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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母女之情不外如此。

我已长大,她正想挽留盛年,一个高大不听话的半成年女儿很容易造成负累,她不是不聪明的。

将来有谁噜苏她,她都可以说:“为了她几乎打官司,但是她不要跟我。”

除了傅于琛,我不愿意成为任何人的负累。

我们之间的关系从暂时转为永久性。

接着的一年,乏善足陈,除出我又长高三厘米,除出傅于琛又赚了许多钱。除出陈妈告老回乡,除出老房子要拆卸,除出傅于琛交了固定女朋友。

预期发生而没有发生的事包括:并没有许多男生追求我,他们都嫌我怪。我并没有考第一。卡斯蒂尼尼还活着,自母亲寄回来的照片中,他显得很精神。

母亲又胖了,老得很快,两腮的肉挂下来,夹着原来的尖下巴,看上去似有五十五岁,再过几年,若不小心,人家会以为她是卡斯蒂尼尼的原配。

她太放心,一定是因为过得不错,真是好,忍不住替她高兴,她也辛苦了好久。

这样的心平气和,全是同傅于琛学的,我俩不对任何人生气,除了对方,一言不合,立即炸起来,互相吼个不停,但对别人,总是无关痛痒,可忍则

啊是,他的新女朋友。

傅于琛为此严重警告我,他说:“不准你同她接触。”

他把她放在另外一间公寓里。

这是傅于琛的坏习惯,也是许多男人的坏习惯:管她吃管她住,她逃也逃不了。

中学毕业之后,定要离开这个家,尝试独立的生活,即使这样,也不表示是要离开傅于琛。

只是想凭自己双手赚得生活,证明跟傅于琛,不是为了一个安乐的窝。

年轻的时候总要证明这个证明那个,左证右证,永远的结论便是人家错自己对。人家上进,那是因为他爬得似条狗,人家略为逸乐,那是腐败堕落,终是沾沾自喜了。

十五岁时,最想证明傅的女朋友与我,是两回事。

她是成年人,我是孩子。

孩子总是无辜的牺牲品,孩子没有力,像我,能做什么,可以到哪儿去呢,马上原谅自己。

傅生气的时候会说:“跟你母亲去,去去去。”

吵架时他说的话十分幼稚。

为了报复,把他所有的皮鞋右足那只全部扔掉,让他早上找鞋子时似做恶梦。

很小开始,已学会与男人闹意气,怎样三个礼拜都不与他说话,他走过我身边,也似透明……

深夜,趁他没有回来,把所有的音乐盒子上足发条,躺在床上,让它们各自为政,奏出不同的曲于,开头十分噜杂,然后逐只停下来,直至静止。

他不过出去跳舞罢了,这只音乐叫圆舞。

至终他又会回到我的身边,因为这是舞的定律。

不过我未必在原位等他。

我要找个好过他百倍的男友。他会对他说:“走走走,承钰现在同我在一起,由我保护她,由我爱惜她。”

这样想时,得到很大的满足。

真是幼稚,当然我会站在原位,即使有更好的人来,也不会跟他走,卡斯蒂何尝不想照顾我。

很小便发觉得到的才是最好的。

得不到,谁稀罕,同他扮个鬼脸还来不及。

老房子拆掉后,盖了大厦,我们没有搬回去,一直住外头。新居在海滩边,每早要开三十分钟车才到学校。陈妈走了以后,老司机也退休,一切不停地变,可以感觉到都市的节奏越来越紧,傅于琛很少在家。

老房子里,总有抹不净的灰,陈妈并没有督促帮佣日日勤拂拭,转弯抹角的地方有时可在灰上写下电话号码,隔三个月半年数目字还可以保留。另有一番味道,老房子就是老房子。

新居不一样,一点尘都没有,两个女工寂寞至死,只得不停地东抹西抹,永远在抹。

清洁溜溜,令人惆怅,太整齐了,家似酒店。

一星期有时见不到傅于琛一次。

我也寂寞。

周未招待同学来游泳,有点心茶水招待。她们都已有异性朋友,故此打扮得花枝招展。

那时流行小小的比基尼泳衣,粉红色底子,苹果绿大圆点,为求刺眼,在所不计,头发梳得蓬蓬松松,缀一只小蝴蝶结。

但我已开始穿黑色。

傅于琛买所有的衣服,都是他挑的。

都是在膝头以下的宽裙,料于软熟,有风会贴在腿上,我同时代百分之百脱节,同学的裙都仅仅遮住臀位。

无论傅有多忙,都不忘替我打扮。

头发,不准熨,必须长过肩膀,不给穿高跟鞋,双双鞋都是小圆头浅浅的,像舞蹈鞋。

游泳时,通常穿一件头黑泳衣,梳马尾巴。

像来自另一个星球。

所以男孩子都不来追我。

女同学见义勇为,替我化起妆来,但每次回家,总要擦得干干净净,太像个贼,我厌倦。

也有给傅于琛抓住的时候。

他并不骂。

但三日后带回来一本画册,叫我看。

画家是毕加索,画叫马尾女郎,模特儿是碧姬芭铎,傅于琛说:“这是你学习品味的时候了。”

后来都没有画过眼睛,但一直醉心各式各样的口红,一整个抽屉都是,密密麻麻,几百管。

喜欢搜集东西,是因为没有安全感,这是后来心理医生说的。

下午,同学散去,回家吃晚饭,趁泳池换水前,独个儿游了十多趟。

已经很疲倦,天又近黄昏,拉住池边想爬上去,竟没成功,滑下,再试一次,又乏力落水中。

有人伸出他的手。

我抓住,被他拉上去。

水溅湿他灰色麻布西装。

“你是谁?”我问。

“你想必是傅小姐了。”他微笑。

我罩着大毛巾,坐下来。

时间近黄昏,无论什么都罩着一层灰网与一道金边,看上去特别有气质,忽然想到自己也必然如此,不禁矜持起来。

这时傅于琛缓缓走出来,闲闲地说:“哦,你们已经认识了。”

陌生人笑说:“让我介绍自己,我叫邓路加,是傅先生的助手。”

忽然之间,我一言不发走回屋内,像是被得罪那样。

更衣下楼时,邓路加已经离去。

“怎么样?”傅于琛问我。

“你指那人怎么样?”

