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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6 志第6 礼三(2)

大明二年正月丙午朔,有司奏:“今月六日南郊,舆驾亲奉。至时或雨。魏世 值雨,高堂隆谓应更用后辛。晋时既出遇雨,顾和亦云宜更告。徐禅云:‘晋武之 世,或用丙,或用己,或用庚。’使礼官议正并详。若得迁日,应更告庙与不?” 博士王燮之议称:“遇雨迁郊,则先代成议。《礼》传所记,辛日有征。《郊特牲》 曰:‘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郑玄注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用辛 者,取其斋戒自新也。’又《月令》曰:‘乃择元日,祈谷于上帝。’注曰:‘元 日,谓上辛。郊祭天也。’又《春秋》载郊有二,成十七年九月辛丑,郊。《公羊》 曰:‘曷用郊?用正月上辛。’哀元年四月辛巳,郊。《谷梁》曰:‘自正月至于 三月,郊之时也。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从,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 不从,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以斯明之,则郊祭之礼,未有不用辛日者也。晋 氏或丙、或己、或庚,并有别议。武帝以十二月丙寅南郊受禅,斯则不得用辛也。 又泰始二年十一月己卯,始并圆丘方泽二至之祀合于二郊。三年十一月庚寅冬至祠 天,郊于圆丘。是犹用圆丘之礼,非专祈谷之祭,故又不得用辛也。今之郊飨,既 行夏时,虽得迁却,谓宜犹必用辛也。徐禅所据,或为未宜。又案《郊特牲》曰: ‘受命于祖庙,作龟于祢宫。’郑玄注曰:‘受命,谓告退而卜也。’则告义在郊, 非为告日。今日虽有迁,而郊祀不异,愚谓不宜重告。”

曹郎硃膺之议:“案先儒论郊,其议不一。《周礼》有冬至日圆丘之祭。《月 令》孟春有祈谷于上帝。郑氏说,圆丘祀昊天上帝,以帝喾配,所谓禘也。祈谷祀 五精之帝,以后稷配,所谓郊也。二祭异时,其神不同。诸儒云,圆丘之祭,以后 稷配。取其所在,名之曰郊。以形体言之,谓之圆丘。名虽有二,其实一祭。晋武 舍郑而从诸儒,是以郊用冬至日。既以至日,理无常辛。然则晋代中原不用辛日郊, 如徐禅议也。一江一 左以来,皆用正月,当以传云三王之郊,各以其正,晋不改正朔, 行夏之时,故因以首岁,不以冬日,皆用上辛,近代成典也。夫祭之礼,‘过时不 举’。今在孟春,郊时未过,值雨迁日,于礼无违。既已告日,而以事不从,禋祀 重敬,谓宜更告。高堂隆云:‘九日南郊,十日北郊。’是为北郊可不以辛也。” 尚书何偃议:“郑玄注《礼记》,引《易》说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周礼》,凡 国大事,多用正岁。《左传》又启蛰而郊。则郑之此说,诚有据矣。众家异议,或 云三王各用其正郊天,此盖曲学之辩,于礼无取。固知《谷梁》三春皆可郊之月, 真所谓肤浅也。然用辛之说,莫不必同。晋郊庚己,参差未见前征。愚谓宜从晋迁 郊依礼用辛。燮之所受命作龟,知告不在日,学之密也。”右丞徐爰议以为:“郊 祀用辛,有碍迁日,礼官祠曹,考详已备。何偃据礼,不应重告,愚情所同。寻告 郊克辰,于今宜改,告事而已。次辛十日,居然展斋,养牲在涤,无缘三月。谓毛 血告泬之后,虽有事碍,便应有司行事,不容迁郊。”众议不同。参议:“宜依 《经》,遇雨迁用后辛,不重告。若杀牲荐血之后值雨,则有司行事。”诏可。

