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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玫瑰盛放(1)(3)

“那么离开她,”大哥说,“你跟咪咪在一起快乐得多。”

“不是这样的,”我说,“与咪咪在一起,没有太多的痛苦,但是也没有极端的快乐。”

“那么勇敢点去接受这份事实。”

我不响。

“吃饭吧。”

“吃不下。”

“整日情思昏昏。”大哥说。

“你少取笑我。”我说。

第二天,我呆坐写字楼中,想到的无不是玫瑰的一言一语。自黄振华处取了老房子的蓝图来细看,我要为她把这房间装修得美轮美央。

下班时间我赶到黄宅去接玫瑰,因她取笑过我那辆摩根跑车,因此我开了哥哥的麦塞底斯。她并没有叫我等,我到的时候她已经准备妥当,穿一件白色衬衫,贴身的黑色细麻裤,细跟的黑色露趾鞋,手中拿着两轴画。

到了那位老先生家中,她看画,我看她。

她是一个绝顶聪明的女子,一点即明。

在罗老先生与她的对白中,我知道她在美国的十年,读了三张文凭:法律、纯美术及欧洲文学。她是个职业学生。我诧异于她丰富的学识,然而她一点知识分子的矫情都没有,纯真如一个孩子。此间有许多女子,念一科酒店管理便自以为受过高深的教育。

老先生请我们喝中国茶,缓缓地冲出碧螺春,她笑道:“香港这么好,不舍得走了。”

老先生凝视她的脸微笑。

我说:“老先生善观掌相,玫瑰,你有没有兴趣?”

她天真地摊出手。

老先生不能推辞,略看一看,便不肯说话。

玫瑰问:“是否有什么难言之隐?”

“掌很好。”老先生说。

玫瑰问道:“还有呢?”

“犯桃花。”

“桃花?”玫瑰看我一眼道,“是桃花运?我以为男人才有桃花运。”

老先生哈哈笑,推开椅子站起来。我知道他不肯多说,不禁担心起来。

玫瑰走到另一角落去看一扇螺钿嵌银丝屏风,我趁机问罗先生玫瑰的掌纹。

老先生深深看我一眼,“有一种女子,任何男人都会认她为红颜知己,事实上她心中却并无旁骛,一派赤子之心。这位黄玫瑰小姐,便是这样,你莫自作多情。”

我说:“我明白,但已经来不及了。”我惆怅,“我的追求有没有希望?”

“我又不懂得计算流年。”老先生笑。

“我们告辞了吧。”我说。

老先生站起来送客,“你那两幅画我留下细看,一有眉目便通知你。”

我与玫瑰向他告别。

她问我:“什么叫犯桃花,家敏?”

我很尴尬,“我也不知道,恐怕是说你男朋友多。”

她才说,“我并没有男朋友,我离婚也不是因为第三者。”

“那是为了什么?”我禁不住问。

“与他一起生活不愉快。”她说。

“什么时候开始的。”我说。

玫瑰微笑得非常凄凉,“认识那天开始。”

“为什么嫁他?”我吃惊。

“因为……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这句话好不熟悉,黄太太也说过的。

“在那个时候,我并没有选择,我能够做的,不过是那样。”

“他也同意离婚吗?”

“我已下了决心,他不同意亦无用。”玫瑰淡淡地说。

“为何拖了十年?”

“因为母亲的缘故,为了使她开心。”

“多么大的代价。”

“我丈夫……他其实待我很好,我们两个兴致不同。”玫瑰就说到这里。

与黄振华说到他的妹夫,他毫不掩饰他的感情,骂妹夫是“土蛋”。

他说:“永远衣衫不整,穿那种样子暧昧的衬衫。人家领子流行大呢,他穿小领子,人家时兴小领子,他的领子忽然又大了起来,真恐怖。”黄振华自己的打扮是一 等一的了,因此说到这里,忍不住紧紧皱住眉头,“裤子有点喇叭,皮鞋有点高跟,总言之,说不出的别扭,跟了玫瑰十年,连这点门道都没学会,真是一项奇迹, 我衷心佩服他居然还照活不误。”

我听得张大了嘴。

黄太太笑说,“振华对他是有偏见的。”

“更生,你说句老实话,方协文怎么配黄玫瑰,在一间美国银行任职,十年来就是坐那个位子——幸亏要离婚了,否则简直为‘鲜花牛粪’现身说法。”

“振华!”黄太太微愠,“你说法好不粗俗。”

我看着黄振华的郎凡丝衬衫、圣罗兰西装、巴利皮鞋,全身浅灰色衬得无懈可击,不禁笑了起来。

然后我正颜说:“我预备追求玫瑰。”

黄振华说:“单身男人有权追求任何女人,我只能劝你保重。”

我低头说:“我追她是追定了。”

“玫瑰,唉。”黄太太叹口气。

“她并不是我的梦中女郎,”我踱步,“我做梦也没想到有那么可爱的女人。”

黄振华摇摇头,“如出一辙。”

“什么如出一辙?”我问。

“没有什么?”黄太太说,“有件事我想说一说,方协文决定赶来挽救这段婚姻。”

“什么时候?”我惊问。

“下个月初,他已取得假期。”

“有得救嘛?”我惊问。

黄振华摇摇头,“玫瑰决定的事,驷马难追,她是一个凭直觉做人的人。”

黄太太看着我说:“这也并不表示你有希望。”

“我知道我的命运是悲惨的,我这颗心,迟早要被玫瑰粉碎。”

“好了好了。”黄太太既好气又好笑,“你们这班猢狲,平日一个个孙悟空似的,活蹦活跳,一看见黄玫瑰,却不约而同全体崩溃,现世。”

我叹口气,收拾文件。

天气渐渐有点凉意,我驾车上班,扭开无线电听,红灯的时候头枕在驾驶盘上,无线电上在播放洛史超域的歌——“我不想说及/你如何碎了我的心/如果我再逗留一刻/你是否聆听我的心/噢呜,心/我的心/我的老心”

想到玫瑰,我的心收缩。这样下去,我是迟早要得心脏病的,我苦笑。后面车子响号,我如梦初醒,再开动车子。车子不听使唤,朝玫瑰家中驶去。

她来开门,见到我说:“呀,家敏,你时间怎么这样多?”

