑氏便之。迁为成皋令,将漕最⑦。上以为式朴忠,拜为齐王太傅。
  而孔仅之使天下铸作器,三年中拜为大农,列于九卿⑧。而桑弘羊为大农丞,管诸会计事,稍稍置均输以通货物矣。
  始令吏得入谷补官,郎至六百石。
  ①输委:缴纳钱物给官府。输,输纳;委,属、给。输纳与委钱物于人为输委,此处是给官府。②不轨之臣:不遵法纪、不行正道的官员。轨:法度。《汉书· 贾山传》“轨,事之大者也”。师古注:“轨谓法度,故民不循法度谓之不轨。③不服:指君上对上书未予答复。④外繇:《集解》引《汉书音义》说:“外繇谓戍 边也。一人出三百钱,谓之过更。式岁得十二万钱也。一说,在繇役之外得复除四百人”。二说其实相同,天子赐给卜式的是对在外服繇役的四百人的处理权。卜式 有权免除他们的繇役(“得复除四百人”)常然是有代价的,即需交纳过更钱,每人三百,共十二万钱。⑤风:教化。⑥?(jué,决):《集解》说:“?,草 屝”。?(Fèi,费),草鞋、麻鞋都称屝。草屝单指草鞋。⑦古时对官吏的考核方式,每隔一定时间,由主管官做出评语,好的为最,不好的为殿,一般的为 中。将漕最,将为动词,本是带领的意思,可引伸为办理。全句意思是办理漕运事宜办得好,评语为最。⑧《集解》说是在元鼎二年。元鼎二年孔仅为大农令,为正 九卿,不当说“列于九卿”,汉官以太常、郎中令。中大夫令、太仆、大理、大行令、宗正、大司农、少府为正九卿,大司农就是大农令。又有列于九卿者,如中 尉、主爵都尉、内史等等。《史记》误。
  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①,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②。其不发觉相杀者③,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余万人④。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抵无虑皆铸金钱 矣。犯者众,吏不能尽诛取,于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曹循行郡国⑤,举兼并之徒、守、相为(吏)、[利]者⑥。而御史大夫张汤方隆贵用事,减宣、杜周等为 中丞,义纵、尹齐、王温舒等用惨急刻深为九卿,而直指夏兰之属始出矣。而大农颜异诛⑦。
  初,异为济南亭长,以廉直稍迁至九卿。上与张汤既造白鹿皮币。问异,异曰:“今王侯朝贺以苍璧,直数千,而其皮荐反四十万,本末不相称。”天子不说。 张汤又与异有郤,及有人告异以它议。事下张汤治异。异与客语,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异不应,微反唇⑧。汤奏当异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诽⑨,论死。自是 之后,有腹诽之法(以此)[比],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矣。
  ①梁玉绳《史记志疑》说:“《汉书·武纪》元狩四年造白金,五年行五铢钱,元鼎元年赦天下,首尾才四年耳,‘五’当作‘三’。”按:自元狩四年造白金 到元鼎二年首尾五年,但《通鉴》记载,元鼎二年时天下专用上林三官钱,已很少有人盗铸钱,不应该计算到这一年。梁说是。②坐:获罪。③意思是天子知而赦其 罪者数十万人,不知而杀掉的不计其数。相杀,就是“将其杀死”。日·泷川资言《史记今注考证》说:“相杀二字不可解”。按《小尔雅》:“相”释为“治”。 “治”何事就是干“什”么、“作”什么事。如相欺、相瞒,“相煎何太急?”等都是此意。相杀同样可硬译为”做了杀头这件事”,若释“相”为互相,那就“不 可解”了。④自出:有各种解释:如清·郭嵩焘《史记扎记》释“出”为“逃亡”,“自出”为“事发逃亡未抵罪者”;日·泷川资言释为:“赦自出,盖闻赦令自 首也”等。按:下文是“然不能半自出”,若释为“逃亡”,此句中的“不能”二字便有“恨其少”的意思;若释为“自首”,其中应当包皮皮括本是死罪,因出首 而获赦的,这样就与前句赦死者“数十万人”有重复。注者以为可释为“自出赎金而获出罪”,出罪就是免罪的意思,古代官吏治狱有失出、失入之罪,文献中屡见 不鲜,与此句中的出同义。能够自出的原因必是交纳了赎金。另外,虽交了赎金,必得天子批复才能生效,对天子的批文仍称为“赦”是感激“天恩”的意思,与上 句赦死亡赦义实不同。下句中“不能半自出”中的“不能”可以解释为无力出赎金,上下义均贴切。⑤分曹:《集解》引服虔说:“分曹职案行”。义仍不甚明。 按:曹为zheng府机构名,不同机构有不同职司。汉代曹相当于隋唐以后的部。《汉书·成帝纪》“初置尚书员五人”。颜师古注说:“《汉旧仪》云,尚书四 人为四曹:常侍尚书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尚书主刺史二千石事,户曹尚书主庶人上书事,主客上书主外国事。成帝置五人,有三公曹,主断狱事。”褚大等分曹循 行郡国是按照尚书四曹的不同职务巡察郡国,文中透露了褚大等虽是天子指派,实是尚书属员。⑥兼并之徒:巨富豪强,恃权势夺人资产者。守:郡太守。相:国 相。其间原无标点,据中华书局本《通鉴》改。⑦《汉书·食货志》此处不分段,《史记》此句入下段,今改。⑧《汉书·食货志》颜师古注说:“盖非之。”非是 难的意思。客语令不便,颜不置可否,因而客反唇相讥,以其不敢直言而见责的意思。⑨《汉书·食货志》作非,非难,不以为然。《史记》为诽,诽谤。似不同而 实同,对政令的非难则被视为诽谤。腹诽,心中诽谤,未形于外。