明帝泰始二年十一月辛酉,诏曰:“朕载新宝命,仍离多难,戎车遄驾,经略 务殷,禋告虽备,弗获亲礼。今九服既康,百祀咸秩,宜聿遵前典,郊谒上帝。” 有司奏检,未有先准。黄门侍郎徐爰议:“虞称肆类,殷述昭告。盖以创世成功, 德盛业远,开统肇基,必享上帝。汉、魏以来,聿遵斯典。高祖武皇帝克伐伪楚, 晋安帝尚在一江一 陵,即于京师告义功于郊兆。伏惟泰始应符,神武英断,王赫出讨, 戎戒淹时,虽司奉弗亏,亲谒尚阙。谨寻晋武郊以二月,晋元禋以三月。有非常之 庆,必有非常之典,不得拘以常祀,限以正月上辛。愚谓宜下史官,考择十一月嘉 吉,车驾亲郊,奉谒昊天上帝,高祖武皇帝配飨。其余祔食,不关今祭。”尚书令 建安王休仁等同爰议。参议为允,诏可。

泰始六年正月乙亥,诏曰:“古礼王者每岁郊享,爰及明堂。自晋以来,间年 一郊,明堂同日。质文详略,疏数有分。自今可间二年一郊,间岁一明堂。外可详 议。”有司奏:“前兼曹郎虞愿议:‘郊祭宗祀,俱主天神,而同日殷荐,于义为 黩。明诏使圆丘报功,三载一享。明堂配帝,间岁昭荐。详辰酌衷,实允懋典。’ 缘谘参议并同。曹郎王延秀重议:‘改革之宜,实如圣旨。前虞愿议,盖是仰述而 已,未显后例。谨寻自初郊间二载,明堂间一年,第二郊与第三明堂,还复同岁。 愿谓自始郊明堂以后,宜各间二年。以斯相推,长得异岁。’通关八座,同延秀议。” 后废帝元徽二年十月丁巳,有司奏郊祀明堂,还复同日,间年一修。

汉文帝初祭地祇于渭阳,以高帝配;武帝立后土社祠于汾阴,亦以高帝配。汉 氏以太祖兼配天地,则未以后配地也。王莽作相,引《周礼》享先妣为配北郊。夏 至祭后土,以高后配,自此始也。光武建武中,不立北郊,故后地之祇,常配食天 坛,山川群望皆在营内,凡一千五百一十四神。中元年,建北郊,使司空冯鲂告高 庙,以薄后代吕后配地。一江一 左初,未立北坛,地祇众神,共在天郊也。

晋成帝立二郊,天郊则六十二神,五帝之佐、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 斗、三台、司命、轩辕、后土、太一、天一、太微、钩陈、北极、雨师、雷电、司 空、风伯、老人六十二神也。地郊则四十四神,五岳、四望、四海、四渎、五湖、 五帝之佐、沂山、岳山、白山、霍山、医无闾山、蒋山、松一江一 、会稽山、钱唐一江一 、 先农凡四十四也。一江一 南诸小山,盖一江一 左所立,犹如汉西京关中小水,皆有祭秩也。 二郊所秩,官有其注。

宋武帝永初三年九月,司空羡之、尚书令亮等奏曰:“臣闻崇德明祀,百王之 令典;宪章天人,自昔之所同。虽因革殊时,质文异世,所以本情笃教,其揆一也。 伏惟高祖武皇帝允协灵祗,有命自天,弘日静之勤,立蒸民之极,帝迁明德,光宅 八表,太和宣被,玄化遐通。陛下以圣哲嗣徽,道孚万国。祭礼久废,思光鸿烈, 飨帝严亲,今实宜之。高祖武皇帝宜配天郊;至于地祗之配,虽礼无明文,先代旧 章,每所因循,魏、晋故典,足为前式。谓武敬皇后宜配北郊。盖述怀以追孝,跻 圣敬于无穷,对越两仪,允洽幽显者也。明年孟春,有事于二郊,请宣摄内外,详 依旧典。”诏可。

晋武帝太康二年冬,有司奏:“三年正月立春祠,时日尚寒,可有司行事。” 诏曰:“郊祀礼典所重,中间以军国多事,临时有所妨废,故每从奏可。自今方外 事简,唯此为大,亲奉禋享,固常典也。”

成帝祠南郊,遇雨。侍中顾和启:“宜还,更克日。”诏可。汉明帝据《月令》 有五郊迎气服色之礼,因采元始中故事,兆五郊于洛阳,祭其帝与神,车服各顺方 色。魏、晋依之。一江一 左以来,未遑修建。

