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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华严经十地品之一(19)

【语 译】金刚藏菩萨继续对大众说:「但是,那些凡夫心堕入邪见之中,被无明所覆盖遮蔽,建立了憍、慢的高幢,进入渴爱的大网之中,行走在谄、诳的稠密森林中不能自己出来,心与悭、嫉相互呼应而不舍弃;永远造作堕入六道轮回转生的因缘,贪、恚、无明积集诸业使其日夜增长。」

「以忿恨①风吹『心识』火②炽然不息,凡所作业皆颠倒③相应,欲流④、有流⑤、无明流⑥、见流⑦相续起心、意、识⑧种子⑨。」

【章 旨】此章接续前章,从十二因缘第三支「识」来诠释「苦」观。

【注 释】①忿恨 「忿」、「恨」,都是「心所法」之一,二者既有相同的一面,又有不同。「忿」,是指对不顺自心之对境,引生气怒之情,而激发为暴恶之行动。「忿」由「瞋」而生,刚烈而强猛,然无有潜在的势力,并非长久持续。「恨」,是指对忿怒之事永远不忘,甚至特指结怨之心理。「恨」虽不如忿怒那样猛烈,但余势极强,历久不灭。②风吹心识火 此用譬喻说明,众生以忿恨为因而生起心中的烦恼之大火,经久难息。大风吹动大火,使其更加猛烈燃烧。③颠倒 即「倒」,指违背常道、正理,如以「无常」为「常」,以「苦」为「乐」等反于本真事理之妄见。关于「颠倒」的分类,有几种说法:其一,二颠倒。一为「众生颠倒」,众生不知真理,为烦恼所迷惑。二为「世界颠倒」,众生迷失真性,住妄境界起诸倒见。其二,三颠倒。一为「想颠倒」,对于对象错误之想法。二为「见颠倒」,错误之见解。三为「心颠倒」,具有上述二种颠倒之心之自体本身就是虚妄的,颠倒的。其三,四颠倒。第一层为「有为之四颠倒」,凡夫不知此世(迷界)之真实相,而以「无常」为「常」,以「苦」为「乐」,以「不净」为「净」,以「无我」为「我」。第二层面为「无为之四颠倒」,声闻、缘觉虽对有为之四颠倒具有正见,然却误以为悟境是灭尽之世界,故不知悟界(涅槃)乃是「常」、「乐」、「我」、「净」。以上八种妄见合称「八颠倒」。其四,七颠倒。包含「想倒」、「见倒」、「心倒」、「于无常常倒」、「于苦乐倒」、「于不净净倒」、「于无我我倒」等。实际上是「三颠倒」与「四颠倒」的合称。④欲流 又作「欲暴流」,「四流」之一。有情众生因为此四种法而在六道之中漂流不息,因此而名之为「流」。「欲流」是指「欲界」除去「见」与「无明」之外的一切诸「惑」。欲界的「贪」、「瞋」等之「思惑」,由此「思惑」而流转于欲界,故称「欲流」。「欲界」之「思惑」,即「见道」四谛之下各有「贪」、「瞋」、「慢」、「疑」四惑,而成「十六惑」;「修道」下有「贪」、「瞋」、「慢」三惑,以及「无惭」、「无愧」、「睡眠」、「掉举」、「惛沉」、「悭」、「嫉」、「忿」、「覆」、「悔」十缠,总为「二十九惑」。⑤有流 又作「有暴流」,为「四流」之一。「有」的涵义是因果不亡,「流」的涵义是流而不返。是指「色界」、「无色界」除去「见」与「无明」之外的一切诸惑。众生流转于「色界」与「无色界」,不能出离生死,故称「有流」。⑥无明流 四流之一。「无明」能使众生漂流于生死,因而称之为「流」。⑦见流 「见流」是指「欲界」、「色界」、「无色界」等三界的「见惑」。⑧心意识 「心」音译作「质多」,即「集起」之义。「意」音译作「末那」,即「思量」之义。「识」音译作「毗若南」,即「了别」之义。在小乘佛教以及印度中观学之中,「心」、「意」、「识」三者为六识之「异名」,其所指相同。唯识学则主张第八「阿赖耶识」能积集种子,故称为「心」;第七「末那识」能思量起我执,故称为「意」;前六识能认识对象,故称为「识」。「六识」为眼、耳、鼻、舌、身、意。⑨种子 原指植物种子,借喻为现象生起之根据,即世间的种种行为在发生过后尚有余势潜在地存留着,并成为未来行为生起的原因,或影响未来的行为。由大乘瑜伽行派起,则将「种子」作为构成及维持阿赖耶识并以之为生起现行的功能。依大乘瑜伽行派的观念,「种子」藏于「阿赖耶识」中,为生出现实(种子生现行)之原因,同时也是为现实所影响(现行熏种子)之结果,或为生出类似自身之种子(种子生种子)的原因。