“是。”

“是你故意安排的?”

“是。”

“为什么?”

“你需要朋友。”

“自己会找。”

“不见你动手。”

“谁要你安排,你以为每个人都是棋子?”

“承钰,不准用这种口气说话。”

“我不喜欢他。”

“你还未认识他。”

经过安排认识的男朋友,多么反浪漫!

太令我气馁,为什么没有人追呢,如果男孩子排队在门外侍候,傅于琛就不敢做这种杀风景的事。

向往偶遇,在极端不可能的情形下,他见到我,我看见了他,心碰碰地跳,手底出汗,知道大限已至……多么好,将来就算痛苦也是值得的。

忽然想起来,“我母亲第二次婚礼记得吗?”

“当然,我认识你的那一天。”他微笑。

“你为什么在场?”

“我是她的老同学。”

“如果你没收到帖,或是收到帖子没空去,或是到了那里只与新娘握手就走,我们就见不到了。”

傅于琛接下去,“当日我的确另有约会。”

“女方爽约?”

“是。”

“谁那么大胆?”我觉得不可思议。

傅于琛眼神温柔,看着我微笑。是,在我心目中,他是最好的,没有人应该拒绝他。

他说下去,“当时遗产问题并未明朗,我不过是一个不务正业的浪荡子,谁会对我忠心耿耿?”

“我。”

“你只有七岁。”

我也笑。

“但必须承认那已是极大的鼓励,”傅于琛回忆,“足令我恢复信心。”

“那女生是谁?”

“不记得她的名字了,只知道是一个酒店的经理。”

“她一定后悔终生。”我夸张地说,“直至永远,她都会对旁人说:大名鼎鼎的傅于琛,他曾经约会我,但我没有去,呜呜呜呜。”

傅于琛笑意便浓,他说:“真的,这简直是一定的。”

我俩哈哈大笑起来。

傍晚,只要他有空,便开一瓶酒,用乳酪送,谈至深夜。

“可曾对我母亲有意思?”

他摇摇头,“学生时期,她是个可爱的女生,可惜我们不接近,也许我较为孤僻,且又不是高材生或体育健将,谁会对我另眼相看。”

“接到帖子,只想:第二次结婚了,倩志永远要出风头,什么都要抢闸做。到那日,闷闷不乐,无处可去,只得到婚礼去呆着。”

我默默地听。

“那真是一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时期,”隔一会他说,“承钰,你是我的小火焰。”

我笑。

永远不会告诉他,开始喜欢他是因为他寄来的明信片上有美丽的邮票,就那么简单。

“晚了,睡吧。”

“我不要再见到那个邓路加。”

傅于琛摇摇头。

我仍保留那张甫士卡。

我有一只年龄比我也许还大的洋铁饼干盒子,那张明信片在它里面保存着。

因为生活太无常,故此努力保留琐碎的东西,抓住它们,也似抓住了根。

将来老了,将会是那种买十个号码收租的老太婆。

邓路加时常来。

有时一个人坐在偏厅看书,老厚的一本英语小说,一下子看完。

没有人睬他,傅于琛少回来,我则做功课,只有佣人隔一会替他换杯热茶。

肯定邓路加视这为工作的一部分,一边坐一边收薪水,何乐而不为,多没出息。

他并没有缠上来,可见对我并没有发生真正的兴趣,这太过令人懊恼,过了几个星期,反而与他攀谈。

听见我同他说话,邓合上他的《鼠阱》。

“好看吗?”

“精彩绝伦。”

“能借给我吗?”

“请便,我再去买。”

“每次你只来这里读小说?”

他微笑。

“你不觉得浪费时间?”

可恶,他仍不回答。

“告诉我,傅于琛的女朋友长得怎么样?”

邓路加诧异我直呼父名,扬起一条眉。

过一会儿他说:“不知你指哪一位?”

非在他嘴里得到消息不可,一定要把他的嘴唇撬开来。

叹口气:“你总明白孩子对后母的恐惧。”

邓路加略略动容。

“倘若她不容我,怎么办呢””脸上的忧虑倒不是假装的。

“不会的,马小姐人品很好。”

姓马。

傅于琛连这个都不告诉我。

“她为人开通吗,是不是你们的同事?”我说。

“别太担心,傅先生自然有所安排。”邓先生说。

我深深叹息一声,两只手托住头,像是不胜负荷。

“你还是小孩子……我带你去看部电影如何?”

真被他逗乐了。

原来邓以为他担任着一个保姆的角色。

“你的任务到底是什么呢?”

他老老实实地说:“带你出去玩,令你开心,开头还以为你至少已中学毕业,谁知还小白袜,棒棒糖,你有多大,十五?”

“是,我还是小孩子,唉,多么希望可以长大成人。你呢,你什么年纪?”

“二十三了。”

赶紧作一个艳羡状,“真了不起,你可以同二十多岁的小姐来往。”

“我喜欢比较成熟的女性。”

“我也喜欢比较成熟的男性。”

他腼腆地笑,以为我指的是他。

太妙了,简直是最佳娱乐。

“那么你心目中的人,该比马小姐大?”

“不不,约比她小一点,不过似她那般气质差不多。”

“她时常到写字楼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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