宋孝武大明五年四月庚子,诏曰:“昔文德在周,明堂崇祀;高烈惟汉,汶邑 斯尊。所以职祭罔愆,气令斯正,鸿名称首,济世飞声。朕皇考太祖文皇帝功耀洞 元,圣灵昭俗,内穆四门,仁济群品,外薄八荒,威憺殊俗,南脑劲越,西髓刚戎。 裁礼兴稼穑之根,张乐协四气之纪。匡饰坟序,引无题之外;旌延宝臣,尽盛德之 范。训深劭农,政高刑厝。万物棣通,百神荐祉。动协天度,下沿地德。故精纬上 灵,动殖下瑞,诸侯轨道,河溓海夷。朕仰凭洪烈,入子万姓,皇天降祐,迄将一 纪。思奉扬休德,永播无穷。便可详考姬典,经始明堂,宗祀先灵,式配上帝,诚 敬克展,幽显咸秩。惟怀永元,感慕崩心。”

有司奏:“伏寻明堂辟雍,制无定文,经记参差,传说乖舛。名儒通哲,各事 所见,或以为名异实同,或以为名实皆异。自汉暨晋,莫之能辨。周书云,清庙明 堂路寝同制。郑玄注《礼》,义生于斯。诸儒又云明堂在国之阳,丙巳之地,三里 之内。至于室宇堂个,户牖达向,世代湮缅,难得该详。晋侍中裴頠,西都硕学, 考详前载,未能制定。以为尊祖配天,其义明著,庙宇之制,理据未分,直可为殿, 以崇严祀。其余杂碎,一皆除之。参详郑玄之注,差有准据;裴頠之奏,窃谓可安。 国学之南,地实丙巳,爽垲平暢,足以营建。其墙宇规范,宜拟则太庙,唯十有二 间,以应期数。依汉汶上图仪,设五帝位,太祖文皇帝对飨。祭皇天上帝,虽为差 降,至于三载恭祀,理不容异。自郊徂宫,亦宜共日。《礼记》郊以特牲,《诗》 称明堂羊牛,吉蠲虽同,质文殊典。且郊有燔柴,堂无禋燎,则鼎俎彝簋,一依庙 礼。班行百司,搜材简工,权置起部尚书、将作大匠,量物商程,克今秋缮立。” 乃依頠议,但作大殿屋雕画而已,无古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之制。六年正月,南郊还, 世祖亲奉明堂,祠祭五时之帝,以文皇帝配,是用郑玄议也。官有其注。

大明五年九月甲子,有司奏:“南郊祭用三牛;庙四时祠六室用二牛。明堂肇 建,祠五帝,太祖文皇帝配,未详祭用几牛?”太学博士司马兴之议:“案郑玄注 《礼记大传》:称‘《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配灵威仰也。宗祀文王于明堂,以 配上帝,配五帝也。’夫五帝司方,位殊功一,牲牢之用,理无差降。太祖文皇帝 躬成天地,则道兼覆载;左右群生,则化洽四气。祖、宗之称,不足彰无穷之美; 金石之音,未能播勋烈之盛。故明堂聿修,圣心所以昭玄极;泛配宗庙,先儒所以 得礼情。愚管所见,谓宜用六牛。”博士虞龢议:“祀帝之名虽五,而所生之实常 一。五德之帝,迭有休王,各有所司,故有五室。宗祀所主,要随其王而飨焉。主 一配一,合用二牛。”祠部郎颜奂议:“祀之为义,并五帝以为言。帝虽云五,牲 牢之用,谓不应过郊祭庙祀。宜用二牛。”

明帝泰始七年十月庚子,有司奏:“来年正月十八日,祠明堂。寻旧南郊与明 堂同日,并告太庙。未审今祀明堂,复告与不?”祠部郎王延秀议:“案郑玄云: ‘郊者祭天之名,上帝者,天之别名也。神无二主,故明堂异处,以避后稷。’谨 寻郊宗二祀,既名殊实同,至于应告,不容有异。”守尚书令袁粲等并同延秀议。