【语 译】金刚藏菩萨继续对大众说:「以忿恨之风吹心识之火使其炽然不息,凡所作业都与颠倒相应,欲流、有流、无明流、见流等四流相续生起心、意、识的种子。」

「于三界田中复生苦芽,所谓:『名色』①共生不离,此『名色』增长,生『六处』聚落②,于中相对生『触』③,『触』故生『受』④,因『受』生『爱』⑤,『爱』增长故生『取』⑥,『取』长增故生『有』⑦,『有』生故有『生』⑧、『老死』⑨、忧⑩、悲11、苦12、恼13,如是众生生长苦聚。」

【章 旨】此章为「明三观为方便」之二——「具足诸苦观」的的第二部分,以十二因缘的后九支——「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来解释「苦」观,由此「苦」观而兴起慈行。

【注 释】①名色 「名」与「色」之并称,属十二缘起之第四支,又作「名色支」。一般作为概括一切一精一神与物质现象的总称。「名色」也是「五蕴」的总称。因「五蕴」中的「受」、「想」、「行」、「识」等四蕴为「心法」,无形体可见,而须藉名以诠显之,故称四蕴为「名」;「色蕴」是极微所成,为有质碍之物体,故称为「色」。小乘一切有部等由胎生学理解十二缘起,主张十二缘起之各支皆以「五蕴」为体。其中,托胎结生时之一刹那位的「五蕴」,称为「识支」;托胎后,在眼、耳、鼻、舌四色根未起,六处未满之前的胎内五位,称为「名色支」。唯识学则以「名色支」为异熟蕴之种子,即「识」等五支由「无明」、「行」二支之资助,能引生当来之果,称为「异熟无记」之「名言种子」,其中,除「本识」、「六根」、「触」、「受」之种子外,其余皆为「名色」。或者直接将五蕴之种子称之为「名色」。②六处聚落 十二因缘的第五支。六根的别名,「处」是出生之义,是指出生六识之处,指「六根」缘「六尘」,生起「六识」。「聚落」或称村落、村,即众人所聚居之处。此处以村落的聚集义来比喻「六处」的和合状态。③触 十二缘起之第六支,又称「触支」。「触」指「六境」(对象)、「六根」(感官及其机能)、「六识」(认识)三者和合时所产生之心理活动。此时之「根」、「境」、「识」各分为六种,则「触」亦有「六触」。例如由「眼根」、「色境」、「眼识」三者和合而产生之「触」为「眼触」,如由「耳」、「鼻」、「舌」、「身」、「意」产生「耳触」乃至「意触」。关于此「触支」的解释,小乘一切有部依分位缘起释为婴儿期之「触」,即于婴儿期「根」、「境」、「识」三者和合而未了知苦、乐差别之位。④受 「受」有多种涵义,此是指「十二缘起」的第七支,称为「受支」。为幼年少年时期对苦、乐等相的了知。小乘说一切有部基于「分位缘起」说认为幼年少年时期虽觉知苦、乐等相,然尚未生起一一婬一一爱,此期之位即称为「受」。大乘佛教唯识学则以「无明」及「行」为「能引支」,「识」乃至「受」之五支为「所引支」;又以「无明」及「行」为「能熏」,「识」等五支为「所熏」之种子。这样,「识」、「名色」、「六处」、「触」等由于「无明」、「行」而影响「阿赖耶识」之「种子」,称为「受」。⑤爱 十二因缘的第八支,又名「爱支」,意指如渴者求水般激烈的欲求。说一切有部将十二因缘分三世两重因果,以「爱」、「取」、「有」为现在三因,是为「爱支」。唯识大乘只立一重因果,名「爱」、「取」、「有」三者为「能生支」,其中,「爱」为第六意识相应俱生烦恼。⑥取 十二缘起的第九「取支」,其义为执着于所对之境。