  天子既下缗钱令而尊卜式①,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于是(杨可)告缗钱纵矣②。
  郡国多奸铸钱,钱多轻,而公卿请令京师铸钟官赤侧③,一当五,赋官用非赤侧不得行。白金稍贱,民不宝用,县官以令禁之,无益。岁余,白金终废不行。
  是岁也,张汤死而民不思。
  其后二岁,赤侧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于是悉禁郡国无铸铸,专令上林三官铸④。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输其铜三官。而民之铸钱益少,计其费不能相当,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
  卜式相齐,而杨可告缗遍天下⑤,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杜周治之,狱少反者。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 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民偷甘食好衣⑥,不事畜藏之产业⑦,而县官有盐铁缗钱之故,用益饶矣。
  益广关⑧,置左右辅⑨。
  ①缗钱令:即算缗钱的命令。②《汉书·食货志》颜师古注说:“纵,放也。放令相告言也”。就是怂恿、鼓动人们告发隐瞒家产以图逃税的人。③钟官赤侧: 钟官所铸带有红边(赤铜所铸钱边)的钱。钟官:汉代掌管釜钟斗斛等量器的官府。余见注④。④上林三官:《集解》说:“《汉书·百官表》:‘水衡都尉,武帝 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属官有上林均输、钟官、辨铜令。’然则上林三官,其是此三令乎?”⑤《索隐》解释说:“姓杨,名可。如淳云:‘告缗者,令杨可占 缗之不尽者也’。”《汉书·食货志》颜师古注说:“杨可据(告缗)令而发动之,故天下皆被害。”⑥偷:苟且。《左传·昭公十三年》:貮偷之不暇。”杜预 注:“偷,苟且”。⑦畜:同蓄。⑧《集解》说:“徐广曰:‘元鼎三年(前114)丁卯岁,徙函谷关于新安东界’。”按:《汉书·武帝纪》:元鼎三年,“徙 函谷于新安,以故关为弘农县”。颜师古注说:“应劭曰:‘时楼船将军杨仆数有大功,耻为关外民,上书乞徙东关,以家财给其用度,武帝意亦好广阔,于是徙关 于新安,去弘农三百里’。”⑨左右辅:指京兆尹和左冯翊,时名为左、右内史。日·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说:“《百官表》元鼎四年,更置二辅都尉、丞各 一人。”按:自汉景帝二年(前155)把内史分为左右内史,与主爵中尉(中六年即前144年改为主爵都尉),共治长安京畿(今陕西中部)地区,合称三辅。 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右内史为京兆尹,左内史为左冯翊(píngyì,平易),主爵都尉为右扶风。主爵中尉既已于景帝时改为都尉,武帝所立二辅都 尉当是指左右内史官,即太初以后的京兆尹和左冯翊官。按《汉书·地理志》京兆尹辖长安、新丰等十二县,左冯翊辖高陵、栎陽等二十四县。这就是《平淮书》所 说的左右辅。
  初,大农管盐铁官布多①,置水衡,欲以主盐铁。及杨可告缗钱,上林财物众,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满,益广。是时越欲与汉用船战逐,乃大修昆明池,列观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甚壮。于是天子感之,乃作柏梁台②,高数十丈。宫殿之修,由此日丽。
  乃分缗钱诸官,而水衡、少府、大农、太仆各置农官,往往即郡县比没入田田之③。其没入奴婢,分诸苑养狗马禽兽,及与诸官。诸官益杂置多④,徒奴婢众,而下河漕度四百万石,及官自籴乃足。
  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或斗鸡走狗马,弋猎博戏⑤,乱齐民。”乃征诸犯,令相引数千人,命曰“株送徒”。入财者得补郎,郎选衰矣。
  ①布:《索隐》说:“布谓泉布”。就是实物货币。按《汉书·食货志下》:太公为周立九府圆法,规定使用的货币有金、钱(刀和泉)、布、帛(布帛幅二尺 二寸,长四丈为匹)等。此处所说的“盐铁官布”,是盐铁官所有之布,不是泉(亦有以钱为布者,见末段注),但可用于交换(民以布换盐铁),所以是实物货 币。②柏梁台:台名。《汉书·武帝纪》颜师古注说:“服虔曰:‘用百头梁用台,因名焉。’师古曰:‘《三辅旧事》云以香柏为之。今书字皆作柏。服说 非’。”③比没入田:《索隐》解释为“比皆所没入之田”。比,释为昔,不妥。比同庀,读pǐ,音匹。义为治理、具备等。比没入田就是整治没收入官的耕地。 ④没入奴婢分诸苑者只“养狗马禽兽”,诸官得奴婢后,使做各种劳作,即设置各种用途的奴婢,故称:“益杂置多”。《集解》解释说:“如淳曰:‘水衡、少 府、太仆、司农皆有农官,是为多。”多释为农官多,而不是奴婢多,与上句“各置农官”重复,而且“益”字不可解,故不取。⑤弋:《玉篇》释为“缴射也”。 《周礼·夏官·司弓矢》条疏贾公彦说:“缴,则绳也”结缴于矢而射之,称为缴射。主要用以射飞鸟。猎:捕杀禽兽的总称。博戏:赌博游戏。如古有六博局戏。 是一种以棋赌输赢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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