魏明帝世,中护军蒋济奏曰:“夫帝王大礼,巡狩为先;昭祖扬祢,封禅为首。 是以自古革命受符,未有不蹈梁父,登泰山,刊无竟之名,纪天人之际者也。故司 马相如谓有文以来七十二君,或从所由于前,谨遗迹于后。太史公曰:‘主上有圣 明而不宣布,有司之过也。’然则元功懿德,不刊山、梁之石,无以显帝王之功, 布生民不朽之观也。语曰,当君而叹尧、舜之美,譬犹人子对厥所生,誉他人之父。 今大魏振前王之弊乱,拯流遁之艰危,接千载之衰绪,继百世之废始。自武、文至 于圣躬,所以参成天地之道,纲维人神之化,上天报应,嘉瑞显祥,以比往古,其 优衍丰隆,无所取喻。至于历世迄今,未发大礼。虽志在扫尽残盗,荡涤余秽,未 遑斯事。若尔,三苗堀强于一江一 海,大舜当废东巡之仪;徐夷跳梁于淮、泗,周成当 止岱岳之礼也。且昔岁破吴虏于一江一 、汉,今兹屠蜀贼于陇右。其震荡内溃,在不复 淹,就当探其窟穴,无累于封禅之事也。此仪久废,非仓卒所定。宜下公卿,广纂 其礼,卜年考时,昭告上帝,以副天下之望。臣待罪军旅,不胜大愿,冒死以闻。” 诏曰:“闻济斯言,使吾汗出流足。自开辟以来,封禅者七十余君尔。故太史公曰: ‘虽有受命之君,而功有不洽,是以中间旷远者,千有余年,近数百载。其仪阙不 可得记。’吾何德之修,敢庶兹乎!济岂谓世无管仲,以吾有桓公登泰山之志乎? 吾不敢欺天也。济之所言,华则华矣,非助我者也。公卿侍中、尚书、常侍省之而 已。勿复有所议,亦不须答诏也。”帝虽拒济议,而实使高堂隆草封禅之仪。以天 下未一,不欲便行大礼。会隆卒,故不行。

晋武帝平吴,混一区宇。太康元年九月庚寅,尚书令卫瓘、尚书左仆射山涛、 魏舒、尚书刘实、张华等奏曰:“圣德隆茂,光被四表,诸夏乂清,幽荒率从。神 策庙算,席卷吴越,孙皓稽颡,六一合 为家,巍巍之功,格于天地。宜同古典,勒封 东岳,告三府太堂为仪制。”瓘等又奏:“臣闻肇自生民,则有后辟,载祀之数, 莫之能纪。立德济世,挥扬仁风,以登封泰山者七十有四家,其谥号可知者,十有 四焉。沉一沦 寂寞,曾无遗声者,不可胜记。自黄帝以前,古传昧略,唐、虞以来, 典谟炳著。三王代兴,体业继袭,周道既没,秦氏承之,至于汉、魏,而质文未复。 大晋之德,始自重、黎,实佐颛顼。至于夏、商,世序天地,其在于周,不失其绪。 金德将升,世济明圣,外平蜀汉,海内归心,武功之盛,实由文德。至于陛下受命 践阼,弘建大业,群生仰流,唯独江湖沅湘之表,凶桀负固,历代不宾。神谋独断, 命将出讨,兵威暂加,数旬荡定,羁其鲸鲵,赦其罪逆。云覆雨施,八方来同,声 教所被,达于四极。虽黄轩之征,大禹远略,周之奕世,何以尚今。若夫玄石素文, 底号前载,象以姓表,言以事告,《河图》、《洛书》之征,不是过也。加以驺虞 麟趾,众瑞并臻。昔夏、殷以丕崇为祥,周武以乌鱼为美,咸曰休哉;然符瑞之应, 备物之盛,未有若今之富者也。宜宣大典,礼中岳,封泰山,禅梁父,发德号,明 至尊,享天休,笃黎庶,勒千载之表,播流后之一声 ,俾百代之下,莫不兴起。斯帝 王之盛业,天人之至望也。”诏曰:“今逋寇虽殄,外则障塞有警,内则民黎未康, 此盛德之事,所未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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