在十二因缘中是指由第八支「爱支」现行所引生的炽热活动,特指对一一婬一一、食、资具等之执着,以及对于妄欲贪求之心等作用的执持。一般将「取」分为四种:其一,「欲取」,是指色、声、香、味、触等五妙境之贪求。其二,「见取」,是指执取诸种非佛教之世俗观点。其三,「戒禁取」,谓执取诸种非佛教之戒律。其四,「我语取」,是指执着诸种我见之言语。⑦有 十二因缘之第十支即「有支」,即指能招引当来因果之业;或将造业之阶位称为「有」,是众生迷界之因。⑧生 十二因缘的第十一支,即「生支」,指经由过去的业力结当来之果。《俱舍论》卷九说:「由是业力,从此舍命正结当有,此位名生。」这是将托胎结生一刹那的「五蕴」称为「生」。大乘唯识学针对「爱」、「取」、「有」为「能生支」,将「生」与「老死」一起摄于「所生支」,且不单就「结生」的一刹那作解释。《成唯识论》卷八说:「『中有』至『本有』中,未衰变来皆生支摄。」这是以「生有」之初至未衰老之间的「本有」都当作「生支」。⑨老死 「老」与「死」的并称,十二因缘的第十二支,又名「老死支」,即众生心身的衰变及灭坏死亡之位。若依「三世两重因果」之说,是以「生支」及「老死支」为未来二果。即现在舍命后,形成来世之一刹那位的「五蕴」,名为「生支」;相对于此,在新生命形成后,至死亡阶段,这一期间总名为「老死支」。其中,「老」指色心的衰变,「死」即寿命尽而灭坏。唯识学以「二世一重因果」解释十二因缘,故「生」及「老死」是「所生支」。由「爱」、「取」、「有」三支所生的异熟五蕴是衰变及身坏命终之位,此即「老死支」。⑩忧 忧虑、忧伤。《俱舍论》卷三说,此损恼不悦之心,仅与意识相应。但《成唯识论》卷五则列举二说,一说如上所述,一说则主张与五识、意识相应;其中,受逼迫之轻微者为「忧」,重者为「苦」。此「忧根」仅限于「欲界」,不通于「色界」、「无色界」。11悲 此处的「悲」是指悲怆、悲伤之义。12苦 此处的「苦」泛指逼迫身心苦恼之状态。苦与乐乃相对性之存在,若心向着如意之对象,则感受到乐;若心向着不如意之对象,则感受到「苦」。「苦」的分类有:其一,二苦,产生于自己身心之苦,称为「内苦」;受外界逼迫所产生之苦(如恶贼、天灾等),称为「外苦」。其二,三苦,对不如意之对象感受其苦,是为「苦苦」;对所爱者之毁坏感受其苦,是为「坏苦」;见世间一切无常而感受其苦,是为「行苦」。其三,四苦,指「生苦」、「老苦」、「病苦」、「死苦」。其四,八苦,生、老、病、死等四苦,再加上「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一陰一炽盛苦」。其五,十八苦,即老苦、死苦、忧苦、悲苦、苦苦、恼苦、大苦聚等七苦,再加上无明苦、行苦、识苦、名色苦、六入苦、触苦、受苦、爱苦、取苦、有苦、生苦等十一苦,合为十八苦。13恼 心所法之一,与「忧」、「悲」、「苦」、「忧」等,都表示迷界众生之苦等现象。依《俱舍论》的解释,所谓「恼」,即虽自知其罪过,犹不听他人劝诲,一味使心神懊恼烦闷。唯识学派则解释为起瞋怒之心,追想过去之行事或现在不悦之事物,而在心中产生懊恼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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