我不知如何作答。

她刚洗了头,长发都包在毛巾内,发边有水珠,穿一件宽松的白色长衣,脸上那一点点化妆品都洗掉了,却显得非常稚气,比真实年龄又少好几岁。

“怎么样?”她笑吟吟问,“什么事?”

我声音有点硬咽,我说:“想见见你而已。”我靠露台边坐下,任陽光晒在背上,将下巴托着。

她温柔地解下头上的毛巾,任瀑布似的黑发撤落在肩膀上,用梳子缓缓梳直。

她的黑发在陽光下发出五色的光。

我听见自己细声地说:“玫瑰,我想我已经爱上你了。”

她一怔,但不作声,一边将头发编成一条辫子,隔了很久,她说:“家敏,你的感情也未免太冲动了。”

“我的感情?”我冷笑一声,“我的感情才不冲动,不然我早就结婚了,多少女孩子绕着我兜圈子,我也不见得是个守身如玉的男人,但这些年来我都未有对任何人动过真情,认为没有女孩子配得上我,直到你出现……我不会承认我感情冲动。”

她微笑,“你说的话我都爱听,女人都喜欢听这种赞美,但恐怕你没有看清楚我的为人吧,我不是一个可爱的人。”

“为什么如此说?”

她轻轻吁出一口气,“我是一个结过婚的女人,孩子将近八岁,最近在闹婚变,我的性格自由散漫,不学无术,除了打扮花钱,什么都不会,我甚至不能养活自己,就会靠家人生活,我自觉是个一无是处的人。”

我非常了解她的心情,她一向不知道自己的存在价值。

“胡说,玫瑰。”

“以前你们还可以说我是个美丽的女人,现在——”她伸伸懒腰,毫不遗憾地说,“现在我都老了。”

我说:“但愿你会老,玫瑰。那就天下太平了。”

可是远着呢,她并没有老,我可以想像她年轻时的模样。一只洋娃娃般动人,却毫无思想灵魂,但现在,她的一只眼睛就是一首引人入胜的诗歌。也许十年前认识她,我会约会她,但我不会像今天这样爱上她。她错了。

她说:“家敏,我非常欣赏你的个性,但现在就谈到爱情,未免言之过早,我们做个好朋友如何?”

“好朋友……”我喃喃地说,“我才不要做你的好朋友,一旦打入好友的族类,万劫不复。”

“你是个任性的男孩子,要什么就要得到什么,这种例子我也见过。”

我睹气,“你一生就是忙着被爱,请问一声你可爱过人?”

“也大小觑我了。”玫瑰静静说,“当然我爱过人,而且没有得到他。”

我大大吃惊,“你没有得到他?”这是不可能的。

“你以为我是什么,无往不利的神奇女侠?他不是不爱我,但是他过于自爱自私,他情愿被爱,而不愿爱人,因此与别人结婚了。我效法于他,但不久就发觉爱人尚有一分痛苦的快感,但被爱除有窒息感以外,就净得沉闷,我决定离婚。”

我呆呆问:“那个男人……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我说过了,一个极端自私的人。”她说。

“他干什么?”我酸溜溜问。

“家敏,我约了朋友,现在要出去一下,送我一程如何?中午约了大哥吃饭,你要不要来?”她站起来。

“玫瑰——”

她握住我的手,“我明白,”她温柔地说,“我全明白。”

她不说还好,说了我益发心酸,她在过去那十年中,不知应付过多少向她示爱的男人,这种温柔体贴的安慰之词是她一贯的手法,我做梦也未曾想到骄傲的我也会沦为那些芸芸众生的一分子,我为自己伤心。

在车中她问道:“我那大哥最近在做些什么?”

“跟公务局打官司争地。搅脑汁将国际银行改建,但电脑室搬之不去,夜夜为它失眠。还有设计新机场……”

“可怜的大嫂,嫁给一具机器。”她笑。

“黄太太跟他很处得来。”我说。

“更生姐有英雄崇拜,”她说,“女人都有这样的幼稚病,于是男人们都跑去做建筑师律师医生,诗人们酸溜溜地低毁女人拜金。”

她说:“其实不是这样,男人身任要职时的工作满足可弥补其他性格上的缺陷,女人不能抗拒。”

我很倾心她这番新鲜的论调,多么聪明的女郎。

她说下去,“其实我大哥有什么好处呢?他的优点全部都写在一张名片上。遇到更生姐,实是他毕生的幸运,我或是城中唯一不崇拜他的女人,故此我将他看得一清二楚,大哥除了那一门专业本领与数个衔头,什么都没有。”

我不服气:“他还是黄振华,著名的黄振华建筑师。”

“那不是已经印在名片上了吗?”她笑。

她下车时拍拍我的手背,“好好做事。”当我是一个孩子。

我握住她的手一会儿,她随我握着,像一种好心的施舍。

见到她不开心,见不到她,亦不开心。我这生这世就是这样过了。

我看着她背影,才开车回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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